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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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迎導從。
歲以為常。
群臣承風。
皆言生死報應。
故人事置而不修。
大曆政刑。
日以堙陵。
由缙與元載杜鴻漸倡之也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
永泰元年九月。
内出仁王佛經兩輿。
付資聖西明二佛寺。
置百尺高座講之。
及奴虜宼逼京畿。
方罷講。
冬十月己未。
複講仁王佛經於資聖寺。
大曆三年。
诏杭州僧惠崇。
内賜紫袈裟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代宗實錄雲雲。
大曆四年。
帝建道場。
惑佛光現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代宗大曆四年。
帝於大明宮。
建道場。
感佛光現。
諸王公主。
近侍諸臣。
并睹光相。
自子夜至雞鳴。
宰相裴冕上表稱賀。
大曆九年。
勅建七級浮圖於牛首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大曆九年。
帝夢建康牛首山。
辟支佛來見。
勅太子詹事古侁。
於山中。
建七級浮圖。
□□□年。
诏僧徒入内道場。
禮萬佛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杜陽雜編。
代宗崇奉釋氏。
每舂百品香。
和銀粉以塗佛室。
遇新羅國獻五彩氍毹。
制度巧麗。
亦冠絕一時。
每方寸之内。
即有歌舞伎樂列國山川之象。
忽微風入室。
其上複有蜂蝶動搖燕雀飛舞。
俯而視之。
莫辨真假。
又獻萬佛山可高一丈。
因置山於佛室。
以氍毹藉其地焉。
萬佛山則雕沉檀。
珠玉以成之。
其佛之形大者或逾寸。
小者七八分。
其佛之首。
有如黍米者。
有如半菽者。
其眉目口耳。
螺髻毫相。
無不悉具。
而更镂金玉水精為幡蓋。
流蘇庵羅薝蔔等樹構百瑤。
為樓閣台殿其。
狀雖微。
而勢若飛動。
又前有行道僧徒。
不啻千數。
下有紫金鐘。
徑闊三寸。
上以龜口銜之。
每擊其鐘。
則行道之僧。
禮首至地。
其中隐隐。
謂之梵音。
蓋關戾在乎鐘也。
其山雖以萬佛為名。
其數則不可勝紀。
上因置九光扇於岩巘間。
四月八日。
召兩衆僧徒。
入内道場。
禮萬佛山。
是時觀者歎非人工。
及睹九色光於殿中。
鹹謂之佛光。
即九光扇也。
由是。
上令三藏僧不空。
念天竺密語千口而退。
德宗建中元年。
秋七月丁醜。
罷内出盂蘭盆。
不命僧為内道場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雲雲。
興元元年。
迎法照法師。
入禁中。
教宮人念佛及五會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德宗興元元年。
法照法師。
於并州。
行五會教人念佛。
帝於中宮。
常聞東北方有念佛聲。
遣使尋至太原。
果見師勸化之盛。
乃迎入禁中。
教宮人念佛亦及五會。
貞元三年。
宇文炫奏。
以鄉落廢寺。
為學舍材。
勅以侵毀三寶罪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貞元三年。
京兆尹宇文炫奏。
乞以鄉落廢寺。
為學舍材。
勅曰。
奉佛之宮。
轉為儒館。
此侵毀三寶之漸。
罪在不宥。
炫慚懼。
即日自解歸。
貞元六年。
诏送佛骨。
還無憂王寺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
貞元六年二月。
岐州無憂王寺。
有佛指骨寸餘。
先取來禁中供養。
乙亥诏送還本寺。
貞元十三年。
以霍仙鳴病。
令於諸寺齋僧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
貞元十三年秋七月己醜右神策中尉霍仙鳴病。
賜馬十匹。
令於諸寺齋僧。
憲宗元和六年。
敕孟簡等。
翻譯觀音經 按唐書憲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
元和六年春正月。
敕谏議大夫孟簡。
給事中劉伯刍。
工部侍郎歸登。
右補阙蕭俛等。
於豐泉寺。
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音經。
元和十三年。
十二月庚戌。
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憲宗本紀雲雲。
元和十四年。
迎佛骨。
至京師 按唐書憲宗本紀。
不載 按韓愈傳。
愈遷刑部侍郎時。
憲宗遣使者往鳳翔迎佛骨。
入禁中三日。
乃送佛祠。
王公士人。
奔走膜呗。
至為夷法。
灼體膚。
委珍貝。
騰香系路。
愈聞惡之。
乃上表曰。
佛者夷狄之一法耳。
自後漢時。
始入中國。
上古未嘗有也。
昔黃帝在位百年。
年百一十歲。
少昊在位八十年。
年百歲。
颛顼在位七十九年。
年九十歲。
帝喾在位七十年。
年百五歲。
堯在位九十八年。
年百一十八歲。
帝舜在位及禹年。
皆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
百姓安樂壽考。
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其後湯亦年百歲。
湯孫太戍在位七十五年。
武丁在位五十年。
書史不言其壽。
推其年數。
蓋不減百歲。
周文王年九十七歲。
武王年九十三歲。
穆王在位百年。
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
非因事佛而緻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
明帝在位才十八年。
其後亂亡相繼。
運祚不長。
宋齊梁陳元魏以下。
事佛漸謹。
年代尤促。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
前後三舍身施佛。
宗廟祭不用牲牢。
晝日一食。
止於菜果。
後為侯景所逼。
餓死台城。
國亦尋滅。
事佛求福。
乃更得禍。
由此觀之。
佛不足信。
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則議除之。
當時群臣識見不遠。
不能深究先王之道。
古今之宣。
推闡聖明以救斯弊。
其事遂止。
臣常恨焉。
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
神聖英武。
數千百年以來。
未有倫比。
即位之初。
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
又不許别立寺觀。
臣當時以為。
高祖之志。
必行於陛下。
今縱未能即行。
豈可恣之令盛也。
今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
禦樓以觀。
舁入大内。
又令諸寺遞加供養。
臣雖至愚。
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直以豐年之樂。
徇人之心。
為京都士庶。
說詭異之觀。
戲玩之具耳。
安有聖明若此。
而肯信此等事哉。
然百姓愚冥。
易惑難曉。
苟見陛下如此。
将謂真心信佛。
皆雲天子大聖。
猶一心信向。
百姓微賤。
於佛豈合更惜身命。
以至灼頂燔指十百為群。
解衣散錢自朝至暮。
轉相仿效。
惟恐後時。
老幼奔波。
棄其生業。
若不即加禁遏。
更曆諸寺。
必有斷臂脔身。
以為供養者。
傷風敗俗。
傳笑四方。
非細事也。
佛本夷狄之人。
與中國言語不通。
衣服殊制。
口不道先王之法言。
身不服先王之法服。
不知君臣之義。
父子之情。
假如其身尚在。
奉其國命。
來朝京師。
陛下容而接之。
不過宣政一見。
禮賓一設。
賜衣一襲。
衛而出之於境。
不令貳於衆也。
況其身死已久。
枯朽之骨。
兇穢之餘。
豈宜以入宮禁。
孔子曰。
敬鬼神而達之。
古之諸侯。
吊於其國。
必令巫祝。
先以桃茢。
祓除不祥。
然後進吊。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
親臨觀之。
巫祝不先。
桃茢不用。
群臣不言其非。
禦史不舉其失。
臣實恥之。
乞以此骨。
付之水火。
永絕根本。
斷天下之疑。
絕前代之惑。
使天下之人。
知大聖人之所作為。
出於尋常萬萬也。
佛如有靈。
能作禍崇。
凡有殃咎。
宜加臣身。
上天鑒臨。
臣不怨悔。
表入。
帝大怒。
持示宰相。
将抵以死。
裴度崔群曰。
愈言讦牾。
罪之誠宜。
然非内懷至忠。
安能及此。
願少寬假。
以來谏争。
帝曰。
愈言我奉佛太過。
猶可容。
至謂東漢奉佛。
以後天子。
鹹夭促。
言何乖剌邪。
愈人臣狂妄敢爾。
固不可赦。
於是中外駭懼。
雖戚裡諸貴。
亦為愈言。
乃貶潮州刺史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
元和
歲以為常。
群臣承風。
皆言生死報應。
故人事置而不修。
大曆政刑。
日以堙陵。
由缙與元載杜鴻漸倡之也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
永泰元年九月。
内出仁王佛經兩輿。
付資聖西明二佛寺。
置百尺高座講之。
及奴虜宼逼京畿。
方罷講。
冬十月己未。
複講仁王佛經於資聖寺。
大曆三年。
诏杭州僧惠崇。
内賜紫袈裟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代宗實錄雲雲。
大曆四年。
帝建道場。
惑佛光現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代宗大曆四年。
帝於大明宮。
建道場。
感佛光現。
諸王公主。
近侍諸臣。
并睹光相。
自子夜至雞鳴。
宰相裴冕上表稱賀。
大曆九年。
勅建七級浮圖於牛首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大曆九年。
帝夢建康牛首山。
辟支佛來見。
勅太子詹事古侁。
於山中。
建七級浮圖。
□□□年。
诏僧徒入内道場。
禮萬佛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杜陽雜編。
代宗崇奉釋氏。
每舂百品香。
和銀粉以塗佛室。
遇新羅國獻五彩氍毹。
制度巧麗。
亦冠絕一時。
每方寸之内。
即有歌舞伎樂列國山川之象。
忽微風入室。
其上複有蜂蝶動搖燕雀飛舞。
俯而視之。
莫辨真假。
又獻萬佛山可高一丈。
因置山於佛室。
以氍毹藉其地焉。
萬佛山則雕沉檀。
珠玉以成之。
其佛之形大者或逾寸。
小者七八分。
其佛之首。
有如黍米者。
有如半菽者。
其眉目口耳。
螺髻毫相。
無不悉具。
而更镂金玉水精為幡蓋。
流蘇庵羅薝蔔等樹構百瑤。
為樓閣台殿其。
狀雖微。
而勢若飛動。
又前有行道僧徒。
不啻千數。
下有紫金鐘。
徑闊三寸。
上以龜口銜之。
每擊其鐘。
則行道之僧。
禮首至地。
其中隐隐。
謂之梵音。
蓋關戾在乎鐘也。
其山雖以萬佛為名。
其數則不可勝紀。
上因置九光扇於岩巘間。
四月八日。
召兩衆僧徒。
入内道場。
禮萬佛山。
是時觀者歎非人工。
及睹九色光於殿中。
鹹謂之佛光。
即九光扇也。
由是。
上令三藏僧不空。
念天竺密語千口而退。
德宗建中元年。
秋七月丁醜。
罷内出盂蘭盆。
不命僧為内道場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雲雲。
興元元年。
迎法照法師。
入禁中。
教宮人念佛及五會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德宗興元元年。
法照法師。
於并州。
行五會教人念佛。
帝於中宮。
常聞東北方有念佛聲。
遣使尋至太原。
果見師勸化之盛。
乃迎入禁中。
教宮人念佛亦及五會。
貞元三年。
宇文炫奏。
以鄉落廢寺。
為學舍材。
勅以侵毀三寶罪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
貞元三年。
京兆尹宇文炫奏。
乞以鄉落廢寺。
為學舍材。
勅曰。
奉佛之宮。
轉為儒館。
此侵毀三寶之漸。
罪在不宥。
炫慚懼。
即日自解歸。
貞元六年。
诏送佛骨。
還無憂王寺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
貞元六年二月。
岐州無憂王寺。
有佛指骨寸餘。
先取來禁中供養。
乙亥诏送還本寺。
貞元十三年。
以霍仙鳴病。
令於諸寺齋僧 按唐書德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
貞元十三年秋七月己醜右神策中尉霍仙鳴病。
賜馬十匹。
令於諸寺齋僧。
憲宗元和六年。
敕孟簡等。
翻譯觀音經 按唐書憲宗本紀。
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
元和六年春正月。
敕谏議大夫孟簡。
給事中劉伯刍。
工部侍郎歸登。
右補阙蕭俛等。
於豐泉寺。
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音經。
元和十三年。
十二月庚戌。
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憲宗本紀雲雲。
元和十四年。
迎佛骨。
至京師 按唐書憲宗本紀。
不載 按韓愈傳。
愈遷刑部侍郎時。
憲宗遣使者往鳳翔迎佛骨。
入禁中三日。
乃送佛祠。
王公士人。
奔走膜呗。
至為夷法。
灼體膚。
委珍貝。
騰香系路。
愈聞惡之。
乃上表曰。
佛者夷狄之一法耳。
自後漢時。
始入中國。
上古未嘗有也。
昔黃帝在位百年。
年百一十歲。
少昊在位八十年。
年百歲。
颛顼在位七十九年。
年九十歲。
帝喾在位七十年。
年百五歲。
堯在位九十八年。
年百一十八歲。
帝舜在位及禹年。
皆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
百姓安樂壽考。
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其後湯亦年百歲。
湯孫太戍在位七十五年。
武丁在位五十年。
書史不言其壽。
推其年數。
蓋不減百歲。
周文王年九十七歲。
武王年九十三歲。
穆王在位百年。
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
非因事佛而緻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
明帝在位才十八年。
其後亂亡相繼。
運祚不長。
宋齊梁陳元魏以下。
事佛漸謹。
年代尤促。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
前後三舍身施佛。
宗廟祭不用牲牢。
晝日一食。
止於菜果。
後為侯景所逼。
餓死台城。
國亦尋滅。
事佛求福。
乃更得禍。
由此觀之。
佛不足信。
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則議除之。
當時群臣識見不遠。
不能深究先王之道。
古今之宣。
推闡聖明以救斯弊。
其事遂止。
臣常恨焉。
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
神聖英武。
數千百年以來。
未有倫比。
即位之初。
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
又不許别立寺觀。
臣當時以為。
高祖之志。
必行於陛下。
今縱未能即行。
豈可恣之令盛也。
今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
禦樓以觀。
舁入大内。
又令諸寺遞加供養。
臣雖至愚。
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直以豐年之樂。
徇人之心。
為京都士庶。
說詭異之觀。
戲玩之具耳。
安有聖明若此。
而肯信此等事哉。
然百姓愚冥。
易惑難曉。
苟見陛下如此。
将謂真心信佛。
皆雲天子大聖。
猶一心信向。
百姓微賤。
於佛豈合更惜身命。
以至灼頂燔指十百為群。
解衣散錢自朝至暮。
轉相仿效。
惟恐後時。
老幼奔波。
棄其生業。
若不即加禁遏。
更曆諸寺。
必有斷臂脔身。
以為供養者。
傷風敗俗。
傳笑四方。
非細事也。
佛本夷狄之人。
與中國言語不通。
衣服殊制。
口不道先王之法言。
身不服先王之法服。
不知君臣之義。
父子之情。
假如其身尚在。
奉其國命。
來朝京師。
陛下容而接之。
不過宣政一見。
禮賓一設。
賜衣一襲。
衛而出之於境。
不令貳於衆也。
況其身死已久。
枯朽之骨。
兇穢之餘。
豈宜以入宮禁。
孔子曰。
敬鬼神而達之。
古之諸侯。
吊於其國。
必令巫祝。
先以桃茢。
祓除不祥。
然後進吊。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
親臨觀之。
巫祝不先。
桃茢不用。
群臣不言其非。
禦史不舉其失。
臣實恥之。
乞以此骨。
付之水火。
永絕根本。
斷天下之疑。
絕前代之惑。
使天下之人。
知大聖人之所作為。
出於尋常萬萬也。
佛如有靈。
能作禍崇。
凡有殃咎。
宜加臣身。
上天鑒臨。
臣不怨悔。
表入。
帝大怒。
持示宰相。
将抵以死。
裴度崔群曰。
愈言讦牾。
罪之誠宜。
然非内懷至忠。
安能及此。
願少寬假。
以來谏争。
帝曰。
愈言我奉佛太過。
猶可容。
至謂東漢奉佛。
以後天子。
鹹夭促。
言何乖剌邪。
愈人臣狂妄敢爾。
固不可赦。
於是中外駭懼。
雖戚裡諸貴。
亦為愈言。
乃貶潮州刺史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
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