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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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可知為答。
第三迦葉領解也。
此即第一也 佛告善男子因大涅槃(至)非是肉眼所能分别 案。
僧亮曰。
除八不淨。
則生人淨想。
是人福田也。
名淨田者。
草殼未分。
不生穢想也。
僧宗曰。
答中有三譬。
前譬明衆中善惡。
一往難知。
但見清淨威儀。
便應供養。
凡夫未得天眼。
正應以四事觀察也。
第二譬明真僞既亂。
四事觀察。
乃始終方知。
不能交驗。
應當撿問。
尋其所說也。
第三譬明苟不能分别。
但生平等。
則凡聖兩獲。
若徒撿不得。
則失聖人。
空生紛纭。
更成過各。
此即第一譬也 複次善男子如迦羅迦林(至)二果相似不可分别 案。
僧亮曰。
第二譬也。
林譬僧坊。
迦羅迦譬内外俱粗。
鎮頭迦譬内細外粗。
而外相相似也 其菓熟時 案。
僧亮曰。
應受供養時也 有一女人悉皆拾取 案。
僧亮曰。
修功德人。
粗細等諸 鎮頭迦果才有一分(至)持來詣市而炫賣之 案。
僧亮曰。
市是貿易之所。
喻施主之家。
有彼此相資之義也。
分僧供養。
功由請者。
喻如賣也 凡愚小兒複不别故買迦羅迦菓啖已命終 案。
僧亮曰。
識淺情局。
喻如小兒。
供養粗人。
心起恚慢。
不生淨福。
譬若命終 有智人輩聞是事已(至)諸人知已笑而舍去 案。
僧亮曰。
雖知内細。
以其衆粗。
亦不供養。
失福之義也。
不成大乘。
應得而失。
惜哉 善男子大衆之中八不淨法(至)供養是人若欲供養 案。
僧亮曰。
略合譬也 應先問言大德(至)食迦羅迦果已而便命終 明駿案。
粗細之迹。
難以眼識。
應先撿訪。
自當可見。
豈宜以粗廢細。
使玉石俱焚者耶 複次善男子譬如城市有賣藥人 案。
僧宗曰。
第三譬。
聚衆交易相資之處曰市。
譬之僧坊也。
賣藥人。
教化主也 有妙甘藥出于雪山亦複多賣其餘雜藥味甘相似 案。
僧亮曰。
甘藥譬内外俱細者也。
雪山譬涅槃經。
謂依經修行者。
則表裹皆細也。
餘雜藥者。
譬外細内粗也。
味甘相似者。
一往迹細。
皆生人淨心也 時有諸人鹹皆欲買(至)此是雪山甘好妙藥 明駿曰。
彼賣藥人。
知藥是雜。
而欺此買物。
意欲令人皆作真想也。
教化之主。
知此衆中。
外細亂真。
而意欲令人得表裹皆細之福田。
故悉贊歎也 時買藥者以肉眼故(至)我今已得雪山甘藥 案。
僧亮曰。
不知其内。
但觀其外。
通生淨想。
得無量福也 迦棄若聲聞僧中有真實僧(至)有天眼者乃能分别 案。
僧亮曰。
若不能分别。
但等心供養也 迦葉若優婆塞知是比丘(至)袈裟因緣恭敬禮拜 案。
僧亮曰。
若必知内粗者。
不應以外細而供養 迦葉菩薩複白佛言世尊(至)譬如金剛珍寶異物 案。
智秀曰。
領所解也 如佛所說是諸比丘(至)應當證知非四種人 案。
僧亮曰。
第八段會宗也。
明人能知法。
人即是法。
不違昔說也。
僧宗曰。
二教似反。
所以須會。
昔說四依。
謂依法不依人。
乃至依智不依識。
是則不使依人。
有多過也。
自有人是而法非。
人非而法是。
自有人法俱是。
人法俱非者也。
而淺識之徒。
不能分别。
或謂人非。
遂失正法。
或見人是。
乃受耶教。
則有失法之過也。
是故觀令依法也。
雖複置人。
以取法故。
宜簡擇了不了也。
了義者奉行。
不了義者勿用也。
雖知了義。
應廢辭華。
以存義實。
雖複遺文以入理。
要宜虛懷以為勝。
若不虛懷。
則成識者。
當依智人之矜抱。
勿依凡夫之識着也。
此是昔日四依也。
若利根人者。
不假聞四。
但聞一二。
已可知矣。
若依人。
則多過也。
今日所以說依人者。
昔佛在。
世經教。
未為人根多利。
自能依法。
以得于人。
涅槃之後。
經教穿鑿。
文理難尋。
正當憑信弘通。
以取真實也。
昔言依法。
必是正法。
即是法所教人。
今言依人。
必是體法之人。
即是依人所行法也。
昔言法。
今言人者。
蓋互舉其一耳。
下有三章。
第一就經釋會。
第二就律釋會。
第三結四依名也。
寶亮曰。
人是總名。
法是差品。
故使依法。
以取人也。
及捉法以取人。
故是依法耳。
今日四人。
與佛不異。
故但使依人也。
雖有四名。
但為成初一依耳。
何者。
言依法不依人。
而五陰是成人之法也。
義是法下。
所以若此語有義。
與理相應者。
此
第三迦葉領解也。
此即第一也 佛告善男子因大涅槃(至)非是肉眼所能分别 案。
僧亮曰。
除八不淨。
則生人淨想。
是人福田也。
名淨田者。
草殼未分。
不生穢想也。
僧宗曰。
答中有三譬。
前譬明衆中善惡。
一往難知。
但見清淨威儀。
便應供養。
凡夫未得天眼。
正應以四事觀察也。
第二譬明真僞既亂。
四事觀察。
乃始終方知。
不能交驗。
應當撿問。
尋其所說也。
第三譬明苟不能分别。
但生平等。
則凡聖兩獲。
若徒撿不得。
則失聖人。
空生紛纭。
更成過各。
此即第一譬也 複次善男子如迦羅迦林(至)二果相似不可分别 案。
僧亮曰。
第二譬也。
林譬僧坊。
迦羅迦譬内外俱粗。
鎮頭迦譬内細外粗。
而外相相似也 其菓熟時 案。
僧亮曰。
應受供養時也 有一女人悉皆拾取 案。
僧亮曰。
修功德人。
粗細等諸 鎮頭迦果才有一分(至)持來詣市而炫賣之 案。
僧亮曰。
市是貿易之所。
喻施主之家。
有彼此相資之義也。
分僧供養。
功由請者。
喻如賣也 凡愚小兒複不别故買迦羅迦菓啖已命終 案。
僧亮曰。
識淺情局。
喻如小兒。
供養粗人。
心起恚慢。
不生淨福。
譬若命終 有智人輩聞是事已(至)諸人知已笑而舍去 案。
僧亮曰。
雖知内細。
以其衆粗。
亦不供養。
失福之義也。
不成大乘。
應得而失。
惜哉 善男子大衆之中八不淨法(至)供養是人若欲供養 案。
僧亮曰。
略合譬也 應先問言大德(至)食迦羅迦果已而便命終 明駿案。
粗細之迹。
難以眼識。
應先撿訪。
自當可見。
豈宜以粗廢細。
使玉石俱焚者耶 複次善男子譬如城市有賣藥人 案。
僧宗曰。
第三譬。
聚衆交易相資之處曰市。
譬之僧坊也。
賣藥人。
教化主也 有妙甘藥出于雪山亦複多賣其餘雜藥味甘相似 案。
僧亮曰。
甘藥譬内外俱細者也。
雪山譬涅槃經。
謂依經修行者。
則表裹皆細也。
餘雜藥者。
譬外細内粗也。
味甘相似者。
一往迹細。
皆生人淨心也 時有諸人鹹皆欲買(至)此是雪山甘好妙藥 明駿曰。
彼賣藥人。
知藥是雜。
而欺此買物。
意欲令人皆作真想也。
教化之主。
知此衆中。
外細亂真。
而意欲令人得表裹皆細之福田。
故悉贊歎也 時買藥者以肉眼故(至)我今已得雪山甘藥 案。
僧亮曰。
不知其内。
但觀其外。
通生淨想。
得無量福也 迦棄若聲聞僧中有真實僧(至)有天眼者乃能分别 案。
僧亮曰。
若不能分别。
但等心供養也 迦葉若優婆塞知是比丘(至)袈裟因緣恭敬禮拜 案。
僧亮曰。
若必知内粗者。
不應以外細而供養 迦葉菩薩複白佛言世尊(至)譬如金剛珍寶異物 案。
智秀曰。
領所解也 如佛所說是諸比丘(至)應當證知非四種人 案。
僧亮曰。
第八段會宗也。
明人能知法。
人即是法。
不違昔說也。
僧宗曰。
二教似反。
所以須會。
昔說四依。
謂依法不依人。
乃至依智不依識。
是則不使依人。
有多過也。
自有人是而法非。
人非而法是。
自有人法俱是。
人法俱非者也。
而淺識之徒。
不能分别。
或謂人非。
遂失正法。
或見人是。
乃受耶教。
則有失法之過也。
是故觀令依法也。
雖複置人。
以取法故。
宜簡擇了不了也。
了義者奉行。
不了義者勿用也。
雖知了義。
應廢辭華。
以存義實。
雖複遺文以入理。
要宜虛懷以為勝。
若不虛懷。
則成識者。
當依智人之矜抱。
勿依凡夫之識着也。
此是昔日四依也。
若利根人者。
不假聞四。
但聞一二。
已可知矣。
若依人。
則多過也。
今日所以說依人者。
昔佛在。
世經教。
未為人根多利。
自能依法。
以得于人。
涅槃之後。
經教穿鑿。
文理難尋。
正當憑信弘通。
以取真實也。
昔言依法。
必是正法。
即是法所教人。
今言依人。
必是體法之人。
即是依人所行法也。
昔言法。
今言人者。
蓋互舉其一耳。
下有三章。
第一就經釋會。
第二就律釋會。
第三結四依名也。
寶亮曰。
人是總名。
法是差品。
故使依法。
以取人也。
及捉法以取人。
故是依法耳。
今日四人。
與佛不異。
故但使依人也。
雖有四名。
但為成初一依耳。
何者。
言依法不依人。
而五陰是成人之法也。
義是法下。
所以若此語有義。
與理相應者。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