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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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耳。
不言現在同世有也。
若以未來為有。
則禀識之類。
源本未造因時。
已自有之。
故言本有也。
若未造因時。
本自有之。
則不待業緣為其始。
故非始造矣。
既非始造。
故說此未來。
不同三世。
要待造業。
方得為有也。
雖本自有之。
然未來未起。
已來用故。
故須了因。
然方應欲顯其果體圓滿具足。
故為之置名。
是則萬德之義。
無非涅槃義也。
故始開伊字。
便寄三德。
以明涅槃。
表異昔說也。
何者。
昔教以身智是有為。
未脫果縛。
須滅身智。
始是無為說此滅法。
為無為解脫也。
若此滅法。
可得說為解脫滅度無為樂淨諸義。
故對生死即說之。
為無餘涅槃也。
是為昔說涅槃。
亦有多義。
但不得說身智耳。
所以三事俱無也。
今既無餘極教。
有異于昔。
必須存三德。
即身智而為解脫矣。
存三德者。
顯三德一體。
為涅槃法。
法皆有德。
為涅槃義也。
三德體為涅槃法者。
經言法名自體故。
以體為法也。
三德為涅槃義者。
以三德在法。
則法有三義。
故三德義。
皆為涅槃義也。
言法身為涅槃義者。
法以法則為用。
身是體之異名。
良以。
其體可法。
故名為法身。
今常住涅槃。
既有體可法。
故以法身義。
為涅槃義也。
般若義為涅槃義者。
般若以鑒解為功。
常住涅槃。
既言有體。
則無知而無不知。
即是般若。
故以般若義。
為涅槃義也。
解脫義為涅槃義者。
解脫以脫縛為義。
常住涅槃。
其體雖在。
然因縛果縛。
二俱解脫。
故以解脫義。
為涅槃義也。
昔說涅槃。
既言身智二俱盡滅。
所以二俱明之。
其餘諸義。
二教通有。
事同解脫。
略而不辨也。
唯我義功在覺者。
涅槃是法寶。
人法既殊。
無俟有釋也。
若凡是萬德義。
皆為涅槃義。
則法是圓法。
名亦圓名。
名法兩圓。
始盡至人神道之極緻。
故名涅槃也。
複以大大之者。
顯其名理俱極也。
昔二事盡滅。
未是所以大。
今明涅槃。
其體圓滿。
理既應名。
名不失理。
名理俱極。
始是所以大也。
經者。
唯金口所吐言理。
乃得稱經。
弟子制作。
非佛印可。
不得稱也。
何者。
經之字訓。
略有二義。
一訓言常。
其二言由。
常者。
夫至人智極而後言。
言必稱理矣。
衆聖莫能改言。
故言常也。
出凡入聖。
靡不由之。
佛之所說。
既窮茲二。
故得稱為經也。
弟子所說。
理有所未鑒。
言有所未真。
既于常由二義。
有所未極。
故不得稱為經。
是以維摩勝鬘。
雖有所說。
要須佛印可。
方得稱經 案。
法安曰。
涅槃之為名言乎。
至極果也。
此極果者。
微過形聲。
妙絕筌寄。
有累斯遣。
是德必備。
故能超踰生滅。
凝然常存。
何以言之。
夫照法未窮。
新知移其神。
惑累為因。
故其起必謝。
今此極果。
體無塵翳。
為明因所生。
嶷爾而常。
不其宜乎。
将以汲物。
乃寄言三德。
以其唯法為體。
号曰法身。
惑累斯亡。
稱為解脫。
所照靡遺。
謂之般若。
法身一名。
标其妙體。
智斷兩稱。
舉其勝德。
略言此三。
則已總攝衆美矣。
天竺一名。
合此三訓。
此出一稱。
不窮其緻。
故仍彼胡音。
用标經首也。
大者。
夫涅槃之名。
名總衆義。
從因地未滿。
預有斯稱。
故加一大字。
使宗緻曉然也 案。
昙準曰。
蓋是吉祥之靈府。
生白之虛室也。
撿因則行逾十地。
核果則妙極摳始。
冥造弗能移。
玄運莫之動。
一寂孔神。
此以常為宗也。
然群美不可盡言。
故偏寄三德。
取其洞照虛明。
目之般若。
應不搖寂。
字曰法身。
結惑都亡。
謂之解脫。
三義既彰。
涅槃稱在。
大是梁方之言。
涅槃是西域通語。
彼訓多含。
此方無以偏譯。
故直存胡本。
以為題目 标出叙中要義 釋名第一 辨體第二 叙本有第三 談絕名第四 釋大字第五 解經字第六 核教意第七 判科段第八 右八例 釋名第一 案。
僧亮叙曰。
如來神道之極号。
常樂八味之都名。
而此異俗之音。
有楚夏之别。
所謂涅槃泥洹泥曰也。
涅槃乃中正天竺音也。
名含衆義。
此方無以為譯。
法瑤。
昙濟。
寶亮。
昙愛。
智秀。
法智。
法安。
昙準悉同。
而法瑤所叙。
如有不同雲。
故曰一名之中。
有無量名也。
案尋此而言是。
則涅槃之名。
非直止含衆義。
亦含衆名也。
又寶亮雲。
雖複同無翻譯。
不雲名含衆義。
乃雲訓況指釋義也。
叙曰。
聖既出彼。
此方無以正翻。
但文中訓況指義釋而已也。
法安亦曰。
訓出衆義也。
道生曰。
正名雲滅。
取其義訓。
自複多方。
今此經明常。
使伏其迷。
其迷永伏。
然後得悟。
悟則衆迷斯滅。
以之歸名。
其唯常說乎。
又菩薩住斯經者。
則已伏滅諸累。
雖未造極。
便能示般涅槃。
衆示無妙涅槃。
複以無不示為大也。
更用茲稱經。
蓋是重美盡善矣。
慧朗述法瑤曰。
此言寂滅。
謂即心識不可得之名也。
又述昙纖曰。
此言無累。
僧宗曰。
此言解脫。
尋無累之與解脫。
名殊而義一。
故是離縛之謂耳。
然而解之與脫。
俱是德名。
無累之稱。
兼所去也。
案僧肇論曰。
此言滅度。
亦曰無為。
蓋是滅生死度彼岸。
寂怕之謂也。
會稽慧基。
同彼雲此言無為。
智藏法雲。
同彼雲此言滅度。
明駿案。
雖無正翻譯。
而非衆德之都名。
乃是無累之總稱也。
何者。
下文曰。
般涅言不。
亦言無。
槃那言生。
亦言滅。
于是。
具列無累之名。
以為訓釋也 辨體第二 案。
道生曰。
夫真理自然。
悟亦冥符。
真則無差。
悟豈容易。
不易之體。
為湛然常照。
但從迷乖之。
事未在我耳。
苟能涉求。
便反迷歸極。
僧亮叙曰。
無學地法。
皆是其體。
佛略說三。
以标神道。
一曰般若。
二曰法身。
三曰解脫也。
法瑤叙曰。
涅槃至号。
其義贍博。
豈唯般若等三。
以極其緻。
但略舉其要。
然則此三。
名殊而實同。
非體異者也。
如其體别。
則同因成假名之法。
虛而不實。
豈得稱常。
僧宗叙曰。
累患既息。
體備衆德。
略舉其三。
可以貫衆。
然此三德。
體一而義異
不言現在同世有也。
若以未來為有。
則禀識之類。
源本未造因時。
已自有之。
故言本有也。
若未造因時。
本自有之。
則不待業緣為其始。
故非始造矣。
既非始造。
故說此未來。
不同三世。
要待造業。
方得為有也。
雖本自有之。
然未來未起。
已來用故。
故須了因。
然方應欲顯其果體圓滿具足。
故為之置名。
是則萬德之義。
無非涅槃義也。
故始開伊字。
便寄三德。
以明涅槃。
表異昔說也。
何者。
昔教以身智是有為。
未脫果縛。
須滅身智。
始是無為說此滅法。
為無為解脫也。
若此滅法。
可得說為解脫滅度無為樂淨諸義。
故對生死即說之。
為無餘涅槃也。
是為昔說涅槃。
亦有多義。
但不得說身智耳。
所以三事俱無也。
今既無餘極教。
有異于昔。
必須存三德。
即身智而為解脫矣。
存三德者。
顯三德一體。
為涅槃法。
法皆有德。
為涅槃義也。
三德體為涅槃法者。
經言法名自體故。
以體為法也。
三德為涅槃義者。
以三德在法。
則法有三義。
故三德義。
皆為涅槃義也。
言法身為涅槃義者。
法以法則為用。
身是體之異名。
良以。
其體可法。
故名為法身。
今常住涅槃。
既有體可法。
故以法身義。
為涅槃義也。
般若義為涅槃義者。
般若以鑒解為功。
常住涅槃。
既言有體。
則無知而無不知。
即是般若。
故以般若義。
為涅槃義也。
解脫義為涅槃義者。
解脫以脫縛為義。
常住涅槃。
其體雖在。
然因縛果縛。
二俱解脫。
故以解脫義。
為涅槃義也。
昔說涅槃。
既言身智二俱盡滅。
所以二俱明之。
其餘諸義。
二教通有。
事同解脫。
略而不辨也。
唯我義功在覺者。
涅槃是法寶。
人法既殊。
無俟有釋也。
若凡是萬德義。
皆為涅槃義。
則法是圓法。
名亦圓名。
名法兩圓。
始盡至人神道之極緻。
故名涅槃也。
複以大大之者。
顯其名理俱極也。
昔二事盡滅。
未是所以大。
今明涅槃。
其體圓滿。
理既應名。
名不失理。
名理俱極。
始是所以大也。
經者。
唯金口所吐言理。
乃得稱經。
弟子制作。
非佛印可。
不得稱也。
何者。
經之字訓。
略有二義。
一訓言常。
其二言由。
常者。
夫至人智極而後言。
言必稱理矣。
衆聖莫能改言。
故言常也。
出凡入聖。
靡不由之。
佛之所說。
既窮茲二。
故得稱為經也。
弟子所說。
理有所未鑒。
言有所未真。
既于常由二義。
有所未極。
故不得稱為經。
是以維摩勝鬘。
雖有所說。
要須佛印可。
方得稱經 案。
法安曰。
涅槃之為名言乎。
至極果也。
此極果者。
微過形聲。
妙絕筌寄。
有累斯遣。
是德必備。
故能超踰生滅。
凝然常存。
何以言之。
夫照法未窮。
新知移其神。
惑累為因。
故其起必謝。
今此極果。
體無塵翳。
為明因所生。
嶷爾而常。
不其宜乎。
将以汲物。
乃寄言三德。
以其唯法為體。
号曰法身。
惑累斯亡。
稱為解脫。
所照靡遺。
謂之般若。
法身一名。
标其妙體。
智斷兩稱。
舉其勝德。
略言此三。
則已總攝衆美矣。
天竺一名。
合此三訓。
此出一稱。
不窮其緻。
故仍彼胡音。
用标經首也。
大者。
夫涅槃之名。
名總衆義。
從因地未滿。
預有斯稱。
故加一大字。
使宗緻曉然也 案。
昙準曰。
蓋是吉祥之靈府。
生白之虛室也。
撿因則行逾十地。
核果則妙極摳始。
冥造弗能移。
玄運莫之動。
一寂孔神。
此以常為宗也。
然群美不可盡言。
故偏寄三德。
取其洞照虛明。
目之般若。
應不搖寂。
字曰法身。
結惑都亡。
謂之解脫。
三義既彰。
涅槃稱在。
大是梁方之言。
涅槃是西域通語。
彼訓多含。
此方無以偏譯。
故直存胡本。
以為題目 标出叙中要義 釋名第一 辨體第二 叙本有第三 談絕名第四 釋大字第五 解經字第六 核教意第七 判科段第八 右八例 釋名第一 案。
僧亮叙曰。
如來神道之極号。
常樂八味之都名。
而此異俗之音。
有楚夏之别。
所謂涅槃泥洹泥曰也。
涅槃乃中正天竺音也。
名含衆義。
此方無以為譯。
法瑤。
昙濟。
寶亮。
昙愛。
智秀。
法智。
法安。
昙準悉同。
而法瑤所叙。
如有不同雲。
故曰一名之中。
有無量名也。
案尋此而言是。
則涅槃之名。
非直止含衆義。
亦含衆名也。
又寶亮雲。
雖複同無翻譯。
不雲名含衆義。
乃雲訓況指釋義也。
叙曰。
聖既出彼。
此方無以正翻。
但文中訓況指義釋而已也。
法安亦曰。
訓出衆義也。
道生曰。
正名雲滅。
取其義訓。
自複多方。
今此經明常。
使伏其迷。
其迷永伏。
然後得悟。
悟則衆迷斯滅。
以之歸名。
其唯常說乎。
又菩薩住斯經者。
則已伏滅諸累。
雖未造極。
便能示般涅槃。
衆示無妙涅槃。
複以無不示為大也。
更用茲稱經。
蓋是重美盡善矣。
慧朗述法瑤曰。
此言寂滅。
謂即心識不可得之名也。
又述昙纖曰。
此言無累。
僧宗曰。
此言解脫。
尋無累之與解脫。
名殊而義一。
故是離縛之謂耳。
然而解之與脫。
俱是德名。
無累之稱。
兼所去也。
案僧肇論曰。
此言滅度。
亦曰無為。
蓋是滅生死度彼岸。
寂怕之謂也。
會稽慧基。
同彼雲此言無為。
智藏法雲。
同彼雲此言滅度。
明駿案。
雖無正翻譯。
而非衆德之都名。
乃是無累之總稱也。
何者。
下文曰。
般涅言不。
亦言無。
槃那言生。
亦言滅。
于是。
具列無累之名。
以為訓釋也 辨體第二 案。
道生曰。
夫真理自然。
悟亦冥符。
真則無差。
悟豈容易。
不易之體。
為湛然常照。
但從迷乖之。
事未在我耳。
苟能涉求。
便反迷歸極。
僧亮叙曰。
無學地法。
皆是其體。
佛略說三。
以标神道。
一曰般若。
二曰法身。
三曰解脫也。
法瑤叙曰。
涅槃至号。
其義贍博。
豈唯般若等三。
以極其緻。
但略舉其要。
然則此三。
名殊而實同。
非體異者也。
如其體别。
則同因成假名之法。
虛而不實。
豈得稱常。
僧宗叙曰。
累患既息。
體備衆德。
略舉其三。
可以貫衆。
然此三德。
體一而義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