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論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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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執相有為。

    于正等覺成障礙故。

    此是未修未達,違背經論者之說。

    依莊嚴經論雲:“依筅所聞義,如理作意思,起正作意修,真義境智生。

    ” 複次,如理修者,須先從他聞,由他力故而發定解,次乃自依聖教正理,如理思維所聞諸義,由自力故而得定知。

    如是聞思決定,離離疑惑,數數串習,是名為修。

    此之數數串習觀察而修者,又有二:一、于彼聞思所決擇義,現見具有(不須決擇),觀依止住。

    二、若以自慧思維決擇,除疑斷障(須要決擇),真義智生,是作意修。

    若唯治心、不決擇、無慧行者,是谷麥不辨,癡人也。

     複次,聞所成慧,以聞為先。

    思所成慧,以思為先。

    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為先。

    以此修慧由修成故。

    (問曰)若是修慧由修所成,何故說言以聞起思,依聞思故而起修慧耶。

    (答雲)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思所成慧之定知,聞所成慧之定解,習此定知定解純熟作意,真義智生,乃名修慧。

    非聞思慧,然亦決不離思慧而有修慧也。

    (聞思者生因智,修慧者了因智。

    ) 複次,若如是者,彼具幾許多聞,乃有爾許多聞所成之慧,亦以發生幾許多聞所增思所成慧,若是幾許聞思所成之慧,習練串修亦得爾所增廣修所成慧。

    若聞多者聞慧多,聞慧多者思慧增上,聞思慧幾許增上者,修行方便,必如爾所廣大決定。

    修行方便廣大決定者,則其消滅過失之能力強大,引起智德之作用深廣。

    故諸經論皆說修行,聞思最要。

     複次,若謂聞思所擇者,非為修故,唯是廣開諸所知解,若正修時,另修别餘一種不關平日聞思指示之法。

    喻如不依指示一定行處而行,别向未示之行處而馳。

    與前教說聞思之義毫無系屬,亦是破壞諸聖言中,聖所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

    若是謬論可成建立不稱。

    錯倒者,則成不須多聞乃成善說(佛說多聞成善說法。

    )又諸多習經傳之人,與彼從來不知經傳之人,二人共修成就同等。

    或無聞者更勝多聞決擇,無知無解為妙,則有别類愚味有情定勝人類,今見不然。

     複次,為有執言,聞法觀擇,成修行害,諸惡見者,破彼堅固邪執,是故立言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雖非修成許是修有,有串習故,說修無違。

    若相違者,則諸下地異生,未得初禅未到地定時,應全無修,以欲地中除說已得入大地時,由彼因緣,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餘于欲地無修所成。

    對法論中數數宣說。

    然如波羅多釋論顯明文句雲:“所言修者,為令其意成彼體分,或成彼事。

    ”喻如修言修悲等 複次,聖慈氏雲:“決擇分見道及于修道中,數數思維稱量觀察修習道”。

    此說大乘聖者修道,亦有數數思維稱量觀察。

     複次,如說修習淨信、修四無量、修菩提心、修無常苦等,數數思擇護養增進皆名為修,修之意義所攝廣大。

     又前所說,一切分别,是相執故,障礙成佛,棄舍一切如理觀察之修行,此為最劣邪妄惡見。

    是彼甲那肯補之執,于後明止觀時當廣破除。

    此種邪執,最能破壞信士敬重聖教典籍皈依之心,塞聞思路,能令有情自心慧藏固閉不張,長劫沉淪。

    亦見修道中失于經教指示,依止無方,随緣取舍,自我是師,終必退沒不成道果,是故此等邪見魔說,即是隐害佛教正法之極大因緣,勝于毀塔破像焚燒經論也。

     複次,當知修行有二種修,謂思擇觀尋修,及不思擇住心趣入修。

    如于善知識修信,及修暇滿難得大事、死苦無常、業果決定、生死過患所緣,及菩提心等,應當如是數數思擇,何以故,此諸修法僅僅知道,或唯住心,或能令心猛利,然心恒常改變意志之趣向,無如數數觀擇,而能滅除颠倒違障罪類、不敬等心。

    譬如對于欲貪毒境可愛之相,久再住心,則能反起猛利貪欲,若久住心思惟怨敵不悅違心之境,則能反起猛利嗔心。

    是故初修入道,于境之行相,顯明不顯明是一樣,唯要慧心攝持其旨趣,數數尋思,如理觀擇,恒常如流,習心正道。

     若不思擇,住心修者,謂心不能住一所緣,為令如欲堪能住心,若是數數觀察,住心不生,故當修止持心(然亦必依八正輔行)。

    此于後時止觀中再詳辯之。

     複有說言,聰慧之人唯應修觀,非聰慧之人唯應修止,此說非理。

    以凡修行皆須俱修(止觀)二法,決無偏修之理,所謂慧者,言能無雜,簡擇一切如所有性,及能各各分别盡所有性。

    此是修行之人,于道久修,反多重大忘念(顧此失彼),念力鈍劣簡擇取舍意漸遲鈍,照顧不周。

    當知此即是走入錯路之因也。

     複次,如理尋思,次第相因,引生德用之定解者,如于三寶等功德數數了知,則能依此增長正信。

    于實生信,見其功德,則能反觀生死過患。

    了知生死過患,再再觀擇,自然生起正意出離,出離心生,乃見解脫勝利,略得解脫之悅樂,由能放下私我。

    私我無蔽于心,則見自他平等,悲心故生。

    以此體解大道,(内息我私)發菩提心,決定利他,受行菩薩淨戒律儀,誓行六度大行,始終信樂精進,而趣于道,必無中斷沉沒退舍。

    如是一切皆依觀慧尋思經義。

    次第引生。

    故諸智人應于此理發生定解。

    而趣定知。

    再再旋還而成決定,他不能轉,“是為無上菩提資糧”。

     複次,于諸修行見理狹礙者。

    彼謂若以觀慧極多決擇而修行者,則能障礙專住一境勝三摩地,不能成就堅固一心等持。

    此當明解,若言其心專一所緣,如其所欲堪能安住,此三摩地先未成辦,現新修時,若是數數觀擇衆多所緣,定則不生。

    至若其定未成以來,引生之法唯應修止,此亦我許,但若謂如是定前觀修衆多引發,即能障定者,是全未解諸大釋論宣說引發三摩地之方法也。

    經論處處宣說煉金和泥,調柔和軟若止若觀随意堪用,無大(句力)勞,即能成辦勝三摩地,是最上方便故。

     複次,若欲令心堅固安住所緣一境成勝三摩地者,有二種違緣,謂沈與掉是也。

    是時若其無間猛利緣修觀擇三寶功德之心,于彼沉沒最易斷除而生喜俱行心。

    欣樂決定,不劣不味,策勵正知,舍彼沉沒。

    如是策心對治,是諸定量師導共所宣說者也。

    若能猛利無間觀見無常苦等過患,其心掉舉自然極易斷除,以掉舉者是貪分所攝散亂心故。

    (以動治動順彼習修)若欲沉掉二過俱皆遠離,非是偏修一法可能,必要多修信心及解脫意樂,并各種資糧加行,視其信心樂欲資糧之程度如何,即是定道之深淺可判。

    得定以後更須将護習持無間,複須善巧知識先覺,随授應時所緣法要,開示定解,證明經道相應之義,不違教理。

    或增古德語錄事實,充加圓滿明白來去道程,萬勿得少為足。

    若得善巧次第策勵有方之師于法會說法開示大衆之宣說,最能格外生智轉變心力,較于暗中獨思不可同等看也。

    如是聞思修是決定模範,不可計執說聞思衆多與正修相違。

    彼等邪說分别應當斷除,我今為于聖教法藏未能深入,思修不定,不解一切講說皆為修持,修持不離講說分解決擇,一切聖言即是現前教授,教授不得違背聖言私作教授方法。

    是故依于經傳廣大教典立論詳辯,亦利久修于道虛妄推度未決定者。

    依此于自所學修方道作反正歸途之方針也。

     今已顯示如前所明弟子應如理依止善知識竟。

    而善知識應當如何引導修心之次第者。

     丙二、修心次第。

    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圓勸發修行之心。

    内中分三 丁二、如何攝取修行心要之義。

     戊一、此中有暇者。

    離八無暇故。

    故何為八。

     一、二、三、三惡道。

    極難生聞修機會,持戒正觀是決不能。

     四、盲聾□病,不能聞說。

     五、愚智邪辯。

    不信三寶、業因果報,邪見破正法等。

     六、無佛教。

    佛不出世,或正法滅盡時。

     七、北俱廬洲。

    邊地、(巾蔑)戾車、無苦無四衆處、生而邪見。

    八、無想天等。

    除初生時及臨沒時,餘心心所皆無所用,及恒常散亂欲天等。

    戊二、十圓滿者,自他各五。

     已一、自圓滿五種者: 一、善得人生。

    謂生在人中得丈夫身。

    男根成就,或得女身。

     二、生于聖處。

    謂生中國,四衆遊涉之處。

     三、諸根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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