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善生經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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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宋體size=3> 丙二、四罪福
丁一、四事罪
‘‘居士子!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罪,雲何為四?行欲、行恚、行怖、行癡’。
于是世尊說此頌曰:‘欲、恚、怖、及癡,行惡非法行,彼必滅名稱,如月向盡沒’。
’ 四事即欲、恚、怖、癡四件事。
欲是貪欲,由五根發五識,貪著色、聲、香、味、觸之五塵,又貪世間财色名食睡之五欲。
但“欲”非完全不善,亦有清淨高尚之願欲;此指貪著物欲而言,故稱罪事。
恚是嗔恨忿恚,能直接損害于人,在一切煩惱中最重者,即此嗔恚心,所謂‘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
通常以心中苦悶事不如意為有煩惱,而不知常不離懷的貪癡等皆為煩惱,但嗔恚則相粗而易知,故恚心所在三界中惟欲界有也。
怖即恐怖,因受外界所迫内心生起怖畏,此由于心中有我貪我見,執著我故恐人損我而起怖畏。
此中行怖者,乃是無悲憫心惱害衆生令他生怖。
但行怖亦非完全不善,如遇剛強衆生用威行化而降伏之,此雖令他生怖,亦能因怖滅惡生善,但如水中魚,空中鳥,人雖無害心,彼亦見而生怖,此乃魚鳥自己的業感煩惱,非人之罪事。
癡即無智慧而不明了宇宙之因果事理,但癡的本身非即罪惡,由癡而生貪等煩惱損害有情,即成罪事。
故雲“一切煩惱無明為本”,無明即癡之體,由癡而直接生出的即是邪見,邪見有五種:一身見,二邊見,三邪見,四戒取見,五見取。
由邪見發出邪慧而起邪行,損惱有情,故成罪事。
此四罪事名為惡行,又名非法行,即非順法相法性之行。
如此,則聲名敗壞,人不稱譽,如十六至三十之月漸漸消沒殆盡。
瑜伽菩薩戒中四根本戒,即戒此四事。
丁二、四事福
‘‘居士子!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福。
雲何為四?不行欲,不行恚,不行淫,不行怖,不行癡’。
于是世尊說此頌曰:‘斷欲,無恚、怖,無癡:行法行,彼名稱普聞,如月漸盛滿’。
’ 罪福本是對待之稱,反上非法行之罪事,即成法行之福事。
法行者,即順乎緣生法相性空法性之正行。
現生成世間善人君子;來世感人天福報;等而上之證出世三乘之果;乃至精進不已,福慧兩足而證佛果,故喻如月漸盛滿。
凡是善人人必稱揚,能離四罪而行四福,自然名稱普聞,若更能修證契悟,即名傳千古矣。
世之好名者,何不于是求之! 丙三、六非道
丁一、長行
戊一、略标
‘‘居士子!求财物者當知有六非道,雲何為六?一曰、種種戲求财物者非道,二曰、非時行求财物者為非道,三曰、飲酒放逸求财物為非道,四曰、親近惡知識求财物者為非道,五曰、常喜妓樂求财物者為非道,六曰、懶堕求财物者為非道。
’ 前四業穢從倫理道德上講,四罪福從心理道德上講,此六非道從人間經濟道德上講,蓋吾人生活所需,不能不求财物,但君子愛财須取之有道。
一、種種戲求财物者,如賭博、競勝、比武、猜彩等,如此求财是為非道。
二、非時行者,如玩弄娼妓,不作正業,唐喪光陰。
三、飲酒放逸亦非求财之道。
四、親近惡知識者,知識即相識之人,惡知識即惡友,親近惡友不但不能得财,反而有傾家破産喪身失命之禍。
五、常喜妓樂者,即性好歌舞娼妓,徒恣浪費。
六、懶堕者,性好遊蕩,不喜作業。
前五不儉,第六不勤,如此求财,皆為非道,如緣木求魚,其害尤有過之。
戊二、廣釋
己一、釋戲求過
‘‘居士子!若人種種戲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一者、負則生怨,二者、失則生恥,三者、負則眠不安,四者、令怨家懷喜,五者、使宗親懷憂,六者,在衆所說人不信用。
居士子!人博戲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此段釋上種種戲求财物。
以博戲而求财物,不但求财不得事業不成,而本有财物且亦因此消耗。
又不但喪财而精神亦因之受損失,且有六種災患。
賭博場中最易生怨起争,若與人競争勝利,負則必生羞恥,夢寐不安,神魂颠倒;怨家遂其欲而生喜;宗親因愛護而懷憂;賭博之徒,智者所诃,衆人亦不信用。
己二、釋非時行過
‘‘居士子!人非時行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一者、不自護,二者、不護财物,三者、不護妻子,四者、為人所疑,五者、多生苦患,六者、為人所謗。
居士子!人非時行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此段釋上非時行求财物。
非時行者,如倒晝作夜,不顧身家眷屬,不行正業,即世間放蕩浪子。
此等人亦有六種災患,如文可知。
己三、釋飲酒放逸過
‘‘居士子!若人飲酒放逸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一者、現财物失,二者、多有疾患,三者、增諸鬥诤,四者、隐藏發露,五者、不稱不護,六者、滅慧生癡。
居士子!人飲酒放逸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此段釋上飲酒放逸求财物。
酒能亂性,飲酒者必多放逸,因此亦有六種過患。
一、酒醉時往往身家不顧,财物喪失;二、酒含毒汁能傷肺緻疾,或因醉露宿因醉跌倒緻生疾病;三、酒能興奮易起鬥诤;四、醉時多發狂言,雖有隐密之事不知自護,以緻計劃失敗;五、世之醉漢智者所避,無人稱譽無人愛護;六、酒性昏迷,能令智慧減滅轉生愚癡。
己四、釋近惡友過
‘‘居士子!若人親近惡知識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一者、親近賊,二者、親近欺诳,三者親近狂醉,四者、親近放恣,五者、逐會嬉戲,六者、以此為親友以此為伴侶。
居士子!若人親近惡知識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此段釋親近惡知識求财物。
知識即相認識之義,善友為善知識,惡友為惡知識。
或有以知識二字為一名詞者,這是錯誤的。
喜近惡友有六種災,即所與為伴侶者,皆是狂醉放逸、恣肆、好勇鬥狠之輩,日與嬉戲遊蕩,不經營正業,以緻家産蕩盡,身敗名裂。
己五、釋喜妓樂過
‘‘居士子!若人喜妓樂者當有六種患,雲何為六?一者、喜聞歌,二者、喜見舞,三者、喜往作樂,四者、喜見弄鈴,五者、喜拍兩手,六者,喜大聚會。
居士子!若人喜妓樂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此段釋上喜妓樂求财物。
亦有六種過患,即喜聞歌,喜觀舞,或自歌舞,喜鬧熱聚會,拍手叫呵;此種浪漫行為,人所輕視,事業荒廢,财物消耗。
己六、釋懶堕過
‘‘居士子!若有懶堕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一者、大早不作業,二者、大晚不作業,三者、大寒不作業,四者、大熱不作業,五者、大飽不作業,六者、大饑不作業。
居士子!若人懶堕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事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未有财物便轉消耗’。
’ 此段釋上懶堕求财物。
懶堕之人亦有六種過患,如文可知。
凡寒熱饑飽有可借口之時皆不肯作事,如此事業不成,求财不得,家财轉消,故名非道。
以上六種皆是消耗不能生産,現時勞神喪财身敗名裂,來生堕落苦趣失卻人生,故雲非道,非人倫善道也。
人生于世必須有正當事業,殷勤經營,使衣食豐足生活安定;然後才能生起種種善事,所謂衣食足然後禮樂興。
倘使懶堕放蕩,無恒業無恒心,必緻饑寒交迫挺而走險,則惡事生而苦報随之矣。
即出家修道者,亦須四緣具足生活安定,所謂身安則道隆。
世人往往謂學佛者是消極的,是分利份子,佛法何嘗如是?人未依佛法行耳!此中正是明在家學佛者于生活所需的正當事業,應各盡其責,對于社會互相資助。
今之世人果能依佛所教,戒除六種非道,各安其業,實行人倫互助之道,則社會必成一和樂安善之社會矣,豈不美哉!即出家者亦有正當的修學和弘化,不是坐食分利的,可分為三種:一、初出家者,如社會上的學生,正修學時期,應受供養,學成後能利人故。
二、學有成就時,廣行教化,昌明佛法,普利人天,常以種種善因善行教化衆生,有功于社會人類故應受供養。
三、年老身衰之大德,既有修學之苦行,又有教化衆生之功德,一言一行皆可為後學之模範,年高臘長所謂長老上座,故應受供養。
本來出家乃脫離家屬,抛棄家産,水邊林下可以安宿,山果野粟可以充饑;佛制乞食受供者,乃為遊行教化與世人接近,令衆生種福田故。
在中國改為叢林制度,或将信施建為寺院庵堂,置産安居,此亦未嘗不可,但須精勤修學,弘揚教法,使有利于社會人世,故亦不是分利份子。
現今世人皆謂受生活壓迫,想出種種方法求其解決而益不能解決。
仔細觀之,太半求之非道。
若能依佛法行,求财于人倫道德善法為根本之正道,則人生生活安定,經濟問題自易解決矣。
丁二、重頌
‘于是世尊說此頌曰:‘種種戲逐色,嗜酒喜作樂,親近惡知識,懶堕不作業,放恣不自護,此處敗壞人!行來不防護,邪淫犯他妻,心中常結怨,求願無有利!飲酒念女色,此處敗壞人!重作不善行,狠戾不受教,罵沙門梵志,颠倒有邪見,兇暴行黑業,此處敗壞人!自乏無财物,飲酒失衣被,負債如湧泉,彼必壞門族!數往至酒爐,親近惡朋友,應得财不得!是伴黨為樂,多有惡朋友,常随不善伴,今世及後世,二俱得敗壞!人習惡轉減,習善轉興盛,習勝者轉增,是故當習勝。
習升則得升,常逮智慧升,轉獲清淨戒,及與微妙止。
晝則喜睡卧,夜則好遊行,放逸常飲酒,居家安得成?大寒及大熱,謂有懶堕人,至竟不成業,終不獲财利!若寒及大熱,不計猶如草;若人作是業,彼終不失樂’。
’ 此總頌六種非道求财。
重頌即将長行之義重為頌說,佛說重頌三義:一、便于記憶,二、使鈍根者重聞得以領悟,三、令後到者得聞。
丙四、四似親
丁一、總标
‘‘居士子!有四不親而似親,雲何為四?一者、知事非親似如親,二者、面前愛言非親似如親,三者、言語非親似如親,四者、惡趣伴非親似如親。
’ 似親者,貌似而實非,外雖顔貌和悅似為可親,内則包藏禍心不可測度,往往令人不能辨别,緻受其害。
此世尊教善生子立身處世、接物待人之道,當認識此種虛僞之人,知所防護。
一、知事者,長阿含經中譯為畏服,謂善伺他人之意,小心謹慎殷勤服事,而其作用在窺其私、奪其财,若不能辨别,以為可親信任不疑,即受其害。
二、面前愛言,長阿含經中譯為美言,即巧言面谀之義,面前贊善背後說非之輩。
三、
于是世尊說此頌曰:‘欲、恚、怖、及癡,行惡非法行,彼必滅名稱,如月向盡沒’。
’
欲是貪欲,由五根發五識,貪著色、聲、香、味、觸之五塵,又貪世間财色名食睡之五欲。
但“欲”非完全不善,亦有清淨高尚之願欲;此指貪著物欲而言,故稱罪事。
恚是嗔恨忿恚,能直接損害于人,在一切煩惱中最重者,即此嗔恚心,所謂‘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
通常以心中苦悶事不如意為有煩惱,而不知常不離懷的貪癡等皆為煩惱,但嗔恚則相粗而易知,故恚心所在三界中惟欲界有也。
怖即恐怖,因受外界所迫内心生起怖畏,此由于心中有我貪我見,執著我故恐人損我而起怖畏。
此中行怖者,乃是無悲憫心惱害衆生令他生怖。
但行怖亦非完全不善,如遇剛強衆生用威行化而降伏之,此雖令他生怖,亦能因怖滅惡生善,但如水中魚,空中鳥,人雖無害心,彼亦見而生怖,此乃魚鳥自己的業感煩惱,非人之罪事。
癡即無智慧而不明了宇宙之因果事理,但癡的本身非即罪惡,由癡而生貪等煩惱損害有情,即成罪事。
故雲“一切煩惱無明為本”,無明即癡之體,由癡而直接生出的即是邪見,邪見有五種:一身見,二邊見,三邪見,四戒取見,五見取。
由邪見發出邪慧而起邪行,損惱有情,故成罪事。
此四罪事名為惡行,又名非法行,即非順法相法性之行。
如此,則聲名敗壞,人不稱譽,如十六至三十之月漸漸消沒殆盡。
瑜伽菩薩戒中四根本戒,即戒此四事。
雲何為四?不行欲,不行恚,不行淫,不行怖,不行癡’。
于是世尊說此頌曰:‘斷欲,無恚、怖,無癡:行法行,彼名稱普聞,如月漸盛滿’。
’
法行者,即順乎緣生法相性空法性之正行。
現生成世間善人君子;來世感人天福報;等而上之證出世三乘之果;乃至精進不已,福慧兩足而證佛果,故喻如月漸盛滿。
凡是善人人必稱揚,能離四罪而行四福,自然名稱普聞,若更能修證契悟,即名傳千古矣。
世之好名者,何不于是求之!
’
一、種種戲求财物者,如賭博、競勝、比武、猜彩等,如此求财是為非道。
二、非時行者,如玩弄娼妓,不作正業,唐喪光陰。
三、飲酒放逸亦非求财之道。
四、親近惡知識者,知識即相識之人,惡知識即惡友,親近惡友不但不能得财,反而有傾家破産喪身失命之禍。
五、常喜妓樂者,即性好歌舞娼妓,徒恣浪費。
六、懶堕者,性好遊蕩,不喜作業。
前五不儉,第六不勤,如此求财,皆為非道,如緣木求魚,其害尤有過之。
居士子!人博戲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以博戲而求财物,不但求财不得事業不成,而本有财物且亦因此消耗。
又不但喪财而精神亦因之受損失,且有六種災患。
賭博場中最易生怨起争,若與人競争勝利,負則必生羞恥,夢寐不安,神魂颠倒;怨家遂其欲而生喜;宗親因愛護而懷憂;賭博之徒,智者所诃,衆人亦不信用。
居士子!人非時行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非時行者,如倒晝作夜,不顧身家眷屬,不行正業,即世間放蕩浪子。
此等人亦有六種災患,如文可知。
居士子!人飲酒放逸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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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能亂性,飲酒者必多放逸,因此亦有六種過患。
一、酒醉時往往身家不顧,财物喪失;二、酒含毒汁能傷肺緻疾,或因醉露宿因醉跌倒緻生疾病;三、酒能興奮易起鬥诤;四、醉時多發狂言,雖有隐密之事不知自護,以緻計劃失敗;五、世之醉漢智者所避,無人稱譽無人愛護;六、酒性昏迷,能令智慧減滅轉生愚癡。
居士子!若人親近惡知識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知識即相認識之義,善友為善知識,惡友為惡知識。
或有以知識二字為一名詞者,這是錯誤的。
喜近惡友有六種災,即所與為伴侶者,皆是狂醉放逸、恣肆、好勇鬥狠之輩,日與嬉戲遊蕩,不經營正業,以緻家産蕩盡,身敗名裂。
居士子!若人喜妓樂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轉消耗。
’
亦有六種過患,即喜聞歌,喜觀舞,或自歌舞,喜鬧熱聚會,拍手叫呵;此種浪漫行為,人所輕視,事業荒廢,财物消耗。
居士子!若人懶堕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事業不成,未得财物則不能得,未有财物便轉消耗’。
’
懶堕之人亦有六種過患,如文可知。
凡寒熱饑飽有可借口之時皆不肯作事,如此事業不成,求财不得,家财轉消,故名非道。
人生于世必須有正當事業,殷勤經營,使衣食豐足生活安定;然後才能生起種種善事,所謂衣食足然後禮樂興。
倘使懶堕放蕩,無恒業無恒心,必緻饑寒交迫挺而走險,則惡事生而苦報随之矣。
即出家修道者,亦須四緣具足生活安定,所謂身安則道隆。
今之世人果能依佛所教,戒除六種非道,各安其業,實行人倫互助之道,則社會必成一和樂安善之社會矣,豈不美哉!即出家者亦有正當的修學和弘化,不是坐食分利的,可分為三種:一、初出家者,如社會上的學生,正修學時期,應受供養,學成後能利人故。
二、學有成就時,廣行教化,昌明佛法,普利人天,常以種種善因善行教化衆生,有功于社會人類故應受供養。
三、年老身衰之大德,既有修學之苦行,又有教化衆生之功德,一言一行皆可為後學之模範,年高臘長所謂長老上座,故應受供養。
本來出家乃脫離家屬,抛棄家産,水邊林下可以安宿,山果野粟可以充饑;佛制乞食受供者,乃為遊行教化與世人接近,令衆生種福田故。
在中國改為叢林制度,或将信施建為寺院庵堂,置産安居,此亦未嘗不可,但須精勤修學,弘揚教法,使有利于社會人世,故亦不是分利份子。
仔細觀之,太半求之非道。
若能依佛法行,求财于人倫道德善法為根本之正道,則人生生活安定,經濟問題自易解決矣。
習升則得升,常逮智慧升,轉獲清淨戒,及與微妙止。
晝則喜睡卧,夜則好遊行,放逸常飲酒,居家安得成?大寒及大熱,謂有懶堕人,至竟不成業,終不獲财利!若寒及大熱,不計猶如草;若人作是業,彼終不失樂’。
’
重頌即将長行之義重為頌說,佛說重頌三義:一、便于記憶,二、使鈍根者重聞得以領悟,三、令後到者得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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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世尊教善生子立身處世、接物待人之道,當認識此種虛僞之人,知所防護。
一、知事者,長阿含經中譯為畏服,謂善伺他人之意,小心謹慎殷勤服事,而其作用在窺其私、奪其财,若不能辨别,以為可親信任不疑,即受其害。
二、面前愛言,長阿含經中譯為美言,即巧言面谀之義,面前贊善背後說非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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