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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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惑篇第二之六
周祖廢二教立通道觀诏周武帝周祖平齊召僧叙廢立抗诏事釋惠遠周祖巡邺開佛法事任道林周祖天元立對衛元嵩上事王明廣周祖廢二教已更立通道觀诏周帝宇文邕武帝。
猜忌黑衣受法黃老。
欲留道法擯滅佛宗。
佥議攸同鹹遵釋教。
帝置情日久殊非本圖。
會道安法師上二教論無聞道法。
意彌不伏。
無柰理通衆口義難獨留。
遂二教俱除憤發于内。
未逾經月下诏曰。
至道弘深混成無際。
體苞空有理極幽玄。
但岐路既分。
派源逾遠。
淳離樸散形器斯乖。
遂使三墨八儒朱紫交競。
九流七略異說相騰。
道隐小成其來久矣。
不有會歸争驅靡息。
今可立通道觀。
聖哲微言先賢典訓。
金科玉篆秘赜玄文。
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者。
并宜弘闡一以貫之。
俾夫玩培塿者。
識嵩岱之隆崛。
守碛靂者。
悟渤澥之泓澄。
不亦可乎。
所司量置員數。
俸力務異恒式。
主者施行。
于時員置百二十人監護。
吏力各有差。
并選擇李門人有名當世者。
着衣冠笏履。
名通道觀學士。
有前沙門京兆樊普曠者。
彭享谲詭調笑動人。
帝頗重之。
召入通道。
雖被抑退。
常翦發留須。
帝問何事去留。
曠曰。
臣學陛下。
二教雖除猶存通道。
須為俗飾故留。
發非俗教故遣。
帝曰。
俗有留發上加以冠。
何言非教。
曠曰。
無發之士豈是教乎。
臣預除之。
加冠何損。
帝笑之。
自爾常淨剃發着冠纓領。
人有問者曰。
我患熱也。
雲雲。
周祖平齊召僧叙廢立抗拒事。
沙門釋惠遠。
周武帝。
以齊承光二年春東平高氏。
召前修大德并赴殿集。
帝升禦座序廢立義雲。
朕受天命甯一區宇。
世弘三教其風逾遠。
考定至理多愆陶化。
今并廢之。
然其六經儒教文弘政術。
禮義忠孝于世有宜。
故須存立。
且自真佛無像遙敬表心。
佛經廣歎崇建圖塔。
壯麗修造緻福極多。
此實無情何能恩惠。
愚人向信傾竭珍财徒為引費。
故須除蕩。
故凡是經像皆毀滅之。
父母恩重沙門不敬。
悖逆之甚國法不容。
并退還家用崇孝治。
朕意如此。
諸大德謂理何如。
于時沙門大統等五百餘人。
鹹以王威震赫決谏難從。
關内已除義非孤立。
衆各默然下敕催答。
并相顧無色。
俯首垂淚。
有慧遠法師。
聲名光價。
乃自惟曰。
佛法之寄四衆是依。
豈以杜言謂能通理。
遂出對曰。
陛下統臨大域得一居尊。
随俗緻詞憲章三教。
诏雲。
真佛無像。
誠如天旨。
但耳目生靈。
賴經聞佛藉像表真。
今若廢之無以興敬。
帝曰。
虛空真佛鹹自知之。
未假經像。
遠曰。
漢明已前經像未至。
此土含生何故不知虛空真佛。
帝時無答。
遠曰。
若不藉經教自知有法者。
三皇已前未有文字。
人應自知五常等法。
當時諸人何為但識其母不識其父。
同于禽獸。
帝又無答。
遠曰。
若以形像無情。
事之無福故須廢者。
國家七廟之像。
豈是有情而妄相尊事。
帝不答此難。
乃雲。
佛經外國之法。
此國不須。
廢而不用。
七廟上代所立。
朕亦不以為是。
将同廢之。
遠曰。
若以外國之經非此用者。
仲尼所說出自魯國秦晉之地。
亦應廢而不行。
又以七廟為非将欲廢者。
則是不尊祖考。
祖考不尊則昭穆失序。
昭穆失序則五經無用。
前存儒教其義安在。
若爾則三教同廢。
将何治國。
帝曰。
魯邦之與秦晉封域乃殊。
莫非王者一化。
故不類佛經七廟之難。
帝無以通。
遠曰。
若以秦魯同遵一化。
經教通行者。
震旦之與天竺國界雖殊。
莫不同在閻浮四海之内輪王一化。
何不同遵佛經而今獨廢。
帝又無答。
遠曰。
诏雲。
退僧還家崇孝養者。
孔經亦雲。
立身行道以顯父母。
即是孝行。
何必還家。
帝曰。
父母恩重交資色養。
棄親向疏未成至孝。
遠曰。
若如是言。
陛下左右皆有二親。
何不放之。
乃使長役五年不見父母。
帝曰。
朕亦依番上下得歸侍奉。
遠曰。
佛亦聽僧冬夏随緣修道。
春秋歸家侍養。
故目連乞食饷母。
如來擔棺臨葬。
此理大通。
未可獨廢。
帝又無答。
遠抗聲曰。
陛下今恃王力自在破滅三寶。
是邪見人。
阿鼻地獄不簡貴賤。
陛下何得不怖。
帝勃然作色大怒。
直視于遠曰。
但令百姓得樂。
朕亦不辭地獄諸苦。
遠曰。
陛下以邪法化人。
現種苦業。
當共陛下同趣阿鼻。
何處有樂可得。
帝理屈。
言前所圖意盛更無所答。
但雲。
僧等且還。
有司錄取論僧姓字。
帝已行虐三年。
關隴佛法誅除略盡。
既克齊境還準毀之。
爾時魏齊東川佛法崇盛。
見成寺廟出四十千。
并賜王公充為第宅。
五衆釋門減三百萬。
皆複軍民還歸編戶。
融刮佛像焚燒經教。
三寶福财簿錄入官。
登即賞賜分散蕩盡。
帝以為得志于天下也。
未盈一年。
疠氣内蒸身瘡外發。
惡相已顯。
無悔可銷。
遂隐于雲陽宮。
才經七日尋爾傾崩。
天元嗣曆。
于東西二京立陟岵寺。
罰菩薩僧用開佛化。
不久帝崩國運移革至隋高祖方始大通。
如後所顯。
近見大唐吏部尚書唐臨冥報記雲。
外祖隋文仆射齊公。
親見文帝問死者還活人雲。
初死見周武帝雲。
為我相聞大隋天子。
昔與我共食倉庫玉帛。
亦我儲之。
我今為滅佛法極受大苦。
可為我作功德也。
文帝出敕。
普及天下人。
出一錢為之追福焉。
周高祖巡邺除殄佛法有前僧任道林上表請開法事。
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
上臨邺宮新殿。
内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
收上書人表。
于時任道林以表上之。
上士覽表曰。
君二教也。
聖主機辯特難酬答。
可思審之。
對曰。
主上鋒辯名流十方。
林亦早聞。
正以聞辯故來。
得辯無爽雲雲。
乃引入。
上階禦座西立。
诏曰。
卿既上事助匡治政。
朕甚嘉尚。
可條别自申。
勿廣詞費。
林乃上安撫齊餘省減賦役事。
帝備納之。
又曰。
林原誓弘佛道。
向且專論俗政。
似欲谄附君人。
其實天心護法。
自釋氏弘訓。
權應無方智方高奇。
廣宣正法。
救茲五濁特拔三有。
人中天上六道四生。
莫不歸依回向受其開悟。
自漢至今。
踰五百載。
王公卿士遵奉傳通。
及至大周頓令廢絕。
陛下治襲前王化承後帝。
何容偏于佛教獨不師古。
如其非善先賢久滅。
如言有益陛下。
可行廢佛之義。
臣所未哓。
诏曰。
佛生西域寄傳東夏。
原其風教殊乖中國。
漢魏晉世似有若無。
五胡亂治風化方盛。
朕非五胡心無敬事。
既非正教所以廢之。
奏曰。
佛教東傳時過七代。
劉淵篡晉元非中夏。
以非正朔稱
猜忌黑衣受法黃老。
欲留道法擯滅佛宗。
佥議攸同鹹遵釋教。
帝置情日久殊非本圖。
會道安法師上二教論無聞道法。
意彌不伏。
無柰理通衆口義難獨留。
遂二教俱除憤發于内。
未逾經月下诏曰。
至道弘深混成無際。
體苞空有理極幽玄。
但岐路既分。
派源逾遠。
淳離樸散形器斯乖。
遂使三墨八儒朱紫交競。
九流七略異說相騰。
道隐小成其來久矣。
不有會歸争驅靡息。
今可立通道觀。
聖哲微言先賢典訓。
金科玉篆秘赜玄文。
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者。
并宜弘闡一以貫之。
俾夫玩培塿者。
識嵩岱之隆崛。
守碛靂者。
悟渤澥之泓澄。
不亦可乎。
所司量置員數。
俸力務異恒式。
主者施行。
于時員置百二十人監護。
吏力各有差。
并選擇李門人有名當世者。
着衣冠笏履。
名通道觀學士。
有前沙門京兆樊普曠者。
彭享谲詭調笑動人。
帝頗重之。
召入通道。
雖被抑退。
常翦發留須。
帝問何事去留。
曠曰。
臣學陛下。
二教雖除猶存通道。
須為俗飾故留。
發非俗教故遣。
帝曰。
俗有留發上加以冠。
何言非教。
曠曰。
無發之士豈是教乎。
臣預除之。
加冠何損。
帝笑之。
自爾常淨剃發着冠纓領。
人有問者曰。
我患熱也。
雲雲。
周祖平齊召僧叙廢立抗拒事。
沙門釋惠遠。
周武帝。
以齊承光二年春東平高氏。
召前修大德并赴殿集。
帝升禦座序廢立義雲。
朕受天命甯一區宇。
世弘三教其風逾遠。
考定至理多愆陶化。
今并廢之。
然其六經儒教文弘政術。
禮義忠孝于世有宜。
故須存立。
且自真佛無像遙敬表心。
佛經廣歎崇建圖塔。
壯麗修造緻福極多。
此實無情何能恩惠。
愚人向信傾竭珍财徒為引費。
故須除蕩。
故凡是經像皆毀滅之。
父母恩重沙門不敬。
悖逆之甚國法不容。
并退還家用崇孝治。
朕意如此。
諸大德謂理何如。
于時沙門大統等五百餘人。
鹹以王威震赫決谏難從。
關内已除義非孤立。
衆各默然下敕催答。
并相顧無色。
俯首垂淚。
有慧遠法師。
聲名光價。
乃自惟曰。
佛法之寄四衆是依。
豈以杜言謂能通理。
遂出對曰。
陛下統臨大域得一居尊。
随俗緻詞憲章三教。
诏雲。
真佛無像。
誠如天旨。
但耳目生靈。
賴經聞佛藉像表真。
今若廢之無以興敬。
帝曰。
虛空真佛鹹自知之。
未假經像。
遠曰。
漢明已前經像未至。
此土含生何故不知虛空真佛。
帝時無答。
遠曰。
若不藉經教自知有法者。
三皇已前未有文字。
人應自知五常等法。
當時諸人何為但識其母不識其父。
同于禽獸。
帝又無答。
遠曰。
若以形像無情。
事之無福故須廢者。
國家七廟之像。
豈是有情而妄相尊事。
帝不答此難。
乃雲。
佛經外國之法。
此國不須。
廢而不用。
七廟上代所立。
朕亦不以為是。
将同廢之。
遠曰。
若以外國之經非此用者。
仲尼所說出自魯國秦晉之地。
亦應廢而不行。
又以七廟為非将欲廢者。
則是不尊祖考。
祖考不尊則昭穆失序。
昭穆失序則五經無用。
前存儒教其義安在。
若爾則三教同廢。
将何治國。
帝曰。
魯邦之與秦晉封域乃殊。
莫非王者一化。
故不類佛經七廟之難。
帝無以通。
遠曰。
若以秦魯同遵一化。
經教通行者。
震旦之與天竺國界雖殊。
莫不同在閻浮四海之内輪王一化。
何不同遵佛經而今獨廢。
帝又無答。
遠曰。
诏雲。
退僧還家崇孝養者。
孔經亦雲。
立身行道以顯父母。
即是孝行。
何必還家。
帝曰。
父母恩重交資色養。
棄親向疏未成至孝。
遠曰。
若如是言。
陛下左右皆有二親。
何不放之。
乃使長役五年不見父母。
帝曰。
朕亦依番上下得歸侍奉。
遠曰。
佛亦聽僧冬夏随緣修道。
春秋歸家侍養。
故目連乞食饷母。
如來擔棺臨葬。
此理大通。
未可獨廢。
帝又無答。
遠抗聲曰。
陛下今恃王力自在破滅三寶。
是邪見人。
阿鼻地獄不簡貴賤。
陛下何得不怖。
帝勃然作色大怒。
直視于遠曰。
但令百姓得樂。
朕亦不辭地獄諸苦。
遠曰。
陛下以邪法化人。
現種苦業。
當共陛下同趣阿鼻。
何處有樂可得。
帝理屈。
言前所圖意盛更無所答。
但雲。
僧等且還。
有司錄取論僧姓字。
帝已行虐三年。
關隴佛法誅除略盡。
既克齊境還準毀之。
爾時魏齊東川佛法崇盛。
見成寺廟出四十千。
并賜王公充為第宅。
五衆釋門減三百萬。
皆複軍民還歸編戶。
融刮佛像焚燒經教。
三寶福财簿錄入官。
登即賞賜分散蕩盡。
帝以為得志于天下也。
未盈一年。
疠氣内蒸身瘡外發。
惡相已顯。
無悔可銷。
遂隐于雲陽宮。
才經七日尋爾傾崩。
天元嗣曆。
于東西二京立陟岵寺。
罰菩薩僧用開佛化。
不久帝崩國運移革至隋高祖方始大通。
如後所顯。
近見大唐吏部尚書唐臨冥報記雲。
外祖隋文仆射齊公。
親見文帝問死者還活人雲。
初死見周武帝雲。
為我相聞大隋天子。
昔與我共食倉庫玉帛。
亦我儲之。
我今為滅佛法極受大苦。
可為我作功德也。
文帝出敕。
普及天下人。
出一錢為之追福焉。
周高祖巡邺除殄佛法有前僧任道林上表請開法事。
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
上臨邺宮新殿。
内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
收上書人表。
于時任道林以表上之。
上士覽表曰。
君二教也。
聖主機辯特難酬答。
可思審之。
對曰。
主上鋒辯名流十方。
林亦早聞。
正以聞辯故來。
得辯無爽雲雲。
乃引入。
上階禦座西立。
诏曰。
卿既上事助匡治政。
朕甚嘉尚。
可條别自申。
勿廣詞費。
林乃上安撫齊餘省減賦役事。
帝備納之。
又曰。
林原誓弘佛道。
向且專論俗政。
似欲谄附君人。
其實天心護法。
自釋氏弘訓。
權應無方智方高奇。
廣宣正法。
救茲五濁特拔三有。
人中天上六道四生。
莫不歸依回向受其開悟。
自漢至今。
踰五百載。
王公卿士遵奉傳通。
及至大周頓令廢絕。
陛下治襲前王化承後帝。
何容偏于佛教獨不師古。
如其非善先賢久滅。
如言有益陛下。
可行廢佛之義。
臣所未哓。
诏曰。
佛生西域寄傳東夏。
原其風教殊乖中國。
漢魏晉世似有若無。
五胡亂治風化方盛。
朕非五胡心無敬事。
既非正教所以廢之。
奏曰。
佛教東傳時過七代。
劉淵篡晉元非中夏。
以非正朔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