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詭辯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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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這種社會環境為一鄧一析提一供了用武之地。

     一鄧一析樂于為民講理,他常常以自己的博學和雄辯,幫人書寫訴狀,幫助老百姓打官司,是中國有史料記載的最早的訟師。

    因此有人認為,中國訟師的開山鼻祖當為一鄧一析。

     時間長了,老百姓之間如果發生了什麼糾紛,都去找一鄧一析請教解決的辦法,當然少不了要送給他一些禮物作為酬金。

    幫人打官司,一鄧一析約定按照案件的大小收費,大案件收取一件外衣,小案件收取一條短褲,類似今天的收費律師。

    當時,拿着外衣、短褲前來找一鄧一析咨詢訴訟者絡繹不絕。

    據《呂氏春秋》記載,一鄧一析代理的官司總是獲勝,每場官司下來,&ldquo鄭國大亂,民口歡嘩&rdquo。

    一鄧一析不但親自幫助别人打官司,而且還大力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教别人學習訴訟。

    趙憲立先生說,春秋末期已出現私人創辦的學校&mdash&mdash&mdash私學,一鄧一析也創辦了一所私學,他聚衆講學,除了講授自己的著作&ldquo竹刑&rdquo,還專門教人怎麼打官司,教授給别人訟辯的技巧。

    據《左傳》記載,一鄧一析創辦私學,&ldquo民之&hellip&hellip學訟者不可勝數&rdquo,可見其私學之興盛。

     一鄧一析還鼓勵平民百姓告狀揭發貴族和大夫們的罪行,這樣一來,打官司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使得一些大夫和貴族不敢再一胡一作非為。

    一鄧一析這種知識型官僚親自作訟師投身于訴訟者,在古代是絕無僅有的一位。

     一鄧一析之後的各朝統治者大都禁止訟師勸人興訟、教人為訟,視訟師代理訴訟為非法并對此嚴厲查處,以保證皇權的統治和老百姓的順從。

    但一鄧一析的身後卻跟上來一批又一批追随者,訟師在中國古代的訴訟制度和政治制度邊緣上矛盾地存在了數千年。

     法家思想的祭品  在一鄧一析的倡導下,當時的鄭國興起了一股訴訟的浪潮,卻觸犯了當權貴族們的利益,緻使當權貴族們對一鄧一析懷恨在心。

    當這種矛盾日益激烈時,作為法家先驅者的一鄧一析便慘遭殺身之禍。

    鄭中智先生說,久而久之,有一些當權貴族和大夫就跑到執政大臣驷颛那裡說一鄧一析的壞話,認為他隻是&ldquo治怪說,玩奇辭&rdquo,把他稱為&ldquo作僞之民&rdquo,驷颛視一鄧一析為擾亂民心的禍首。

    公元前501年,為了維護當權貴族的利益,驷颛将一鄧一析殺害,并展一屍一示衆。

     然而,由于一鄧一析的《竹刑》反映了當時社會的需要,驷颛&ldquo殺一鄧一析而用其《竹刑》&rdquo,《竹刑》還是在鄭國得到大力推行。

    一鄧一析的&ldquo竹刑&rdquo竟然為他的政敵所用,足以證明一鄧一析對法律的研究是相當一精一到的。

    當時驷颛為殺一鄧一析找的理由是一鄧一析&ldquo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rdquo,但殺了一鄧一析,卻又要用人家的&ldquo竹刑&rdquo,這不能不說是件具有諷刺意義的怪事兒。

    《左傳》曾引用孔子的話,說驷颛不應該對一鄧一析&ldquo用其道&rdquo而&ldquo不恤其人&rdquo。

     有學者指出,一鄧一析被&ldquo殺其人而用其刑&rdquo的結局昭示出了後世法家人物的悲劇性命運:像一鄧一 析一樣,法家人物憑借其切合時代的思想主張及個人才幹赢得了君主們的賞識,但遺憾的是大都落得一個可悲的結局。

    一鄧一析如此,韓非也是如此,先秦法家人物身首異處的個人悲劇與其思想主張流傳後世的勝利形成了鮮明而深刻的矛盾對比。

    然而,法家人物的法治主張多為後世所繼承,他們取得了思想上的最後勝利,所以受到後人的崇拜! 一鄧一析雖然倒下了,但在中國法制史上,一鄧一析無疑是一座永恒的豐碑,因為他是中國從封建專制時代走向民一主法制時代的一顆閃光的鋪路石!時至今日,一鄧一析仍然受到後人的崇拜,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的學術報告廳,就特意被命名為&ldquo一鄧一析堂&rdquo,一鄧一析堂大門口立有一塊碑,碑文對一鄧一析作了高度概括性的介紹&mdash&mdash&mdash 一鄧一析:春秋末鄭國法學家。

    他反對&ldquo禮治&rdquo,主張&ldquo事斷于法&rdquo,并&ldquo私造刑法&rdquo,書之于竹簡,是為《竹刑》,被國家采用。

    &hellip&hellip他是我國第一個私家法典草案的起草人,第一位&ldquo律師&rdquo,第一位私人法律教育家,也是第一個因講求法律邏輯而犧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