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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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尊上師宗略巴造論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顯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攝持正行之方法,分别三士道修行之次第也。
已一、明與中上共同之下士道。
内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樂。
庚二、發生意樂之量。
庚三、破除邪執。
庚一、正修下士意樂。
分二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辛二、後世依止安樂之方便。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分二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
分四 癸一、不修無常道理之過失。
謂吾人内自思維過去未來,外觀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續,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來時季變遷悉有定序。
然而靜觀此之存在與定序等。
又非實有存在與定序,反是不實無常之證明也。
複次,有情必死之理雖知,而未常念觀修對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慣性,随起現法之計執,眼前求樂避苦,不遑念及将來後世,何況解脫正真之道,及大義利他成佛之事,更屬難知難行。
又雖近教法,時趣聞思修學,而以注心目前苦樂之故,緻令所修善力微弱,複有惡行罪犯雜沓而轉,正行反成惡業惡趣之因。
又不修無常,雖說必修來世。
而因現前苦樂取舍之計,必緻修行推延緩怠,不能精進,廢忘大事,馳入倒境迷途,邪業邪命終成退堕。
又若不修無常之念,希望身命長住之心,謀取生存久遠之方,遂于利養恭敬等事起猛利貪。
或于貪不遂欲,轉起嗔恚,不見貪嗔過失,蒙味癡愚,而自以為是更複随增我慢嫉妒等諸大煩惱及随煩惱,猶如瀑流,日夜相繼不息,由此能引身語意攝十種惡行,乃至成就無間随近謗正法等諸惡業行。
又複由此漸漸棄舍正法甘露,斷絕現生增上生緣及決定解脫之命根。
死後為諸惡業之引導,令赴粗猛燃燒苦痛非愛之諸惡趣中。
癸二、多修無常道理之功益雲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決定今後當死,于諸上妙五欲受亨廣勝大财勢力、樂意眷屬朋黨依重等,必能息心正念。
于可施物遇緣能舍不生悭執,虛榮恭敬毀謗欺辱,其心平等,不受八風,遮止諸罪諸惡行必能具力精進。
于諸善法集修,如歸依淨戒等,必能不顧身财虛名,了知以不堅身易堅固身,以敗壞财易不壞财,由是速能增長果地行位,由是複能引導衆生,有大義存焉非屬細小。
複次,涅盤經雲:“一切耕種之中,秋實第一。
一切迹中,像迹第一。
一切想中,無常第一。
”是能頓摧一切煩惱惡行之大椎。
是能作轉依頓辨成就一切勝妙事專修之大門徑。
反此執心不死,則是一切衰敗之門。
依止勝衰之理,恒時決擇修心,則是一切圓滿成就之門。
癸三、畏死不畏死,以慧心決擇。
此無常想,初修之人不應堅執恒時專修,應于初中後三,思維此理,引發定解而趣正道可也。
何以故,或有堅著親屬财貨等,增上力習,生起愛别離等怖畏之苦,于道成障緻生遠離,不問生死仍堕癡迷。
若爾,救濟雲何,應當思維此我惑業增上之身,決定不免于死亡壞滅,然有殊勝解脫之道,能遮諸有生死,但有遮道之敵,即是是常心,愚不畏死。
是故智人,應怖愚不畏死之常心。
更當思維生死未了,惡趣因在,善生不定,道業未成,若是即便死亡,救我依誰。
以此勤修正道,則于亡沒舍受之時,無怖無悔無苦無恨,是為畏死不畏死。
名曰善逝。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
于中分三 子一、思維有情決定必死。
子二、思維死無定期。
子三、思維死時除佛法而外别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
子一、所謂有情決定必死之思維者。
如無常集頌雲:“若佛若獨覺,佛子諸聲聞,尚須舍此身,何況凡夫人。
”任何死亡必至者:“若空若海中,若山間城市,何處死不來。
”又:“已生及當生,數數作取舍,始終悉壞滅,當住正法行。
”又佛教勝光王經雲:“譬如有四大山王,堅硬隐固,不壞不裂,精純實密,無諸隕損,大力運行,觸天磨地,從其四方會合而來,研壞一切草木根斡枝條,乃至一切有情命等,悉皆研磨壞碎。
無能獨存。
非是速走藏避可得逃脫,或以自力,或以财道,或以諸物及咒藥等令彼退卻。
此大山王,即是世間無常,大力無能敵對,決定為彼所壞。
又諸緣起諸法,随時随緣渙散,正如風吹煙雲,無法系聚,使不散滅,入行論雲:“人壽無常,晝夜不停,有減無添,何能不死。
”餘則喻如織布,如赴刑埸,如牧殺羊,如射如瀉,如流不返。
四序遷流,如牧人驅畜,如是經喻極多,應善思尋。
又如險崖下墜,未觸地碎身之時,勿可以此空墜之間,為安樂無損。
又此百年之中,除去童頑衰老,體弱病羸、奔赴求活、愁思倦疲、愛别怨逢、往返酬應、雜話飲食、息勞眠睡,而于清淨修行正念攝心,一身能有幾時。
應熟思之。
子二、思維死無定期者。
如人念欲于此久住。
自然計較久居之事。
念欲他往,則必籌計将來之事。
如死期無定,于日日中籌備死事。
自然阻止無義,多能成辦後來義利。
又南洲之人壽量不定,增至無量,減至十年。
死緣極多,生緣無憑,四大失調,四大鬥争,一滴之毒可以殺身。
芒刺之鋒可以害命。
有心無心之害。
魔及非人之損。
内有嗔恚利刀、欲貪毒水、嫉妒火燒、五欲怨敵、八風之患。
外有王賊水火、刀兵饑馑、奪命殺人、軟賊系執等。
勞形苦心,死緣衆多。
随緣生死,自無主宰。
子三、思維死時除佛法而外,别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者。
若人死時,雖有親屬憐愛圍繞救護,然終有誰同死者去,古有殉身同死,然業果不同,異途各馳,不能自主。
(死後能自主者須待修行。
)所有悅意寶物田園資具無量之多,而不能攜去一塵之微,雖可愛之自身,亦難留他共住。
現前一切樂意圓滿之情境,難舍難離。
然而偏要舍離,無法可以持護。
複次,思維今得有暇之身,幸逢佛法,了知三寶常住自性不滅,隻須修行,不仰賴他。
是故應當殷重專精歸向三寶,尋求知識,淨治罪障,廣集資糧,次第進修,諸法現證,來去自由,随境安然,心有智見。
此是修行密意,甚深般若源頭,不可輕忽。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者。
以能總觀無常,故知現法非久。
應别思維死後并不斷滅。
善惡二趣必趣其一,别無生處。
然生善不善道,自無主宰,随業自在,設若不幸,堕惡趣中,情境如何,故當忖念。
謂若思堕苦趣心生厭離,亦思傲慢。
由見苦是惡果能息惡行,由見樂是善果乃勉力為善。
由觀自而悲有情,厭生死而求解脫,畏衆苦而發起猛利真誠歸求三寶之心。
如是一法而成衆善之聚,衆善之因,行者勿忽。
此中思苦分别又三: 癸一、思地獄苦。
癸二、思餓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癸一、思地獄苦。
分四 子一、八大地獄。
子二、近邊地獄 子三、寒凍地獄
已一、明與中上共同之下士道。
内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樂。
庚二、發生意樂之量。
庚三、破除邪執。
庚一、正修下士意樂。
分二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辛二、後世依止安樂之方便。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分二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
分四 癸一、不修無常道理之過失。
謂吾人内自思維過去未來,外觀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續,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來時季變遷悉有定序。
然而靜觀此之存在與定序等。
又非實有存在與定序,反是不實無常之證明也。
複次,有情必死之理雖知,而未常念觀修對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慣性,随起現法之計執,眼前求樂避苦,不遑念及将來後世,何況解脫正真之道,及大義利他成佛之事,更屬難知難行。
又雖近教法,時趣聞思修學,而以注心目前苦樂之故,緻令所修善力微弱,複有惡行罪犯雜沓而轉,正行反成惡業惡趣之因。
又不修無常,雖說必修來世。
而因現前苦樂取舍之計,必緻修行推延緩怠,不能精進,廢忘大事,馳入倒境迷途,邪業邪命終成退堕。
又若不修無常之念,希望身命長住之心,謀取生存久遠之方,遂于利養恭敬等事起猛利貪。
或于貪不遂欲,轉起嗔恚,不見貪嗔過失,蒙味癡愚,而自以為是更複随增我慢嫉妒等諸大煩惱及随煩惱,猶如瀑流,日夜相繼不息,由此能引身語意攝十種惡行,乃至成就無間随近謗正法等諸惡業行。
又複由此漸漸棄舍正法甘露,斷絕現生增上生緣及決定解脫之命根。
死後為諸惡業之引導,令赴粗猛燃燒苦痛非愛之諸惡趣中。
癸二、多修無常道理之功益雲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決定今後當死,于諸上妙五欲受亨廣勝大财勢力、樂意眷屬朋黨依重等,必能息心正念。
于可施物遇緣能舍不生悭執,虛榮恭敬毀謗欺辱,其心平等,不受八風,遮止諸罪諸惡行必能具力精進。
于諸善法集修,如歸依淨戒等,必能不顧身财虛名,了知以不堅身易堅固身,以敗壞财易不壞财,由是速能增長果地行位,由是複能引導衆生,有大義存焉非屬細小。
複次,涅盤經雲:“一切耕種之中,秋實第一。
一切迹中,像迹第一。
一切想中,無常第一。
”是能頓摧一切煩惱惡行之大椎。
是能作轉依頓辨成就一切勝妙事專修之大門徑。
反此執心不死,則是一切衰敗之門。
依止勝衰之理,恒時決擇修心,則是一切圓滿成就之門。
癸三、畏死不畏死,以慧心決擇。
此無常想,初修之人不應堅執恒時專修,應于初中後三,思維此理,引發定解而趣正道可也。
何以故,或有堅著親屬财貨等,增上力習,生起愛别離等怖畏之苦,于道成障緻生遠離,不問生死仍堕癡迷。
若爾,救濟雲何,應當思維此我惑業增上之身,決定不免于死亡壞滅,然有殊勝解脫之道,能遮諸有生死,但有遮道之敵,即是是常心,愚不畏死。
是故智人,應怖愚不畏死之常心。
更當思維生死未了,惡趣因在,善生不定,道業未成,若是即便死亡,救我依誰。
以此勤修正道,則于亡沒舍受之時,無怖無悔無苦無恨,是為畏死不畏死。
名曰善逝。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
于中分三 子一、思維有情決定必死。
子二、思維死無定期。
子三、思維死時除佛法而外别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
子一、所謂有情決定必死之思維者。
如無常集頌雲:“若佛若獨覺,佛子諸聲聞,尚須舍此身,何況凡夫人。
”任何死亡必至者:“若空若海中,若山間城市,何處死不來。
”又:“已生及當生,數數作取舍,始終悉壞滅,當住正法行。
”又佛教勝光王經雲:“譬如有四大山王,堅硬隐固,不壞不裂,精純實密,無諸隕損,大力運行,觸天磨地,從其四方會合而來,研壞一切草木根斡枝條,乃至一切有情命等,悉皆研磨壞碎。
無能獨存。
非是速走藏避可得逃脫,或以自力,或以财道,或以諸物及咒藥等令彼退卻。
此大山王,即是世間無常,大力無能敵對,決定為彼所壞。
又諸緣起諸法,随時随緣渙散,正如風吹煙雲,無法系聚,使不散滅,入行論雲:“人壽無常,晝夜不停,有減無添,何能不死。
”餘則喻如織布,如赴刑埸,如牧殺羊,如射如瀉,如流不返。
四序遷流,如牧人驅畜,如是經喻極多,應善思尋。
又如險崖下墜,未觸地碎身之時,勿可以此空墜之間,為安樂無損。
又此百年之中,除去童頑衰老,體弱病羸、奔赴求活、愁思倦疲、愛别怨逢、往返酬應、雜話飲食、息勞眠睡,而于清淨修行正念攝心,一身能有幾時。
應熟思之。
子二、思維死無定期者。
如人念欲于此久住。
自然計較久居之事。
念欲他往,則必籌計将來之事。
如死期無定,于日日中籌備死事。
自然阻止無義,多能成辦後來義利。
又南洲之人壽量不定,增至無量,減至十年。
死緣極多,生緣無憑,四大失調,四大鬥争,一滴之毒可以殺身。
芒刺之鋒可以害命。
有心無心之害。
魔及非人之損。
内有嗔恚利刀、欲貪毒水、嫉妒火燒、五欲怨敵、八風之患。
外有王賊水火、刀兵饑馑、奪命殺人、軟賊系執等。
勞形苦心,死緣衆多。
随緣生死,自無主宰。
子三、思維死時除佛法而外,别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者。
若人死時,雖有親屬憐愛圍繞救護,然終有誰同死者去,古有殉身同死,然業果不同,異途各馳,不能自主。
(死後能自主者須待修行。
)所有悅意寶物田園資具無量之多,而不能攜去一塵之微,雖可愛之自身,亦難留他共住。
現前一切樂意圓滿之情境,難舍難離。
然而偏要舍離,無法可以持護。
複次,思維今得有暇之身,幸逢佛法,了知三寶常住自性不滅,隻須修行,不仰賴他。
是故應當殷重專精歸向三寶,尋求知識,淨治罪障,廣集資糧,次第進修,諸法現證,來去自由,随境安然,心有智見。
此是修行密意,甚深般若源頭,不可輕忽。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者。
以能總觀無常,故知現法非久。
應别思維死後并不斷滅。
善惡二趣必趣其一,别無生處。
然生善不善道,自無主宰,随業自在,設若不幸,堕惡趣中,情境如何,故當忖念。
謂若思堕苦趣心生厭離,亦思傲慢。
由見苦是惡果能息惡行,由見樂是善果乃勉力為善。
由觀自而悲有情,厭生死而求解脫,畏衆苦而發起猛利真誠歸求三寶之心。
如是一法而成衆善之聚,衆善之因,行者勿忽。
此中思苦分别又三: 癸一、思地獄苦。
癸二、思餓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癸一、思地獄苦。
分四 子一、八大地獄。
子二、近邊地獄 子三、寒凍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