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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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寂冥理境名為趣入。
智顯于心故雲成就。
上四皆止觀俱行。
如是方為真實順忍。
第三無生忍釋中有二。
先總明。
後何以下征釋。
今初。
若具皆應征無盡等。
此二為總故略标之。
釋中具有皆此别義。
後征釋中。
征意有二。
一雲何以得知無生滅耶。
二雲既稱無生法忍。
何以複言不見法滅。
釋中釋初征意雲。
真法本自不生。
從緣之法無性故不生。
以無生故。
何有于滅。
此則以緣集釋無生。
以無生釋無滅。
此中略無緣集。
偈文具有。
雲何無生釋無滅耶。
此有二意。
一雲若先是生。
後必可滅。
本既不生今則無滅。
二雲既即緣無性稱曰不生。
則不待滅竟方無故。
次雲無滅。
此二為總。
餘可仿之。
釋第二征意雲。
夫無生忍非獨無生。
必諸法都寂。
今從初義立無生稱故。
無滅等成無生義。
若從别義亦可得稱無滅忍等。
是以信力入印度經。
明此忍能淨初歡喜地雲。
一謂得無生忍亦令他住。
又雲。
無生忍者。
謂證寂滅故。
二得無滅忍亦令他住。
又雲。
無滅忍者證無生故。
斯文可據。
又此諸句各有二義。
一以前前釋後後。
以後後成前前。
前前有故後後有。
前前無故後後無。
二者諸句一一皆在無生句中。
正無生時諸義頓足。
以是即事之理非斷滅故。
即理之智無能所故。
然文旨包含略為三釋。
一唯約理。
二具理智。
三唯約智。
今初。
雲何前前有故則後後有。
謂生法既滅滅則終盡。
盡則是垢染法。
染則前後别異。
别則方處不同。
有處則能所非寂。
不寂則有所欲。
有欲則有營作。
作則有所願求。
願則心住願事。
住則有去有來。
今由前前無故後後斯寂。
故以後後顯成無生。
此順長行。
二雙約理智者。
初二是總含于理智。
次四顯理無生。
後六顯智無生。
故偈雲其心無染着等。
理智契合名無生忍。
三唯約智者。
由了從緣無生。
則智無有起。
故名無生。
無生之忍湛然不遷。
故雲無滅。
無滅故用無斷盡。
次垢念皆離常無差異。
傍無方所照而常寂。
遇境無染雖為而無作。
雖悲而無願。
處世而無住。
等法界而無去來。
皆以前釋後。
以後成前。
言亡慮絕寂照湛然。
名無生忍。
若唯約知無生理名無生忍。
未足深玄。
第四如幻忍釋中。
先略後廣。
略中二。
先了幻緣相。
後此菩薩下成就忍行。
今初有三。
初指法同喻。
次從因緣起者。
彰幻所由。
由緣生不實故。
後于一法下顯其幻相。
初一切法即是所喻。
所喻通局。
已見上文此意明通。
通為無為。
故大品雲。
設有一法過涅槃者。
我亦說言如夢如幻。
涅槃雖真從緣顯故。
遣着心故。
廣中合雲了世如幻。
則似有為。
然有法世亦通無為。
此為有為所隐覆故。
所以名世。
故後雲菩提涅槃亦皆不見者了平等故。
就法喻中各開五法。
如結一巾幻作一馬。
一有所依之巾。
二幻師術法。
三所現幻馬。
四馬生即是馬死。
五愚小謂有。
初巾喻法性。
二術喻能起因緣。
謂業惑等。
三喻依他起法。
即衆生等。
四喻依他無性。
即是圓成故。
廣說皆雲非也。
五喻取為人法。
今菩薩反此。
故雲解了。
今經雲從因緣起。
能起即第二。
所起即第三。
以第二為因令悟第三。
成第四。
遣第五病歸第一理。
然緣亦從緣故緣果俱幻。
中論雲。
譬如幻化人複作幻化人。
即斯意也。
然上五義各具有無。
一巾性有相無。
為馬所隐故。
二術用有體無。
以依巾無體故。
三馬相有實無。
以實無而現故。
四生即是無死即是有。
以無礙故。
五情有理無但妄見故。
又五中各有四句。
準思可知。
然皆具德不同。
四謗若以諸門交絡成多四句。
亦可思準。
後顯幻相略為二解。
一約相類。
謂解一無實則知一切皆然。
并從緣故。
故雲一中解多等。
二約圓融複有三義。
一以理從事故說相。
即如馬頭之巾不異足巾。
說頭即足故。
一即多等。
無行經雲。
貪欲即是道者。
貪欲性故。
諸法即貪欲者。
即貪實故。
二以理融事一多相即。
如馬頭無别有。
即以巾為頭。
以巾體圓融故。
令頭即足。
故雲一中解多等。
三約緣起相由力。
則法界同一幻網。
令一多相即。
如幻師術力令多即一等。
賢首品雲。
或現須臾作百年等。
以幻法虛無障礙故。
相即既爾。
相入亦然。
入則一中有多等。
異體既爾。
同體亦然。
一門既爾。
餘門思準。
二成忍行中。
由知法幻成二種行。
一忍智現前雲了平等。
二幻用無礙雲成通化。
雲何平等。
一理事平等。
如巾馬無二故。
色即空等。
二理理平等。
如頭足俱巾。
巾無别故。
如賢聖同如。
三事事平等。
如前一多中說。
第二譬如下廣中三。
一喻。
二合。
三成忍行。
初中二。
先明性無。
即體空義故。
結雲非是一切種種之物。
所非之事。
亦可次第對前情非情境。
二種種非幻下明其相有。
即相差别義。
故雲然由幻故示現别事。
于中初二句。
結前生後。
種種非幻者象等非術故。
下句反此。
法合可知。
然由下正顯相有。
雖互相非。
然由因起果。
虛而假現。
又喻智了平等而起化用。
第二菩薩下法合。
文有總别。
皆言世間者有二義。
一可破壞故即喻有為。
二隐覆名世。
亦通無為則法通五類。
趣謂五趣。
成壞約器一期說故。
運動通情非情。
念念移故。
造作唯情現營為故。
第三菩薩至觀一切下成忍行中二。
先成真智行。
由了體空故。
故結雲不出平等性。
又前法中明即寂之照。
雲了平等。
此明即智之止。
故雲不見。
是知無幻之幻方是幻法。
絕見之見方為見幻。
二是菩薩下明動寂無二。
亦權實不二故。
經雲。
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
心由了體空不壞幻相差别故。
如象生即是象死。
此二相對應成四句。
謂此二無二故非異。
無不二故非一。
非一即非異故非非一。
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
亦絕雙照故非亦一亦異。
若以巾上二義對象上二義。
辨非一異略有十句。
一以巾上成象義。
對象上差别義。
合為一際名不異。
此是以本随末就末明不異。
經雲。
法身流轉五道名為衆生。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
若生若滅等。
二以巾上住自位義。
與象上體空義合為一際。
名不異。
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異。
經雲。
一切衆生即如。
不複更滅等。
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
此二雙融無礙不異。
此是本末平等為不異。
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
四以所攝歸本之末。
亦與所攝随末之本。
此二相奪故名不異。
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
以真妄平等異不可得故。
次下四門明非一。
謂五以巾住自位義。
與象上相差别義。
此二本末相違。
相背故名非一。
楞伽經雲。
如來藏不在阿賴耶中。
是故七識有生滅。
如來藏者不生滅。
此之謂也。
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
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
勝鬘經雲。
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
非涅槃因。
唯如來藏受苦樂等。
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
此二義别故名非一。
謂相背則各相背舍相去懸遠。
相害則相與敵對。
親相食害。
是故近遠非一。
以前經文不相雜故。
八以極相害俱泯而不泯。
與極相背俱存而不存。
不存不泯義為非一。
此是成壞非一。
以七識即空而是有故。
真如即隐而是顯故。
寂冥理境名為趣入。
智顯于心故雲成就。
上四皆止觀俱行。
如是方為真實順忍。
第三無生忍釋中有二。
先總明。
後何以下征釋。
今初。
若具皆應征無盡等。
此二為總故略标之。
釋中具有皆此别義。
後征釋中。
征意有二。
一雲何以得知無生滅耶。
二雲既稱無生法忍。
何以複言不見法滅。
釋中釋初征意雲。
真法本自不生。
從緣之法無性故不生。
以無生故。
何有于滅。
此則以緣集釋無生。
以無生釋無滅。
此中略無緣集。
偈文具有。
雲何無生釋無滅耶。
此有二意。
一雲若先是生。
後必可滅。
本既不生今則無滅。
二雲既即緣無性稱曰不生。
則不待滅竟方無故。
次雲無滅。
此二為總。
餘可仿之。
釋第二征意雲。
夫無生忍非獨無生。
必諸法都寂。
今從初義立無生稱故。
無滅等成無生義。
若從别義亦可得稱無滅忍等。
是以信力入印度經。
明此忍能淨初歡喜地雲。
一謂得無生忍亦令他住。
又雲。
無生忍者。
謂證寂滅故。
二得無滅忍亦令他住。
又雲。
無滅忍者證無生故。
斯文可據。
又此諸句各有二義。
一以前前釋後後。
以後後成前前。
前前有故後後有。
前前無故後後無。
二者諸句一一皆在無生句中。
正無生時諸義頓足。
以是即事之理非斷滅故。
即理之智無能所故。
然文旨包含略為三釋。
一唯約理。
二具理智。
三唯約智。
今初。
雲何前前有故則後後有。
謂生法既滅滅則終盡。
盡則是垢染法。
染則前後别異。
别則方處不同。
有處則能所非寂。
不寂則有所欲。
有欲則有營作。
作則有所願求。
願則心住願事。
住則有去有來。
今由前前無故後後斯寂。
故以後後顯成無生。
此順長行。
二雙約理智者。
初二是總含于理智。
次四顯理無生。
後六顯智無生。
故偈雲其心無染着等。
理智契合名無生忍。
三唯約智者。
由了從緣無生。
則智無有起。
故名無生。
無生之忍湛然不遷。
故雲無滅。
無滅故用無斷盡。
次垢念皆離常無差異。
傍無方所照而常寂。
遇境無染雖為而無作。
雖悲而無願。
處世而無住。
等法界而無去來。
皆以前釋後。
以後成前。
言亡慮絕寂照湛然。
名無生忍。
若唯約知無生理名無生忍。
未足深玄。
第四如幻忍釋中。
先略後廣。
略中二。
先了幻緣相。
後此菩薩下成就忍行。
今初有三。
初指法同喻。
次從因緣起者。
彰幻所由。
由緣生不實故。
後于一法下顯其幻相。
初一切法即是所喻。
所喻通局。
已見上文此意明通。
通為無為。
故大品雲。
設有一法過涅槃者。
我亦說言如夢如幻。
涅槃雖真從緣顯故。
遣着心故。
廣中合雲了世如幻。
則似有為。
然有法世亦通無為。
此為有為所隐覆故。
所以名世。
故後雲菩提涅槃亦皆不見者了平等故。
就法喻中各開五法。
如結一巾幻作一馬。
一有所依之巾。
二幻師術法。
三所現幻馬。
四馬生即是馬死。
五愚小謂有。
初巾喻法性。
二術喻能起因緣。
謂業惑等。
三喻依他起法。
即衆生等。
四喻依他無性。
即是圓成故。
廣說皆雲非也。
五喻取為人法。
今菩薩反此。
故雲解了。
今經雲從因緣起。
能起即第二。
所起即第三。
以第二為因令悟第三。
成第四。
遣第五病歸第一理。
然緣亦從緣故緣果俱幻。
中論雲。
譬如幻化人複作幻化人。
即斯意也。
然上五義各具有無。
一巾性有相無。
為馬所隐故。
二術用有體無。
以依巾無體故。
三馬相有實無。
以實無而現故。
四生即是無死即是有。
以無礙故。
五情有理無但妄見故。
又五中各有四句。
準思可知。
然皆具德不同。
四謗若以諸門交絡成多四句。
亦可思準。
後顯幻相略為二解。
一約相類。
謂解一無實則知一切皆然。
并從緣故。
故雲一中解多等。
二約圓融複有三義。
一以理從事故說相。
即如馬頭之巾不異足巾。
說頭即足故。
一即多等。
無行經雲。
貪欲即是道者。
貪欲性故。
諸法即貪欲者。
即貪實故。
二以理融事一多相即。
如馬頭無别有。
即以巾為頭。
以巾體圓融故。
令頭即足。
故雲一中解多等。
三約緣起相由力。
則法界同一幻網。
令一多相即。
如幻師術力令多即一等。
賢首品雲。
或現須臾作百年等。
以幻法虛無障礙故。
相即既爾。
相入亦然。
入則一中有多等。
異體既爾。
同體亦然。
一門既爾。
餘門思準。
二成忍行中。
由知法幻成二種行。
一忍智現前雲了平等。
二幻用無礙雲成通化。
雲何平等。
一理事平等。
如巾馬無二故。
色即空等。
二理理平等。
如頭足俱巾。
巾無别故。
如賢聖同如。
三事事平等。
如前一多中說。
第二譬如下廣中三。
一喻。
二合。
三成忍行。
初中二。
先明性無。
即體空義故。
結雲非是一切種種之物。
所非之事。
亦可次第對前情非情境。
二種種非幻下明其相有。
即相差别義。
故雲然由幻故示現别事。
于中初二句。
結前生後。
種種非幻者象等非術故。
下句反此。
法合可知。
然由下正顯相有。
雖互相非。
然由因起果。
虛而假現。
又喻智了平等而起化用。
第二菩薩下法合。
文有總别。
皆言世間者有二義。
一可破壞故即喻有為。
二隐覆名世。
亦通無為則法通五類。
趣謂五趣。
成壞約器一期說故。
運動通情非情。
念念移故。
造作唯情現營為故。
第三菩薩至觀一切下成忍行中二。
先成真智行。
由了體空故。
故結雲不出平等性。
又前法中明即寂之照。
雲了平等。
此明即智之止。
故雲不見。
是知無幻之幻方是幻法。
絕見之見方為見幻。
二是菩薩下明動寂無二。
亦權實不二故。
經雲。
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
心由了體空不壞幻相差别故。
如象生即是象死。
此二相對應成四句。
謂此二無二故非異。
無不二故非一。
非一即非異故非非一。
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
亦絕雙照故非亦一亦異。
若以巾上二義對象上二義。
辨非一異略有十句。
一以巾上成象義。
對象上差别義。
合為一際名不異。
此是以本随末就末明不異。
經雲。
法身流轉五道名為衆生。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
若生若滅等。
二以巾上住自位義。
與象上體空義合為一際。
名不異。
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異。
經雲。
一切衆生即如。
不複更滅等。
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
此二雙融無礙不異。
此是本末平等為不異。
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
四以所攝歸本之末。
亦與所攝随末之本。
此二相奪故名不異。
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
以真妄平等異不可得故。
次下四門明非一。
謂五以巾住自位義。
與象上相差别義。
此二本末相違。
相背故名非一。
楞伽經雲。
如來藏不在阿賴耶中。
是故七識有生滅。
如來藏者不生滅。
此之謂也。
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
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
勝鬘經雲。
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
非涅槃因。
唯如來藏受苦樂等。
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
此二義别故名非一。
謂相背則各相背舍相去懸遠。
相害則相與敵對。
親相食害。
是故近遠非一。
以前經文不相雜故。
八以極相害俱泯而不泯。
與極相背俱存而不存。
不存不泯義為非一。
此是成壞非一。
以七識即空而是有故。
真如即隐而是顯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