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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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無常耶。
明駿案。
第四階。
舉所師之法為證也 迦葉菩薩複白佛言(至)亦複如是滅無所至 案。
僧亮曰。
迦葉取譬意。
異乘前譬為難也。
法瑤曰。
複難有餘二句也。
佛向答雲。
明結盡無為是常。
如常亦常。
複以如來與煩惱俱滅。
然後是常。
故有此難也。
僧宗曰。
人情未解。
還執鐵譬。
前句所舉。
迸鐵熱與赤色。
既滅之後。
不知所在。
果如所譬。
如來應無也。
如來人也。
煩惱法也。
人法兩無。
俱同鐵譬。
不應複有也。
寶亮曰。
人情于答第四難中。
疑心未已。
今更轉譬作難。
若如佛言已離煩惱。
如彼迸鐵滅已無有。
法身應常者。
我謂。
應如砧上之鐵。
不免無常。
彼鐵出火則黑。
入火則赤。
佛亦如是。
煩惱滅已。
應還生也。
智秀曰。
蹑前答中雲。
不在五趣。
乘聲為難。
若不在五趣。
則不應有常身。
若有常身。
則應有處而現見煩惱。
如彼迸鐵赤色。
滅已莫知所至。
煩惱滅已。
與此譬同也。
明駿案。
此下第二翻。
迦葉更作兩難也 又如彼鐵熱與赤色(至)當知如來即是無常 案。
法瑤曰。
複難無餘二句。
義亦同上也。
以熱譬煩惱。
赤色譬佛。
謂煩惱滅已。
佛亦應滅也。
以入無餘涅槃故也。
僧宗曰。
此第二難也。
取砧上之鐵熱與赤色為譬。
謂雖當時無耳。
本質既在。
入火便生也。
智秀曰。
猶成前難耳。
此防佛意。
恐佛言赤色。
乃可不知所在。
而其熱猶在。
是以複言熱與赤色。
滅已無有也。
明駿案。
難意謂。
若有常者。
應有住處。
今煩惱滅已。
如來亦滅。
二俱無處。
莫知所在。
常義安寄。
第二又如彼鐵。
更成前難也。
以赤色譬煩惱。
以熱譬身。
是則如來。
入無餘涅槃。
煩惱及身。
二俱盡矣。
雲何而言有常可住耶 善男子所言鐵者名諸凡夫(至)滅已不生是故名常 案。
僧亮曰。
我以熱及赤色。
同譬煩惱也。
赤色滅已。
鐵則不現。
煩惱滅已。
如來不在五趣中矣。
此少分譬耳。
若遍譬者。
鐵則兩譬。
還赤則譬凡夫。
不赤以譬佛也。
僧宗曰。
前有兩難。
此先答後難也。
汝不得全引鐵譬也。
鉆上之鐵。
可譬凡夫。
以凡夫伏結。
雖至非想。
後還複起。
佛則不爾。
永不複起也。
寶亮曰。
釋與此同。
智秀曰。
并破二譬。
明凡夫。
如是或滅複起。
故無常身也。
明駿案。
迦葉向難。
意在常處。
就佛此答。
未正塞其難也。
且先結譬。
持與凡夫。
凡夫雖滅。
非究竟滅。
滅非究竟。
可更還生。
如來不爾。
故不無常也 迦葉複言如鐵色滅已(至)若結還生即是無常 案。
僧亮曰。
上說凡聖滅異。
未釋所以。
重此難也。
寶亮智秀。
悉同此釋 佛言迦葉汝今不應(至)名曰壞衣斬首破瓶 案。
僧亮曰。
有灰者。
灰雖是有。
不還為木。
佛是妙有。
不還無常也。
便有涅槃者。
涅槃者。
如來結滅。
凡夫結滅。
滅名雖同。
其實大異。
凡夫雖滅。
而還是有為。
與結同相。
故無異名。
如來滅已。
不複還生。
滅是無為。
更有異名。
名涅槃也。
僧宗曰。
此答初難。
前引迸鐵。
使惑盡人滅。
今引燃木。
滅已有灰。
謂惑盡智存也。
智秀曰。
木滅有灰。
雖非複木。
而不無也。
煩惱滅已。
雖不在五趣。
而有常身也。
明駿案。
以灰譬涅槃。
木滅有灰。
煩惱滅已。
則有涅槃。
涅槃雖複不可捉持。
無有方所。
而可寄言。
離凡夫地。
得無動處也。
可寄言故。
故智有常。
非滅法故。
故非無常也 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至)煩惱熾火更不複生 案。
僧宗曰。
上說結滅是常。
未釋所以常也。
無漏見滅。
性滅常故。
結不複起。
有漏緣有。
有非常故。
滅而更生。
此無漏有漏之大判也。
僧宗曰。
答向子句難也 迦葉當知無量衆生(至)燒彼衆生諸煩惱結 明駿案。
結上旨也 迦葉複言善哉善哉(至)遊諸覺華歡娛受樂 明駿案。
始領解也 迦葉複問如佛言曰(至)唯願如來說其因緣 案。
法瑤曰。
啟發如來身密之端也僧宗曰。
秘密之言。
雖複已拂。
然于一化托生始
明駿案。
第四階。
舉所師之法為證也 迦葉菩薩複白佛言(至)亦複如是滅無所至 案。
僧亮曰。
迦葉取譬意。
異乘前譬為難也。
法瑤曰。
複難有餘二句也。
佛向答雲。
明結盡無為是常。
如常亦常。
複以如來與煩惱俱滅。
然後是常。
故有此難也。
僧宗曰。
人情未解。
還執鐵譬。
前句所舉。
迸鐵熱與赤色。
既滅之後。
不知所在。
果如所譬。
如來應無也。
如來人也。
煩惱法也。
人法兩無。
俱同鐵譬。
不應複有也。
寶亮曰。
人情于答第四難中。
疑心未已。
今更轉譬作難。
若如佛言已離煩惱。
如彼迸鐵滅已無有。
法身應常者。
我謂。
應如砧上之鐵。
不免無常。
彼鐵出火則黑。
入火則赤。
佛亦如是。
煩惱滅已。
應還生也。
智秀曰。
蹑前答中雲。
不在五趣。
乘聲為難。
若不在五趣。
則不應有常身。
若有常身。
則應有處而現見煩惱。
如彼迸鐵赤色。
滅已莫知所至。
煩惱滅已。
與此譬同也。
明駿案。
此下第二翻。
迦葉更作兩難也 又如彼鐵熱與赤色(至)當知如來即是無常 案。
法瑤曰。
複難無餘二句。
義亦同上也。
以熱譬煩惱。
赤色譬佛。
謂煩惱滅已。
佛亦應滅也。
以入無餘涅槃故也。
僧宗曰。
此第二難也。
取砧上之鐵熱與赤色為譬。
謂雖當時無耳。
本質既在。
入火便生也。
智秀曰。
猶成前難耳。
此防佛意。
恐佛言赤色。
乃可不知所在。
而其熱猶在。
是以複言熱與赤色。
滅已無有也。
明駿案。
難意謂。
若有常者。
應有住處。
今煩惱滅已。
如來亦滅。
二俱無處。
莫知所在。
常義安寄。
第二又如彼鐵。
更成前難也。
以赤色譬煩惱。
以熱譬身。
是則如來。
入無餘涅槃。
煩惱及身。
二俱盡矣。
雲何而言有常可住耶 善男子所言鐵者名諸凡夫(至)滅已不生是故名常 案。
僧亮曰。
我以熱及赤色。
同譬煩惱也。
赤色滅已。
鐵則不現。
煩惱滅已。
如來不在五趣中矣。
此少分譬耳。
若遍譬者。
鐵則兩譬。
還赤則譬凡夫。
不赤以譬佛也。
僧宗曰。
前有兩難。
此先答後難也。
汝不得全引鐵譬也。
鉆上之鐵。
可譬凡夫。
以凡夫伏結。
雖至非想。
後還複起。
佛則不爾。
永不複起也。
寶亮曰。
釋與此同。
智秀曰。
并破二譬。
明凡夫。
如是或滅複起。
故無常身也。
明駿案。
迦葉向難。
意在常處。
就佛此答。
未正塞其難也。
且先結譬。
持與凡夫。
凡夫雖滅。
非究竟滅。
滅非究竟。
可更還生。
如來不爾。
故不無常也 迦葉複言如鐵色滅已(至)若結還生即是無常 案。
僧亮曰。
上說凡聖滅異。
未釋所以。
重此難也。
寶亮智秀。
悉同此釋 佛言迦葉汝今不應(至)名曰壞衣斬首破瓶 案。
僧亮曰。
有灰者。
灰雖是有。
不還為木。
佛是妙有。
不還無常也。
便有涅槃者。
涅槃者。
如來結滅。
凡夫結滅。
滅名雖同。
其實大異。
凡夫雖滅。
而還是有為。
與結同相。
故無異名。
如來滅已。
不複還生。
滅是無為。
更有異名。
名涅槃也。
僧宗曰。
此答初難。
前引迸鐵。
使惑盡人滅。
今引燃木。
滅已有灰。
謂惑盡智存也。
智秀曰。
木滅有灰。
雖非複木。
而不無也。
煩惱滅已。
雖不在五趣。
而有常身也。
明駿案。
以灰譬涅槃。
木滅有灰。
煩惱滅已。
則有涅槃。
涅槃雖複不可捉持。
無有方所。
而可寄言。
離凡夫地。
得無動處也。
可寄言故。
故智有常。
非滅法故。
故非無常也 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至)煩惱熾火更不複生 案。
僧宗曰。
上說結滅是常。
未釋所以常也。
無漏見滅。
性滅常故。
結不複起。
有漏緣有。
有非常故。
滅而更生。
此無漏有漏之大判也。
僧宗曰。
答向子句難也 迦葉當知無量衆生(至)燒彼衆生諸煩惱結 明駿案。
結上旨也 迦葉複言善哉善哉(至)遊諸覺華歡娛受樂 明駿案。
始領解也 迦葉複問如佛言曰(至)唯願如來說其因緣 案。
法瑤曰。
啟發如來身密之端也僧宗曰。
秘密之言。
雖複已拂。
然于一化托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