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陰救度密法 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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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敬偈 中陰救度密法上卷 藏文原名“巴多脫卓”英文譯本名“西藏度亡法”,前西藏喇嘛格西達哇桑杜英文遺譯從學弟子美國伊文思溫慈博士纂集印行于英國牛津大學,震旦觀化廬三密弟子張蓮菩提重譯華言。

     皈敬偈 皈命法界體性尊其光無量不可思 無上圓滿報化尊蓮部金剛喜怒部 我蓮華生大導師一切有情攝護主 曆代上師及三寶我今至心皈命禮 凡夫之人,報盡命終,将入已入,中陰境界。

    有上妙法,使之聽聞,即得救度,是名中陰救度密法。

    法有三分:初序言,次正述,後結述。

     初序言 初序言 密乘中有種種法,教令行人,于人世間,修菩提道,死後乃得超越中陰,直趣涅槃。

    行人生時,依上師教,如法修習。

    有上等成就者,命終自得救度;生時修習未得成就,臨命終頃,但當專念于昔所修習,亦得救度;即普通曾聞密法之人,臨終如此,亦易得度。

    惟因業力所障使,而有未能者,則于此際本來真空實相當前之時,須安祥忍耐,谛聽于此從聞得度之無上妙法。

     密乘中又有觀察死狀自度之法:行人臨命終時,先自觀察其将死狀況次第來前、一一畢現時,即當專心緻志,如法入觀,即自度矣!若此者,自無須乎此書之所雲雲。

    其有未能自度,或不免于業力牽使及障礙者,則此上妙要法,不得不請由他人讀誦之,使能由聞得度。

    有時死者之屍,不在其處,則為讀誦之人,可據坐于死者生時習慣所常用之椅座床榻等,如法讀誦。

    須先作觀,召使死者之靈識,來前谛聽。

    斯時死者親屬人等,切忌哭泣嘈鬧,徒為無益反礙作法故。

     若死者之屍,在于其處,則其呼吸将欲不繼,即當請由其傳法上師,或其宿昔親近之金剛弟兄,或其親近摯愛之眷屬親友堪任者,引唇附近死者之耳,但勿貼近之,而為此“巴多脫卓”之讀誦。

    “巴多”意雲中陰,‘脫卓’意名‘聞度’,合言之即由聞得度于中陰也。

     次正述 次正述 若力能備廣大供養,即當如法敬備,以供養三寶;如力未能者,可稱力備辦,當一一作觀,觀其化為無量上妙之供。

    于是如下依次舉誦各祈願偈: 一請諸佛菩薩普加被偈 二祈求護免中陰險難偈 三六種中陰境界警策偈 四護免中陰恐怖總願偈 上之四偈,附本書之附編中。

    藏地度亡作法之喇嘛皆熟讀能背誦,每誦七遍或三遍,依時間長促為定。

    念畢諸偈,即依下述種種,逐步逐日,為此巴多脫卓之念誦。

     此巴多脫卓法,總分三步:第一步——于将欲命終而尚未命終之際,作法使之入實相光明觀;第二步——命終已後,中陰現前,作法導示提醒靈識使之趣入實相光明;第三步——既已深入中陰,上勝能度脫之機會已過,妄心熾然又複求生,作法導示其靈識令醒悟補救,即生亦導示其如何避下劣而上勝,有閉胎擇胎入胎等法。

    本書上卷詳第一二兩步,下卷專述第三步及結述分。

     第一步将欲命終入觀實相 第一步将欲命終入觀實相 有人于佛法唯曾聽聞,而不認識信受;亦有人雖認識信受,而不甚真切。

    但無論何人,如屬曾受密乘灌頂且曾多少受習密法者,則此巴多脫卓之妙法,一經使用,此之人等,即得當前合入根本淨光,不落中陰。

    由徑直大道,而得投入本不生之一真法界體性海中。

    其作法如下:最好能将傳授彼密法之金剛上師請緻到來,否則請其金剛弟兄到來:倘此均未能辦到,則請其信行相同、而有學識之知交到來,或有學識之眷屬伴侶亦可。

    如并此之人等亦無,則但覓一能讀此法之文字者,為之照書讀誦,但必字句音讀,明白清朗,向彼耳際,了了讀誦之。

    于是彼垂死之人,一經入于耳識,即為提醒,具其作觀之妙增上緣。

    一時根本淨光,豁然開曙,俱生智得以顯發,而未有不得其解脫者矣!人于将欲命終,其至極最後一次出息吐呼出體,其體之靈力活素,一時散降而欲由中樞靈脈道中部之心髒處更複下趨。

    斯際人之靈識,雖欲證驗實相法界之根本淨光,往往不自支持,随其體中靈力活素向下劣之靈脈竅道而竄降(靈力活素及靈脈竅道意義均詳見另由鄙譯《明行道六成就法》)。

    故行此巴多脫卓法之念誦者,必趁其靈力活素至多不過散降過中部之心、甫欲過臍而下然尚未更下降入于左脈下端處之頃,為有效之提醒。

    此之時間,等于垂死人至極最後一次吸入之風息住其體中之長久,大約二三十分鐘或食頃之久。

    此際行法之人,須極端注意,惟恐失此千鈞一發之機。

    總須趁垂死者尚未至于此極之時,即堅切勤懇反複叮咛,為如下導示以提醒開曉此垂死之同類者曰: “善信某某:汝之氣息,現将不繼矣,入觀于實相法界之淨光明者,今其時矣!汝金剛上師昔曾教汝如何作觀于清淨光明之法,汝今将實地體驗之。

    此時中陰境方将開始,根本清淨光即當初一曙發現前之最要境地,不可錯失。

    此中所有,惟一虛空,如一片無雲之晴空。

    汝之赤裸無瑕自性亦空之心識真空體,與之合入無間,如入無中心無邊際之一太虛空裡。

    汝當如是了知之、觀得之且入住之。

    ” 如上囑告,不計遍數,反複叮咛,向死者之耳際說言。

    要在于其至極最後之一次出息未終之先,已得入于其靈識而生效,方能使之得度。

    又死者之出息将停未停即宜預移其體右側而作獅子卧式,其喉際靜脈管如有急跳亂動之狀,宜以指尖輕輕微按,以安止之。

    如死者欲深入睡眠狀态,務宜頻頻輕呼其名止之勿眠以谛聽囑告,一面以指輕按止其喉際靜脈管之跳動,此法能令其靈力活素不緻附帶靈識降入下劣竅道;一經提醒,便可上趨頂門之梵穴,即能脫穎而出,于一刹那頃得睹必行始一閃放于中陰最初境之法界妙明清淨光。

    有情得度于中陰,此為最初最要關頭,故極宜注意者也。

     死者至極最後之一次入息與其至極最後一次之出息中間相距之時間,即其此生之靈力活素最後貫注于其中樞靈脈穴道之惟一最後之一次,此之時間普通泛稱為昏厥或曰悶絕。

    然非至其最後之出息終了及靈識離體,出而不再入息者——尚未死。

    此種似死未死之時間久暫,與各個人體之四大色力及其靈力活素之強弱,乃至與平昔入定功夫,皆有正比關系其色力靈力定力大者,則此之時間較長。

    故如上之最初導示須趁此際不計遍數繼續不斷而為之,出息終了後仍為之,直至其某一竅或多竅流淌一種黃色液時,始可休止。

    人于生時多所惡行,而色力及靈力活素乃至定功均薄弱者,流淌此液特速!最快者氣絕方一彈指頃,即流淌此液;稍優者能經食頃之久;總以愈緩愈佳,依密乘法典所述:人于氣絕後,靈識離體,未得立即認證解脫者,率皆經過一種昏沉迷惚境況。

    為時三日又半,至四日之久。

    于此期間,亟宜繼續不斷時時依下所述者,以導示之。

     将死之人,如自己能察知死期已屆(察知死狀法極多,密乘有特别教授,大乘要道密集書中亦有此法少分),不待将絕氣時,即當自行作法,成就其入證實相光明之解脫。

    如覺恐因障礙而未能者,則當于身旁留得其金剛上師或金剛弟兄,為他力之幫助。

    此助法或作法之者,于其将死象徵次第現前,即須為警告曰:“今者,地大降于水大矣”等雲雲。

     注地大降于水大者:謂死者之體,忽爾覺受一種極強大壓力之痛苦。

    此外本書尚略去二句:一為、“水大降于火大”,謂死者之體,忽爾覺受猶如墜落冰水之一種至極寒冷之痛苦;又、“火大降于風大”,謂死者之體,忽爾覺受如被極狂烈之風,吹折其體,碎為塵埃,至極支解之痛苦。

    此諸覺受皆有外表可徵:如面部筋肉抽縮視聽不靈、呼吸阻困、喘急莫堪,等等苦狀,即其四大粗根解離之象徵也。

    (此但言四大,如明行道六成就法之中陰成就法中,則言五大,尚多《風大降于空大》一句可參讀彼書) 死者之死狀,一一呈現時,作法之人,即須軟語附其耳曰: “善自作意!善自作意!” 如死者為師長前輩,則但加屬曰: “師長”或“尊者”“請善專念作意!” 如屬師兄弟,或曾通之他人,則須導示之曰: “善信某某:所謂死之一法,今臨汝矣!汝當專念,作意思維,而自念言曰:“我今者報盡命終之時至矣!我當以此機緣,實證菩提。

    普為十方世界一切有情,盡吾能力,使之一一同證菩提,廣行我之大慈悲願,達于至極圓滿地。

    ” 善信某某:須知此正是為利樂一切衆生之妙明淨智法界體之實相,當為汝體自認證之極大機緣。

    汝唯專念作意,決勿失之交臂,且須自念言曰:“我至今雖尚未認證,然已了解中陰境中,有究竟真實之法界光明,任其現相種種,我惟認證投合其中任何勝上之一體,誓不舍離之。

    ” 善信:汝如平昔有所修習,有何種種勝上妙嚴之本尊道場觀法者今時切宜憶念而修行之,堅固不舍。

     上之告言,反複叮咛,使垂死者明白入在耳識,印入心中,無一刹那涉及妄念,直至其死法決定完畢已。

    更加如下導示: 如死者為作法者之上師輩、喇嘛輩,或高德尊長輩,則但曰: “師長”或“尊長”“請善專念作意,觀合住入根本淨光。

    ” 若為同輩或他人,則須如左祥告曰: “善信某某:一心谛聽,今者汝當證驗,由真實清淨之法界體性所發射而出之妙明淨光,汝當認知之,當證合之。

    善信!汝之心體,本元真空,無色無相,唯一真空,同此法界之真實體性,無二無别;但此空者,并非空無所有之空。

    所謂空者,無障礙故,無不照故,無不應故,大自在故,等同諸佛真實性故。

    又此心體,雖實空寂,而常攝照,雖常攝照,而實空寂,此寂與照,不可分離,即諸如來法性之身。

    又此心體,恒寂恒照,不生不滅,是即如來之無量光及無量壽。

    汝能得如此,一切已具。

    汝既知汝心性本空,同諸佛性,又此真空,即汝心性,汝即能入諸佛心中,和合無間,而一切成就。

    ” 如上導示,務極分明清楚,反複述告,三遍七遍乃至多遍。

    則一者提醒死者之識神,猶如上師所導示于彼之入觀實相法;二者足使死者認證其本己心性與妙明淨光體者元本非一非異;三者本來面目既已當前明了,即可究竟合體于法界體性之智身,而安住彼岸矣! 第二步中陰現前入觀實相(甲)中陰初期 第二步中陰現前入觀實相 (甲)中陰初期(七七日之前三日半或四日,藏文名此期曰“幾海”中陰) 以上所述,乃指死者,一經命終,即得體證于初次放光之本妙明淨之法性,而得度脫之境界。

    倘此初放淨光,未得體證之者,則于死法完全決定終了以後大約食頃馀久之時,淨光雖又複有第二次之放射,然死者通常不能如初見者之明,因其業力此際漸開始發生障礙。

    人于世間作業,或善或惡,每多畸重畸輕,則其命根業識,亦必随其渙散之靈力活素,牽使之循右或左之靈脈穴道,經由相當之竅道,遊離出體。

    然甫經出體未久,其業識必有一刹那,尚不昏沉迷惚,而頓覺清明。

    此一刹那之清明,可體證于第二次之淨光,但其能得體證與否,端賴于其宿習善惡業力,及其曾否有禅定修持及密法作觀等以為斷,故不一定也。

    又通常死者離體之業識,每自迷悶,且自計曰:“我豈已死乎?抑尚未死乎?”彼亦恍惚能見其親屬人等一一當前。

    此種昏沉迷惚之幾海境界中,尚無後述之喜怒諸尊及司命鬼王現前。

    在此期中,為此巴多脫卓法者如下: 若死者生時修習密法本有若幹成就程度者,則此時仍可但用如上之極簡單之勸告曰:“善自作意!善自作觀!”等言已足。

    若其修習密法無何程度可謂成就,但亦曾受習且略有修作于其本尊道場觀者,則為如下之導示曰: “善信某某:一心谛聽!汝今者當如昔所修作,入觀于汝某某本尊之曼荼羅道場觀,一心不亂,但作意專念,觀汝本尊,觀其猶如水中月輪。

    雖非實月,然了了月輪,與實月者無二無别。

    又必了了分明,觀汝本尊,如同真有生命之活體。

    ”若死者為極曾通而未習密法之人,則可改雲: “專汝心念,觀想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本尊即白色四臂觀音,今印一像于書首以便緣觀)。

    ” 上之囑言,感示入于死者心識中,則彼之或将毫無把握以入中陰者,如是即當有确切之認識。

     有人在世,雖曾從上師受學觀法,然徒未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