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六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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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第六十七卷
廣明中道因果相生舉乳酪為譬 廣辨七種語因語果語等 舉恒河中七種衆生譬 釋第一常沒所謂一闡提 釋第二暫出還沒謂信不具足等 釋第三出已則住謂聞法思惟如法而住等 釋第四出以遍觀四方廣釋暖頂忍十六行 釋須陀洹所斷煩惱猶如四十裡水其餘在者如一毛渧乃至銜物堅持等譬釋第五遍觀已行即斯陀含
迦葉品之第五
世尊如世人說乳中有酪是義雲何
案。
僧亮曰。
别舉偏執者。
所說欲障其過也。
智秀曰。
此下第三因緣。
舉世人所說。
因中有果。
故能生果。
咨佛以求解也。
道慧記曰。
故如師子吼中。
亦作先已有難。
此中引出。
欲令佛廣明非有非無理也 善男子若有說言乳中有酪(至)若言無酪是名虛妄 案。
僧亮曰。
有早計之過也。
僧宗曰。
第三寄譬。
以遣着也。
若言已有。
即是執着。
即是常見。
若言都無。
複為妄語也。
智秀曰。
佛以兩複。
次釋此問也。
初一複次先破妄。
後一複次設反質之難。
若使乳酪是一者。
酪何不在前出也 離是二事應定說言(至)乳生冷病酪生熱病 案。
僧宗曰。
因時無果。
故言亦無。
必能生果。
故言亦有也。
色味異者。
乳白而甜。
酪黃而酢也 善男子若言乳中有酪性者(至)先無今有是無常法 案。
僧亮曰。
計常之家。
說因中有果。
其過不同。
一謂乳中有酪。
微不可見。
如器中有菓。
而菓與器異。
二謂乳即是酪。
酪即是乳。
俱名随時變。
其體常一。
故雲名有先後。
其實無異也。
道慧記曰。
若使五味一時而有者。
誰作次第。
先乳次酪。
乃至醍醐耶。
智秀曰。
未見聞有酪在乳前。
必同時者。
乳有何緣必不後。
酪不在前。
故知乳時必無酪 善男子若有說言乳有酪性(至)心不等故故名虛妄 案。
僧亮曰。
為水生意也。
謂汝若以見從乳生酪。
不從水生。
證乳有酪性。
此非證也。
何者乳是近因。
酪是遠因。
汝見近。
不見遠也。
其實二俱是因。
而言一有一無。
此心不等也。
智秀曰。
此下第四因緣。
取彼異人執意也。
其雲所以得知乳已。
有酪性者。
以能生酪故。
如水無酪。
故不生也。
此中有四。
複次破之。
第一責令草中亦有乳。
作必不等之難。
第二責令酪中有出乳之過。
第三引經為證。
第四舉四因和合。
故生眼識。
正說因有生果之理也。
此即第一難也 善男子若言乳中定有酪者(至)非有酪性非無酪性 案。
僧亮曰。
若使乳酪二性是一者。
則應互為因果也。
僧宗曰。
并責也。
若使因中有果者。
果中亦應有因也。
智秀曰。
第二難也。
既雲一時有則同有也 善男子是故如來于是經中(至)應說衆生佛性亦無 案。
智秀曰。
第三引經為證。
顯中道也 善男子四事和合生于眼識(至)乳中酪性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此四事和合。
而三是色性唯識。
一事非是色性。
既因果性異。
以此證無也。
僧宗曰。
更舉顯譬。
明因中無也。
如四事和合。
故生識。
就空明之中求識。
雲何可得耶。
智秀曰。
第四正說因有生果之理也 若有說言水無酪性(至)從此四事應生耳識 案。
僧亮曰。
因有近遠。
近名正因。
遠名緣因。
緣因則同。
正因則異。
故言異因異果也。
僧宗曰。
法生不同。
非是有生性也。
乳是酪因故生。
餘非因故不生也。
如酪唯是乳果。
非餘家之果也。
智秀曰。
第五因緣也。
舉餘因法中無果。
以證乳中有酪性也。
以三複次破之也。
初舉異因異果。
明以正因故。
酪從乳有。
不從水生。
又舉生識及取蘇法。
以成酪從乳有。
不得托水也。
第二引經為證。
第三舉監性醎。
直顯因中本無酪果性也 善男子離于方便乳中得酪(至)亦應如是離方便得 案。
僧宗曰。
離謂多方便也。
如以一渧。
頗求樹汁。
即便成酪。
而生蘇亦爾。
要假五緣。
當知生法不同也。
亦應離方便者。
亦應離多方便也。
智秀曰。
猶第一複次中一事。
助成難也 善男子是故我于是經中說(至)故法有因滅故法無 案。
智秀曰。
第二複次引經為證也 善男子如鹽性醎能令非醎(至)以餘緣故而得醎也 案。
僧宗曰。
重證無性也。
智秀曰。
第三複次。
直顯因中無果 若言一切不醎之物(至)不醎之物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為外生意。
答上難也。
謂不醎之物。
雖有醎性微故。
不知求外醎以發也。
僧宗曰。
并其有性也。
若言不醎之物。
有醎性故。
須監發者。
今見不醎之物。
置醎物中。
其味則正可得。
而鹽中亦有微不醎性耶。
若爾者。
醎與不醎。
各有二性。
何故不合之時。
不可獨用耶。
故知諸法先無果也。
智秀曰。
第六因緣也以三複次破之。
第一責各有二性。
第二由其故執。
因中非無果體。
如要假外四大而增故。
仍及質責之。
若先有者。
不應次第也。
第三更舉屍利沙菓。
以證因中無先有果。
此即第一也 若言外四大種力能增長(至)四大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若五味次第。
已有者。
不應假言一切法皆假外也。
智秀曰。
第二複次反責。
不應次第也 若說從外四大增内四大(至)不因于外四大而增 案。
僧亮曰。
四大力均。
自有力生長。
内不增外。
外不增内也。
僧宗曰。
并其義也。
若言外法有内者。
今不見内能增外也。
智秀曰。
第三複次。
更舉屍利涉菓。
以證因中先無果之旨 善男子如我所說十二部(至)如是等經名随自意說 案。
僧亮曰。
經教所辨。
法相本宣佛意。
上以明法不定。
此明佛意不定也。
僧宗曰。
第四段也。
明如來善知法相。
能随自意語。
如為欲界。
說
僧亮曰。
别舉偏執者。
所說欲障其過也。
智秀曰。
此下第三因緣。
舉世人所說。
因中有果。
故能生果。
咨佛以求解也。
道慧記曰。
故如師子吼中。
亦作先已有難。
此中引出。
欲令佛廣明非有非無理也 善男子若有說言乳中有酪(至)若言無酪是名虛妄 案。
僧亮曰。
有早計之過也。
僧宗曰。
第三寄譬。
以遣着也。
若言已有。
即是執着。
即是常見。
若言都無。
複為妄語也。
智秀曰。
佛以兩複。
次釋此問也。
初一複次先破妄。
後一複次設反質之難。
若使乳酪是一者。
酪何不在前出也 離是二事應定說言(至)乳生冷病酪生熱病 案。
僧宗曰。
因時無果。
故言亦無。
必能生果。
故言亦有也。
色味異者。
乳白而甜。
酪黃而酢也 善男子若言乳中有酪性者(至)先無今有是無常法 案。
僧亮曰。
計常之家。
說因中有果。
其過不同。
一謂乳中有酪。
微不可見。
如器中有菓。
而菓與器異。
二謂乳即是酪。
酪即是乳。
俱名随時變。
其體常一。
故雲名有先後。
其實無異也。
道慧記曰。
若使五味一時而有者。
誰作次第。
先乳次酪。
乃至醍醐耶。
智秀曰。
未見聞有酪在乳前。
必同時者。
乳有何緣必不後。
酪不在前。
故知乳時必無酪 善男子若有說言乳有酪性(至)心不等故故名虛妄 案。
僧亮曰。
為水生意也。
謂汝若以見從乳生酪。
不從水生。
證乳有酪性。
此非證也。
何者乳是近因。
酪是遠因。
汝見近。
不見遠也。
其實二俱是因。
而言一有一無。
此心不等也。
智秀曰。
此下第四因緣。
取彼異人執意也。
其雲所以得知乳已。
有酪性者。
以能生酪故。
如水無酪。
故不生也。
此中有四。
複次破之。
第一責令草中亦有乳。
作必不等之難。
第二責令酪中有出乳之過。
第三引經為證。
第四舉四因和合。
故生眼識。
正說因有生果之理也。
此即第一難也 善男子若言乳中定有酪者(至)非有酪性非無酪性 案。
僧亮曰。
若使乳酪二性是一者。
則應互為因果也。
僧宗曰。
并責也。
若使因中有果者。
果中亦應有因也。
智秀曰。
第二難也。
既雲一時有則同有也 善男子是故如來于是經中(至)應說衆生佛性亦無 案。
智秀曰。
第三引經為證。
顯中道也 善男子四事和合生于眼識(至)乳中酪性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此四事和合。
而三是色性唯識。
一事非是色性。
既因果性異。
以此證無也。
僧宗曰。
更舉顯譬。
明因中無也。
如四事和合。
故生識。
就空明之中求識。
雲何可得耶。
智秀曰。
第四正說因有生果之理也 若有說言水無酪性(至)從此四事應生耳識 案。
僧亮曰。
因有近遠。
近名正因。
遠名緣因。
緣因則同。
正因則異。
故言異因異果也。
僧宗曰。
法生不同。
非是有生性也。
乳是酪因故生。
餘非因故不生也。
如酪唯是乳果。
非餘家之果也。
智秀曰。
第五因緣也。
舉餘因法中無果。
以證乳中有酪性也。
以三複次破之也。
初舉異因異果。
明以正因故。
酪從乳有。
不從水生。
又舉生識及取蘇法。
以成酪從乳有。
不得托水也。
第二引經為證。
第三舉監性醎。
直顯因中本無酪果性也 善男子離于方便乳中得酪(至)亦應如是離方便得 案。
僧宗曰。
離謂多方便也。
如以一渧。
頗求樹汁。
即便成酪。
而生蘇亦爾。
要假五緣。
當知生法不同也。
亦應離方便者。
亦應離多方便也。
智秀曰。
猶第一複次中一事。
助成難也 善男子是故我于是經中說(至)故法有因滅故法無 案。
智秀曰。
第二複次引經為證也 善男子如鹽性醎能令非醎(至)以餘緣故而得醎也 案。
僧宗曰。
重證無性也。
智秀曰。
第三複次。
直顯因中無果 若言一切不醎之物(至)不醎之物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為外生意。
答上難也。
謂不醎之物。
雖有醎性微故。
不知求外醎以發也。
僧宗曰。
并其有性也。
若言不醎之物。
有醎性故。
須監發者。
今見不醎之物。
置醎物中。
其味則正可得。
而鹽中亦有微不醎性耶。
若爾者。
醎與不醎。
各有二性。
何故不合之時。
不可獨用耶。
故知諸法先無果也。
智秀曰。
第六因緣也以三複次破之。
第一責各有二性。
第二由其故執。
因中非無果體。
如要假外四大而增故。
仍及質責之。
若先有者。
不應次第也。
第三更舉屍利沙菓。
以證因中無先有果。
此即第一也 若言外四大種力能增長(至)四大亦複如是 案。
僧亮曰。
若五味次第。
已有者。
不應假言一切法皆假外也。
智秀曰。
第二複次反責。
不應次第也 若說從外四大增内四大(至)不因于外四大而增 案。
僧亮曰。
四大力均。
自有力生長。
内不增外。
外不增内也。
僧宗曰。
并其義也。
若言外法有内者。
今不見内能增外也。
智秀曰。
第三複次。
更舉屍利涉菓。
以證因中先無果之旨 善男子如我所說十二部(至)如是等經名随自意說 案。
僧亮曰。
經教所辨。
法相本宣佛意。
上以明法不定。
此明佛意不定也。
僧宗曰。
第四段也。
明如來善知法相。
能随自意語。
如為欲界。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