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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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語言辯才。
細滑語言辯才。
無毀呰語言辯才。
稱贊諸聖語言辯才。
通達無邊刹土有情。
能以妙梵音聲随一诠表。
如是辯才于他有情補特伽羅。
能善說法佛乃印可。
彼若說法無出離者。
雲何能得盡諸苦際。
成就正行。
舍利子。
說此是為菩薩摩诃薩于勝慧波羅蜜多之行。
而能獲得辯才善巧。
雲何菩薩随順善巧。
複有四種。
何等為四。
一者随義不随于文。
二者随智不随于識。
三者随了義經。
不随不了義經。
四者随法不随于人。
何等為義。
雲何為文。
謂若入解出世法行。
此說為義。
達世間法。
此說為文。
若于整肅施以妙樂。
此說為義。
于無戲論調伏制止。
此說為文。
若于輪回遍能稱說。
此說為義。
于無所得廣大開示。
此說為文。
若能普遍贊涅槃德。
此說為義。
于涅槃法體無分别。
此說為文。
若于三乘分位如其開演。
此說為義。
智唯通達一種教理。
此說為文。
于諸有情開演布施。
此說為義。
三輪清淨。
此說為文。
若能宣演三業威儀。
積集一切頭陀功德。
此說為義。
于身語意清淨勝行。
皆不可得。
此說為文。
若能宣說堅固忍受忿恨惱嫉倨傲憍慢。
此說為義。
得無生忍。
此說為文。
若能開演。
于諸善根踴躍精進。
此說為義。
于彼精進不入不住。
此說為文。
若能開演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此說為義。
滅等至智。
此說為文。
于諸慧根多聞總持。
此說為義。
義不可說。
此說為文。
若能開示三十七品菩提分法。
此說為義。
若菩提分現證行果。
此說為文。
若能開示苦集道谛。
此說為義。
現證滅谛。
此說為文。
若正開示無明為先。
乃至老死。
此說為義。
若無明滅。
乃至老死滅。
此說為文。
若說積集止觀。
此說為義。
明解脫智。
此說為文。
若能分别貪嗔癡等分類行法。
此說為義。
若于解脫心無所動。
此說為文。
若能開示諸障礙法。
此說為義。
若證解脫無障礙智。
此說為文。
若正開示。
善能稱贊無量三寶。
此說為義。
若離貪法性。
及無為功德。
此說為文。
若說菩薩最初發心習學功德。
乃至菩提道場。
此說為義。
說一心相與一切智智。
無上正覺。
乃至總略八萬四千法蘊相應。
此說為文。
又若一切音聲語言文字。
乃至不可說義。
俱說為義。
雲何不了義經。
謂所說文如其所說。
廣大了知。
此說是為不了義經。
雲何了義經。
謂所說義如其所說廣大通達。
此說是為了義經。
又說随順補特伽羅無能出離。
是不了義。
如所說法即能出離。
是為了義。
如是菩薩摩诃薩。
于勝慧波羅蜜多之行。
得随順善巧。
雲何菩薩文句善巧。
謂諸菩薩于此二法。
善能修行勝慧波羅蜜多。
雲何二法。
一者善識。
二者善智。
何者為識。
依四種住。
何等為四。
一者識依色住。
二者識依受住。
三者識依想住。
四者識依行住。
此說為識。
何者為智。
謂若了知所取五蘊。
此說為智。
又若了知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此說為識。
若複安住四種法界。
于其法界善能分别。
此說為智。
舍利子。
複說于識。
謂眼觀色為表。
耳聞聲為表。
鼻嗅香為表。
舌了味為表。
身覺觸為表。
意知法為表。
此說為識。
若複内身寂靜外無遍行。
智能随順法無所取。
此說為智。
又若發起遍計執取。
此說為識。
無執無取及表無嗔。
此說為智。
又複了知識住生滅有為行法。
此說為識。
無為無有識遍行故。
又智無為不住生滅。
此說為智。
雲何了義不了義經。
謂若所說引趣于道。
是不了義。
引趣于果。
是為了義。
說世俗行。
是不了義。
宣說勝義。
是為了義。
引趣業行。
是不了義。
盡業煩惱。
是為了義。
又複染分。
是不了義。
若說淨分。
是為了義。
于彼輪回而作厭離。
是不了義。
于輪回涅盤悟不二法。
是為了義。
善巧文句。
是不了義。
甚深難解。
是為了義。
于諸文句心喜樂欲。
是不了義。
于少文句而生決定。
是為了義。
又複我人士夫命者。
意生儒童作者受者。
種種語言。
或有主宰及無主宰。
是不了義。
于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不起我人士夫乃至補特伽羅。
是為了義。
雲何補特伽羅及法。
謂若于所有法。
安住補特伽羅見。
由起彼見。
而複安住法智法界。
此說是為補特伽羅及法。
又複補特伽羅者。
謂異生補特伽羅。
善異生補特伽羅。
順信補特伽羅。
順法補特伽羅。
八輩補特伽羅。
入流補特伽羅。
一來補特伽羅。
不還補特伽羅。
應供補特伽羅。
緣覺補特伽羅。
菩薩補特伽羅。
若一補特伽羅出現世間。
猶能引生多種妙樂。
于彼世間天人衆會。
極深憐慜作諸善利。
何況如來應供正等。
正覺安住世俗。
為一切補特伽羅。
令諸有情依如來所說音聲。
入解義利。
佛言此說是。
為于法各各随順樂欲。
引趣有情于義安住。
雲何名法。
所謂無作無不作。
無住無不住。
于一切處。
本自平等悉同依止。
又諸法相自性本空。
無有平等及不平等。
離諸分别無所攀緣。
而皆出離。
此說于其法性。
能随順行得無退轉。
是故于此正理法門。
而得入解一切法性。
此說是為菩薩摩诃薩于勝慧波羅蜜多。
而得成就四種随順善巧。
雲何菩薩福智善巧。
菩薩行門有其二種。
何等為二。
一者福行。
二者智行。
雲何福行。
所謂布施福行。
持戒福行。
修觀福行。
住等慈心大悲相。
應令諸有情悔諸過咎。
普令發起一切善根。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第三十五
細滑語言辯才。
無毀呰語言辯才。
稱贊諸聖語言辯才。
通達無邊刹土有情。
能以妙梵音聲随一诠表。
如是辯才于他有情補特伽羅。
能善說法佛乃印可。
彼若說法無出離者。
雲何能得盡諸苦際。
成就正行。
舍利子。
說此是為菩薩摩诃薩于勝慧波羅蜜多之行。
而能獲得辯才善巧。
雲何菩薩随順善巧。
複有四種。
何等為四。
一者随義不随于文。
二者随智不随于識。
三者随了義經。
不随不了義經。
四者随法不随于人。
何等為義。
雲何為文。
謂若入解出世法行。
此說為義。
達世間法。
此說為文。
若于整肅施以妙樂。
此說為義。
于無戲論調伏制止。
此說為文。
若于輪回遍能稱說。
此說為義。
于無所得廣大開示。
此說為文。
若能普遍贊涅槃德。
此說為義。
于涅槃法體無分别。
此說為文。
若于三乘分位如其開演。
此說為義。
智唯通達一種教理。
此說為文。
于諸有情開演布施。
此說為義。
三輪清淨。
此說為文。
若能宣演三業威儀。
積集一切頭陀功德。
此說為義。
于身語意清淨勝行。
皆不可得。
此說為文。
若能宣說堅固忍受忿恨惱嫉倨傲憍慢。
此說為義。
得無生忍。
此說為文。
若能開演。
于諸善根踴躍精進。
此說為義。
于彼精進不入不住。
此說為文。
若能開演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此說為義。
滅等至智。
此說為文。
于諸慧根多聞總持。
此說為義。
義不可說。
此說為文。
若能開示三十七品菩提分法。
此說為義。
若菩提分現證行果。
此說為文。
若能開示苦集道谛。
此說為義。
現證滅谛。
此說為文。
若正開示無明為先。
乃至老死。
此說為義。
若無明滅。
乃至老死滅。
此說為文。
若說積集止觀。
此說為義。
明解脫智。
此說為文。
若能分别貪嗔癡等分類行法。
此說為義。
若于解脫心無所動。
此說為文。
若能開示諸障礙法。
此說為義。
若證解脫無障礙智。
此說為文。
若正開示。
善能稱贊無量三寶。
此說為義。
若離貪法性。
及無為功德。
此說為文。
若說菩薩最初發心習學功德。
乃至菩提道場。
此說為義。
說一心相與一切智智。
無上正覺。
乃至總略八萬四千法蘊相應。
此說為文。
又若一切音聲語言文字。
乃至不可說義。
俱說為義。
雲何不了義經。
謂所說文如其所說。
廣大了知。
此說是為不了義經。
雲何了義經。
謂所說義如其所說廣大通達。
此說是為了義經。
又說随順補特伽羅無能出離。
是不了義。
如所說法即能出離。
是為了義。
如是菩薩摩诃薩。
于勝慧波羅蜜多之行。
得随順善巧。
雲何菩薩文句善巧。
謂諸菩薩于此二法。
善能修行勝慧波羅蜜多。
雲何二法。
一者善識。
二者善智。
何者為識。
依四種住。
何等為四。
一者識依色住。
二者識依受住。
三者識依想住。
四者識依行住。
此說為識。
何者為智。
謂若了知所取五蘊。
此說為智。
又若了知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此說為識。
若複安住四種法界。
于其法界善能分别。
此說為智。
舍利子。
複說于識。
謂眼觀色為表。
耳聞聲為表。
鼻嗅香為表。
舌了味為表。
身覺觸為表。
意知法為表。
此說為識。
若複内身寂靜外無遍行。
智能随順法無所取。
此說為智。
又若發起遍計執取。
此說為識。
無執無取及表無嗔。
此說為智。
又複了知識住生滅有為行法。
此說為識。
無為無有識遍行故。
又智無為不住生滅。
此說為智。
雲何了義不了義經。
謂若所說引趣于道。
是不了義。
引趣于果。
是為了義。
說世俗行。
是不了義。
宣說勝義。
是為了義。
引趣業行。
是不了義。
盡業煩惱。
是為了義。
又複染分。
是不了義。
若說淨分。
是為了義。
于彼輪回而作厭離。
是不了義。
于輪回涅盤悟不二法。
是為了義。
善巧文句。
是不了義。
甚深難解。
是為了義。
于諸文句心喜樂欲。
是不了義。
于少文句而生決定。
是為了義。
又複我人士夫命者。
意生儒童作者受者。
種種語言。
或有主宰及無主宰。
是不了義。
于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不起我人士夫乃至補特伽羅。
是為了義。
雲何補特伽羅及法。
謂若于所有法。
安住補特伽羅見。
由起彼見。
而複安住法智法界。
此說是為補特伽羅及法。
又複補特伽羅者。
謂異生補特伽羅。
善異生補特伽羅。
順信補特伽羅。
順法補特伽羅。
八輩補特伽羅。
入流補特伽羅。
一來補特伽羅。
不還補特伽羅。
應供補特伽羅。
緣覺補特伽羅。
菩薩補特伽羅。
若一補特伽羅出現世間。
猶能引生多種妙樂。
于彼世間天人衆會。
極深憐慜作諸善利。
何況如來應供正等。
正覺安住世俗。
為一切補特伽羅。
令諸有情依如來所說音聲。
入解義利。
佛言此說是。
為于法各各随順樂欲。
引趣有情于義安住。
雲何名法。
所謂無作無不作。
無住無不住。
于一切處。
本自平等悉同依止。
又諸法相自性本空。
無有平等及不平等。
離諸分别無所攀緣。
而皆出離。
此說于其法性。
能随順行得無退轉。
是故于此正理法門。
而得入解一切法性。
此說是為菩薩摩诃薩于勝慧波羅蜜多。
而得成就四種随順善巧。
雲何菩薩福智善巧。
菩薩行門有其二種。
何等為二。
一者福行。
二者智行。
雲何福行。
所謂布施福行。
持戒福行。
修觀福行。
住等慈心大悲相。
應令諸有情悔諸過咎。
普令發起一切善根。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第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