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應論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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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佛經認為殺生是重罪,要下地獄受懲罰。

    冥界中的審判,如影相随,音響相應。

    我有懷疑,為什麼呢?按拂教說,地、水、火、風“四大”結合而成身體,身體是靈魂寄居的地方。

    靈魂寄居,使人身體津液通暢、智慧聰明。

    靈魂雖依托身體而存在,但它與身體有天壤之别,豈止是氣的精粗有所不同,所以它也沒有可以受到傷害的地方。

    殺生并不會傷害到靈魂。

    滅身體也隻等于滅天地之間的水、火、風、地一樣,為什麼要受懲罰呢? 又問:人類與一切生靈的本心,有許多愛欲。

    利已之心,是最深的欲望。

    若因感性欲望而緻生報應,那麼佛教之道理何在呢? 答:以上這兩條,是提問的關鍵,立言的根本。

    根本明了以後,則所有疑問皆可冰釋。

    最初的迷惑,或者也會由此而悟。

    可說是疏導迷情于常識之外,發奇唱于未聞之前。

    然而佛教深奧玄妙,微言大義難以辯析,假如不能掌握其核心,怎麼能表達它幽隐的道理呢?現隻能根據它的大原則,叙述我所理解的佛理。

     由水、火、風、地“四大”的特性,可以明白由它們結全成人體的本來面貌。

    人體是借助于物質而産生,本質上是與物質一樣的東西。

    由此可見,人生如夢,生死無常。

    這就是過入佛教慧觀的開始,好像舉起了智慧的寶劍。

    于是在去去來來的萬物變化中找到自性本性,在悲雙聚散的人生大潮中體會到非我的真相。

    一切有形事都是夢幻,一切實有世界都是空無。

    達到這樣的境界,怎麼會感受到我與非我的界限,怎麼會迷戀于有形之物呢? 如果執迷于一切理都得于自心,對外部世界又不能領悟,這樣的人總是悲歎雖然獨善其身,但沒有建功立業。

    感懷先聖而興歎,于是希望弘揚大道以明古訓,于是就有了仁義忠恕之大德存世。

    但是如果你我同一境界,心照神應,泯滅了對立,達到性空、假有的玄觀狀态,即使用權交兵也如好友達到佛教的最高境界,好象文殊菩薩舞劍,正反逆順都是道。

    雖然終日揮戈,卻又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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