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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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明一者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謀得兵勝者霸。

    故夫兵,雖非備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輔王成霸。

    今代之用兵者不然,不知兵權者也。

    故舉兵之日而境内貧,戰不必勝,勝則多死,得地而國敗。

    此四者,用兵之禍者也。

    四禍其國而無不危矣。

     大度之書曰:舉兵之日而境内不貧,戰而必勝,勝而不死,得地而國不敗。

    為此四者若何?舉兵之日而境内不貧者,計數得也。

    戰而必勝者,法度審也。

    勝而不死者,教器備利,而敵不敢校也。

    得地而國不敗者,因其民也。

    因其民,則号制有發也。

    教器備利,則有制也。

    法度審,則有守也。

    計數得,則有明也。

    治衆有數,勝敵有理。

    察數而知理,審器而識勝,明理而勝敵。

    定宗廟,遂男女,官四分,則可以定威德;制法儀,出号令,然後可以一衆治民。

     兵無主,則不蚤知敵。

    野無吏,則無蓄積。

    官無常,則下怨上,器械不巧。

    則朝無定,賞罰不明,則民輕其産。

    故曰:蚤知敵,則獨行;有蓄積,則久而不匮;器械巧,則伐而不費:賞罰明,則勇士勸也。

     三官不缪,五教不亂,九章著明,則危危而無害,窮窮而無難。

    故能緻遠以數,縱強以制。

    三官:一曰鼓棗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進也;二曰金棗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曰旗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利兵也,所以偃兵也。

    此之謂三官。

    有三令,而兵法治也。

    五教:一曰教其目以形色之旗,二曰教其身以号令之數,三曰教其足以進退之度,四曰教其手以長短之利,五曰教其心以賞罰之誠。

    五教各一習一,而士負以勇矣。

    九章:一曰舉日章,則晝行;二曰舉月章,則夜行;三曰舉龍章,則行水;四曰舉虎章,則行林;五曰舉鳥章,則行陂;六曰舉蛇章,則行澤;七曰舉鵲章,則行陸;八曰舉狼章,則行山;九曰舉韟章,則載食而駕。

    九章既定,而動靜不過。

     三官、五教、九章,始乎無端,卒乎無窮。

    始乎無端者,道也;卒乎無窮者,德也。

    道不可量,德不可數也。

    故不可量,則衆強不能圖;不可數,則僞詐不敢向。

    兩者備施,則動靜有功。

    徑乎不知,發乎不意。

    徑乎不知,故莫之能禦也;發乎不意,故莫之能應也。

    故全勝而無害。

    因便而教,準利而行。

    教無常,行無常。

    兩者備施,動乃有功。

     器成教施,追亡逐遁若飄風,擊刺若雷電。

    絕地不守,恃固不拔,中處而無敵,令行而不留。

    器成教施,散之無方,聚之不可計。

    教器備利,進退若雷電,而無所疑匮。

    一氣專定,則傍通而不疑;厲士利械,則涉難而不匮。

    進無所疑,退無所匮,敵乃為用。

    淩山坑,不待鈎梯;曆水谷,不須舟輯。

    徑于絕地,攻于恃固,獨出獨入而莫之能止。

    寶不獨入,故莫之能止;寶不獨見,故莫之能斂。

    無名之至,盡盡而不意。

    故不能疑神。

     畜之以道,則民和;養之以德,則民合。

    和合故能諧,諧故能輯,諧輯以悉,莫之能傷。

    定一至,行二要,縱三權,施四教,發五機,設六行,論七數,守八應,審九器,章十号。

    故能全勝大勝。

     無守也,故能守勝。

    數戰則士罷,數勝則君驕,夫以驕君使罷民,則國安得無危?故至善不戰,其次一之。

    破大勝強,一之至也。

    亂之不以變,乘之不以詭,勝之不以詐,一之實也。

    近則用實,遠則施号;力不可量,強不可度,氣不可極,德不可測,一之原也。

    衆若時雨,寡若飄風,一之終也。

     利適,器之至也;用敵,教之盡也。

    不能緻器者,不能利適;不能盡教者,不能用敵。

    不能用敵者窮,不能緻器者困。

    遠用兵,則可以必勝。

    出入異塗,則傷其敵。

    深入危之,則士自修;士自修,則同心同力。

    善者之為兵也,使敵若據虛,若搏景。

    無設無形焉,無不可以成也;無形無為焉,無不可以化也,此之謂道矣。

    若亡而存,若後而先,威不足以命之。

     【譯文】 通曉萬物本質的,可成皇業;明察治世之道的,可成帝業;懂得實行德政的,可成王業;深謀遠慮取得戰争勝利的,可成霸業。

    所以,戰争,雖不是什麼完備高尚的道德,但可以輔助王業和成就霸業。

    現代用兵的人卻不明此理,不曉得用兵是要權衡得失的。

    所以,一發動戰争就使國内貧窮,打起仗來沒有必勝的把握,打了勝仗則死亡甚多,得了土地而傷了國家元氣。

    這四種情況,是用兵的禍害。

    四者害其國,沒有不危亡的。

     大度的書上說:發動戰争而保持國家不貧,打起仗來有必勝把握,打了勝仗沒有死亡,得了土地而本國不傷元氣,如何做到這四點呢?發動戰争而國内不貧,是因為籌算得當。

    戰而必勝,是因為法度嚴明。

    打了勝仗而沒有死亡,是因為教練和武器都好,敵人不敢抗拒。

    得了土地而不傷本國元氣,是因為順應了被征服國的人民。

    順應其人民,号令、制度就有成法可依。

    教練和武器都好,就有控制力量。

    法度嚴明,軍隊就有遵循。

    籌算得當,用兵就有明見。

    治兵衆要有方法,勝敵國要有正理,審查治兵的方法就可以了解治軍水平,審查武器的狀況就可以了解戰勝原因,明白舉兵的正理就可以戰勝敵人。

    安定宗廟,養育兒女,使四民分業治事,就可以立威立德;制定儀法,發布号令,然後就可以統一百姓行動和治理民衆了。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