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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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聖人既悟第一義谛。
不壞世谛。
不同凡夫二谛俱迷。
【(申)三破世谛差别疑】 問曰。
若約真谛本無衆相。
故不論攝與不攝。
若據世谛彼此差别。
故不可大小相收。
答曰。
若二谛一向異體。
可如來難。
今既以體作用。
名為世谛。
用全是體。
名為真谛。
甯不相攝。
【(申)四破世谛攝事疑】 問曰。
體用無二。
隻可二谛相攝。
何得世谛還攝世事。
答曰。
今雲體用無二者。
非如攬衆塵之别用。
成泥團之一體。
但以世谛之中。
一一事相。
即是真谛全體。
故雲體用無二。
以是義故。
若真谛攝世谛中一切事相得盡。
即世谛中一一事相亦攝世谛中一切事相皆盡。
如上已具明此道理竟。
不須更緻餘诘。
【(申)五破濫同神我疑】 問曰。
若言世谛之中一一事相。
即是真谛全體者。
此則真心徧一切處。
與彼外道所計神我徧一切處。
義有何異耶。
答曰。
外道所計。
心外有法。
大小遠近。
三世六道。
曆然是實。
但以神我微妙廣大。
故徧一切處。
猶如虛空。
此即見有實事之相異神我。
神我之相異實事也。
設使即事計我。
我與事一。
但彼執事為實。
彼此不融。
佛法之内。
即不如是。
知一切法。
悉是心作。
但以心性緣起。
不無相别。
雖複相别。
其唯一心為體。
以體為用。
故言實際無處不至。
非謂心外有其實事。
心徧在中。
名為至也。
外道神我之計。
複有二别。
一者計異物是我。
二者計即物是我。
雖有二計。
總不達一切惟心。
心外無物。
故與大乘法門不同。
初以理曲明竟。
【(午)二以事巧示二。
初許示。
二正示。
(未)今初】 此事用相攝之義難知。
我今方便。
令汝得解。
汝用我語不。
外人曰。
善哉受教。
事事無礙法界。
不離衆生日用之間。
迷者不覺。
高推聖境。
故今更就事以巧示之也。
【(未)二正示二。
初示大小相攝相即。
二示時劫相攝相即。
(申)今初】 沙門曰。
汝當閉目。
憶想身上一小毛孔。
即能見不。
外人憶想一小毛孔已。
報曰。
我已了了見也。
沙門曰。
汝當閉目憶想作一大城。
廣數十裡。
即能見不。
外人想作城已。
報曰。
我于心中了了見也。
沙門曰。
毛孔與城。
大小異不。
外人曰。
異。
沙門曰。
向者毛孔與城。
但是心作不。
外人曰。
是心作。
沙門曰。
汝心有小大耶。
外人曰。
心無形相。
焉可見有大小。
沙門曰。
汝想作毛孔時。
為減小許心作。
為全用一心作耶。
外人曰。
心無形段。
焉可減小許用之。
是故我全用一念想作毛孔也。
沙門曰。
汝想作大城時。
為隻用自家一念作。
為更别得他人心神共作耶。
外人曰。
唯用自心作城。
更無他人心也。
沙門曰。
然則一心全體。
唯作一小毛孔。
複全體能作大城。
心既是一。
無大小故。
毛孔與城。
俱全用一心為體。
當知毛孔與城。
體融平等也。
以是義故。
舉小收大。
無大而非小。
舉大攝小。
無小而非大。
無小而非大。
故大入小而大不減。
無大而非小。
故小容大而小不增。
是以小無異增。
故芥子舊質不改。
大無異減。
故須彌大相如故。
此即據緣起之義也。
若以心體平等之義望彼。
即大小之相本來非有。
不生不滅。
唯一真心也。
全舉心體而成一毛孔。
全舉心體而成一大城。
此不變随緣之用也。
大亦唯心。
大無大相。
小亦唯心。
小無小相。
大小生時心不生。
大小滅時心不滅。
心既不生不滅。
則唯心之大小全體即心。
故亦即不生不滅。
此随緣不變之體也。
既全體起用。
全用即體。
甯不全用攝一切用耶。
【(申)二示時劫相攝相即】 我今又問汝。
汝嘗夢不。
外人曰。
我嘗有夢。
沙門曰。
汝曾夢見經曆十年五歲時節事不。
外人曰。
我實曾見曆涉多年。
或經旬月時節。
亦有晝夜。
與覺無異。
沙門曰。
汝若覺已。
自知睡經幾時。
外人曰。
我既覺已。
借問他人。
言我睡始經食頃。
沙門曰。
奇哉。
于一食之頃。
而見多年之事。
以是義故。
據覺論夢。
夢裡長時。
便則不實。
據夢論覺時食頃。
亦則為虛。
若覺夢據情論。
即長短各論。
各謂為實。
一向不融。
若覺夢據理論。
即長短相攝。
長時是短。
短時是長。
而不妨長短相别。
若以一心望彼。
則長短俱無。
本來平等一心也。
正以心體平等。
非長非短故。
心性所起長短之相。
即無長短之實。
故得相攝。
若此長時自有長體。
短時自有短體。
非是一心起作者。
即不得長短相攝。
由雖同一心為體。
若長時則全用一心而作。
短時即減少許心作者。
亦不得長短相攝。
正以一心全體複作短時。
全體複作長時。
故得相攝也。
是故聖人依平等義故。
即不見三世時節長短之相。
依緣起義故。
即知短時長時體融相攝。
又複聖人善知緣起之法。
唯虛無實。
悉是心作。
是心作故。
用心想彼七日以為一劫。
但以一切法。
本來皆從心作。
故一劫之相。
随心即成。
七日之相。
随心即謝。
演短既爾。
促長亦然。
若凡夫之輩。
于此緣起法上。
妄執為實。
是故不知長短相攝。
亦不能演短促長也。
此明第四事用相攝之相竟。
唯心之長。
可以作唯心之短。
唯心之短。
可以作唯心之長。
故得相攝。
長亦唯心。
長無長相。
短亦惟心。
短無短相。
故得相即也。
餘例上可解。
音釋 濫(音纜)匿(女力切)洹(胡官切音桓)轲(苦何切)内(音納)迮(側格切)蹑(音聶韬也)诘(音傑問也)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三終
不壞世谛。
不同凡夫二谛俱迷。
【(申)三破世谛差别疑】 問曰。
若約真谛本無衆相。
故不論攝與不攝。
若據世谛彼此差别。
故不可大小相收。
答曰。
若二谛一向異體。
可如來難。
今既以體作用。
名為世谛。
用全是體。
名為真谛。
甯不相攝。
【(申)四破世谛攝事疑】 問曰。
體用無二。
隻可二谛相攝。
何得世谛還攝世事。
答曰。
今雲體用無二者。
非如攬衆塵之别用。
成泥團之一體。
但以世谛之中。
一一事相。
即是真谛全體。
故雲體用無二。
以是義故。
若真谛攝世谛中一切事相得盡。
即世谛中一一事相亦攝世谛中一切事相皆盡。
如上已具明此道理竟。
不須更緻餘诘。
【(申)五破濫同神我疑】 問曰。
若言世谛之中一一事相。
即是真谛全體者。
此則真心徧一切處。
與彼外道所計神我徧一切處。
義有何異耶。
答曰。
外道所計。
心外有法。
大小遠近。
三世六道。
曆然是實。
但以神我微妙廣大。
故徧一切處。
猶如虛空。
此即見有實事之相異神我。
神我之相異實事也。
設使即事計我。
我與事一。
但彼執事為實。
彼此不融。
佛法之内。
即不如是。
知一切法。
悉是心作。
但以心性緣起。
不無相别。
雖複相别。
其唯一心為體。
以體為用。
故言實際無處不至。
非謂心外有其實事。
心徧在中。
名為至也。
外道神我之計。
複有二别。
一者計異物是我。
二者計即物是我。
雖有二計。
總不達一切惟心。
心外無物。
故與大乘法門不同。
初以理曲明竟。
【(午)二以事巧示二。
初許示。
二正示。
(未)今初】 此事用相攝之義難知。
我今方便。
令汝得解。
汝用我語不。
外人曰。
善哉受教。
事事無礙法界。
不離衆生日用之間。
迷者不覺。
高推聖境。
故今更就事以巧示之也。
【(未)二正示二。
初示大小相攝相即。
二示時劫相攝相即。
(申)今初】 沙門曰。
汝當閉目。
憶想身上一小毛孔。
即能見不。
外人憶想一小毛孔已。
報曰。
我已了了見也。
沙門曰。
汝當閉目憶想作一大城。
廣數十裡。
即能見不。
外人想作城已。
報曰。
我于心中了了見也。
沙門曰。
毛孔與城。
大小異不。
外人曰。
異。
沙門曰。
向者毛孔與城。
但是心作不。
外人曰。
是心作。
沙門曰。
汝心有小大耶。
外人曰。
心無形相。
焉可見有大小。
沙門曰。
汝想作毛孔時。
為減小許心作。
為全用一心作耶。
外人曰。
心無形段。
焉可減小許用之。
是故我全用一念想作毛孔也。
沙門曰。
汝想作大城時。
為隻用自家一念作。
為更别得他人心神共作耶。
外人曰。
唯用自心作城。
更無他人心也。
沙門曰。
然則一心全體。
唯作一小毛孔。
複全體能作大城。
心既是一。
無大小故。
毛孔與城。
俱全用一心為體。
當知毛孔與城。
體融平等也。
以是義故。
舉小收大。
無大而非小。
舉大攝小。
無小而非大。
無小而非大。
故大入小而大不減。
無大而非小。
故小容大而小不增。
是以小無異增。
故芥子舊質不改。
大無異減。
故須彌大相如故。
此即據緣起之義也。
若以心體平等之義望彼。
即大小之相本來非有。
不生不滅。
唯一真心也。
全舉心體而成一毛孔。
全舉心體而成一大城。
此不變随緣之用也。
大亦唯心。
大無大相。
小亦唯心。
小無小相。
大小生時心不生。
大小滅時心不滅。
心既不生不滅。
則唯心之大小全體即心。
故亦即不生不滅。
此随緣不變之體也。
既全體起用。
全用即體。
甯不全用攝一切用耶。
【(申)二示時劫相攝相即】 我今又問汝。
汝嘗夢不。
外人曰。
我嘗有夢。
沙門曰。
汝曾夢見經曆十年五歲時節事不。
外人曰。
我實曾見曆涉多年。
或經旬月時節。
亦有晝夜。
與覺無異。
沙門曰。
汝若覺已。
自知睡經幾時。
外人曰。
我既覺已。
借問他人。
言我睡始經食頃。
沙門曰。
奇哉。
于一食之頃。
而見多年之事。
以是義故。
據覺論夢。
夢裡長時。
便則不實。
據夢論覺時食頃。
亦則為虛。
若覺夢據情論。
即長短各論。
各謂為實。
一向不融。
若覺夢據理論。
即長短相攝。
長時是短。
短時是長。
而不妨長短相别。
若以一心望彼。
則長短俱無。
本來平等一心也。
正以心體平等。
非長非短故。
心性所起長短之相。
即無長短之實。
故得相攝。
若此長時自有長體。
短時自有短體。
非是一心起作者。
即不得長短相攝。
由雖同一心為體。
若長時則全用一心而作。
短時即減少許心作者。
亦不得長短相攝。
正以一心全體複作短時。
全體複作長時。
故得相攝也。
是故聖人依平等義故。
即不見三世時節長短之相。
依緣起義故。
即知短時長時體融相攝。
又複聖人善知緣起之法。
唯虛無實。
悉是心作。
是心作故。
用心想彼七日以為一劫。
但以一切法。
本來皆從心作。
故一劫之相。
随心即成。
七日之相。
随心即謝。
演短既爾。
促長亦然。
若凡夫之輩。
于此緣起法上。
妄執為實。
是故不知長短相攝。
亦不能演短促長也。
此明第四事用相攝之相竟。
唯心之長。
可以作唯心之短。
唯心之短。
可以作唯心之長。
故得相攝。
長亦唯心。
長無長相。
短亦惟心。
短無短相。
故得相即也。
餘例上可解。
音釋 濫(音纜)匿(女力切)洹(胡官切音桓)轲(苦何切)内(音納)迮(側格切)蹑(音聶韬也)诘(音傑問也)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