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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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諸僧作破邪論以抗之。
如後所列。
奕表雲。
一僧尼六十已下。
簡令作民。
則兵強農勸。
易曰。
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此則陰陽父子天地大象。
不可乖也。
今衛壯之僧。
婉娈之尼。
失禮不婚。
天胎殺子減損戶口。
不亦傷乎。
今佛家違天地之化。
背陰陽之道。
未之有也。
請依前條尋。
老子至聖尚谒帝王。
孔丘聖人猶跪宰相。
況道人無取德義未隆。
下忽公卿抗衡天子。
如臣愚見。
請同老孔弟子之例拜谒王臣編于朝典者。
奕奏如此。
未足理論。
出處殊途不可一述。
易稱構精。
佛則絕欲固知李氏道門相結伉俪。
日夕共會順易陰陽。
不順則與佛何殊。
若順固其恒俗。
何為學僧守靜絕欲無為。
以事讨論纏綿自顯。
如上已述。
迷者未尋。
且李耳子孫遍于天下。
張陵餘胤散列諸州。
祖宗遺緒如何辄異。
若異其先斯為絕嗣。
三千之罪莫有高之。
況複黃書服氣。
三五七九之經。
上下相和。
四眼二舌之教。
不可削也。
佛教不爾欲是過原。
先必戒之方祛俗滞。
此則佛道之分途也。
高識者體之。
又雲。
請同孔老門人拜谒王臣者。
不知奕出此語。
何以自陳毀僧傲親抗君非為忠孝。
固知道士常拜君親。
如何目見道士從僧抗禮。
不能自化其類。
何用彈人實而言之。
道士由來拜谒。
竊形濫吹冒入出俗之俦。
緻有黃巾乃張角之風也。
法儀抗禮。
是缁徒之範也。
至如李老之服本襲朝章。
冠屦同蘭台太史。
揖讓等大夫之儀也。
如何門人高抗先師之位。
仰則沙門之法。
都不可也。
會逢寬政置不繩之。
以法懲劾于何逃責。
但奕上事碎亂不經。
或言胡佛邪教退還西域。
或雲。
三萬戶州且存一寺。
不足校也。
一奕雲。
大唐丁壯僧尼二十萬衆。
共結胡心。
可不備預之哉。
請一配之則年産十萬。
此亦劉生之古計也。
無用陳之。
如前已顯。
斯則女子帶甲鳏夫執戈。
餌敵負國一何可笑。
又大唐寺籍佛道二衆不滿七萬。
如何而欺。
上帝二十萬衆乎。
斯即自刑無勞他處。
二明寺作草堂土舍。
則秦皇漢武為有德之君。
良以佛縱奢侈。
寺塔八萬四千。
此國效之又增其倍。
凡百士庶暗愁往罪虛規來福。
浪說天堂地獄。
詛我華人。
至如秦皇阿閣漢武甘泉。
古迹宮觀不過十數。
史官書之号曰無道。
曾不言佛無道過之。
又引張融三破之言。
廣如前集。
今重顯之。
佛之化也依樹為家。
形骸有累權開小室。
寺塔崇廣信心所營。
請僧福用非僧課造。
至如天堂地獄善惡之報殊焉。
品類區分升沈之義天别。
不知道經往往亦述地獄。
須核天堂有幾地獄何所雲雲。
故道步虛雲。
天人同其願。
飄飖入紫微。
七祖生天堂。
我身白日升。
如是非一。
述天堂也。
不許僧雲。
是誰過乎。
三明請減寺塔。
則民安國治者。
由妖胡虛說造寺之福。
庸人信之角營寺塔。
小寺百僧。
大寺二百。
以兵率之五寺強成一旅。
總計諸寺。
兵多六軍。
侵食生民國家大患。
請三萬戶州且留一寺。
又引自古已來僧反十餘。
自餘兇黨至今猶在。
請必除蕩用消胡氣。
浃旬之間宇宙廓清。
奕奏如此。
妄述兵多。
于時二衆不滿七萬。
半為尼女。
豈等大國之六軍乎。
又雲。
反僧兇黨猶在者。
僧之從逆為俗所拘。
一身獨立如何動衆。
虛引飾詐亂俗惘君。
天地不容。
故早磨滅。
又統詳之。
賊臣酷吏何代不無。
濁濫當官何時不有。
堯放四兇非由事佛。
舜既絕嗣豈是僧風。
不可以一臣逆節舉朝同誅。
一僧為過全宗族滅。
奕奏狀日望即依行。
明明作辟固絕其議。
四明僧尼衣布省齋。
則貧人不饑蠶無橫死者。
臣聞佛戒僧尼糞掃衣五綴缽望中一食。
獨坐山中清居禅誦。
此佛之章法也。
若殺蠶作衣。
佛戒不許。
今則知佛理虛故生違犯(此是荀濟語)餘則鄙罵惡類厮下之言。
不足聞也。
五明斷僧尼居。
積則百姓豐滿将士皆富。
六明帝王無佛則大治年長。
有佛則虐睡祚短者。
七明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胡必不行者。
八明統論佛教虛多實少。
九明隐農安匠市□處中國富民饒者。
十明帝王受命皆革前政者。
十一明直言忠诤古來出口禍及其身者。
此之十一條。
通釋甚衆。
為存詞費約同諸異解奏之。
高祖覽之大悅。
诏廢諸州寺塔。
至九年六月四日。
後上謂曰。
爾大直奏事怕殺人。
今日後勿懼。
貞觀六年又上書。
令僧吹螺不合擊鐘。
又言。
佛法妖僞。
敕示蕭瑀。
瑀曰。
傅奕非聖人者無法。
奕駁曰。
瑀先祖已來。
不事宗廟專崇胡鬼。
非孝者無親。
因集佛教入中華已來。
士人識見高遠有駁議其妖惑者。
為高識傳雲。
奕傅如此雲。
高祖從其言而廢寺者。
斯惘君也。
豈有四年上事九年方廢省諸州寺塔乎。
竟無此诏。
如何信之。
一條假诳萬途可悉。
奕身死後出傳貨之。
言雖矯诏無命可死。
又雲。
上書不許擊鐘。
其妄作也。
經雲。
擊鼓戒兵鳴槌集衆。
又雲。
撞擊佛鐘。
斯非教耶。
又述蕭瑀不事宗廟專事胡佛。
斯面欺于宰伯也。
梁典雲。
高祖七廟每祭畢涕泗滂沱。
是何言也。
今京師東西兩第。
俱有宗廟。
四時飨祀相仍即目。
義不濫聽弘為此傳。
又可笑也。
止可诳緣邊小識。
未足以示中華。
惜哉淨識一從污染頓爾沉滞。
反本何期。
上所列人。
亦如前評興亡太半。
随類詳焉。
檢唐臨冥報記雲雲。
太史令傅奕。
自武德初至貞觀十四年。
常诽毀佛僧。
以其年秋暴病卒。
初奕與道士傅仁鈞薛赜善。
後傅薛俱受官。
仁鈞先亡。
赜夢見鈞曰。
先所負錢可付泥人。
赜問誰耶。
曰即傅奕也。
是夜少府憑長命夢又在一處。
多見是先亡。
命問。
佛經罪福之事有實乎。
曰皆定實也。
又問。
如傅奕生平不信佛。
死受何報。
答曰。
傅奕已配越州作泥人矣。
長命旦入殿庭。
見薛赜說所夢。
赜又說之。
二夢符合。
臨在其側同嗟歎之。
赜即送錢付奕。
并說所夢。
後數日而奕卒。
案泥人者謂泥犁中人也。
泥犁即地獄之别名矣。
八大地獄在于地下。
餘諸雜獄散在山中海内而受苦也。
深可痛哉。
如後所列。
奕表雲。
一僧尼六十已下。
簡令作民。
則兵強農勸。
易曰。
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此則陰陽父子天地大象。
不可乖也。
今衛壯之僧。
婉娈之尼。
失禮不婚。
天胎殺子減損戶口。
不亦傷乎。
今佛家違天地之化。
背陰陽之道。
未之有也。
請依前條尋。
老子至聖尚谒帝王。
孔丘聖人猶跪宰相。
況道人無取德義未隆。
下忽公卿抗衡天子。
如臣愚見。
請同老孔弟子之例拜谒王臣編于朝典者。
奕奏如此。
未足理論。
出處殊途不可一述。
易稱構精。
佛則絕欲固知李氏道門相結伉俪。
日夕共會順易陰陽。
不順則與佛何殊。
若順固其恒俗。
何為學僧守靜絕欲無為。
以事讨論纏綿自顯。
如上已述。
迷者未尋。
且李耳子孫遍于天下。
張陵餘胤散列諸州。
祖宗遺緒如何辄異。
若異其先斯為絕嗣。
三千之罪莫有高之。
況複黃書服氣。
三五七九之經。
上下相和。
四眼二舌之教。
不可削也。
佛教不爾欲是過原。
先必戒之方祛俗滞。
此則佛道之分途也。
高識者體之。
又雲。
請同孔老門人拜谒王臣者。
不知奕出此語。
何以自陳毀僧傲親抗君非為忠孝。
固知道士常拜君親。
如何目見道士從僧抗禮。
不能自化其類。
何用彈人實而言之。
道士由來拜谒。
竊形濫吹冒入出俗之俦。
緻有黃巾乃張角之風也。
法儀抗禮。
是缁徒之範也。
至如李老之服本襲朝章。
冠屦同蘭台太史。
揖讓等大夫之儀也。
如何門人高抗先師之位。
仰則沙門之法。
都不可也。
會逢寬政置不繩之。
以法懲劾于何逃責。
但奕上事碎亂不經。
或言胡佛邪教退還西域。
或雲。
三萬戶州且存一寺。
不足校也。
一奕雲。
大唐丁壯僧尼二十萬衆。
共結胡心。
可不備預之哉。
請一配之則年産十萬。
此亦劉生之古計也。
無用陳之。
如前已顯。
斯則女子帶甲鳏夫執戈。
餌敵負國一何可笑。
又大唐寺籍佛道二衆不滿七萬。
如何而欺。
上帝二十萬衆乎。
斯即自刑無勞他處。
二明寺作草堂土舍。
則秦皇漢武為有德之君。
良以佛縱奢侈。
寺塔八萬四千。
此國效之又增其倍。
凡百士庶暗愁往罪虛規來福。
浪說天堂地獄。
詛我華人。
至如秦皇阿閣漢武甘泉。
古迹宮觀不過十數。
史官書之号曰無道。
曾不言佛無道過之。
又引張融三破之言。
廣如前集。
今重顯之。
佛之化也依樹為家。
形骸有累權開小室。
寺塔崇廣信心所營。
請僧福用非僧課造。
至如天堂地獄善惡之報殊焉。
品類區分升沈之義天别。
不知道經往往亦述地獄。
須核天堂有幾地獄何所雲雲。
故道步虛雲。
天人同其願。
飄飖入紫微。
七祖生天堂。
我身白日升。
如是非一。
述天堂也。
不許僧雲。
是誰過乎。
三明請減寺塔。
則民安國治者。
由妖胡虛說造寺之福。
庸人信之角營寺塔。
小寺百僧。
大寺二百。
以兵率之五寺強成一旅。
總計諸寺。
兵多六軍。
侵食生民國家大患。
請三萬戶州且留一寺。
又引自古已來僧反十餘。
自餘兇黨至今猶在。
請必除蕩用消胡氣。
浃旬之間宇宙廓清。
奕奏如此。
妄述兵多。
于時二衆不滿七萬。
半為尼女。
豈等大國之六軍乎。
又雲。
反僧兇黨猶在者。
僧之從逆為俗所拘。
一身獨立如何動衆。
虛引飾詐亂俗惘君。
天地不容。
故早磨滅。
又統詳之。
賊臣酷吏何代不無。
濁濫當官何時不有。
堯放四兇非由事佛。
舜既絕嗣豈是僧風。
不可以一臣逆節舉朝同誅。
一僧為過全宗族滅。
奕奏狀日望即依行。
明明作辟固絕其議。
四明僧尼衣布省齋。
則貧人不饑蠶無橫死者。
臣聞佛戒僧尼糞掃衣五綴缽望中一食。
獨坐山中清居禅誦。
此佛之章法也。
若殺蠶作衣。
佛戒不許。
今則知佛理虛故生違犯(此是荀濟語)餘則鄙罵惡類厮下之言。
不足聞也。
五明斷僧尼居。
積則百姓豐滿将士皆富。
六明帝王無佛則大治年長。
有佛則虐睡祚短者。
七明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胡必不行者。
八明統論佛教虛多實少。
九明隐農安匠市□處中國富民饒者。
十明帝王受命皆革前政者。
十一明直言忠诤古來出口禍及其身者。
此之十一條。
通釋甚衆。
為存詞費約同諸異解奏之。
高祖覽之大悅。
诏廢諸州寺塔。
至九年六月四日。
後上謂曰。
爾大直奏事怕殺人。
今日後勿懼。
貞觀六年又上書。
令僧吹螺不合擊鐘。
又言。
佛法妖僞。
敕示蕭瑀。
瑀曰。
傅奕非聖人者無法。
奕駁曰。
瑀先祖已來。
不事宗廟專崇胡鬼。
非孝者無親。
因集佛教入中華已來。
士人識見高遠有駁議其妖惑者。
為高識傳雲。
奕傅如此雲。
高祖從其言而廢寺者。
斯惘君也。
豈有四年上事九年方廢省諸州寺塔乎。
竟無此诏。
如何信之。
一條假诳萬途可悉。
奕身死後出傳貨之。
言雖矯诏無命可死。
又雲。
上書不許擊鐘。
其妄作也。
經雲。
擊鼓戒兵鳴槌集衆。
又雲。
撞擊佛鐘。
斯非教耶。
又述蕭瑀不事宗廟專事胡佛。
斯面欺于宰伯也。
梁典雲。
高祖七廟每祭畢涕泗滂沱。
是何言也。
今京師東西兩第。
俱有宗廟。
四時飨祀相仍即目。
義不濫聽弘為此傳。
又可笑也。
止可诳緣邊小識。
未足以示中華。
惜哉淨識一從污染頓爾沉滞。
反本何期。
上所列人。
亦如前評興亡太半。
随類詳焉。
檢唐臨冥報記雲雲。
太史令傅奕。
自武德初至貞觀十四年。
常诽毀佛僧。
以其年秋暴病卒。
初奕與道士傅仁鈞薛赜善。
後傅薛俱受官。
仁鈞先亡。
赜夢見鈞曰。
先所負錢可付泥人。
赜問誰耶。
曰即傅奕也。
是夜少府憑長命夢又在一處。
多見是先亡。
命問。
佛經罪福之事有實乎。
曰皆定實也。
又問。
如傅奕生平不信佛。
死受何報。
答曰。
傅奕已配越州作泥人矣。
長命旦入殿庭。
見薛赜說所夢。
赜又說之。
二夢符合。
臨在其側同嗟歎之。
赜即送錢付奕。
并說所夢。
後數日而奕卒。
案泥人者謂泥犁中人也。
泥犁即地獄之别名矣。
八大地獄在于地下。
餘諸雜獄散在山中海内而受苦也。
深可痛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