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僧傳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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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放汝到人間。
若更食人此度重來當令苦死。
皆曰。
不敢。
于是釋去。
未久忽見王庭前有神至。
自稱山嶽川渎之神。
被甲面金色奔波。
言曰。
不知何處忽有四五夜叉到人間殺人食肉甚衆不可制。
故白之。
王謂昉曰。
弟子言何如。
适語師小慈是大慈之賊。
此惡鬼言甯可保任。
語諸神曰。
促擒之。
俄而諸神執夜叉到。
王怒曰。
何違所請。
命斬其手足以鐵鎖貫胸。
曳去而鎖之。
昉乃請還。
又令前二人送至寺。
寺已失昉二七日。
而在天猶如少頃。
昉于陜城中選空曠地造龍光寺。
又建病坊常養病者數百人。
寺極崇麗遠近道俗歸者如雲。
則為釋提桓因所請矣。
昉晨方漱。
有夜叉至其前。
左肩頭施五色毯。
而言曰。
釋迦天王請師講大涅盤經。
昉默然還坐。
夜叉遂揭繩床置于左膊。
曰請師合目。
因舉其左手而伸其右足曰。
請師開目。
視之已到善法堂。
禅師既至天堂天光眩目開不能得。
天帝曰。
師念彌勒。
昉遽念之。
于是目開不眩。
而人身卑小仰視天形不見其際。
天帝又曰。
禅師又念彌勒佛。
身形當大。
如言念之。
三念而身三長遂與天等。
天帝與諸天禮敬言曰。
弟子聞師善講大涅盤經。
為日久矣。
今諸天欽仰敬設道場。
因請大師講經聽受。
昉曰。
講經之事誠不為勞。
然昉病坊之中病者數百。
恃昉為命。
常行乞以給之。
今若留連講經。
人間動涉年歲。
恐病人餒死。
今也固辭。
天帝曰。
道場已成斯願已久。
因請大師勿為辭也。
昉不可忽空中有大天人身又數倍于天。
天帝敬起迎之。
大天人言曰。
大梵天王有敕。
天人既去。
天帝怃然曰。
本欲留師講經。
今梵天有敕不許。
然師已至。
豈不能暫開經卷少講宗旨令天人信受。
昉許之。
于是置食。
食器皆七寶飲食香美精妙倍常。
禅師食已。
身毛孔皆出異光。
毛孔之中盡能觀見諸物。
方悟天身勝妙也。
既食設金高座敷以天衣。
昉遂登座。
其善法堂中諸天數百千萬。
兼四天王各領徒衆同會聽法。
陛下左右則有龍王夜叉諸鬼神人非人等。
皆合掌而聽。
昉因開涅盤經。
首講一紙餘。
言辭典暢備宣宗旨。
天帝大稱贊功德。
開經畢又令前夜叉送至本寺。
弟子已失昉二十七日矣。
華嚴和尚 華嚴和尚。
學于神秀。
禅宗謂之北祖。
嘗在洛都天官寺。
弟子三百餘人。
每日堂食和尚嚴整瓶缽必須齊集。
有弟子夏臘道業高出流輩。
而性煩褊躁。
時因卧疾不随衆赴會。
一沙彌瓶缽未足。
來詣此僧頂禮雲。
欲上堂無缽。
如可暫借明日當自置之。
僧不與曰。
吾缽受持已數十年。
借汝必恐損之。
沙彌懇告曰。
上堂食頃而歸。
豈便毀損。
至于再三。
僧乃借之。
曰吾愛缽如命。
必若有損同殺我也。
沙彌得缽捧持兢懼。
食畢将歸。
僧已催之。
沙彌持缽下堂。
不意磚破蹴倒遂碎之。
少頃僧又催之。
既懼遂至僧所作禮承過且千百拜。
僧大叫曰。
汝殺我也。
怒罵至甚。
因之病亟一夕而卒。
爾後經時。
和尚于嵩山嶽寺。
與弟子百餘人方講華嚴經。
沙彌亦在聽位。
忽聞寺外山谷中若風雨聲。
和尚遂招此沙彌。
令于己背後立。
須臾見一大蛇長七八丈。
大四五圍。
直入寺來努目張口。
左右皆欲奔走。
和尚戒之不令動。
蛇漸至講堂升階睥睨若有所求。
和尚以錫杖止之雲住。
蛇欲至座遂俛首閉目。
和尚戒之。
以錫杖扣其首曰。
既明所業。
今當回向三寶。
令諸僧齊聲為之念佛。
與受三歸五戒。
此蛇宛轉而去。
時亡僧弟子已有登會者。
和尚召謂曰。
此蛇汝之師也。
修行累年合證果位。
為臨終之時惜一缽故怒此沙彌。
遂作一蟒蛇。
适此來者欲殺此沙彌。
更若殺之當堕大地獄無出期也。
賴吾止之與受禁戒。
今當舍此身矣。
汝往尋之。
弟子受命而出。
蛇行所過草木開靡如車路焉。
行十四五裡至深谷間。
此蛇自以其首叩石而死矣。
歸白和尚。
和尚曰。
此蛇今已受生在裴郎中宅作女。
亦甚聰慧。
年十八當亡。
即卻為男。
然後出家修道。
裴郎中即我門徒。
汝可入城為吾省問之。
其女今已欲生而甚艱難。
汝便可救之。
時裴寬為兵部郎中。
即和尚門人也。
弟子受命入城。
遙指裴家。
遇裴請假在宅。
遂令報雲。
華嚴和尚傳語。
郎中出見神色甚憂。
僧問其故。
雲妻欲産已六七日。
燭燈相守甚危困矣僧曰。
某能救之。
遂令于堂門外淨床席。
僧人焚香擊磬呼和尚者三。
夫人安然而産一女。
後果十八年而卒。
清虛 釋清虛。
姓唐氏。
梓州人也。
立性剛決桀黠難防。
忽回心長誦金剛般若。
三業偕齊無有懈怠。
嘗于山林持誦。
有七鹿馴擾若傾聽焉。
聲息而去。
又鄰居失火連薨灰燼。
唯虛之屋飙焰飛過略無焦灼。
長安二年獨遊藍田悟真寺上方北院。
舊無井泉人力不及。
遠取于澗掣瓶荷甕運緻極勞。
時華嚴大師法藏。
聞虛持經靈驗。
乃請祈泉。
即入彌勒閣内焚香經聲達旦者三。
忽心中似見三玉女在閣西北山腹以刀子剜地。
随便有水。
虛熟記其處遂趨起掘之。
果獲甘泉用之不竭。
四年從少林寺坐夏。
山頂有一佛室甚寬敞。
人無敢到者。
雲鬼神居宅焉。
嘗有律師恃其戒行夜往念律。
見一巨人以矛刺之。
狼狽下山逡巡氣絕。
又持火頭金剛咒僧。
時所宗重。
衆謂之曰。
君咒力無雙能宿彼否。
曰斯焉足懼。
于是赍香火入坐持咒。
俄而神出以手□足。
投之間下。
七日不語精神昏倒。
虛聞之曰。
下趣鬼物敢爾。
即往彼如常誦經。
夜聞堂中似有聲甚厲。
即念十一面觀音咒。
又聞堂中似有兩牛鬥。
佛像皆振咒既亡效。
還持本經一契。
帖然相次。
影響皆絕。
自此居者無患。
神遂移去。
神龍二年準诏入内祈雨。
二十七日雪降。
中宗以為未濟時望。
令就寺更祈請。
即于佛殿内精禱并煉一指。
纔及一宵雨足千裡。
指複如舊纔遇大水寺屋皆墊溺。
其院無苦若無澇沒。
凡諸異驗皆如此也。
金師 僧金師。
新羅人。
居睢陽。
謂錄事參軍房琬雲。
太守裴寬當改。
琬問何時。
曰明日午敕書必至。
當與公相見于郡西南角。
琬專候之。
午前有驿使兩封牒到。
不是琬以為謬也。
至午又一驿使送牒來雲。
裴公改為安陸别駕。
房遽命駕迎僧。
身又自去。
果于郡西南角相遇裴。
召問僧雲。
官雖改其服不改。
然公甥侄各當分散。
及後敕至除别駕紫绂猶存。
甥侄之徒各分散矣。
神僧傳卷第六
若更食人此度重來當令苦死。
皆曰。
不敢。
于是釋去。
未久忽見王庭前有神至。
自稱山嶽川渎之神。
被甲面金色奔波。
言曰。
不知何處忽有四五夜叉到人間殺人食肉甚衆不可制。
故白之。
王謂昉曰。
弟子言何如。
适語師小慈是大慈之賊。
此惡鬼言甯可保任。
語諸神曰。
促擒之。
俄而諸神執夜叉到。
王怒曰。
何違所請。
命斬其手足以鐵鎖貫胸。
曳去而鎖之。
昉乃請還。
又令前二人送至寺。
寺已失昉二七日。
而在天猶如少頃。
昉于陜城中選空曠地造龍光寺。
又建病坊常養病者數百人。
寺極崇麗遠近道俗歸者如雲。
則為釋提桓因所請矣。
昉晨方漱。
有夜叉至其前。
左肩頭施五色毯。
而言曰。
釋迦天王請師講大涅盤經。
昉默然還坐。
夜叉遂揭繩床置于左膊。
曰請師合目。
因舉其左手而伸其右足曰。
請師開目。
視之已到善法堂。
禅師既至天堂天光眩目開不能得。
天帝曰。
師念彌勒。
昉遽念之。
于是目開不眩。
而人身卑小仰視天形不見其際。
天帝又曰。
禅師又念彌勒佛。
身形當大。
如言念之。
三念而身三長遂與天等。
天帝與諸天禮敬言曰。
弟子聞師善講大涅盤經。
為日久矣。
今諸天欽仰敬設道場。
因請大師講經聽受。
昉曰。
講經之事誠不為勞。
然昉病坊之中病者數百。
恃昉為命。
常行乞以給之。
今若留連講經。
人間動涉年歲。
恐病人餒死。
今也固辭。
天帝曰。
道場已成斯願已久。
因請大師勿為辭也。
昉不可忽空中有大天人身又數倍于天。
天帝敬起迎之。
大天人言曰。
大梵天王有敕。
天人既去。
天帝怃然曰。
本欲留師講經。
今梵天有敕不許。
然師已至。
豈不能暫開經卷少講宗旨令天人信受。
昉許之。
于是置食。
食器皆七寶飲食香美精妙倍常。
禅師食已。
身毛孔皆出異光。
毛孔之中盡能觀見諸物。
方悟天身勝妙也。
既食設金高座敷以天衣。
昉遂登座。
其善法堂中諸天數百千萬。
兼四天王各領徒衆同會聽法。
陛下左右則有龍王夜叉諸鬼神人非人等。
皆合掌而聽。
昉因開涅盤經。
首講一紙餘。
言辭典暢備宣宗旨。
天帝大稱贊功德。
開經畢又令前夜叉送至本寺。
弟子已失昉二十七日矣。
華嚴和尚 華嚴和尚。
學于神秀。
禅宗謂之北祖。
嘗在洛都天官寺。
弟子三百餘人。
每日堂食和尚嚴整瓶缽必須齊集。
有弟子夏臘道業高出流輩。
而性煩褊躁。
時因卧疾不随衆赴會。
一沙彌瓶缽未足。
來詣此僧頂禮雲。
欲上堂無缽。
如可暫借明日當自置之。
僧不與曰。
吾缽受持已數十年。
借汝必恐損之。
沙彌懇告曰。
上堂食頃而歸。
豈便毀損。
至于再三。
僧乃借之。
曰吾愛缽如命。
必若有損同殺我也。
沙彌得缽捧持兢懼。
食畢将歸。
僧已催之。
沙彌持缽下堂。
不意磚破蹴倒遂碎之。
少頃僧又催之。
既懼遂至僧所作禮承過且千百拜。
僧大叫曰。
汝殺我也。
怒罵至甚。
因之病亟一夕而卒。
爾後經時。
和尚于嵩山嶽寺。
與弟子百餘人方講華嚴經。
沙彌亦在聽位。
忽聞寺外山谷中若風雨聲。
和尚遂招此沙彌。
令于己背後立。
須臾見一大蛇長七八丈。
大四五圍。
直入寺來努目張口。
左右皆欲奔走。
和尚戒之不令動。
蛇漸至講堂升階睥睨若有所求。
和尚以錫杖止之雲住。
蛇欲至座遂俛首閉目。
和尚戒之。
以錫杖扣其首曰。
既明所業。
今當回向三寶。
令諸僧齊聲為之念佛。
與受三歸五戒。
此蛇宛轉而去。
時亡僧弟子已有登會者。
和尚召謂曰。
此蛇汝之師也。
修行累年合證果位。
為臨終之時惜一缽故怒此沙彌。
遂作一蟒蛇。
适此來者欲殺此沙彌。
更若殺之當堕大地獄無出期也。
賴吾止之與受禁戒。
今當舍此身矣。
汝往尋之。
弟子受命而出。
蛇行所過草木開靡如車路焉。
行十四五裡至深谷間。
此蛇自以其首叩石而死矣。
歸白和尚。
和尚曰。
此蛇今已受生在裴郎中宅作女。
亦甚聰慧。
年十八當亡。
即卻為男。
然後出家修道。
裴郎中即我門徒。
汝可入城為吾省問之。
其女今已欲生而甚艱難。
汝便可救之。
時裴寬為兵部郎中。
即和尚門人也。
弟子受命入城。
遙指裴家。
遇裴請假在宅。
遂令報雲。
華嚴和尚傳語。
郎中出見神色甚憂。
僧問其故。
雲妻欲産已六七日。
燭燈相守甚危困矣僧曰。
某能救之。
遂令于堂門外淨床席。
僧人焚香擊磬呼和尚者三。
夫人安然而産一女。
後果十八年而卒。
清虛 釋清虛。
姓唐氏。
梓州人也。
立性剛決桀黠難防。
忽回心長誦金剛般若。
三業偕齊無有懈怠。
嘗于山林持誦。
有七鹿馴擾若傾聽焉。
聲息而去。
又鄰居失火連薨灰燼。
唯虛之屋飙焰飛過略無焦灼。
長安二年獨遊藍田悟真寺上方北院。
舊無井泉人力不及。
遠取于澗掣瓶荷甕運緻極勞。
時華嚴大師法藏。
聞虛持經靈驗。
乃請祈泉。
即入彌勒閣内焚香經聲達旦者三。
忽心中似見三玉女在閣西北山腹以刀子剜地。
随便有水。
虛熟記其處遂趨起掘之。
果獲甘泉用之不竭。
四年從少林寺坐夏。
山頂有一佛室甚寬敞。
人無敢到者。
雲鬼神居宅焉。
嘗有律師恃其戒行夜往念律。
見一巨人以矛刺之。
狼狽下山逡巡氣絕。
又持火頭金剛咒僧。
時所宗重。
衆謂之曰。
君咒力無雙能宿彼否。
曰斯焉足懼。
于是赍香火入坐持咒。
俄而神出以手□足。
投之間下。
七日不語精神昏倒。
虛聞之曰。
下趣鬼物敢爾。
即往彼如常誦經。
夜聞堂中似有聲甚厲。
即念十一面觀音咒。
又聞堂中似有兩牛鬥。
佛像皆振咒既亡效。
還持本經一契。
帖然相次。
影響皆絕。
自此居者無患。
神遂移去。
神龍二年準诏入内祈雨。
二十七日雪降。
中宗以為未濟時望。
令就寺更祈請。
即于佛殿内精禱并煉一指。
纔及一宵雨足千裡。
指複如舊纔遇大水寺屋皆墊溺。
其院無苦若無澇沒。
凡諸異驗皆如此也。
金師 僧金師。
新羅人。
居睢陽。
謂錄事參軍房琬雲。
太守裴寬當改。
琬問何時。
曰明日午敕書必至。
當與公相見于郡西南角。
琬專候之。
午前有驿使兩封牒到。
不是琬以為謬也。
至午又一驿使送牒來雲。
裴公改為安陸别駕。
房遽命駕迎僧。
身又自去。
果于郡西南角相遇裴。
召問僧雲。
官雖改其服不改。
然公甥侄各當分散。
及後敕至除别駕紫绂猶存。
甥侄之徒各分散矣。
神僧傳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