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學習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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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鬼道之中。

    受報既盡,幸生人中,猶有餘報。

    今依華嚴經所載者,錄之如下。

    若諸“論”中,尚列外境多種,今不别錄。

     一、殺生……短命、多病 二、偷盜……貧窮、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貞良、不得随意眷屬 四、妄言……多被诽謗、為他所诳 五、兩舌……眷屬乖離、親族弊惡 六、惡口……常聞惡聲、言多诤訟 七、绮語……言無人受、語不明了 八、悭貪……心不知足、多欲無厭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長短、恒被于他之所惱害 十、邪見……生邪見家、其心谄曲 善業有十種。

    下列不殺生等,止惡即名為善。

    複依此而起十種行善,即救護生命等也。

     一、不殺生:救護生命 二、不偷盜:給施資财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說誠實言 五、不兩舌:和合彼此 六、不惡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語:作利益語 八、不悭貪:常懷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憫 十、不邪見:正信因果 造善業者,因其造業輕重而生于阿修羅人道欲界天中。

    所感之餘報,與上所列惡業之餘報相反。

    如不殺生則長壽無病等類推可知。

     由是觀之,吾人欲得諸事順遂,身心安樂之果報者,應先力修善業,以種善因。

    若惟一心求好果報,而決不肯種少許善因,是為大誤。

    譬如農夫,欲得米谷,而不種田,人皆知其為愚也。

     故吾人欲諸事順遂,身心安樂者,須努力培植善因。

    将來或遲或早,必得良好之果報。

    古人雲:“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說,乃人天教之大義。

     惟修人天教者,雖較易行,然報限人天,非是出世。

    故古今諸大善知識,盡力提倡“淨土法門”,即前所說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淨土宗”。

    令無論一習一何教者,皆兼學此“淨土法門”,即能獲得最大之利益。

    “淨土法門”雖随宜判為“一乘圓教”,但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即惟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學,所謂“三根普被”也。

     在此講說三日已竟。

    以此功德,惟願世界安甯,衆生歡樂,佛日增輝,法一輪常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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