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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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而早亡。
斯欺帝也何獨毀佛。
亦毀神祇。
夫運業廢興天之常數。
禅讓放誅有國變通。
前王自享于萬年。
後帝無宜而取位。
此乃交謝之恒理。
生滅之大期。
何得執一代之常存。
而迷百王之革運。
都不可也。
齊宋諸帝所以重佛敬僧者。
知帝位之有由。
故銜恩而酬厚德也。
又知帝位之無保。
故行因而仰長果也。
昔因既短。
不可延以萬年。
故有梁之受禅也。
今因未就。
不可即因而成果。
故受報于未來也。
是則業運相循四序無失。
如何輕佛無報應乎。
若輕無報應。
則郊廟諸神昊天圓丘地祇方澤山川望秩一切須除。
豈獨佛僧濫受誣惘。
乃雲。
堕胎殺子。
令存好仇。
爾亦好仇。
何為幹政自不見也。
書奏。
梁武大怒。
集朝士将加顯戮。
濟密逃于魏欲匡靜帝。
事露為齊文襄燒殺之。
年八十餘矣。
濟所行非理。
妄逞才術。
幹政冒榮。
負智自滅。
古雲。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濟布衣之人。
而謀廟堂之事濫矣。
佛行仁化無損王臣。
守戒潔心除邪滅惑。
此佛教也。
故三學八正以導出家。
六度四弘用開士俗。
其中通局适化随緣悟達為宗。
餘非佛意。
而濟不談正行之士。
專述亂業之夫。
以僞排真以邪陵正。
以寡伐衆以僻亂全。
禍不謀身。
密陳無上之典。
餘殃不盡。
終被焚身之酬。
深可悲矣。
十六章仇子陀者。
魏郡人。
齊武平中為儒林學士。
于時崇重佛法造制窮極。
凡厥良沃悉為僧。
有傾竭府藏充佛福田。
俗士不及。
子陀微宦固非所幸。
乃上疏陳曰。
帝王上事昊天下字黎庶。
君臣夫婦綱紀有本。
自魏晉已來胡妖亂佛。
背君叛父不妻不夫。
而奸蕩奢侈控禦威福。
坐受加敬輕欺士俗。
妃主晝入僧房。
子弟夜宿尼室。
又雲。
臣不惶不恐不避鼎镬。
辄沐浴輿襯奉表以聞。
有十餘紙。
書奏。
帝震怒欲殺之。
高那肱曰。
此漢覓名欲得死。
陛下若斫伊頭。
落漢術内可長。
禁令自死。
從之。
經二年周武平齋出之。
隋初猶存。
不測其終。
今讀子陀表奏。
惟述僧之妖淫蓄積财事。
更無别緻。
吐言繁重随事廣張。
無識者謂上事極多。
通贍者止惟二轍。
謂财色也。
大同荀濟之言。
才理雲泥不及于時。
魏齊兩代名僧若林。
舉十統以绾之。
立昭玄以司之。
清衆暐如不可陷溺。
子陀家素貧煎。
投庇莫從。
形骸所資惟衣與食。
困此終窭長弊饑寒。
嫉僧厚施緻陳抗表。
終被抑退不遂其心。
可謂澹澹漢博士詞費而無镕撿。
傅奕又加粉墨。
言轉浮碎。
為下愚者所笑。
何況上達者哉。
十七衛元嵩。
本河東人。
遠祖從宦遂家于蜀。
梁末為僧陽狂浪宕。
周氏平蜀。
因爾入關。
天和二年上書。
略雲。
唐虞之化。
無浮圖以治國。
而國得安。
齊梁之時。
有寺舍以化民。
而民不立者未合道也。
若言民壞不由寺舍。
國治豈在浮圖。
但教民心合道耳。
民合道則安。
道滋民則治立。
是以齊梁競像法而起九級連雲。
唐虞憂庶人而累土階接地。
然齊梁非無功于寺舍而詐不延。
唐虞豈有業于浮圖。
而治得久但利民益國則會佛心耳。
夫佛心者以大慈為本。
安樂含生終不苦役黎元。
虔敬泥木損傷有識。
蔭益無情。
而大周啟運繼同膺圖總六合。
在一心齊日月之雙照。
養四生如厚地覆萬姓。
同玄天實三皇之中興。
嗟兆民之始遇。
成五帝之新立。
慶黎庶之逢時。
豈不慕唐虞之勝風。
遺齊梁之末法。
嵩請造平延大寺。
容貯四海萬姓。
不勸立曲見伽藍。
偏安二乘五部。
夫平延寺者。
無選道俗罔擇親疏。
愛潤黎元等無持毀。
以城隍為寺塔。
即周主是如來。
用郭邑作僧坊。
和夫妻為聖衆。
勤用蠶以充戶課。
供政課以報國恩。
推令德作三綱。
遵耆老為上座。
選仁智充執事。
求勇略作法師。
行十善以伏未甯。
示無貪以斷偷劫。
于是衣寒露養孤生匹鳏夫配寡婦。
矜老病免貧窮。
賞忠孝之門。
代兇逆之黨。
進清簡之士。
退谄佞之臣使。
六合無怨纣之聲。
八荒有歌周之詠。
飛沈安其巢穴。
水陸任其長生(雲雲)。
嵩此上言。
有所因也。
曾讀智論。
見天王佛之政令也。
故立平延。
然述佛大慈令生安樂。
斯得理也。
事則不爾。
夫妻乃和未能絕欲。
城隍充寺非是聖基。
故不可也。
即色為空。
非正智莫哓。
即凡為聖。
豈凡下能通。
故須兩谛雙行二輪齊運。
以道通俗。
出要可期。
嵩雲不勸立曲見伽藍者。
以損傷人畜故也。
若作則乖諸佛大慈。
昔育王造塔。
一日而役萬神。
今造浮圖。
累年而損财命。
況複和土作泥塼瓦成日。
為草蟲而作火劫。
助蝼蟻而起水災。
仰度仁慈未應垂許。
斯誠誡也。
故比丘造房先除妨難。
有損命者必不得為。
重物起慈即為仁塔。
理極正矣。
事罕行之。
又雲。
請有德貧人免丁輸課。
無行富僧輸課免丁。
富僧輸課免丁。
則諸僧必望停課争斷悭貪。
貧人免丁則衆人必望免丁競修忠孝。
比則興佛法而安國家。
實非滅三寶而危百姓也。
有十五條。
總是事意。
勸行平等非滅佛法。
勸不平等。
是滅佛法。
勸行大乘。
勸念貧窮。
勸舍悭貪。
勸人發露。
勸益國民。
勸燎為民。
勸人和合。
勸恩愛會。
勸立市利勸行敬養。
勸寺無軍人。
勸立無貪三藏。
勸少立三藏。
勸立僧訓僧。
勸敬大乘誡上列事條。
反則滅法。
順則興教。
并陳表狀及佛道二論。
立主客論小大。
嵩以理通我不事二家。
惟事周祖。
以二家空立其言。
而周帝親行其事。
故我事帝不事佛道。
立詞煩廣。
三十餘紙。
大略以慈救為先。
彈僧奢泰不崇法度。
無言毀佛。
有□真道也。
故唐吏部唐臨冥報記雲雲。
十八劉慧琳。
秦郡人。
出家住楊都治城寺。
有才學。
為宋廬陵王所知。
着均善論(一雲白黑論)其論難窮通。
後法義篇備之矣。
大較雲。
但知六度與五教并行。
信順與慈悲齊立。
殊塗同歸。
不得守其發足之轍也。
十九範缜。
南郡人少孤貧。
學于沛國劉瓛而卓越不群。
在門下積年。
芒屩布衣徒行。
而危言高論。
盛稱無佛有于自然。
其詞。
亦備後法義篇。
沈休文難之。
故不煩載。
二十顧歡。
吳郡人。
以佛道二教互相非毀。
歡着夷夏論以統之。
略
斯欺帝也何獨毀佛。
亦毀神祇。
夫運業廢興天之常數。
禅讓放誅有國變通。
前王自享于萬年。
後帝無宜而取位。
此乃交謝之恒理。
生滅之大期。
何得執一代之常存。
而迷百王之革運。
都不可也。
齊宋諸帝所以重佛敬僧者。
知帝位之有由。
故銜恩而酬厚德也。
又知帝位之無保。
故行因而仰長果也。
昔因既短。
不可延以萬年。
故有梁之受禅也。
今因未就。
不可即因而成果。
故受報于未來也。
是則業運相循四序無失。
如何輕佛無報應乎。
若輕無報應。
則郊廟諸神昊天圓丘地祇方澤山川望秩一切須除。
豈獨佛僧濫受誣惘。
乃雲。
堕胎殺子。
令存好仇。
爾亦好仇。
何為幹政自不見也。
書奏。
梁武大怒。
集朝士将加顯戮。
濟密逃于魏欲匡靜帝。
事露為齊文襄燒殺之。
年八十餘矣。
濟所行非理。
妄逞才術。
幹政冒榮。
負智自滅。
古雲。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濟布衣之人。
而謀廟堂之事濫矣。
佛行仁化無損王臣。
守戒潔心除邪滅惑。
此佛教也。
故三學八正以導出家。
六度四弘用開士俗。
其中通局适化随緣悟達為宗。
餘非佛意。
而濟不談正行之士。
專述亂業之夫。
以僞排真以邪陵正。
以寡伐衆以僻亂全。
禍不謀身。
密陳無上之典。
餘殃不盡。
終被焚身之酬。
深可悲矣。
十六章仇子陀者。
魏郡人。
齊武平中為儒林學士。
于時崇重佛法造制窮極。
凡厥良沃悉為僧。
有傾竭府藏充佛福田。
俗士不及。
子陀微宦固非所幸。
乃上疏陳曰。
帝王上事昊天下字黎庶。
君臣夫婦綱紀有本。
自魏晉已來胡妖亂佛。
背君叛父不妻不夫。
而奸蕩奢侈控禦威福。
坐受加敬輕欺士俗。
妃主晝入僧房。
子弟夜宿尼室。
又雲。
臣不惶不恐不避鼎镬。
辄沐浴輿襯奉表以聞。
有十餘紙。
書奏。
帝震怒欲殺之。
高那肱曰。
此漢覓名欲得死。
陛下若斫伊頭。
落漢術内可長。
禁令自死。
從之。
經二年周武平齋出之。
隋初猶存。
不測其終。
今讀子陀表奏。
惟述僧之妖淫蓄積财事。
更無别緻。
吐言繁重随事廣張。
無識者謂上事極多。
通贍者止惟二轍。
謂财色也。
大同荀濟之言。
才理雲泥不及于時。
魏齊兩代名僧若林。
舉十統以绾之。
立昭玄以司之。
清衆暐如不可陷溺。
子陀家素貧煎。
投庇莫從。
形骸所資惟衣與食。
困此終窭長弊饑寒。
嫉僧厚施緻陳抗表。
終被抑退不遂其心。
可謂澹澹漢博士詞費而無镕撿。
傅奕又加粉墨。
言轉浮碎。
為下愚者所笑。
何況上達者哉。
十七衛元嵩。
本河東人。
遠祖從宦遂家于蜀。
梁末為僧陽狂浪宕。
周氏平蜀。
因爾入關。
天和二年上書。
略雲。
唐虞之化。
無浮圖以治國。
而國得安。
齊梁之時。
有寺舍以化民。
而民不立者未合道也。
若言民壞不由寺舍。
國治豈在浮圖。
但教民心合道耳。
民合道則安。
道滋民則治立。
是以齊梁競像法而起九級連雲。
唐虞憂庶人而累土階接地。
然齊梁非無功于寺舍而詐不延。
唐虞豈有業于浮圖。
而治得久但利民益國則會佛心耳。
夫佛心者以大慈為本。
安樂含生終不苦役黎元。
虔敬泥木損傷有識。
蔭益無情。
而大周啟運繼同膺圖總六合。
在一心齊日月之雙照。
養四生如厚地覆萬姓。
同玄天實三皇之中興。
嗟兆民之始遇。
成五帝之新立。
慶黎庶之逢時。
豈不慕唐虞之勝風。
遺齊梁之末法。
嵩請造平延大寺。
容貯四海萬姓。
不勸立曲見伽藍。
偏安二乘五部。
夫平延寺者。
無選道俗罔擇親疏。
愛潤黎元等無持毀。
以城隍為寺塔。
即周主是如來。
用郭邑作僧坊。
和夫妻為聖衆。
勤用蠶以充戶課。
供政課以報國恩。
推令德作三綱。
遵耆老為上座。
選仁智充執事。
求勇略作法師。
行十善以伏未甯。
示無貪以斷偷劫。
于是衣寒露養孤生匹鳏夫配寡婦。
矜老病免貧窮。
賞忠孝之門。
代兇逆之黨。
進清簡之士。
退谄佞之臣使。
六合無怨纣之聲。
八荒有歌周之詠。
飛沈安其巢穴。
水陸任其長生(雲雲)。
嵩此上言。
有所因也。
曾讀智論。
見天王佛之政令也。
故立平延。
然述佛大慈令生安樂。
斯得理也。
事則不爾。
夫妻乃和未能絕欲。
城隍充寺非是聖基。
故不可也。
即色為空。
非正智莫哓。
即凡為聖。
豈凡下能通。
故須兩谛雙行二輪齊運。
以道通俗。
出要可期。
嵩雲不勸立曲見伽藍者。
以損傷人畜故也。
若作則乖諸佛大慈。
昔育王造塔。
一日而役萬神。
今造浮圖。
累年而損财命。
況複和土作泥塼瓦成日。
為草蟲而作火劫。
助蝼蟻而起水災。
仰度仁慈未應垂許。
斯誠誡也。
故比丘造房先除妨難。
有損命者必不得為。
重物起慈即為仁塔。
理極正矣。
事罕行之。
又雲。
請有德貧人免丁輸課。
無行富僧輸課免丁。
富僧輸課免丁。
則諸僧必望停課争斷悭貪。
貧人免丁則衆人必望免丁競修忠孝。
比則興佛法而安國家。
實非滅三寶而危百姓也。
有十五條。
總是事意。
勸行平等非滅佛法。
勸不平等。
是滅佛法。
勸行大乘。
勸念貧窮。
勸舍悭貪。
勸人發露。
勸益國民。
勸燎為民。
勸人和合。
勸恩愛會。
勸立市利勸行敬養。
勸寺無軍人。
勸立無貪三藏。
勸少立三藏。
勸立僧訓僧。
勸敬大乘誡上列事條。
反則滅法。
順則興教。
并陳表狀及佛道二論。
立主客論小大。
嵩以理通我不事二家。
惟事周祖。
以二家空立其言。
而周帝親行其事。
故我事帝不事佛道。
立詞煩廣。
三十餘紙。
大略以慈救為先。
彈僧奢泰不崇法度。
無言毀佛。
有□真道也。
故唐吏部唐臨冥報記雲雲。
十八劉慧琳。
秦郡人。
出家住楊都治城寺。
有才學。
為宋廬陵王所知。
着均善論(一雲白黑論)其論難窮通。
後法義篇備之矣。
大較雲。
但知六度與五教并行。
信順與慈悲齊立。
殊塗同歸。
不得守其發足之轍也。
十九範缜。
南郡人少孤貧。
學于沛國劉瓛而卓越不群。
在門下積年。
芒屩布衣徒行。
而危言高論。
盛稱無佛有于自然。
其詞。
亦備後法義篇。
沈休文難之。
故不煩載。
二十顧歡。
吳郡人。
以佛道二教互相非毀。
歡着夷夏論以統之。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