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四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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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五事第一第二第五。
此三事。
即是聞思修慧也。
第三第四。
此二事就慧。
能有所斷功用為體也。
下文釋第五修慧雲。
雖知衆生實無有我。
此二句明善照于空。
兼達于有。
初是衆生空。
後是法空。
次下諸句。
明善照于有。
兼知于空。
通約假名衆生。
以顯義也 何等不聞而能得聞(至)是名不聞而能得聞 案。
僧亮曰。
第一第二功德。
對聖行也。
第一說漏盡通。
此五事是斷漏事。
佛性至涅槃有五事。
一曰四果。
皆說常法。
昔所不聞。
而今得聞。
此辨因也。
僧宗曰。
向已列數。
念明此法。
妙絕常倫。
事見金剛身品也。
寶亮曰。
此第一事也。
昔日機根未熟。
所以未能得聞。
今日機緣既發。
便感聲激。
是則昔以無感故不聞。
今以因惑而聞也。
雖複藉言教而聞。
即聞無所聞。
故言聞所未聞。
理雖如此。
自有從不聞得不聞。
從聞得不聞者也。
第二事語其聞法而緻。
第三事談其得解後有所除。
第四事明其内解心決。
第五事出其所解之境。
從此經而知理。
然文中釋初事。
有兩重。
第一從所謂甚深涅槃微密之義下。
正列不聞之法體者。
謂大般涅槃。
常樂我淨也。
尋此之旨故。
得知功德之名。
據于果語。
明如此勝果。
百非所能盡。
是則昔所不聞。
而能得聞。
第二從複有不聞謂外道經書下。
列出不聞。
今以邪法所據。
明如此等經。
悉無如是深密之義。
亦因此經而知也 聞已利益者若能聽受(至)是名聞已能為利益 案。
僧亮曰。
第二是利益事得果也。
僧宗曰。
聞經識旨。
得二無礙也。
寶亮曰。
下去四事。
義例相從。
推可知也 斷疑心者疑有二種(至)是名能斷疑惑之心 案。
僧宗曰。
生疑亦不必皆由此經。
若疑二乘為有為無。
法華諸經已能除之。
此乃遍引耳 慧心正直無邪曲者(至)是名菩薩摩诃薩正直之見 案。
僧亮曰。
第三第四第五類辨果也。
僧宗曰。
曲見有二種一謂外道。
二謂聲聞。
今于此經得教下旨。
故謂正直解也 能知如來深密義者(至)是名甚深秘密之義 案。
僧亮曰。
因果難知。
甚深義也。
佛性是因之深者。
無我以下。
皆說中道也。
僧宗曰。
此第五辨修慧也。
境不異前。
但解力轉深耳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至)解佛所說聞不聞義不然 案。
僧亮曰。
承上所說不聞聞。
佛性五事。
皆是常法。
若常法可聞。
不應是常。
假難以辨之也。
下構六難也。
僧宗曰。
此難生于初句也。
若初句無滞。
則餘亦通矣。
故先以為難也。
将欲顯諸法不定。
遠彰空義。
故假設不定之難耳。
寶亮曰。
德王今作定有定無難者。
意在時情也。
下複有五難。
成此初執。
合為六難也。
凡夫封着。
實為可患。
聞有則成性執。
聞無便成斷見。
智秀曰。
此下有三翻難兩翻問。
今第一翻中有七句。
第一作定難。
第二第六第七同作不聞難。
第三第四同作聞難。
第五一句防難也。
不然者。
不然聞不聞之旨也 何以故法若有者便應定有(至)便應定無不應滅 案。
僧亮曰。
意在前關也。
聞不聞義。
不離此二。
若聞作不聞。
則有法應滅。
若不聞作聞。
則無法可生也。
此第一難也。
僧宗曰。
先說兩關。
令法相是定也。
若定有者。
可從聲教而聞。
若定無者。
則妙絕于相。
永不可聞也。
無不應生者。
若理絕聲教。
不可聞聲而聞也。
有不應滅者。
謂聲教是可聞之法。
不可令不聞也。
寶亮曰。
夫定有之法。
則常可得聞。
若必定無。
則常不可聞。
所以聞所不聞。
此義不然 如其聞者是則為聞(至)雲何而言聞所不聞 案。
道生曰。
合難聞不聞也。
謂聞不聞。
似若聞成不聞。
理既不然。
便應聞自是聞。
不聞自是不聞也。
僧亮曰。
定有定無。
已竟結成難也 世尊若不可聞是為不聞(至)雲何而言聞所不聞 案。
道生曰。
離難聞不聞也。
若果不如向言。
便是聞複聞也。
夫聞不可重聞。
猶不可聞必不可聞也。
僧亮曰。
重難無法不應可聞。
如已聞之法。
而不可重聞。
況本來定無法。
而當可聞。
寶亮曰。
此下頻借四譬。
結成前難也。
此第一譬。
明聲是可聞法。
涅槃
五事第一第二第五。
此三事。
即是聞思修慧也。
第三第四。
此二事就慧。
能有所斷功用為體也。
下文釋第五修慧雲。
雖知衆生實無有我。
此二句明善照于空。
兼達于有。
初是衆生空。
後是法空。
次下諸句。
明善照于有。
兼知于空。
通約假名衆生。
以顯義也 何等不聞而能得聞(至)是名不聞而能得聞 案。
僧亮曰。
第一第二功德。
對聖行也。
第一說漏盡通。
此五事是斷漏事。
佛性至涅槃有五事。
一曰四果。
皆說常法。
昔所不聞。
而今得聞。
此辨因也。
僧宗曰。
向已列數。
念明此法。
妙絕常倫。
事見金剛身品也。
寶亮曰。
此第一事也。
昔日機根未熟。
所以未能得聞。
今日機緣既發。
便感聲激。
是則昔以無感故不聞。
今以因惑而聞也。
雖複藉言教而聞。
即聞無所聞。
故言聞所未聞。
理雖如此。
自有從不聞得不聞。
從聞得不聞者也。
第二事語其聞法而緻。
第三事談其得解後有所除。
第四事明其内解心決。
第五事出其所解之境。
從此經而知理。
然文中釋初事。
有兩重。
第一從所謂甚深涅槃微密之義下。
正列不聞之法體者。
謂大般涅槃。
常樂我淨也。
尋此之旨故。
得知功德之名。
據于果語。
明如此勝果。
百非所能盡。
是則昔所不聞。
而能得聞。
第二從複有不聞謂外道經書下。
列出不聞。
今以邪法所據。
明如此等經。
悉無如是深密之義。
亦因此經而知也 聞已利益者若能聽受(至)是名聞已能為利益 案。
僧亮曰。
第二是利益事得果也。
僧宗曰。
聞經識旨。
得二無礙也。
寶亮曰。
下去四事。
義例相從。
推可知也 斷疑心者疑有二種(至)是名能斷疑惑之心 案。
僧宗曰。
生疑亦不必皆由此經。
若疑二乘為有為無。
法華諸經已能除之。
此乃遍引耳 慧心正直無邪曲者(至)是名菩薩摩诃薩正直之見 案。
僧亮曰。
第三第四第五類辨果也。
僧宗曰。
曲見有二種一謂外道。
二謂聲聞。
今于此經得教下旨。
故謂正直解也 能知如來深密義者(至)是名甚深秘密之義 案。
僧亮曰。
因果難知。
甚深義也。
佛性是因之深者。
無我以下。
皆說中道也。
僧宗曰。
此第五辨修慧也。
境不異前。
但解力轉深耳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至)解佛所說聞不聞義不然 案。
僧亮曰。
承上所說不聞聞。
佛性五事。
皆是常法。
若常法可聞。
不應是常。
假難以辨之也。
下構六難也。
僧宗曰。
此難生于初句也。
若初句無滞。
則餘亦通矣。
故先以為難也。
将欲顯諸法不定。
遠彰空義。
故假設不定之難耳。
寶亮曰。
德王今作定有定無難者。
意在時情也。
下複有五難。
成此初執。
合為六難也。
凡夫封着。
實為可患。
聞有則成性執。
聞無便成斷見。
智秀曰。
此下有三翻難兩翻問。
今第一翻中有七句。
第一作定難。
第二第六第七同作不聞難。
第三第四同作聞難。
第五一句防難也。
不然者。
不然聞不聞之旨也 何以故法若有者便應定有(至)便應定無不應滅 案。
僧亮曰。
意在前關也。
聞不聞義。
不離此二。
若聞作不聞。
則有法應滅。
若不聞作聞。
則無法可生也。
此第一難也。
僧宗曰。
先說兩關。
令法相是定也。
若定有者。
可從聲教而聞。
若定無者。
則妙絕于相。
永不可聞也。
無不應生者。
若理絕聲教。
不可聞聲而聞也。
有不應滅者。
謂聲教是可聞之法。
不可令不聞也。
寶亮曰。
夫定有之法。
則常可得聞。
若必定無。
則常不可聞。
所以聞所不聞。
此義不然 如其聞者是則為聞(至)雲何而言聞所不聞 案。
道生曰。
合難聞不聞也。
謂聞不聞。
似若聞成不聞。
理既不然。
便應聞自是聞。
不聞自是不聞也。
僧亮曰。
定有定無。
已竟結成難也 世尊若不可聞是為不聞(至)雲何而言聞所不聞 案。
道生曰。
離難聞不聞也。
若果不如向言。
便是聞複聞也。
夫聞不可重聞。
猶不可聞必不可聞也。
僧亮曰。
重難無法不應可聞。
如已聞之法。
而不可重聞。
況本來定無法。
而當可聞。
寶亮曰。
此下頻借四譬。
結成前難也。
此第一譬。
明聲是可聞法。
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