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六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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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身。
不說無明。
豈可承此言。
而執着耶。
寶亮曰。
第三段遣着也。
明佛語無方。
不可偏執。
勸學者虛懷也。
言随自意語者。
佛是識法之人。
當法相而說也。
智秀曰。
此下第二段。
更寄一如意語随緣。
得為多種之說。
況顯佛性中道。
豈可偏執耶。
有四翻。
第一正寄語不定。
明性不定也。
第二明佛性。
亦得作有無也。
第三舉恒河為譬。
第四簡得失也。
道慧記曰。
上已明内外中道。
有無中道理。
不可定執竟。
今複明佛說不定。
或随自意。
或随他意。
雲何定執耶 雲何名為随他意說(至)善哉長者是名随他意說 案。
僧亮曰。
佛意不惡。
名随他意也。
僧宗曰。
世間所說。
佛亦随說名。
名随自他。
若非是理。
随他而說。
是名随他也。
寶亮曰。
應釋人根。
非究竟之說。
名随他語也 雲何名為随自他說(至)說無是處是名随他說 案。
僧亮曰。
随三世智人所說。
不相乖背也 善男子如我所說十住菩薩(至)是名随自他意說 案。
僧亮曰。
因近則果易見。
因遠則難知。
以自見不見衆生。
故名為少見也。
僧宗曰。
十地于佛不名為見。
随意故說。
為少見也。
寶亮曰。
師子吼中。
已兩三處。
解釋此義例也 善男子如來或時為一法故(至)然不離于陰界入也 案。
僧亮曰。
一法一因。
無量法無量因說得其本。
則一攝無量也。
因善知識者。
說信心則已攝盡也。
菩提有二因。
謂一從他聞法。
即是善知識也。
二謂内自思惟。
即信心為本也。
不離陰界入者。
此三攝法斯盡也 善男子如來說法為衆生故(至)是名如意語 案。
僧亮曰。
如意語者。
謂苦不如意。
樂如意也。
衆生厭苦。
欲求如意。
佛應根說七。
皆令得也。
七語皆為如意。
而第七别受其名。
若應根說七。
說不得定。
不應說語者。
法無此理。
不應說而說。
欲令衆生。
改惡修善也。
僧宗曰。
第五段遣着也。
謂有時因中說果。
有時果中說因。
豈可承此言。
而生執耶。
因果語者。
謂從過去業生。
亦能造未來果也。
寶亮曰。
文中自釋同是勸學者之辭耳 善男子如來複有随自意語(至)十二因緣是名為無 案。
僧亮曰。
更廣上自意分别中道有無義異也。
何者上明有是當有。
無是現無。
今辯有無。
皆是現在。
故重須分别也。
僧宗曰。
第六段定因果。
明佛性有之與無義也。
有者。
謂十力四無所畏。
妙有之法。
即是果性也。
既得果則無過去諸不善無記業等。
當知果時無因。
因時豈有果耶。
是謂定因果。
不得雜也。
寶亮曰。
第四段明佛性有無義。
凡三翻。
第一就二門明有無。
第二就四門明有無。
第三就七門。
明有無也 善男子如有無善不善(至)何況出世第一義谛 案。
僧亮曰。
廣上有無也。
謂善是有。
不善是無。
非因緣是有。
因緣是無。
乃至一闡提說。
亦複如是。
一一反上。
釋自意語義也。
僧宗曰。
向舉章門。
欲類下句言。
豈唯因果不雜。
還就因中善不善。
亦不得雜也。
寶亮曰。
上來至此。
第一就二門。
明有無也。
明果時。
有十力等諸三昧。
因時唯有善不善無記等。
無十力等也 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闡提有(至)衆生雲何一向作解 案。
僧亮曰。
闡提有善人無者。
謂斷善之邪見。
是因是障。
闡提有之。
善根人無也。
闡提無而善根人有者。
謂善法緣因力。
能除障。
善根人有。
闡提無也。
無記非障非除。
故二人俱有。
無學果性。
二人俱無也。
僧宗曰。
闡提有者。
更辨佛性。
不得雜之意也。
闡提斷一切善盡。
唯有大惡。
以其惡時無善。
因時何得已有果耶。
此惡即是神明。
異于土木。
當有成佛之義。
亦得名為正因性也。
寶亮曰。
第二就四門。
以明有無也。
十惡是闡提。
境界佛性。
此人後時。
還能厭惡。
而起緣生之善。
因中說果。
故言闡提有也。
善人有者。
謂緣因性也。
二人俱有者。
謂正因性也。
二人俱無者。
謂果性也 善男子如恒河中(至)水陸俱行者即是龜也 案。
僧亮曰。
河譬涅槃經。
七種衆生者。
經說七種佛性。
有無義異也。
一是現有。
六是現無。
三世有者。
一是現在。
而六是過去。
未來亦名中道也。
僧宗曰。
第七段明因果不離也。
河中有七種衆生。
涅槃經中。
有七種凡聖。
所以知不雜者。
言乃至龜方稱到岸。
爾前六種。
猶在河中。
在河則不名至岸。
因中豈有果耶。
寶亮曰。
第三翻。
就七人。
以明有無也。
常沒謂闡提也。
暫出還沒。
謂具縛凡夫。
暫生世善。
還入生死也。
出已住。
謂信等五根立也。
遍觀四方。
謂須陀洹果也。
觀已行者。
謂斯陀含也。
行已複住。
謂那含也。
水陸俱行。
謂得羅漢。
以上乃至大涅槃。
總為第七人也 善男子如是微妙大涅槃河(至)即外道書非是佛經 案。
僧亮曰。
前邪念邪語。
謗涅槃罪漸重。
為斷善之因也 是人爾時遠離善友(至)故名常沒如恒河中大魚 案。
僧亮曰。
廣顯謗法者之過也 善男子我雖複說一闡提等(至)修施戒善是名常沒 案。
僧亮曰。
上說三道。
此說五道也。
僧宗曰。
未階暖法已還。
悉有退義。
為第二人也。
如善星修得四禅。
起不善入三惡也。
寶亮曰。
聞經生信。
故名為出。
而五事不具足。
故于中起三毒。
還堕第二人數也。
若自知此五事不具。
憑善友進行。
信根立者。
屬第三住位也。
智秀曰。
五德不圓。
終斷佛性也 善男子有四善事獲得惡果(至)如上二人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施戒是出生死之法名出。
經譬飯也。
為有故沒生死名沒。
經譬毒也。
謂之雜毒之飯。
又生信為出。
終斷善根為沒。
是以後出善星。
即第二人也。
第一人煩惱厚重。
必
不說無明。
豈可承此言。
而執着耶。
寶亮曰。
第三段遣着也。
明佛語無方。
不可偏執。
勸學者虛懷也。
言随自意語者。
佛是識法之人。
當法相而說也。
智秀曰。
此下第二段。
更寄一如意語随緣。
得為多種之說。
況顯佛性中道。
豈可偏執耶。
有四翻。
第一正寄語不定。
明性不定也。
第二明佛性。
亦得作有無也。
第三舉恒河為譬。
第四簡得失也。
道慧記曰。
上已明内外中道。
有無中道理。
不可定執竟。
今複明佛說不定。
或随自意。
或随他意。
雲何定執耶 雲何名為随他意說(至)善哉長者是名随他意說 案。
僧亮曰。
佛意不惡。
名随他意也。
僧宗曰。
世間所說。
佛亦随說名。
名随自他。
若非是理。
随他而說。
是名随他也。
寶亮曰。
應釋人根。
非究竟之說。
名随他語也 雲何名為随自他說(至)說無是處是名随他說 案。
僧亮曰。
随三世智人所說。
不相乖背也 善男子如我所說十住菩薩(至)是名随自他意說 案。
僧亮曰。
因近則果易見。
因遠則難知。
以自見不見衆生。
故名為少見也。
僧宗曰。
十地于佛不名為見。
随意故說。
為少見也。
寶亮曰。
師子吼中。
已兩三處。
解釋此義例也 善男子如來或時為一法故(至)然不離于陰界入也 案。
僧亮曰。
一法一因。
無量法無量因說得其本。
則一攝無量也。
因善知識者。
說信心則已攝盡也。
菩提有二因。
謂一從他聞法。
即是善知識也。
二謂内自思惟。
即信心為本也。
不離陰界入者。
此三攝法斯盡也 善男子如來說法為衆生故(至)是名如意語 案。
僧亮曰。
如意語者。
謂苦不如意。
樂如意也。
衆生厭苦。
欲求如意。
佛應根說七。
皆令得也。
七語皆為如意。
而第七别受其名。
若應根說七。
說不得定。
不應說語者。
法無此理。
不應說而說。
欲令衆生。
改惡修善也。
僧宗曰。
第五段遣着也。
謂有時因中說果。
有時果中說因。
豈可承此言。
而生執耶。
因果語者。
謂從過去業生。
亦能造未來果也。
寶亮曰。
文中自釋同是勸學者之辭耳 善男子如來複有随自意語(至)十二因緣是名為無 案。
僧亮曰。
更廣上自意分别中道有無義異也。
何者上明有是當有。
無是現無。
今辯有無。
皆是現在。
故重須分别也。
僧宗曰。
第六段定因果。
明佛性有之與無義也。
有者。
謂十力四無所畏。
妙有之法。
即是果性也。
既得果則無過去諸不善無記業等。
當知果時無因。
因時豈有果耶。
是謂定因果。
不得雜也。
寶亮曰。
第四段明佛性有無義。
凡三翻。
第一就二門明有無。
第二就四門明有無。
第三就七門。
明有無也 善男子如有無善不善(至)何況出世第一義谛 案。
僧亮曰。
廣上有無也。
謂善是有。
不善是無。
非因緣是有。
因緣是無。
乃至一闡提說。
亦複如是。
一一反上。
釋自意語義也。
僧宗曰。
向舉章門。
欲類下句言。
豈唯因果不雜。
還就因中善不善。
亦不得雜也。
寶亮曰。
上來至此。
第一就二門。
明有無也。
明果時。
有十力等諸三昧。
因時唯有善不善無記等。
無十力等也 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闡提有(至)衆生雲何一向作解 案。
僧亮曰。
闡提有善人無者。
謂斷善之邪見。
是因是障。
闡提有之。
善根人無也。
闡提無而善根人有者。
謂善法緣因力。
能除障。
善根人有。
闡提無也。
無記非障非除。
故二人俱有。
無學果性。
二人俱無也。
僧宗曰。
闡提有者。
更辨佛性。
不得雜之意也。
闡提斷一切善盡。
唯有大惡。
以其惡時無善。
因時何得已有果耶。
此惡即是神明。
異于土木。
當有成佛之義。
亦得名為正因性也。
寶亮曰。
第二就四門。
以明有無也。
十惡是闡提。
境界佛性。
此人後時。
還能厭惡。
而起緣生之善。
因中說果。
故言闡提有也。
善人有者。
謂緣因性也。
二人俱有者。
謂正因性也。
二人俱無者。
謂果性也 善男子如恒河中(至)水陸俱行者即是龜也 案。
僧亮曰。
河譬涅槃經。
七種衆生者。
經說七種佛性。
有無義異也。
一是現有。
六是現無。
三世有者。
一是現在。
而六是過去。
未來亦名中道也。
僧宗曰。
第七段明因果不離也。
河中有七種衆生。
涅槃經中。
有七種凡聖。
所以知不雜者。
言乃至龜方稱到岸。
爾前六種。
猶在河中。
在河則不名至岸。
因中豈有果耶。
寶亮曰。
第三翻。
就七人。
以明有無也。
常沒謂闡提也。
暫出還沒。
謂具縛凡夫。
暫生世善。
還入生死也。
出已住。
謂信等五根立也。
遍觀四方。
謂須陀洹果也。
觀已行者。
謂斯陀含也。
行已複住。
謂那含也。
水陸俱行。
謂得羅漢。
以上乃至大涅槃。
總為第七人也 善男子如是微妙大涅槃河(至)即外道書非是佛經 案。
僧亮曰。
前邪念邪語。
謗涅槃罪漸重。
為斷善之因也 是人爾時遠離善友(至)故名常沒如恒河中大魚 案。
僧亮曰。
廣顯謗法者之過也 善男子我雖複說一闡提等(至)修施戒善是名常沒 案。
僧亮曰。
上說三道。
此說五道也。
僧宗曰。
未階暖法已還。
悉有退義。
為第二人也。
如善星修得四禅。
起不善入三惡也。
寶亮曰。
聞經生信。
故名為出。
而五事不具足。
故于中起三毒。
還堕第二人數也。
若自知此五事不具。
憑善友進行。
信根立者。
屬第三住位也。
智秀曰。
五德不圓。
終斷佛性也 善男子有四善事獲得惡果(至)如上二人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施戒是出生死之法名出。
經譬飯也。
為有故沒生死名沒。
經譬毒也。
謂之雜毒之飯。
又生信為出。
終斷善根為沒。
是以後出善星。
即第二人也。
第一人煩惱厚重。
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