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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蕅益沙門智旭述
(癸)五釋不定心所二。
初舉頌。
二論釋。
(子)今初 已說二十随煩惱相。
不定有四。
其相雲何。
頌曰。
不定謂悔。
眠。
尋。
伺。
二各二。
(子)二論釋二。
初正釋頌文。
二諸門分别。
(醜)初中三。
初釋通名。
二釋别名。
三釋二各二。
(寅)今初 論曰。
悔。
眠。
尋。
伺。
于善染等。
皆不定故。
非如觸等定徧心故。
非如欲等定徧地故。
立不定名。
善。
即善性。
染。
即不善。
及有覆無記性。
等者。
等取無覆無記性也。
徧行觸等。
雖通三性以定徧心。
故不名為不定。
别境欲等。
雖通三性。
又不徧心。
以定徧地。
故亦不名為不定。
今不徧心。
亦不徧地。
但徧三性。
故立不定之名。
(寅)二釋别名二。
初釋悔眠。
二釋尋伺。
(卯)今初 悔。
謂惡作。
(先時)惡所作業。
(後乃)追悔為性。
障止為業。
此即于(追悔)果。
假立(惡作)因名。
(謂)先惡所作業。
後方追悔故。
悔先不作。
亦惡作攝。
如追悔言。
我先不作如是事業。
是我惡作。
此先釋悔也。
百法論中名為惡作。
乃是約因立名。
今則依果故名為悔。
此通三性者。
先已作惡。
今方追悔。
或先不作善。
今方追悔。
皆名為善。
若先已作善。
今方追悔。
或先不作惡。
今反追悔。
皆名不善。
若先作無記事。
今乃追悔。
或先不作無記事。
今乃追悔。
仍屬無記。
然悔先作惡。
悔不作善。
雖皆名善。
而苟失方便。
則被憂箭所傷。
名為悔蓋。
故能障止也。
是故行人修行五悔。
正貴永斷相續。
勤策衆善。
非但追思懊惱而已。
眠。
謂睡眠。
令身不自在。
(心極闇)昧略(緣境界)為性。
障觀為業。
謂睡眠位。
身不自在。
心極闇劣。
一門轉故。
昧簡在定(之惺惺。
)略别寤時(之周悉。
)合顯睡眠非無體用。
(雖)有(于五)無心位(中。
亦)假立此(極重睡眠之)名。
(似無别體。
然而)如餘蓋纏。
(與)心相應故。
(故亦定有體用也。
) 此次釋眠也。
心極闇劣。
故名昧。
唯一門轉。
故名略。
蓋同時意識。
遍向内外六根門轉。
今獨頭意識。
唯向内一門轉。
略無外五門也。
此通三性者。
由眠心所。
與第六識相應。
作種種夢。
若于夢中修行十善六度等事。
即名為善。
若于夢中造作。
殺盜貪嗔等事。
即名不善。
非善不善之夢。
即名無記。
然衆生無始以來。
不善無記習氣偏熟。
善習偏生。
故睡眠時。
能障正觀。
又複夢中作惡。
是任運惡習故。
不實損惱衆生故。
雖名不善。
不因此而招苦報。
若于夢中作善。
是善根成熟故。
複能熏長善根故。
雖不實益衆生。
亦因此而獲功德。
良以惡雖從性所起。
由違性故。
其力則弱。
善亦從性所起。
由順性故。
其力則強也。
如餘蓋纏者。
蓋。
謂五蓋。
一貪欲。
二嗔恚。
三睡眠。
四掉悔。
五疑。
覆障定慧。
故名為蓋。
今眠既是蓋。
即應如貪等。
亦自有體用。
纏。
謂十纏。
一無慚。
二無愧。
三睡眠。
四惽沉。
五掉舉。
六惡作。
七嫉妬。
八悭悋。
九忿。
十覆。
束縛有情。
令不解脫。
故名為纏。
今眠既是纏。
即如無慚等。
亦自有體用。
有義。
此二唯癡為體。
(瑜伽)說(是)随煩惱及癡分(所攝)故。
有義。
不然。
亦通善故。
應說此二(若是)染(者。
以)癡為體。
(若是)淨(者。
)即(以)無癡(為體。
)論依染分。
說(是)随煩惱及癡分攝。
有義。
此說亦不應理。
(此二亦通無記。
而)無記非癡。
(亦非)無癡性故。
應說惡作(以)思(與)慧(各一分)為體。
(由慧)明了(由思)思擇所作業故。
睡眠合用思(與)想(各一分)為體。
思想種種夢境相故。
論俱說為世俗有故。
彼(悔眠之有)染污者。
(乃)是癡(之)等流。
如不信等說為癡分。
此下總辨悔眠體相也。
凡有四義。
今前三義。
皆謂别無自體者非。
有義。
彼說理亦不然。
非思慧想(為體。
以悔與眠。
數數增盛。
)纏(繞身心。
是)彼性故。
應說此二各别有體。
與餘心所行相别故。
(但以)随癡相說。
(故)名(為)世俗有。
(其實非無自體。
) 此第四義為正也。
初釋悔眠竟。
(卯)二釋尋伺 尋。
謂尋求。
令心忽(務急)遽。
于意言境粗轉為性。
○伺。
謂伺察。
令心忽(務急)遽。
于意言境細轉為性。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并用思(與)慧(之各)一分為體。
于意言境不深推度(名尋。
)及深推度(名伺。
)義類别故。
若離思慧。
(則)尋伺二種體類差别。
不可得故。
此二等者。
謂身心有安不安。
皆依尋伺而起也。
不深推度。
則思正而慧助。
深推度者則慧正而思助。
餘皆可知。
二釋别名竟。
(寅)三釋二各二。
有三義。
初二義非。
第三義正。
二各二者。
有義。
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别。
有義。
此釋不應正理。
悔眠亦有染淨二故。
應說(尋伺是一。
悔眠是一。
)如前諸染心所。
有是(根本)煩惱。
(有是)随煩惱性。
(今)此二(類之中。
)各有不善(及)無記(之二類。
)或複各有(現行)纏(繞)及(有)随眠。
(種子之二類也。
) 初義妄。
以二各二句單屬尋伺。
次義雖知二各二句通于四法。
而妄謂或是不善無記之二。
或是現行種子之二。
故皆不當理也。
有義。
彼釋亦不應理。
(以)不定四(之)後。
(乃)有此(二各二之)言故。
應言(頌中初一個)二(字)者。
顯二種二。
一謂悔眠。
二謂尋伺。
此二(個)二種。
(其)種類各别。
(悔。
與眠别。
尋。
與伺别。
)故(頌中隻是上頭)一(個)二(之為)言。
(便即)顯(此)二(個)二種。
此(二種二。
又)各有二。
謂染(及)不染。
非如(十一)善(心所。
及二十六)染(心所。
)各唯一故。
或唯簡染。
(惟是煩惱。
此通不染亦可善攝。
)故說此(二各二之)言。
(良由諸論)有(處)亦說(此四)為随煩惱故。
(今特)為顯不定(之)義。
說(此)二各二言。
故置此(二各二之)言。
深為有用。
第三正義。
如文可知。
初正釋頌文竟。
(醜)二諸門分别十三。
初假實門(至)十三例結餘門。
(寅)今初 四中。
尋伺定是假有。
思慧合成聖所說故。
○悔眠。
有義。
亦是假有。
瑜伽說為世俗有故。
有義。
此二是實物有。
唯後二種說假有故。
(然瑜伽中)世俗有(之為)言。
(不過)随他相說。
非顯前二定是假有。
又如内種體雖是實。
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寅)二自類相應門 四中。
尋伺定不相應。
體類是同。
粗細異故。
依于尋伺(之)有染離染。
(而)立三地(差)别。
不依彼(尋伺之)種(子)現起。
有無故無(濫同)雜亂(之失。
此尋伺二法。
)俱與前(悔眠)二容互相應。
前(悔眠)二亦(自)有互相應義。
三地别者。
一有尋有伺地。
二無尋有伺地。
三無尋無伺地也。
恐有難曰。
尋伺二法。
既不俱起。
若在欲界。
或在初禅。
本是有尋有伺地中。
設正起伺之時。
尋則不起。
何異無尋有伺地耶。
故今釋曰。
依于尋伺有染不染。
立三地别。
謂若尋伺俱未離染。
名有尋有伺地。
若尋離染。
伺未離染。
名無尋有伺地。
若尋與伺二俱離染。
名無尋無伺地。
不依彼種現起有無。
故無雜亂之失也。
悔時眠時。
得有尋伺。
正睡眠中。
亦得有悔。
故皆相應。
(寅)三諸識相應門 四皆不與第七(第)八(兩識)俱。
義如前說。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
非(前)五(識相應)法故。
義如前說。
指初能變二能變中第七相應門所簡示也。
前五任運緣現在境。
故不與悔相應。
眠時五識不行。
故不與眠相應。
有義。
尋伺亦五識俱。
論說五識有尋伺故。
又說尋伺即七分别。
謂有相等。
雜集複言任運分别。
謂五識故。
釋尋伺相應有二義。
第二為正。
今初妄謂五識亦與尋伺相應也。
七分别者。
一有相分别。
二無相分别。
三任運分别。
四尋求分别。
五伺察分别。
六染污分别。
七不染污分别。
複引雜集。
意明尋伺即是七種分别。
今五識既有任運分别。
應亦有尋伺也。
有義。
尋伺唯意識俱。
論說尋求伺察等法。
皆是意識不共法故。
又說尋伺憂喜相應。
曾不說與苦樂俱故。
(設有難曰。
尋伺亦存苦樂受俱。
但是彼論文略。
例如舍受定俱。
而亦不說。
今通之曰。
)舍受徧故。
可不待說。
何緣不說與苦樂俱。
(豈非尋伺不與五識相應之一證耶。
又有難曰。
前許意地得有苦樂。
今胡不說尋伺與苦樂俱。
故又通曰。
)雖初靜慮。
有意地樂。
而不離(有)喜(地。
)總說喜名。
雖純苦處。
有意地苦。
而似憂故。
總說為憂。
(尤見尋伺。
唯與意識俱矣。
)又說尋伺以名身(句身)等(所诠之)義為所緣(境。
)非(可謂)五識身。
(亦得)以名身等義為境故。
(當知五識決不與尋伺相應也。
) 此第二正義。
明五識定不與尋伺相應也。
然(瑜伽)說五識有尋伺者。
顯(此尋伺)多(分)由彼(率爾五識引)起。
非說(與)彼(五識)相應。
雜集所言任運分别謂五識者。
彼與瑜伽所說分别。
義各有異。
彼(雜集論所)說任運。
即是五識。
(以五識身。
亦有自性分别義故。
)瑜伽說此(七種分别。
)是(與)五識俱(起)分别意識相應(之)尋伺。
故彼(初家)所引。
為證不成。
由此五識。
定無尋伺。
此更通彼初家所引論文也。
五識俱分别意識。
即所謂同時意識。
餘皆可知。
三諸識相應門竟。
(寅)四諸受相應門 有義。
惡作(與)憂舍(二受)相應。
唯戚行轉。
(故憂相應。
)通無記故。
(故舍相應。
)睡眠(與)喜憂舍(三)受俱起。
行(相)通(于)歡戚中庸轉故。
(歡即喜。
戚即憂。
中庸即舍。
)尋伺(與)憂喜舍樂(四受)相應。
(憂喜舍可知。
亦得有樂者。
)初靜慮中(有)意(地之)樂俱故。
○有義。
此四亦苦受俱。
純苦趣中(有)意(地之)苦俱故。
初義缺苦受俱。
第二義中補出。
餘并同也。
(寅)五别境相應門 四皆容與五别境俱。
行相所緣不相違故。
(寅)六善所相應門 悔眠但與十善容俱。
此(悔眠)唯在欲(界。
)無輕安故。
尋伺容與十一善俱。
初靜慮中。
輕安俱故。
(寅)七煩惱相應門 悔。
但容與無明相應。
此行相粗。
貪等細故。
睡眠尋伺。
(得與)十煩惱俱。
此彼展轉不相違故。
(寅)八随惑相應門 悔與中(二)大(八)随惑容俱。
非(與)忿等十(俱。
以忿等十。
)各為主故。
睡眠尋伺。
二十(皆)容俱(起。
)眠等位中。
皆(容)起彼(二十随煩惱)故。
(寅)九三性相攝門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
于無記業。
亦(可有)追悔故。
○有義。
初(悔眠)二。
唯是生得善(攝。
以悔則)行相粗鄙。
及(眠則)昧略故。
(非加行善。
)後二亦通加行善攝。
(以)聞所成等(善法。
)有尋伺故。
有義初二亦(通)加行善(攝。
以)聞思位中。
有悔眠故。
○後三皆通(有覆)染(無覆)淨(二種)無記。
惡作非染。
解粗猛故。
(若于)四無記中。
悔唯中(間威儀路及工巧處)二(種無記。
以其)行相粗猛。
非定(變化。
亦非)果(異熟)故。
眠除第四(變化。
)非定(所)引生(故。
然)異熟生(之無記第六識)心。
亦得眠故。
尋伺除初(異熟無記。
)彼(異熟之)解微劣。
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先正明通三性。
次料簡生得加行二善。
後料簡有覆無覆二無記。
及料簡四無記也。
四無記者。
一異熟。
二威儀路。
三工巧。
四變化也。
解。
即行相也。
(寅)十界系現緣門又三。
初明界系。
二明現起。
三明互緣。
(卯)今初 惡作睡眠。
唯欲界有。
尋伺。
在欲(界)及初靜慮。
餘界地法。
皆妙靜故。
(無此四法) 餘界地。
指色界二禅地。
三禅地。
四禅地。
及無色界四地也。
(卯)二明現起 悔眠(二法。
)生上(地者。
)必不現起。
尋伺(二法。
生)上(地及生)下(地者。
)亦(容互)起下上。
(卯)三明互緣 下(地)上(地之)尋伺。
能(互)緣(于)上(地境)下(地境)。
○有義。
悔眠不能緣上。
(悔則)行相粗近。
(眠則)極昧略故。
○有義。
此二亦緣上境。
有邪見者。
悔修定故。
夢能善緣所更(曆之上界)事故。
尋伺通于欲界初禅。
故雲下上互緣上下。
悔眠唯局欲界。
故但明緣上不緣上義。
初義不緣者非。
次義亦緣者正也。
十界系現緣門竟。
(寅)十一學等三攝門 悔非無學。
離欲(界不還之位。
即)舍(此悔)故。
睡眠尋伺。
皆通三種。
(以)求解脫者(所有)有為善法。
(亦)皆名學故。
學究竟者(所有)有為善法。
(亦)皆(名)無學故。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
皆得有悔。
三果以上。
即更無悔。
故非無學也。
凡夫之睡眠尋伺。
即非學非無學攝。
初二三果之睡眠尋伺。
即是學攝。
四果及八地以上菩薩之睡眠尋伺。
即無學攝。
以其雖是有為。
皆唯善故。
(寅)十二三斷相攝門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
(非非所斷。
)亦邪見等勢力起故。
(所以悔眠皆可見所斷攝。
)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
(所以眠屬修所斷攝。
)亦非如憂(之)深求解脫故。
(所以悔屬修所斷攝。
)若(于見修)已斷(悔眠之後。
仍有眠)故。
(即)名(為)非所斷。
則無學(位中之)眠。
(乃是)非所斷攝。
無漏道乃非所斷。
今眠既非無漏親所引生。
故非非所斷攝。
無學回心向大。
深求無上解脫。
得有憂根。
名非所斷。
悔不同憂。
故非非所斷攝。
若羅漢有眠。
佛亦有眠。
則是非所斷攝。
然羅漢及佛。
皆永無夢。
八地以上菩薩。
雖稱無學。
仍有好夢。
尋伺雖非真無漏道。
而能引(生)彼(無漏道。
又)從彼(無漏道)引生。
故通見修非所斷攝。
引生無漏之尋伺。
即修所斷。
無漏引生之尋伺。
即非所斷。
分别煩惱相應之尋伺。
即見所斷也。
有義。
尋伺(之)非所斷者。
于五法中。
唯(屬第三)分别(所)攝。
瑜伽說彼(尋伺)是分别故。
有義。
此(尋伺)二。
亦(是第四)正智(所)攝。
(以八正道之中。
)說正思惟是無漏故。
彼(思)能令心(起)尋求等故。
又說彼(思)是言說(之)因故。
未(至如來)究竟(之)位。
于(法門)藥(衆生心行)病等。
未能徧知。
(所以)後得智中。
為他說法。
必假尋伺。
非如佛地無功用說。
故此(尋伺)二種。
亦通無漏。
(瑜伽)雖說尋伺必是分别。
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分别性所攝。
以)後得正智中。
亦有分别故。
此更約五法判尋伺也。
五法者。
一名。
二相。
三分别。
楞伽名為妄想。
四正智。
五如如也。
有漏尋伺。
見修所斷。
可屬第三分别。
無漏尋伺。
即非所斷。
宜屬第四正智。
以是後得智故。
若至佛果位中。
則并此無漏尋伺亦斷。
以如來所有後得妙智。
任運照機。
不假尋伺故也。
十二三斷相攝門竟。
(寅)十三例結餘門 餘門準上。
如理應思。
謂緣有事無事。
緣有漏無漏。
緣事境名境等也。
第三能變廣釋六位心所别相中。
正釋别相竟。
(壬)二會示二谛二。
初略問答。
二廣問答。
(癸)今初 (問曰。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
為離心體有别自性。
為即是心分位差别。
(答曰。
)設爾何失。
(癸)二廣問答二。
初難即離。
二答妙理。
(子)今初 二俱有過。
若離心體有别自性。
如何聖教說唯有識。
又如何說(唯)心遠(行)獨行。
(又如何說)染淨由心。
(又如何說)士夫六界。
(又)莊嚴論說。
複雲何通。
如彼頌言。
許心似(善染)二(法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于信等。
無别染善法。
二俱有過。
是先總難。
若離心下。
别難說離之過也。
士夫。
即有情。
六界。
即地水火風空識。
不别言心所也。
餘可知。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
如何聖教說心相應。
(以必)他性(乃名)相應。
非自性故。
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
如日與光。
瑜伽論說。
複雲何通。
彼說心所。
非即心故。
如彼頌言。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緣無别故。
與聖教相違。
此别難說即之過也。
心王如日。
心所如光。
日若即光。
則光外無日。
雲何空中複見圓日。
光若即日。
則日外無光。
十方世界應同為日。
心所若即是心。
其過亦爾。
又瑜伽頌言。
若謂心所即是心王。
則五種取蘊之性不得成就。
以無受想行三蘊故。
又若謂但由分位差别而立五蘊者。
亦有過失。
以一刹那中。
其因緣必無差别可得故。
則與聖教相違。
蓋聖教說五蘊法。
同在一刹那中橫具。
不依前後假立故也。
(子)二答妙理 應說離心有别自性。
以心勝故。
(所以聖教但)說(為)唯識等。
(又此)心所依(于)心(王)勢力生故。
(所以莊嚴論中)說似彼現。
非(謂)彼(善染法)即(是)心(王。
)又(凡)識心(之)言。
(決定)亦攝心所。
(以其)恒相應故。
(所以諸聖教中)唯識等言。
及現似彼。
皆無有失。
(然)此(且)依世俗。
(說别有體。
)若依勝義。
(則)心所與心。
非離非即。
(乃至)諸識相望。
應知亦然。
是謂大乘真俗妙理。
心王心所種現各别者。
俗谛也。
心王心所一一皆非即離者。
真谛也。
設非真谛。
則俗谛無所依體。
設非俗谛。
則真谛無可表彰。
真谛如水。
俗谛如流與波。
若知水外别無波
初舉頌。
二論釋。
(子)今初 已說二十随煩惱相。
不定有四。
其相雲何。
頌曰。
不定謂悔。
眠。
尋。
伺。
二各二。
(子)二論釋二。
初正釋頌文。
二諸門分别。
(醜)初中三。
初釋通名。
二釋别名。
三釋二各二。
(寅)今初 論曰。
悔。
眠。
尋。
伺。
于善染等。
皆不定故。
非如觸等定徧心故。
非如欲等定徧地故。
立不定名。
善。
即善性。
染。
即不善。
及有覆無記性。
等者。
等取無覆無記性也。
徧行觸等。
雖通三性以定徧心。
故不名為不定。
别境欲等。
雖通三性。
又不徧心。
以定徧地。
故亦不名為不定。
今不徧心。
亦不徧地。
但徧三性。
故立不定之名。
(寅)二釋别名二。
初釋悔眠。
二釋尋伺。
(卯)今初 悔。
謂惡作。
(先時)惡所作業。
(後乃)追悔為性。
障止為業。
此即于(追悔)果。
假立(惡作)因名。
(謂)先惡所作業。
後方追悔故。
悔先不作。
亦惡作攝。
如追悔言。
我先不作如是事業。
是我惡作。
此先釋悔也。
百法論中名為惡作。
乃是約因立名。
今則依果故名為悔。
此通三性者。
先已作惡。
今方追悔。
或先不作善。
今方追悔。
皆名為善。
若先已作善。
今方追悔。
或先不作惡。
今反追悔。
皆名不善。
若先作無記事。
今乃追悔。
或先不作無記事。
今乃追悔。
仍屬無記。
然悔先作惡。
悔不作善。
雖皆名善。
而苟失方便。
則被憂箭所傷。
名為悔蓋。
故能障止也。
是故行人修行五悔。
正貴永斷相續。
勤策衆善。
非但追思懊惱而已。
眠。
謂睡眠。
令身不自在。
(心極闇)昧略(緣境界)為性。
障觀為業。
謂睡眠位。
身不自在。
心極闇劣。
一門轉故。
昧簡在定(之惺惺。
)略别寤時(之周悉。
)合顯睡眠非無體用。
(雖)有(于五)無心位(中。
亦)假立此(極重睡眠之)名。
(似無别體。
然而)如餘蓋纏。
(與)心相應故。
(故亦定有體用也。
) 此次釋眠也。
心極闇劣。
故名昧。
唯一門轉。
故名略。
蓋同時意識。
遍向内外六根門轉。
今獨頭意識。
唯向内一門轉。
略無外五門也。
此通三性者。
由眠心所。
與第六識相應。
作種種夢。
若于夢中修行十善六度等事。
即名為善。
若于夢中造作。
殺盜貪嗔等事。
即名不善。
非善不善之夢。
即名無記。
然衆生無始以來。
不善無記習氣偏熟。
善習偏生。
故睡眠時。
能障正觀。
又複夢中作惡。
是任運惡習故。
不實損惱衆生故。
雖名不善。
不因此而招苦報。
若于夢中作善。
是善根成熟故。
複能熏長善根故。
雖不實益衆生。
亦因此而獲功德。
良以惡雖從性所起。
由違性故。
其力則弱。
善亦從性所起。
由順性故。
其力則強也。
如餘蓋纏者。
蓋。
謂五蓋。
一貪欲。
二嗔恚。
三睡眠。
四掉悔。
五疑。
覆障定慧。
故名為蓋。
今眠既是蓋。
即應如貪等。
亦自有體用。
纏。
謂十纏。
一無慚。
二無愧。
三睡眠。
四惽沉。
五掉舉。
六惡作。
七嫉妬。
八悭悋。
九忿。
十覆。
束縛有情。
令不解脫。
故名為纏。
今眠既是纏。
即如無慚等。
亦自有體用。
有義。
此二唯癡為體。
(瑜伽)說(是)随煩惱及癡分(所攝)故。
有義。
不然。
亦通善故。
應說此二(若是)染(者。
以)癡為體。
(若是)淨(者。
)即(以)無癡(為體。
)論依染分。
說(是)随煩惱及癡分攝。
有義。
此說亦不應理。
(此二亦通無記。
而)無記非癡。
(亦非)無癡性故。
應說惡作(以)思(與)慧(各一分)為體。
(由慧)明了(由思)思擇所作業故。
睡眠合用思(與)想(各一分)為體。
思想種種夢境相故。
論俱說為世俗有故。
彼(悔眠之有)染污者。
(乃)是癡(之)等流。
如不信等說為癡分。
此下總辨悔眠體相也。
凡有四義。
今前三義。
皆謂别無自體者非。
有義。
彼說理亦不然。
非思慧想(為體。
以悔與眠。
數數增盛。
)纏(繞身心。
是)彼性故。
應說此二各别有體。
與餘心所行相别故。
(但以)随癡相說。
(故)名(為)世俗有。
(其實非無自體。
) 此第四義為正也。
初釋悔眠竟。
(卯)二釋尋伺 尋。
謂尋求。
令心忽(務急)遽。
于意言境粗轉為性。
○伺。
謂伺察。
令心忽(務急)遽。
于意言境細轉為性。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并用思(與)慧(之各)一分為體。
于意言境不深推度(名尋。
)及深推度(名伺。
)義類别故。
若離思慧。
(則)尋伺二種體類差别。
不可得故。
此二等者。
謂身心有安不安。
皆依尋伺而起也。
不深推度。
則思正而慧助。
深推度者則慧正而思助。
餘皆可知。
二釋别名竟。
(寅)三釋二各二。
有三義。
初二義非。
第三義正。
二各二者。
有義。
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别。
有義。
此釋不應正理。
悔眠亦有染淨二故。
應說(尋伺是一。
悔眠是一。
)如前諸染心所。
有是(根本)煩惱。
(有是)随煩惱性。
(今)此二(類之中。
)各有不善(及)無記(之二類。
)或複各有(現行)纏(繞)及(有)随眠。
(種子之二類也。
) 初義妄。
以二各二句單屬尋伺。
次義雖知二各二句通于四法。
而妄謂或是不善無記之二。
或是現行種子之二。
故皆不當理也。
有義。
彼釋亦不應理。
(以)不定四(之)後。
(乃)有此(二各二之)言故。
應言(頌中初一個)二(字)者。
顯二種二。
一謂悔眠。
二謂尋伺。
此二(個)二種。
(其)種類各别。
(悔。
與眠别。
尋。
與伺别。
)故(頌中隻是上頭)一(個)二(之為)言。
(便即)顯(此)二(個)二種。
此(二種二。
又)各有二。
謂染(及)不染。
非如(十一)善(心所。
及二十六)染(心所。
)各唯一故。
或唯簡染。
(惟是煩惱。
此通不染亦可善攝。
)故說此(二各二之)言。
(良由諸論)有(處)亦說(此四)為随煩惱故。
(今特)為顯不定(之)義。
說(此)二各二言。
故置此(二各二之)言。
深為有用。
第三正義。
如文可知。
初正釋頌文竟。
(醜)二諸門分别十三。
初假實門(至)十三例結餘門。
(寅)今初 四中。
尋伺定是假有。
思慧合成聖所說故。
○悔眠。
有義。
亦是假有。
瑜伽說為世俗有故。
有義。
此二是實物有。
唯後二種說假有故。
(然瑜伽中)世俗有(之為)言。
(不過)随他相說。
非顯前二定是假有。
又如内種體雖是實。
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寅)二自類相應門 四中。
尋伺定不相應。
體類是同。
粗細異故。
依于尋伺(之)有染離染。
(而)立三地(差)别。
不依彼(尋伺之)種(子)現起。
有無故無(濫同)雜亂(之失。
此尋伺二法。
)俱與前(悔眠)二容互相應。
前(悔眠)二亦(自)有互相應義。
三地别者。
一有尋有伺地。
二無尋有伺地。
三無尋無伺地也。
恐有難曰。
尋伺二法。
既不俱起。
若在欲界。
或在初禅。
本是有尋有伺地中。
設正起伺之時。
尋則不起。
何異無尋有伺地耶。
故今釋曰。
依于尋伺有染不染。
立三地别。
謂若尋伺俱未離染。
名有尋有伺地。
若尋離染。
伺未離染。
名無尋有伺地。
若尋與伺二俱離染。
名無尋無伺地。
不依彼種現起有無。
故無雜亂之失也。
悔時眠時。
得有尋伺。
正睡眠中。
亦得有悔。
故皆相應。
(寅)三諸識相應門 四皆不與第七(第)八(兩識)俱。
義如前說。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
非(前)五(識相應)法故。
義如前說。
指初能變二能變中第七相應門所簡示也。
前五任運緣現在境。
故不與悔相應。
眠時五識不行。
故不與眠相應。
有義。
尋伺亦五識俱。
論說五識有尋伺故。
又說尋伺即七分别。
謂有相等。
雜集複言任運分别。
謂五識故。
釋尋伺相應有二義。
第二為正。
今初妄謂五識亦與尋伺相應也。
七分别者。
一有相分别。
二無相分别。
三任運分别。
四尋求分别。
五伺察分别。
六染污分别。
七不染污分别。
複引雜集。
意明尋伺即是七種分别。
今五識既有任運分别。
應亦有尋伺也。
有義。
尋伺唯意識俱。
論說尋求伺察等法。
皆是意識不共法故。
又說尋伺憂喜相應。
曾不說與苦樂俱故。
(設有難曰。
尋伺亦存苦樂受俱。
但是彼論文略。
例如舍受定俱。
而亦不說。
今通之曰。
)舍受徧故。
可不待說。
何緣不說與苦樂俱。
(豈非尋伺不與五識相應之一證耶。
又有難曰。
前許意地得有苦樂。
今胡不說尋伺與苦樂俱。
故又通曰。
)雖初靜慮。
有意地樂。
而不離(有)喜(地。
)總說喜名。
雖純苦處。
有意地苦。
而似憂故。
總說為憂。
(尤見尋伺。
唯與意識俱矣。
)又說尋伺以名身(句身)等(所诠之)義為所緣(境。
)非(可謂)五識身。
(亦得)以名身等義為境故。
(當知五識決不與尋伺相應也。
) 此第二正義。
明五識定不與尋伺相應也。
然(瑜伽)說五識有尋伺者。
顯(此尋伺)多(分)由彼(率爾五識引)起。
非說(與)彼(五識)相應。
雜集所言任運分别謂五識者。
彼與瑜伽所說分别。
義各有異。
彼(雜集論所)說任運。
即是五識。
(以五識身。
亦有自性分别義故。
)瑜伽說此(七種分别。
)是(與)五識俱(起)分别意識相應(之)尋伺。
故彼(初家)所引。
為證不成。
由此五識。
定無尋伺。
此更通彼初家所引論文也。
五識俱分别意識。
即所謂同時意識。
餘皆可知。
三諸識相應門竟。
(寅)四諸受相應門 有義。
惡作(與)憂舍(二受)相應。
唯戚行轉。
(故憂相應。
)通無記故。
(故舍相應。
)睡眠(與)喜憂舍(三)受俱起。
行(相)通(于)歡戚中庸轉故。
(歡即喜。
戚即憂。
中庸即舍。
)尋伺(與)憂喜舍樂(四受)相應。
(憂喜舍可知。
亦得有樂者。
)初靜慮中(有)意(地之)樂俱故。
○有義。
此四亦苦受俱。
純苦趣中(有)意(地之)苦俱故。
初義缺苦受俱。
第二義中補出。
餘并同也。
(寅)五别境相應門 四皆容與五别境俱。
行相所緣不相違故。
(寅)六善所相應門 悔眠但與十善容俱。
此(悔眠)唯在欲(界。
)無輕安故。
尋伺容與十一善俱。
初靜慮中。
輕安俱故。
(寅)七煩惱相應門 悔。
但容與無明相應。
此行相粗。
貪等細故。
睡眠尋伺。
(得與)十煩惱俱。
此彼展轉不相違故。
(寅)八随惑相應門 悔與中(二)大(八)随惑容俱。
非(與)忿等十(俱。
以忿等十。
)各為主故。
睡眠尋伺。
二十(皆)容俱(起。
)眠等位中。
皆(容)起彼(二十随煩惱)故。
(寅)九三性相攝門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
于無記業。
亦(可有)追悔故。
○有義。
初(悔眠)二。
唯是生得善(攝。
以悔則)行相粗鄙。
及(眠則)昧略故。
(非加行善。
)後二亦通加行善攝。
(以)聞所成等(善法。
)有尋伺故。
有義初二亦(通)加行善(攝。
以)聞思位中。
有悔眠故。
○後三皆通(有覆)染(無覆)淨(二種)無記。
惡作非染。
解粗猛故。
(若于)四無記中。
悔唯中(間威儀路及工巧處)二(種無記。
以其)行相粗猛。
非定(變化。
亦非)果(異熟)故。
眠除第四(變化。
)非定(所)引生(故。
然)異熟生(之無記第六識)心。
亦得眠故。
尋伺除初(異熟無記。
)彼(異熟之)解微劣。
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先正明通三性。
次料簡生得加行二善。
後料簡有覆無覆二無記。
及料簡四無記也。
四無記者。
一異熟。
二威儀路。
三工巧。
四變化也。
解。
即行相也。
(寅)十界系現緣門又三。
初明界系。
二明現起。
三明互緣。
(卯)今初 惡作睡眠。
唯欲界有。
尋伺。
在欲(界)及初靜慮。
餘界地法。
皆妙靜故。
(無此四法) 餘界地。
指色界二禅地。
三禅地。
四禅地。
及無色界四地也。
(卯)二明現起 悔眠(二法。
)生上(地者。
)必不現起。
尋伺(二法。
生)上(地及生)下(地者。
)亦(容互)起下上。
(卯)三明互緣 下(地)上(地之)尋伺。
能(互)緣(于)上(地境)下(地境)。
○有義。
悔眠不能緣上。
(悔則)行相粗近。
(眠則)極昧略故。
○有義。
此二亦緣上境。
有邪見者。
悔修定故。
夢能善緣所更(曆之上界)事故。
尋伺通于欲界初禅。
故雲下上互緣上下。
悔眠唯局欲界。
故但明緣上不緣上義。
初義不緣者非。
次義亦緣者正也。
十界系現緣門竟。
(寅)十一學等三攝門 悔非無學。
離欲(界不還之位。
即)舍(此悔)故。
睡眠尋伺。
皆通三種。
(以)求解脫者(所有)有為善法。
(亦)皆名學故。
學究竟者(所有)有為善法。
(亦)皆(名)無學故。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
皆得有悔。
三果以上。
即更無悔。
故非無學也。
凡夫之睡眠尋伺。
即非學非無學攝。
初二三果之睡眠尋伺。
即是學攝。
四果及八地以上菩薩之睡眠尋伺。
即無學攝。
以其雖是有為。
皆唯善故。
(寅)十二三斷相攝門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
(非非所斷。
)亦邪見等勢力起故。
(所以悔眠皆可見所斷攝。
)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
(所以眠屬修所斷攝。
)亦非如憂(之)深求解脫故。
(所以悔屬修所斷攝。
)若(于見修)已斷(悔眠之後。
仍有眠)故。
(即)名(為)非所斷。
則無學(位中之)眠。
(乃是)非所斷攝。
無漏道乃非所斷。
今眠既非無漏親所引生。
故非非所斷攝。
無學回心向大。
深求無上解脫。
得有憂根。
名非所斷。
悔不同憂。
故非非所斷攝。
若羅漢有眠。
佛亦有眠。
則是非所斷攝。
然羅漢及佛。
皆永無夢。
八地以上菩薩。
雖稱無學。
仍有好夢。
尋伺雖非真無漏道。
而能引(生)彼(無漏道。
又)從彼(無漏道)引生。
故通見修非所斷攝。
引生無漏之尋伺。
即修所斷。
無漏引生之尋伺。
即非所斷。
分别煩惱相應之尋伺。
即見所斷也。
有義。
尋伺(之)非所斷者。
于五法中。
唯(屬第三)分别(所)攝。
瑜伽說彼(尋伺)是分别故。
有義。
此(尋伺)二。
亦(是第四)正智(所)攝。
(以八正道之中。
)說正思惟是無漏故。
彼(思)能令心(起)尋求等故。
又說彼(思)是言說(之)因故。
未(至如來)究竟(之)位。
于(法門)藥(衆生心行)病等。
未能徧知。
(所以)後得智中。
為他說法。
必假尋伺。
非如佛地無功用說。
故此(尋伺)二種。
亦通無漏。
(瑜伽)雖說尋伺必是分别。
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分别性所攝。
以)後得正智中。
亦有分别故。
此更約五法判尋伺也。
五法者。
一名。
二相。
三分别。
楞伽名為妄想。
四正智。
五如如也。
有漏尋伺。
見修所斷。
可屬第三分别。
無漏尋伺。
即非所斷。
宜屬第四正智。
以是後得智故。
若至佛果位中。
則并此無漏尋伺亦斷。
以如來所有後得妙智。
任運照機。
不假尋伺故也。
十二三斷相攝門竟。
(寅)十三例結餘門 餘門準上。
如理應思。
謂緣有事無事。
緣有漏無漏。
緣事境名境等也。
第三能變廣釋六位心所别相中。
正釋别相竟。
(壬)二會示二谛二。
初略問答。
二廣問答。
(癸)今初 (問曰。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
為離心體有别自性。
為即是心分位差别。
(答曰。
)設爾何失。
(癸)二廣問答二。
初難即離。
二答妙理。
(子)今初 二俱有過。
若離心體有别自性。
如何聖教說唯有識。
又如何說(唯)心遠(行)獨行。
(又如何說)染淨由心。
(又如何說)士夫六界。
(又)莊嚴論說。
複雲何通。
如彼頌言。
許心似(善染)二(法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于信等。
無别染善法。
二俱有過。
是先總難。
若離心下。
别難說離之過也。
士夫。
即有情。
六界。
即地水火風空識。
不别言心所也。
餘可知。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
如何聖教說心相應。
(以必)他性(乃名)相應。
非自性故。
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
如日與光。
瑜伽論說。
複雲何通。
彼說心所。
非即心故。
如彼頌言。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緣無别故。
與聖教相違。
此别難說即之過也。
心王如日。
心所如光。
日若即光。
則光外無日。
雲何空中複見圓日。
光若即日。
則日外無光。
十方世界應同為日。
心所若即是心。
其過亦爾。
又瑜伽頌言。
若謂心所即是心王。
則五種取蘊之性不得成就。
以無受想行三蘊故。
又若謂但由分位差别而立五蘊者。
亦有過失。
以一刹那中。
其因緣必無差别可得故。
則與聖教相違。
蓋聖教說五蘊法。
同在一刹那中橫具。
不依前後假立故也。
(子)二答妙理 應說離心有别自性。
以心勝故。
(所以聖教但)說(為)唯識等。
(又此)心所依(于)心(王)勢力生故。
(所以莊嚴論中)說似彼現。
非(謂)彼(善染法)即(是)心(王。
)又(凡)識心(之)言。
(決定)亦攝心所。
(以其)恒相應故。
(所以諸聖教中)唯識等言。
及現似彼。
皆無有失。
(然)此(且)依世俗。
(說别有體。
)若依勝義。
(則)心所與心。
非離非即。
(乃至)諸識相望。
應知亦然。
是謂大乘真俗妙理。
心王心所種現各别者。
俗谛也。
心王心所一一皆非即離者。
真谛也。
設非真谛。
則俗谛無所依體。
設非俗谛。
則真谛無可表彰。
真谛如水。
俗谛如流與波。
若知水外别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