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得的不要推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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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得的不要推辭

    【原文】

    原思①為之宰②,與之粟九百③,辭。子曰:“毋!以與爾鄰裡鄉一黨一④乎!”

    【注釋】

    ①原思:孔子的學生,姓原,名憲,字子思。②宰:指大夫的家宰,出當于回家。這時孔子人概是在做司寇,所以可以有家宰。③九百:這裡量詞省略了,到底是鬥還是斛,已不可考。①鄰裡鄉一黨一:古代地方居民單位名稱,五家為鄰,二十五家為裡,五百家為一黨一,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

    【譯文】

    原思任孔子家的總管,孔子給他小米九百作俸祿,原思覺得太多,推辭不受。孔子說:“不要推辭!把多餘的送給你的鄰裡鄉親吧!”

    【讀解】

    前面冉有替公西赤多要一點安家口糧,孔子不給;現在原思不要那麼多,孔子卻勸他收下。這是不是前後矛盾的行為呢?

    是矛盾,但卻有辯證的思想在内:這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公西赤做大使“乘肥馬,衣輕裘”,有的是錢财口糧,所以孔子不願給他錦上添花。原思做總管别無外快,所以孔子要把該給他的一份給夠,實行按勞取酬。至于原思自己覺得太多,消費不了,那就把多的部分拿去送人吧,送給鄉裡的窮人,也就算是“用急”了——雪中送炭。從這兩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到聖人的處事,既講原則而又區别對待,既做官又是一溫一厚長者。同時,在生活事例中随時教育學生,體現出為人師表的本色。

    平凡之中見精神,正是在這些生活小事中,我們可以體會聖人不平凡的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