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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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佛。
劄實巴為清修正覺妙慈普濟護國衍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
鎖南堅參為靜修弘善國師。
九月癸亥。
彗星見。
六科給事中魏元等言。
僧徒過為信待。
每遇生愍之辰。
辄費無限赀财。
建無益齋醮。
而西番劄實巴等。
又加以法王名号。
賞赉隆厚。
出乘棕轎。
導用金吾。
計其奉養。
過於親王。
又朝廷賞赉無節。
玩好太多。
或印施經忏。
或填寫佛經。
或為繪畫之像。
或造寶石之具。
雲南等處礦場。
采辦不止。
如此而欲民富國安。
不可得也。
伏惟陛下革去法王等号。
勅止寺觀。
不得建醮修齋。
節無益之賞。
罷不急之好。
十三道禦史康永韶等亦奏。
佛之無益。
從古論之。
今寵遇番僧。
有佛子國師法王名号。
儀衛過於王侯。
服玩拟於供禦。
錦衣玉食。
徒類數百。
竭闾閻之脂膏。
奉虛幻之妄徒。
又多中國之人習為番教。
圖寵貴者。
伏望資遣番僧。
使之還國。
若系中國人。
追奪成命。
使供稅役。
如是則民生厚。
上納之。
命西天佛子劄實巴。
出所求田地歸民。
禮部請發遣番僧。
上曰。
恐失遠人心。
惟禁僭耳。
監察禦史左钰言。
比者言官陳言。
請革番僧名号。
斷天下之疑。
絕後代之惑。
陛下是之。
及禮部欲行發遣。
又複停罷。
伏望師周孔之格言。
行堯舜常道。
佛若有知。
必是臣言。
不報。
成化六年。
上欲於西山建佛閣。
以六科給事中谏己之 按明大政紀。
成化六年五月。
上欲於西山建佛閣。
六科給事中言。
四方旱[日*堇]。
夏秋無收。
百姓嗷嗷待哺。
荊襄流民強梗。
陝西虜宼侵掠。
緻勞宸慮。
分遣大臣巡視。
動調官軍。
今乃起無名之工。
為不急之務。
徒費國用。
有傷治體。
若謂建閣果有福利。
孰若以之赈濟饑民。
賞勞軍士。
其為福利。
豈不大哉。
上曰。
歲荒民饑。
西山佛合。
其亟已之。
成化十年勅。
建塔葬大應法王。
撥官軍四千供役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十年三月。
崇王之國大應法王劄實巴死。
有旨如大慈法王例。
建塔葬之。
撥官軍四千供役。
禮科給事中王坦言。
劄實巴夷狄之人。
假名釋氏。
陛下待之殊禮。
封之顯号。
特借此以撫其種類。
使不患邊耳。
如例祭葬之足矣。
而祭祀之品。
逾於王者。
造塔之費。
幾於山陵。
今畿甸饑馑連年。
餓殍載路。
即以是費拯流難垂死之民。
豈不愈於厚一荒誕之胡僧哉。
上曰。
給事中言濫矣。
大應法王造塔。
比大慈法王。
已減三之二。
不許。
成化十二年。
大學士商辂等。
請禁給番僧金銀印信及造塔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十二年七月。
大學士商辂等條陳時政六事。
其一言。
哈密等處番人來京。
攜帶玉石。
多被細人誘引進貢。
計囑行戶。
高直賣官。
規取厚利。
閑住番僧往往自都綱禅師。
升至國師佛子法王等。
給與金銀印信圖書。
其有死亡。
徒弟承襲更求造塔。
二者皆侵耗朝廷财物。
宜行禁治。
成化十四年六月。
大慈恩寺禅師喃渴領占等乞給銀印。
許之 按名山藏典谟記雲雲。
成化十五年。
以傳奉得官者二十餘人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十五年九月。
傳奉升禅師結幹領占為國師冠帶。
十月傳奉升僧繼曉為僧錄司左覺義。
閏十月升大慈恩寺國師乳奴班丹為灌頂大國師。
覺義綽吉堅參為國師。
大隆善護國寺灌頂大國師。
班卓兒藏蔔為佛子國師。
着癿領占為灌頂國師。
其以傳奉得官者四人。
十一月。
以傳奉得官者。
十七人。
成化十八年九月。
大慈恩寺灌頂大國師劄實堅锉乳奴班班丹。
得升為西天佛子。
賜诰命衣帽等物。
成化十九年二月。
命襄城侯李瑾統軍夫萬人。
修大慈恩寺 按以上俱名山藏典谟記雲雲。
成化二十年。
建大鎮國永昌寺。
是年以傳奉得官者。
三十有七人 按明通紀。
成化二十年。
建大鎮國永昌寺。
下刑部員外郎林俊及後軍都督府經曆張黻獄并谪遠州。
先是僧繼曉者。
始以淫術欺诳楚府。
事敗走匿京師。
□緣梁芳等。
引入禁中。
其術得售。
尊為法王。
賜美珠十餘。
金寶不可勝計。
乃言於上。
發内庫銀數十萬兩。
西華門外。
折毀民居。
創建佛寺。
大臣畏罪。
皆不言。
於是林俊上疏言。
今年以來。
災異疊興。
兩京地震。
陵寝動搖。
日月繼蝕。
野熊入城。
監戒之昭。
莫此為甚。
陝西山西河南連年饑馑。
人民流離。
餓死填路。
赈濟無從。
可為流涕。
而僧繼曉乃欺罔聖德。
發内庫銀數十萬。
建大鎮國永昌寺。
以有用之财。
供無益之費。
工役不息。
人怨日興。
臣謂不斬繼曉。
異日之禍。
未可言也。
然縱之者。
梁芳也。
芳傾覆陰狠。
引用奸邪。
排斥忠良。
數年之間。
假以進貢買辦為名。
盜祖宗百餘年之府庫殆盡。
家赀山積。
尚銘不足多。
所在風擾。
汪直莫能過。
今内而朝臣以及闾井之徒。
亦皆痛心饑民之死。
莫不欲食梁芳繼曉之肉。
而卒不敢以此言進者。
所惜者官。
所畏者死耳。
臣何忍畏死不言。
以為陛下仁聖之累耶。
上覽疏大怒。
下俊錦衣衛獄。
張黻上疏論救。
并逮赴獄。
各杖數十。
谪俊雲南姚州判官。
黻降宗州知州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二十年十一月。
大升法王國師禅師。
以傳奉得官者。
三十有七人。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
繼曉革去國師為民。
追奪其诰勅 按名山藏典谟記雲雲。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
僧繼曉發原籍為民。
四川番僧國師法王領占竹等悉降革職事。
并追奪累次降勅印信儀仗。
發回四川原居光相寺居住 按明通紀雲雲。
孝宗弘治三年八月。
诏毀黃村尼寺。
禮部尚書耿裕侍郎倪嶽周經皆正人。
力贊毀之 按明大政紀雲雲。
弘治六年。
诏行取番僧領占竹。
以倪嶽柴升等至疏極論遂罷 按名山藏典谟記。
弘治六年十月。
行取番僧領占竹來居大慈恩寺。
禮部尚書倪嶽等言。
領占竹被劾遣還。
複承召命騷驿傳啟幸門後難杜也。
上田母傳令自來。
禮科有給事中夏昂劾奏。
領占竹先因獻頂骨數珠。
骷體法碗。
叨冒升賞。
皇上登禦革職遣還。
遠近稱快。
嶽所谏阻。
豈區區一傳哉。
願皇上嚴邪正治忽之防也。
上猶未允。
工科給
劄實巴為清修正覺妙慈普濟護國衍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
鎖南堅參為靜修弘善國師。
九月癸亥。
彗星見。
六科給事中魏元等言。
僧徒過為信待。
每遇生愍之辰。
辄費無限赀财。
建無益齋醮。
而西番劄實巴等。
又加以法王名号。
賞赉隆厚。
出乘棕轎。
導用金吾。
計其奉養。
過於親王。
又朝廷賞赉無節。
玩好太多。
或印施經忏。
或填寫佛經。
或為繪畫之像。
或造寶石之具。
雲南等處礦場。
采辦不止。
如此而欲民富國安。
不可得也。
伏惟陛下革去法王等号。
勅止寺觀。
不得建醮修齋。
節無益之賞。
罷不急之好。
十三道禦史康永韶等亦奏。
佛之無益。
從古論之。
今寵遇番僧。
有佛子國師法王名号。
儀衛過於王侯。
服玩拟於供禦。
錦衣玉食。
徒類數百。
竭闾閻之脂膏。
奉虛幻之妄徒。
又多中國之人習為番教。
圖寵貴者。
伏望資遣番僧。
使之還國。
若系中國人。
追奪成命。
使供稅役。
如是則民生厚。
上納之。
命西天佛子劄實巴。
出所求田地歸民。
禮部請發遣番僧。
上曰。
恐失遠人心。
惟禁僭耳。
監察禦史左钰言。
比者言官陳言。
請革番僧名号。
斷天下之疑。
絕後代之惑。
陛下是之。
及禮部欲行發遣。
又複停罷。
伏望師周孔之格言。
行堯舜常道。
佛若有知。
必是臣言。
不報。
成化六年。
上欲於西山建佛閣。
以六科給事中谏己之 按明大政紀。
成化六年五月。
上欲於西山建佛閣。
六科給事中言。
四方旱[日*堇]。
夏秋無收。
百姓嗷嗷待哺。
荊襄流民強梗。
陝西虜宼侵掠。
緻勞宸慮。
分遣大臣巡視。
動調官軍。
今乃起無名之工。
為不急之務。
徒費國用。
有傷治體。
若謂建閣果有福利。
孰若以之赈濟饑民。
賞勞軍士。
其為福利。
豈不大哉。
上曰。
歲荒民饑。
西山佛合。
其亟已之。
成化十年勅。
建塔葬大應法王。
撥官軍四千供役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十年三月。
崇王之國大應法王劄實巴死。
有旨如大慈法王例。
建塔葬之。
撥官軍四千供役。
禮科給事中王坦言。
劄實巴夷狄之人。
假名釋氏。
陛下待之殊禮。
封之顯号。
特借此以撫其種類。
使不患邊耳。
如例祭葬之足矣。
而祭祀之品。
逾於王者。
造塔之費。
幾於山陵。
今畿甸饑馑連年。
餓殍載路。
即以是費拯流難垂死之民。
豈不愈於厚一荒誕之胡僧哉。
上曰。
給事中言濫矣。
大應法王造塔。
比大慈法王。
已減三之二。
不許。
成化十二年。
大學士商辂等。
請禁給番僧金銀印信及造塔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十二年七月。
大學士商辂等條陳時政六事。
其一言。
哈密等處番人來京。
攜帶玉石。
多被細人誘引進貢。
計囑行戶。
高直賣官。
規取厚利。
閑住番僧往往自都綱禅師。
升至國師佛子法王等。
給與金銀印信圖書。
其有死亡。
徒弟承襲更求造塔。
二者皆侵耗朝廷财物。
宜行禁治。
成化十四年六月。
大慈恩寺禅師喃渴領占等乞給銀印。
許之 按名山藏典谟記雲雲。
成化十五年。
以傳奉得官者二十餘人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十五年九月。
傳奉升禅師結幹領占為國師冠帶。
十月傳奉升僧繼曉為僧錄司左覺義。
閏十月升大慈恩寺國師乳奴班丹為灌頂大國師。
覺義綽吉堅參為國師。
大隆善護國寺灌頂大國師。
班卓兒藏蔔為佛子國師。
着癿領占為灌頂國師。
其以傳奉得官者四人。
十一月。
以傳奉得官者。
十七人。
成化十八年九月。
大慈恩寺灌頂大國師劄實堅锉乳奴班班丹。
得升為西天佛子。
賜诰命衣帽等物。
成化十九年二月。
命襄城侯李瑾統軍夫萬人。
修大慈恩寺 按以上俱名山藏典谟記雲雲。
成化二十年。
建大鎮國永昌寺。
是年以傳奉得官者。
三十有七人 按明通紀。
成化二十年。
建大鎮國永昌寺。
下刑部員外郎林俊及後軍都督府經曆張黻獄并谪遠州。
先是僧繼曉者。
始以淫術欺诳楚府。
事敗走匿京師。
□緣梁芳等。
引入禁中。
其術得售。
尊為法王。
賜美珠十餘。
金寶不可勝計。
乃言於上。
發内庫銀數十萬兩。
西華門外。
折毀民居。
創建佛寺。
大臣畏罪。
皆不言。
於是林俊上疏言。
今年以來。
災異疊興。
兩京地震。
陵寝動搖。
日月繼蝕。
野熊入城。
監戒之昭。
莫此為甚。
陝西山西河南連年饑馑。
人民流離。
餓死填路。
赈濟無從。
可為流涕。
而僧繼曉乃欺罔聖德。
發内庫銀數十萬。
建大鎮國永昌寺。
以有用之财。
供無益之費。
工役不息。
人怨日興。
臣謂不斬繼曉。
異日之禍。
未可言也。
然縱之者。
梁芳也。
芳傾覆陰狠。
引用奸邪。
排斥忠良。
數年之間。
假以進貢買辦為名。
盜祖宗百餘年之府庫殆盡。
家赀山積。
尚銘不足多。
所在風擾。
汪直莫能過。
今内而朝臣以及闾井之徒。
亦皆痛心饑民之死。
莫不欲食梁芳繼曉之肉。
而卒不敢以此言進者。
所惜者官。
所畏者死耳。
臣何忍畏死不言。
以為陛下仁聖之累耶。
上覽疏大怒。
下俊錦衣衛獄。
張黻上疏論救。
并逮赴獄。
各杖數十。
谪俊雲南姚州判官。
黻降宗州知州 按名山藏典谟記。
成化二十年十一月。
大升法王國師禅師。
以傳奉得官者。
三十有七人。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
繼曉革去國師為民。
追奪其诰勅 按名山藏典谟記雲雲。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
僧繼曉發原籍為民。
四川番僧國師法王領占竹等悉降革職事。
并追奪累次降勅印信儀仗。
發回四川原居光相寺居住 按明通紀雲雲。
孝宗弘治三年八月。
诏毀黃村尼寺。
禮部尚書耿裕侍郎倪嶽周經皆正人。
力贊毀之 按明大政紀雲雲。
弘治六年。
诏行取番僧領占竹。
以倪嶽柴升等至疏極論遂罷 按名山藏典谟記。
弘治六年十月。
行取番僧領占竹來居大慈恩寺。
禮部尚書倪嶽等言。
領占竹被劾遣還。
複承召命騷驿傳啟幸門後難杜也。
上田母傳令自來。
禮科有給事中夏昂劾奏。
領占竹先因獻頂骨數珠。
骷體法碗。
叨冒升賞。
皇上登禦革職遣還。
遠近稱快。
嶽所谏阻。
豈區區一傳哉。
願皇上嚴邪正治忽之防也。
上猶未允。
工科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