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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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為,愚民一胡一作非為,這是大亂的根源。

    法令沒有正式公布,就給予懲罰,那是君主的錯罰。

    君主進行錯罰,則人民輕生,人民輕生,暴人就要興起,幫派朋一黨一就要出現,而亂賊就要造反了。

    法令已經公布,而不能依法行賞,這就是叫人民不勉力從公,不執行軍令,不為國死節。

    人民不勉力從公,不執行軍令,不為國死節,則戰不能勝而守不能固;戰不勝而守不固,國家就不會安全了。

    法令已經公布,而不能依法行罰,這就是叫人民不服從法令。

    人民不服從法令,強人就要興起;強人興起,君主地位就危險了。

    所以說:法律制度一定要合于治國之道,号令一定要嚴明,賞罰一定要信實堅決,這都是規正人民的準則。

     凡是大國的君主地位都高,小國的君主地位都低。

    大國君主何以地位高呢?回答是:被他使用的人多。

    小國的君主地位何以低呢?回答是:被他使用的人少。

    既然,被他用的多就高,用的少就低,那麼,君主那有不希望更多的人民為己所用呢?要使人民多為己用,怎麼辦?回答是:法立令行,人民聽用的就多了;法不立,令不行,人民聽用的就少了。

    所以,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多,而所廢者少,人民就不非議,人民不非議就聽從了。

    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如果與所廢者均等,國家就沒有正常的準則,國家沒有正常的準則,人民就去一胡一作非為了。

    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少,而所廢者多,人民就不肯服從,人民不服從法令,暴人就要興起而奸邪之輩就要作亂了。

     考察君主之所以愛民,乃是為了使用他們而愛的。

    為了愛民的原故,不怕毀壞法度,削減命令,那就失去愛民的意義了。

    單用愛民的辦法使用人民,則人民不服使用,這是很明顯的。

    善于使用人民的,他可以用殺戮、危害、勞累、饑餓、口渴等方法,用民者可以用這種極端的手段,而人民沒有考慮以為害己的,是因為明玉在上,道和法通行全國,人民都能舍棄愛幹的私事而做不愛幹的的公務。

    所以,善于使用人民的,總是賞賜不任意折扣,刑罰不任意增加。

    這樣,賢人知所勉力而暴人平息。

    賢人勉力而暴人平息,功業就随之而立了。

    人們可以踏白刃,受矢石,赴湯蹈火來執行君令,君令可以盡行,禁律可以盡止,召來使用,人民不敢轉移力量;送去戰争,人民不敢姑惜生命。

    不敢轉移力量,然後可以立功;不敢姑惜生命,然後可以無敵。

    進無敵,退有功,于是三軍之衆都能夠保全首領,使父母妻子完好安居于國内。

    所以,對人民不必同他商量事業的創始,而可以同他歡慶事業的成功。

    因此,仁者、智者、有道者,都不與人民商量事業之開始。

     國家從來沒有因為小和不幸而削弱危亡的,一定是因為君主和大臣自身失德,國内的官職、法制、政教有失誤,國外對諸侯國的謀慮有失誤,因而地削而且國危。

    國家也沒有因為大和僥幸而成功立名的,一定是因為君主和大臣自身有德,國内官職、法制、政教有成就,國外對諸侯國的謀慮有成就。

    然後功立而且名成。

    既然如此,治國怎麼可以沒有正道?用人怎麼可以不用賢人?得正道而引導之,得賢才而使用之,将是對于興利除害大有希望的。

    希望興利除害,沒有比以身作則更急需的了,而國君尤為重要。

    如事業受到損害,那一定首先是法令有錯誤。

    人主将因法令錯誤而受蒙蔽,因蒙蔽而被劫制,因受劫制而被殺。

     凡人君之所以成為人君,因為他有權勢。

    所以,人君失掉權勢,臣下就控制他了。

    權勢在下面,君主就被臣下所控制;權勢在上面,臣下由君主控制。

    所以,君臣的地位颠倒,就因為權勢下落。

    大臣得勢一整年,臣雖不忠,君主也不能奪;兒子得勢一整年,子雖不孝,父親也不能制一服。

    所以《春秋》記事,臣有殺君的,子有殺父的。

    所以說:堂上可以比百裡還遠,堂下可以比千裡還遠,門庭可以比萬裡還遠。

    現在,步行一天,一百裡地之内的情況就知道了,堂上有事,過十天君主還不知道,這就叫作比一百裡還遠了;步行十天,可以了解一千裡地的情況,堂下有事,過一月君主還不知道,這就叫比一千裡還遠了;步行百天,可以了解一萬裡地的情況,門庭有事,過一年君主還不知道,這就叫作比一萬裡還遠了。

    所以,情況進而不出,叫作&ldquo滅”情況出而不進,叫作&ldquo絕”情況報上去而不能達到君主,叫作&ldquo侵”情況下達而中途停止,叫作&ldquo壅&rdquo。

    有了滅、絕、侵、堕問題的國君,并不是杜絕或封守了他的門戶,而是政令有所不能推進的原故。

    所以說:政令重于寶物,政權先于至親,法度重于人民,威權重于爵祿。

    所以,不可為重寶而看輕政令,不可為至親而把國家政權放在後面,不能為愛民而歪曲法律,不能為爵祿而分讓權威。

    所以說:權勢是不能給予他人的。

     政,就是&ldquo正&rdquo。

    所謂正,是用來正确确定萬物之命的。

    因此,聖人總是一精一修德性,确定中道以培植這個&ldquo正&rdquo字,宣揚這個&ldquo正&rdquo字來治理國家。

    所以,&ldquo正&rdquo,是用來制止過頭而補不及的。

    過與不及都不是正。

    不正都一樣損害國家。

    勇而不義損害軍隊,仁而不正損害法度。

    軍隊失敗,産生于不義;法度的侵蝕,就是産生于不正。

    說話有雄辯而不務正的,行為有敬懼而不善良的,所以,說話必須合于務正,不苟且強為雄辯;行為必須考慮良善,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