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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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漢文帝以夢而寵鄧通。
相者占通貧而餓死。
帝曰。
能富在我何謂貧乎。
與之銅山專任冶鑄。
後遭事逃避餓死人家。
又高駒麗王侍婢有娠。
相者占之。
貴而當王。
王曰。
非我之胤。
便欲殺之。
婢曰。
氣從天來。
故我有娠。
及子之産。
王謂不祥。
捐圈則豬噓。
棄欄則馬乳而得不死。
卒為夫餘之王。
故知業緣命運定于冥兆。
終然不處。
弗可與奪也。
論言。
案經所明業果不謬。
作善得福為惡受殃。
斯理皎然。
如何緻惑。
今若引經據理彌益其深迷。
且依書指事開其淺識。
何者昔武丁之時。
毫有桑谷共生于朝。
太史占曰。
野草生朝。
朝其亡矣。
武丁恐懼側身修善。
桑谷枯死。
殷道中興。
豈非為善而有福也。
又帝辛之時。
有雀生烏在城之隅。
太史占曰。
以小生大。
國家必昌。
帝辛驕暴不修善政。
殷國遂亡。
豈非為惡之有殃也。
如奕所言。
将生時之實貨。
買死後之虛名。
意謂生時有施死後無報。
愚闇之甚。
奚可與言。
眼見春時種殖空竭倉儲。
秋收冬藏充牣府庫。
故施有來報。
感胎疊之與掌錢。
德必現酬。
緻銜珠之與負鹿。
此并經籍明證。
何可緻疑。
又言。
禮佛不得尊豪。
設齋不得富貴者。
尋國家太廟。
先皇之靈。
百神陪侍。
萬民恃賴至尊拜跪。
故得居大位而處尊名。
臣吏鞠躬荷寵祿而享富貴。
況佛法王。
威神高遠。
德過千聖。
道冠百靈。
禮拜祈誠理當富貴。
歸依懇至必緻尊豪。
昔人一瓢以濟餧夫。
尚得扶輪相報。
今一齋以供大聖。
甯無福祿相酬。
科類而言理無緻惑。
如概所見。
^2□貯有二。
一則是衆佛已先聽。
二則是私如來久制。
此開衆禁私大聖明訓。
宜令道士習此成規禁私開衆漸學佛法。
故春秋雲。
齊恒公問禮于左師與子産。
左師曰。
夫禮者天之經。
地之義。
民之行也。
大國用之。
小國習之。
今道習于佛。
類同此也。
第六決破。
帝王無佛則大治年長。
有佛則虐政祚短。
概聞中國者三千日月萬萬三千天地之中央也。
故有輪王疊出聖主繼興。
禦七寶而王四天。
行十善而被萬國。
開平等之化。
和怨以睦親。
扇慈悲之風。
勝殘而去殺。
故得不威不怒。
物以之行。
不役不勞。
民以之治。
自大劫将邁淳風漸澆。
至德雲衰正氣斯殄。
于是五濁鼎沸三災競起。
十六大國各擅尊名。
八千聚落鹹據封域。
競尋戈劍争事廢興。
彼此貪殘更相屠害。
故釋迦愍斯塗炭哀其沉溺。
陳經教勸善以誘賢。
制戒律禁惡以懲罪。
皆令息妄歸真還源返本。
比乎中原之地。
上古之初。
世樸時淳書契未作。
民澆俗僞典籍方興。
故周公不出于上皇。
孔子唯生于下代。
制禮作樂導俗訓民。
緻治興風匡時救弊。
皆欲令止澆息競返素還淳。
比于釋迦其揆一也。
若言帝王未有佛法之前。
則大治年長。
有佛法之後。
則虐政祚短。
不得事佛像不得讀佛經者。
科類而言。
帝王未有周孔之前則大治年長。
有周孔之後。
則虐政祚短。
亦不得祭周孔神行周孔教。
理豈然乎。
但無佛無法。
人不知遠惡以修善。
無禮無教。
世不識事君以養親。
以此而推。
禮教不可一日而虧。
佛法豈得暫時而廢也。
論言。
尋奕所引。
自後漢光武已前。
無佛法則祚久長年。
子必嗣父臣不篡君。
從漢明已後。
為有佛法子弗嗣父臣多篡君。
驗奕此言知其庸闇。
雖引圖史弗究始終。
緬尋上代已來為帝王者。
或一身而絕。
或累世而亡。
如帝少昊。
治政繁雜九黎作亂。
其嗣不肖一世即亡。
帝摯亦無正嗣。
治不滿期一身而滅。
自後唐堯虞舜子皆不肖一身絕滅。
夏桀殷纣。
并皆暴虐為臣所誅。
其間或為臣而篡君。
如羿之與寒浞。
或為弟而奪兄。
如仲壬之與已。
至乎周世子朝之逐敬王。
子廢父也。
暨乎秦室趙高之殺二世。
臣弑君也。
至前漢呂後亂朝王莽篡政。
此豈有佛法使之然也。
若言自漢明已後迄乎蕭齊。
皆為崇佛法虐政許短。
至于宇文既破滅佛法。
應善政祚長。
而奕盡蕭齊則論。
至宇文不說。
非但诳惑民庶。
亦乃欺罔聖明。
以此而論。
事合繩劾。
但宇文篡魏而立虐政無道。
君臣猜貳兄弟相誅。
陵蔑聖賢毀破佛法。
治唯五主二十四年。
推此一條。
帝王無佛法則虐政祚短。
有佛法則善政祚長。
近代同知甯不信也。
但奕太史之官委任處重。
須慎機密無得妄言。
故古者聖人當言而懼。
發言而憂。
而奕不慮禍福專事妖邪。
或置後引初。
或隐首露尾。
藏護道法謗毀佛僧。
唯事偏辭竟無正語。
聖朝明鑒。
甯不察哉。
如概愚見。
帝王欲得祚久年長者。
必須興隆佛法樹善修功。
慈育群氓勝殘去殺。
明死生之分。
守止足之心。
納忠谏之言。
遠佞谄之說。
如此則三十之期自遠。
七百之祚修長。
故淮南子曰。
天下有貴而非位勢。
有壽而非千歲。
适情知足則貴矣。
明死生之分則壽矣。
第七決破。
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
而胡必不肯行用。
概聞仲尼逝而微言絕。
弟子喪而大義乖。
自爾詩書紛然淆亂。
至秦皇焚滅典籍散亡。
漢武聿興文藝還闡。
至于處大庭之館。
居玄宮之室。
習無為之道。
行不言之教。
以謙挹為德。
卑弱為心。
專任清虛杜絕仁義。
務存嘉遁委棄身名。
九流之中則道家之流也。
故漢書藝文志雲。
道流者蓋出于史官。
曆記成敗古今之道。
有三十七家。
今之李老蓋一家耳。
至于建康莊之第。
築碣石之宮。
闡儒學之宗。
弘文藝之術。
興邦制治導俗訓民。
禮樂緝修憲章條序。
九流之内儒學之流也。
故漢書藝文志雲。
儒流者蓋出于司徒之官。
辯陰陽明教化。
宗堯舜師仲尼。
有五十二家。
今儒學所傳也。
九流之中二化為最。
百家之内兩學為先。
用各有宜。
弗可廢也。
何者。
道法是虛無之唱而違俗。
不可以救弊。
儒術乃教化之談而慎民。
可以導物。
考而言之。
非無優降。
尋李老專任無為。
止求自度心無廣濟。
行阙兼他。
近同聲聞之自利也。
故清淨法行經雲。
摩诃迦葉化為老子。
迦葉既是小心。
老子又無大志。
法行之言。
信而非謬也。
孔子以術藝訓民禮教齊俗。
小習利他漸學兼濟。
巨同菩薩之利他也。
故清淨法行經雲。
儒童菩薩化作孔丘。
儒童既是大心。
孔丘複有兼濟。
法行之說。
理豈虛哉。
考乎李典爰及孔經。
教迹乃分理緻終一。
若言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
而胡必不行。
奕意豈不雲。
胡教來此漢人亦不得受。
科類而言。
升降懸矣。
尋佛是大聖。
化滿十方。
遠降威靈。
漢明親睹。
君臣欣感民庶歸心。
故遣使西行遠到天竺。
摩騰随至傳化迄今。
周孔小聖。
德局一方。
不能遠降威靈。
使彼親感。
故西域之人無緣生信。
亦不來此迎周孔
故漢文帝以夢而寵鄧通。
相者占通貧而餓死。
帝曰。
能富在我何謂貧乎。
與之銅山專任冶鑄。
後遭事逃避餓死人家。
又高駒麗王侍婢有娠。
相者占之。
貴而當王。
王曰。
非我之胤。
便欲殺之。
婢曰。
氣從天來。
故我有娠。
及子之産。
王謂不祥。
捐圈則豬噓。
棄欄則馬乳而得不死。
卒為夫餘之王。
故知業緣命運定于冥兆。
終然不處。
弗可與奪也。
論言。
案經所明業果不謬。
作善得福為惡受殃。
斯理皎然。
如何緻惑。
今若引經據理彌益其深迷。
且依書指事開其淺識。
何者昔武丁之時。
毫有桑谷共生于朝。
太史占曰。
野草生朝。
朝其亡矣。
武丁恐懼側身修善。
桑谷枯死。
殷道中興。
豈非為善而有福也。
又帝辛之時。
有雀生烏在城之隅。
太史占曰。
以小生大。
國家必昌。
帝辛驕暴不修善政。
殷國遂亡。
豈非為惡之有殃也。
如奕所言。
将生時之實貨。
買死後之虛名。
意謂生時有施死後無報。
愚闇之甚。
奚可與言。
眼見春時種殖空竭倉儲。
秋收冬藏充牣府庫。
故施有來報。
感胎疊之與掌錢。
德必現酬。
緻銜珠之與負鹿。
此并經籍明證。
何可緻疑。
又言。
禮佛不得尊豪。
設齋不得富貴者。
尋國家太廟。
先皇之靈。
百神陪侍。
萬民恃賴至尊拜跪。
故得居大位而處尊名。
臣吏鞠躬荷寵祿而享富貴。
況佛法王。
威神高遠。
德過千聖。
道冠百靈。
禮拜祈誠理當富貴。
歸依懇至必緻尊豪。
昔人一瓢以濟餧夫。
尚得扶輪相報。
今一齋以供大聖。
甯無福祿相酬。
科類而言理無緻惑。
如概所見。
^2□貯有二。
一則是衆佛已先聽。
二則是私如來久制。
此開衆禁私大聖明訓。
宜令道士習此成規禁私開衆漸學佛法。
故春秋雲。
齊恒公問禮于左師與子産。
左師曰。
夫禮者天之經。
地之義。
民之行也。
大國用之。
小國習之。
今道習于佛。
類同此也。
第六決破。
帝王無佛則大治年長。
有佛則虐政祚短。
概聞中國者三千日月萬萬三千天地之中央也。
故有輪王疊出聖主繼興。
禦七寶而王四天。
行十善而被萬國。
開平等之化。
和怨以睦親。
扇慈悲之風。
勝殘而去殺。
故得不威不怒。
物以之行。
不役不勞。
民以之治。
自大劫将邁淳風漸澆。
至德雲衰正氣斯殄。
于是五濁鼎沸三災競起。
十六大國各擅尊名。
八千聚落鹹據封域。
競尋戈劍争事廢興。
彼此貪殘更相屠害。
故釋迦愍斯塗炭哀其沉溺。
陳經教勸善以誘賢。
制戒律禁惡以懲罪。
皆令息妄歸真還源返本。
比乎中原之地。
上古之初。
世樸時淳書契未作。
民澆俗僞典籍方興。
故周公不出于上皇。
孔子唯生于下代。
制禮作樂導俗訓民。
緻治興風匡時救弊。
皆欲令止澆息競返素還淳。
比于釋迦其揆一也。
若言帝王未有佛法之前。
則大治年長。
有佛法之後。
則虐政祚短。
不得事佛像不得讀佛經者。
科類而言。
帝王未有周孔之前則大治年長。
有周孔之後。
則虐政祚短。
亦不得祭周孔神行周孔教。
理豈然乎。
但無佛無法。
人不知遠惡以修善。
無禮無教。
世不識事君以養親。
以此而推。
禮教不可一日而虧。
佛法豈得暫時而廢也。
論言。
尋奕所引。
自後漢光武已前。
無佛法則祚久長年。
子必嗣父臣不篡君。
從漢明已後。
為有佛法子弗嗣父臣多篡君。
驗奕此言知其庸闇。
雖引圖史弗究始終。
緬尋上代已來為帝王者。
或一身而絕。
或累世而亡。
如帝少昊。
治政繁雜九黎作亂。
其嗣不肖一世即亡。
帝摯亦無正嗣。
治不滿期一身而滅。
自後唐堯虞舜子皆不肖一身絕滅。
夏桀殷纣。
并皆暴虐為臣所誅。
其間或為臣而篡君。
如羿之與寒浞。
或為弟而奪兄。
如仲壬之與已。
至乎周世子朝之逐敬王。
子廢父也。
暨乎秦室趙高之殺二世。
臣弑君也。
至前漢呂後亂朝王莽篡政。
此豈有佛法使之然也。
若言自漢明已後迄乎蕭齊。
皆為崇佛法虐政許短。
至于宇文既破滅佛法。
應善政祚長。
而奕盡蕭齊則論。
至宇文不說。
非但诳惑民庶。
亦乃欺罔聖明。
以此而論。
事合繩劾。
但宇文篡魏而立虐政無道。
君臣猜貳兄弟相誅。
陵蔑聖賢毀破佛法。
治唯五主二十四年。
推此一條。
帝王無佛法則虐政祚短。
有佛法則善政祚長。
近代同知甯不信也。
但奕太史之官委任處重。
須慎機密無得妄言。
故古者聖人當言而懼。
發言而憂。
而奕不慮禍福專事妖邪。
或置後引初。
或隐首露尾。
藏護道法謗毀佛僧。
唯事偏辭竟無正語。
聖朝明鑒。
甯不察哉。
如概愚見。
帝王欲得祚久年長者。
必須興隆佛法樹善修功。
慈育群氓勝殘去殺。
明死生之分。
守止足之心。
納忠谏之言。
遠佞谄之說。
如此則三十之期自遠。
七百之祚修長。
故淮南子曰。
天下有貴而非位勢。
有壽而非千歲。
适情知足則貴矣。
明死生之分則壽矣。
第七決破。
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
而胡必不肯行用。
概聞仲尼逝而微言絕。
弟子喪而大義乖。
自爾詩書紛然淆亂。
至秦皇焚滅典籍散亡。
漢武聿興文藝還闡。
至于處大庭之館。
居玄宮之室。
習無為之道。
行不言之教。
以謙挹為德。
卑弱為心。
專任清虛杜絕仁義。
務存嘉遁委棄身名。
九流之中則道家之流也。
故漢書藝文志雲。
道流者蓋出于史官。
曆記成敗古今之道。
有三十七家。
今之李老蓋一家耳。
至于建康莊之第。
築碣石之宮。
闡儒學之宗。
弘文藝之術。
興邦制治導俗訓民。
禮樂緝修憲章條序。
九流之内儒學之流也。
故漢書藝文志雲。
儒流者蓋出于司徒之官。
辯陰陽明教化。
宗堯舜師仲尼。
有五十二家。
今儒學所傳也。
九流之中二化為最。
百家之内兩學為先。
用各有宜。
弗可廢也。
何者。
道法是虛無之唱而違俗。
不可以救弊。
儒術乃教化之談而慎民。
可以導物。
考而言之。
非無優降。
尋李老專任無為。
止求自度心無廣濟。
行阙兼他。
近同聲聞之自利也。
故清淨法行經雲。
摩诃迦葉化為老子。
迦葉既是小心。
老子又無大志。
法行之言。
信而非謬也。
孔子以術藝訓民禮教齊俗。
小習利他漸學兼濟。
巨同菩薩之利他也。
故清淨法行經雲。
儒童菩薩化作孔丘。
儒童既是大心。
孔丘複有兼濟。
法行之說。
理豈虛哉。
考乎李典爰及孔經。
教迹乃分理緻終一。
若言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
而胡必不行。
奕意豈不雲。
胡教來此漢人亦不得受。
科類而言。
升降懸矣。
尋佛是大聖。
化滿十方。
遠降威靈。
漢明親睹。
君臣欣感民庶歸心。
故遣使西行遠到天竺。
摩騰随至傳化迄今。
周孔小聖。
德局一方。
不能遠降威靈。
使彼親感。
故西域之人無緣生信。
亦不來此迎周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