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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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夫毀譽是非,不可定矣。
以漢高之略而陳平之謀,毀之則疏,譽之則親;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
知世之聽者,多有所尤,多有所尤,即聽必悖矣(尤,過。
)。
何以知其然耶? 《呂氏春秋》雲:“人有亡斧者,意其鄰之子,視其行步、顔色、言語、動作、态度無為而不竊斧者也。
竊掘其谷而得其斧(谷,坑也。
),他日複見其鄰之子,動作、态度無似竊斧者也。
其鄰之子非變也,己則變之。
變之者無他,有所尤矣。
邾之故,為甲裳以帛(以帛綴甲),公息忌謂邾之君曰:“不若以組。
”邾君曰:“善!”下令,令官為甲必以組。
公息忌因令其家皆為組。
人有傷之者曰:“公息忌所以欲用組者,其家為甲裳多以組也(傷,敗也。
)。
”邾君不悅,于是乎止,無以組。
邾君有所尤也。
邾之故為甲以組而便也,公息忌雖多為組,何傷?以組不便,公息忌雖無以為組,亦何益?為組與不為組,不足以累公息忌之說也(累,辱也。
)。
凡聽有不可不察。
樓緩曰:“公父文伯仕于魯,病而死,女子為自一殺于房一中者二人。
其母聞之,弗哭。
其相室曰:“焉有子死而弗哭乎?”其母曰:“孔子,賢人也,逐于魯而是人弗随之。
今死而婦人為自一殺。
若是者,必其于長者薄而于婦人厚。
”故從母言之,是為賢母;從妻言之,是不免于妒妻也。
故其言一也,言者異則人心變矣。
樂羊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盡啜之。
文侯曰:“樂羊以我故,食其子之肉。
”堵師贊曰:“其子且食之,其誰不食?”樂羊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
《淮南子》曰:“親母為其子扢秃,出一血至耳,見者以為一愛一子之至也,使在于繼母,則過者以為悷也。
”事之情一也,所以觀者異耳。
從城上視牛如羊,視羊如豚,所居高也。
窺面于盤水則圓,于柸則[阜耆]([阜耆]音随,訓虧也。
),面形不變,其故有所圓、有所[阜耆]者,所自窺之異也。
今吾雖欲正身而待物,庸讵知世之所自窺于我者乎?是知天下是非無所定也。
世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今吾欲擇是而居之,擇非而去之,不知世之所是非者,孰是孰非哉! (議曰:夫忘家殉國,則以為不懷其親,安能一愛一君?衛公子開方、吳起、樂羊三人是也。
若私其親,則曰:“将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軍約束則忘其親,援桴鼓則忘其身。
”穰苴殺莊賈是也。
故《傳》曰:“欲加之罪,能無辭乎!”審是非者,則事情得也。
) 故有忠而見疑者,不可不察。
【譯文】 毀謗與贊譽,肯定與否定本來沒有一個客觀的标準。
以漢高祖劉邦那樣的雄才大略和漢丞相陳平那樣的足智多謀,有人毀謗陳平時,漢高祖就疏遠了他,而有人贊譽陳平時,漢高祖又親近信任了他。
以漢文帝那樣的英明和雲中太守魏尚那樣的忠誠,由于呈報戰績時,多報了幾顆首級,便被繩之以法,就地免職。
經馮唐在文帝面前為他辯解之後,又被法外施恩,重新重用,建立了大功。
由此可知,人們在做出判斷時,往往出錯誤,一出錯,結論必然相反。
怎麼能明白這道理呢? 《呂氏春秋》裡有這樣一個寓言:“有一個丢一了斧子的人,内心認為是鄰居的兒子偷了他的斧子,因而看鄰居的兒子走路的樣子。
臉上的顔色神态,說話以及一舉一動,沒有一樣不象是偷斧子的。
無意中挖坑,找到了自家的斧頭,過幾天再看到鄰居的兒子,動作、态度,沒有一點兒偷斧子的樣子了。
他鄰居的兒子并沒有什麼改變,而是自己的看法改變了。
改變的原因不是别的,是當初的判斷錯了。
邾國過去縫制铠甲使用的是絲帛,公息忌對邾國的國君說:“不如用絲帶。
”邾國的國君說:“好吧。
”于是下令制铠甲必須使用絲帶。
公息忌因此也命令自己家中制作铠甲時用絲帶。
有人在國君面前中傷他說:“公息忌所以建議用絲帶,是因為他家制铠甲都用絲帶。
”國王聽後很不高興,于是下令不準再用絲帶制铠甲。
這是邾君的判斷有錯誤。
如果過去邾國制铠甲用絲帶有利,公息忌家中用絲帶再多又有什麼妨害呢?如果用絲帶制铠甲無利而有害,公息忌即使不用絲帶又有何益?無論是公息忌用絲帶還是不用絲帶,都不足以說明公息忌的建議有什麼錯。
所以凡是聽别人的話,不能不經思考就貿然相信。
樓緩說:“有一個叫公父文伯的人,在魯國做官,病死之後,有二名侍妾為他在家中自一殺。
公父文伯的母親聽到這個消息後并不
以漢高之略而陳平之謀,毀之則疏,譽之則親;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
知世之聽者,多有所尤,多有所尤,即聽必悖矣(尤,過。
)。
何以知其然耶? 《
竊掘其谷而得其斧(谷,坑也。
),他日複見其鄰之子,動作、态度無似竊斧者也。
其鄰之子非變也,己則變之。
變之者無他,有所尤矣。
邾之故,為甲裳以帛(以帛綴甲),公息忌謂邾之君曰:“不若以組。
”邾君曰:“善!”下令,令官為甲必以組。
公息忌因令其家皆為組。
人有傷之者曰:“公息忌所以欲用組者,其家為甲裳多以組也(傷,敗也。
)。
”邾君不悅,于是乎止,無以組。
邾君有所尤也。
邾之故為甲以組而便也,公息忌雖多為組,何傷?以組不便,公息忌雖無以為組,亦何益?為組與不為組,不足以累公息忌之說也(累,辱也。
)。
凡聽有不可不察。
樓緩曰:“公父文伯仕于魯,病而死,女子為自一殺于房一中者二人。
其母聞之,弗哭。
其相室曰:“焉有子死而弗哭乎?”其母曰:“孔子,賢人也,逐于魯而是人弗随之。
今死而婦人為自一殺。
若是者,必其于長者薄而于婦人厚。
”故從母言之,是為賢母;從妻言之,是不免于妒妻也。
故其言一也,言者異則人心變矣。
樂羊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盡啜之。
文侯曰:“樂羊以我故,食其子之肉。
”堵師贊曰:“其子且食之,其誰不食?”樂羊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
《
”事之情一也,所以觀者異耳。
從城上視牛如羊,視羊如豚,所居高也。
窺面于盤水則圓,于柸則[阜耆]([阜耆]音随,訓虧也。
),面形不變,其故有所圓、有所[阜耆]者,所自窺之異也。
今吾雖欲正身而待物,庸讵知世之所自窺于我者乎?是知天下是非無所定也。
世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今吾欲擇是而居之,擇非而去之,不知世之所是非者,孰是孰非哉! (議曰:夫忘家殉國,則以為不懷其親,安能一愛一君?衛公子開方、吳起、樂羊三人是也。
若私其親,則曰:“将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軍約束則忘其親,援桴鼓則忘其身。
”穰苴殺莊賈是也。
故《傳》曰:“欲加之罪,能無辭乎!”審是非者,則事情得也。
) 故有忠而見疑者,不可不察。
【譯文】 毀謗與贊譽,肯定與否定本來沒有一個客觀的标準。
以漢高祖劉邦那樣的雄才大略和漢丞相陳平那樣的足智多謀,有人毀謗陳平時,漢高祖就疏遠了他,而有人贊譽陳平時,漢高祖又親近信任了他。
以漢文帝那樣的英明和雲中太守魏尚那樣的忠誠,由于呈報戰績時,多報了幾顆首級,便被繩之以法,就地免職。
經馮唐在文帝面前為他辯解之後,又被法外施恩,重新重用,建立了大功。
由此可知,人們在做出判斷時,往往出錯誤,一出錯,結論必然相反。
怎麼能明白這道理呢? 《呂氏春秋》裡有這樣一個寓言:“有一個丢一了斧子的人,内心認為是鄰居的兒子偷了他的斧子,因而看鄰居的兒子走路的樣子。
臉上的顔色神态,說話以及一舉一動,沒有一樣不象是偷斧子的。
無意中挖坑,找到了自家的斧頭,過幾天再看到鄰居的兒子,動作、态度,沒有一點兒偷斧子的樣子了。
他鄰居的兒子并沒有什麼改變,而是自己的看法改變了。
改變的原因不是别的,是當初的判斷錯了。
邾國過去縫制铠甲使用的是絲帛,公息忌對邾國的國君說:“不如用絲帶。
”邾國的國君說:“好吧。
”于是下令制铠甲必須使用絲帶。
公息忌因此也命令自己家中制作铠甲時用絲帶。
有人在國君面前中傷他說:“公息忌所以建議用絲帶,是因為他家制铠甲都用絲帶。
”國王聽後很不高興,于是下令不準再用絲帶制铠甲。
這是邾君的判斷有錯誤。
如果過去邾國制铠甲用絲帶有利,公息忌家中用絲帶再多又有什麼妨害呢?如果用絲帶制铠甲無利而有害,公息忌即使不用絲帶又有何益?無論是公息忌用絲帶還是不用絲帶,都不足以說明公息忌的建議有什麼錯。
所以凡是聽别人的話,不能不經思考就貿然相信。
樓緩說:“有一個叫公父文伯的人,在魯國做官,病死之後,有二名侍妾為他在家中自一殺。
公父文伯的母親聽到這個消息後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