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君大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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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國一交一涉,一交一涉不成,您就收留杞君并加封賜。

    &rdquo桓公問鮑叔說:&ldquo怎麼樣?鮑叔說;&ldquo您可按夷吾的意見行事。

    &rdquo桓公便派遣曹孫宿出使宋國。

    宋國不聽,果然伐杞。

    桓公便修築緣陵之城封賜給記君,還送予兵車百乘,甲士千人。

    翌年,狄國伐邢,邢國國君逃到齊國,桓公又修築夷儀之城封賜邢君,也送兵車百乘,甲士幹人。

    再一年,狄國伐衛,衛國國君逃到虛地,桓公還準備加以封賜。

    隰朋、賓胥無兩人谏止說:&ldquo不行。

    三個國家之所以亡,隻因為小。

    現在您隻求封賜亡國,國土用盡怎麼辦?&rdquo桓公問管仲說:&ldquo怎麼樣?&rdquo管仲說:&ldquo您有了行義之名,便可赢得實際好處。

    您還應該照樣幹下去。

    &rdquo桓公又問鮑叔,鮑叔說:&ldquo您可按夷吾的意見行事。

    &rdquo桓公便修築楚丘之城進行封賜,送予兵車五百乘,甲士五幹人。

    封賜了.衛國以後,過一年,桓公問管仲還應做什麼事情,管仲回答說:&ldquo您在國内修明政治而勸勉人民,就可以取信于各國諸侯了。

    &rdquo桓公同意。

    于是減輕賦稅,放寬關卡市場的征稅,建立賦稅與祿賞制度。

    實行了這些以後,管仲又請求說:&ldquo要實行間病制度。

    我希望對國内外有賞而無罰,行之五年,便可使各國諸侯親附。

    &rdquo桓公說:&ldquo好。

    &rdquo實行以後,管仲又請求說:&ldquo在與各諸侯國的禮問當中,我們齊國以豹皮送給小國,讓小國以鹿皮回報;我們齊國以馬送給小國,讓小國以狗回報。

    &rdquo桓公也同意并實行了。

    管仲又請求在國内外實行獎賞措施。

    桓公說&ldquo好&rdquo。

    也實行了。

    管仲負責在國中行賞,桓公則對各國諸侯行賞。

    凡諸侯國的君主有做好事情的,就以重禮祝賀他;國内列士以下有做好事情的,就送衣裳祝賀他;凡各諸侯國的大臣有谏诤君主而意見正确的,就送玺去慰問他,以贊許他的意見正确。

    桓公實行了這些措施以後,又問管仲說:&ldquo還做什麼?&rdquo管仲說:&ldquo隰朋聰明敏捷,可任命管理東方各國的事務。

    賓胥無堅強而純良,可任命管理西方各國的事務。

    衛國的政教,詭薄而好利。

    公子開方的為人,聰慧而敏捷,不能持久而喜歡創始,可以出使衛國。

    魯國的政教,好六藝而守禮。

    季友的為人,恭謹而一精一純,搏聞而知禮,多行小信,可以出使魯國。

    楚國的政教,機巧文飾而好利,不好立大義而好立小信。

    蒙孫這個人,博于政教而巧于辭令,不好立大義,而好結小信,可以出使楚國。

    小國諸侯既已服從,大國諸侯既已親附,能做到這一步,就可以開始向他們施加政令了。

    &rdquo桓公說:&ldquo好。

    &rdquo于是派遣公子開方到衛國,派遣季友到魯國,派遣蒙孫到楚國出使。

    五年,各國諸侯都親附了。

     狄國又在搞軍事征伐,桓公通告各國諸侯說:&ldquo請出兵救助被伐的國家。

    如各國諸侯同意,大國出兵車二百乘,士卒二千;小國出兵車百乘,士卒一千。

    &rdquo各國諸侯都許諾了。

    齊國出了一千乘兵車,士卒提前到了緣陵,但會戰則在全體都到達以後。

    所以打敗了狄軍。

    狄國的車甲與物資,由各小諸侯國受領;大諸侯國就近的,分得狄國的縣,但不許踐踏它的都城。

    北州諸侯沒有到,桓公在召陵遇到南州諸侯說:&ldquo狄國無道,違犯天子之命而擅自征伐小國,我們由于天子的原故,敬順天命,而下令援救被伐之國。

    但北州之侯不到,上不聽天子之令,下無禮于各諸侯,我提請大家懲罰北州之侯。

    &rdquo各諸侯都同意。

    桓公于是北伐令支國,打下凫之山,取孤竹國,攔阻山戎。

    看着管仲發問說:&ldquo還要做些什麼?&rdquo管仲回答說:&ldquo您可教各諸侯國為人民積聚糧食,至于各諸侯國的軍備不足,您就發兵相助。

    這樣,就可以對他們施加政令了。

    &rdquo桓公便告示各諸候國,一定要備足三年的民食,用餘力修治軍隊,軍備不足,就把情況報告齊國,齊國發兵相助。

    這件事辦了以後,桓公又問管仲說:&ldquo還做什麼?&rdquo管仲回答說:&ldquo您考察他們君臣父子的關系,就可以施加政令了。

    &rdquo桓公問:&ldquo考察的辦法如何?&rdquo回答說:&ldquo諸侯們不準擅自立妾為妻,不準擅自誅殺大臣,沒有為國立功不準擅加祿賞。

    士與庶人不準擅自棄絕妻室,不準到處修築堤壩,不準囤集糧食,不準亂取山澤的木材。

    行之一年,不服從的,就可以給予處罰。

    &rdquo桓公便把這些公布于諸侯,各國諸侯都同意,接受而實行。

    行一年,吳國征伐齊國的谷城,桓公并沒有普遍通告諸候,而各諸候國的軍隊都全部趕到,等待桓公。

    桓公以兵車幹乘在國境接會諸侯;齊國的軍隊還沒有開到,吳兵就逃出了。

    各諸侯國也同時罷兵。

    桓公回來問管仲說:&ldquo還做什麼事情?&rdquo管仲說;&ldquo可以對各國諸侯施加政令了。

    &rdquo還說:&ldquo從今以後二年中,諸侯的世子不孝父母,不友愛兄弟,不敬國之良臣,三者無一,可以誅伐。

    諸侯的大臣辦理國事,三年不聞有善政,可以處罰。

    國君有過,大夫不谏止,士庶人有好的表現,大夫不舉薦,可以處罰。

    士庶人等,在官吏的了解中,&ldquo賢而孝悌的,可以賞賜。

    &rdquo桓公接受并實行了這些建議,鄰近齊國的諸侯沒有不請求事奉的,有兵車的集會有六次,和平友好的乘車集會有三次,享國達四十二年。

     桓公即位十九年,放寬了關、市的征稅,隻取五十分之一的稅收。

    收農賦用糧食數量計算,按土地肥瘠分别征收。

    兩年收稅一次,豐年收十分之三,中年收十分之二,下等年成收十分之一,荒年不收,待年景饑荒情況緩解後再收。

     桓公委派鮑叔考察官吏當中表現好的人,委派曼子考察非官吏和種田者當中表現好的人,委派高子考察工匠和商人當中表現好的人,委派國子管理訟獄,隔朋管理東方各國的事務,賓胥無管理西方各國的事務,弗鄭管理住宅。

    凡是當官的住進宮庭,不當官與種田的住近城門,工匠與商人住近市場。

    每三十裡路設置驿站,貯備一些食品,立官管理。

    凡諸侯各國與齊國一交一涉辦事,對從行官吏,派一個人用車替他負載行裝;若是住宿,派人替他喂馬并以所備食品招待。

    來客與管理者各執契券,客至本國要一交一契費。

    待客禮儀與收費數目如有不當,管理者有罪。

    凡庶人要與本鄉一交一涉辦事,官吏扣壓不辦者,過七天要處以囚禁。

    士有事要向上一交一涉,官吏扣壓者,過五天要處以囚禁。

    貴人之子要向上一交一涉辦事,官吏扣壓者,過三天就要囚禁。

    凡縣吏引薦其他諸侯國來到齊國做事的士人,引薦得好,看所薦對象能力的大小,給予賞賜。

    引薦有過,不予罪罰。

    派鮑叔管理大夫的選拔,對于勸勉國事,有功無過的,舉為上等。

    從政,治績屬第二位;田野土地又多不荒廢,辦案嚴肅不驕的,屬于其次。

    勸勉國事,有功而亦有過;從政,雖有治績而無能力,野原又多荒廢,辦案驕傲輕忽,行此三者,屬于下等。

    派曼子管理貴人之子的選拔,對于外出不邪僻,居處不奢華,能友愛青年和長輩的,舉為上等;具備上述兩個條件的,屬于其次;具備一條的,屬于下等。

    士,立身謙恭,敬重老人、官長,一交一遊不失禮節,行此三者,舉為上等;具備上述兩個條件,屬于其次;具有一條,屬于下等。

    種田者,非常出力,順于父兄,而且多服其勞,有此三者舉為上等;有兩條的,屬于次等;具有一條,屬于下等。

    派高子管理工匠、商人的選拔,順于父兄,事長養老,接受任務能嚴肅對待,有此三條,舉為上等;有兩條的,屬于次等;隻有一條,屬于下等。

    還委派國子按情節判斷刑獄。

    三位大夫的選拔舉薦工作做完以後,命令縣去執行。

    管仲要進一步與被選拔舉薦的人談話,然後上報與國君見面,終年如此,由國君舉用。

    管仲告知鮑叔說:&ldquo勸勉國事,無功而有過;為政無治績而無能力,野原又多荒廢,辦案驕傲輕忽,凡有此三條缺點的,有罪無赦。

    &rdquo告知曼子說:&ldquo貴人之子,居處奢華,壓制朋友,嗜好酒食,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士,出入無常規,不敬老人,并且營利謀富,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種田者,出入不順于父兄,用力不勤,有事不服其勞,行此三者,也是有罪無赦。

    &rdquo告知高子說:&ldquo工匠、商人,出入不順于父兄者,接受任務不嚴肅對待,而遺棄老人行事詭詐,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凡是對父兄無過,州裡稱贊的人,官吏應該舉薦,國君即行任用。

    做得好也無賞,有過也無罰。

    但官吏應薦不薦,則廢除其職務。

    對父兄雖然無過,但州裡無人稱贊的,官吏舉薦,國君也可使用,好的給上等賞,不好的則官吏受罰。

    &rdquo桓公也告知國子說:凡貫徹貴賤的準則,在家裡應該與父親一共同履行,出家與師長共同履行,到上面與國君共同履行。

    這三件大事,受到損害而不能以死捍衛,或者有損害而不知道的,則不赦其罪。

    判斷刑獄的人,使人情與義理通融,使義理與祿位通融,使有祿位者可以不加檢束,這也是罪在不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