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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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定品第二十七(入第四十經)
初明來意。
先辨會來。
會來有二。
一約圓融。
謂前明普門中所具差别正位。
故寄曆人天。
今明位後德用不離普門。
是則會别入普有此會來。
重會普光意在斯矣。
等妙二位。
全同如來普光明智故。
二約次第。
前明十地今顯等妙二覺故來。
以極果由于始信故重會普光。
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差别之位。
今位極成果。
不離本智之因。
後出現因果。
因是果中之因。
得果不舍因故。
果是果中之果。
大用無涯故。
二品來者。
為答第二會中十定問故。
第二釋名會名有二。
約處名重會普光明殿會。
由第二會已曾會此。
故重意如前。
約法明說普法會。
二品名者。
定謂心一境性。
十是數之圓極。
以普賢深定妙用無涯。
寄十以顯無盡。
故雲十定品。
即帶數釋。
若依梵本。
具雲如來十三昧品。
以等覺三昧上同佛故。
三世諸佛之所行。
故雲如來三昧。
譯家以義通因果。
故略如來二字。
然三昧為定。
雖非敵對由等持心至一境故。
義旨相順從略雲定。
又别行本。
名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
皆人法雙舉。
梵本是依主釋。
别行即依士釋。
三宗趣者。
會以普賢因果德用圓備為宗。
令物證入為趣。
品以普賢三昧無礙自在無邊大用。
而為宗趣。
次正釋文。
此會有十一品經。
分二。
前六明因圓。
後五明果滿。
若依古德前九明生解因果。
後二明平等因果。
前中亦二。
前六品明位後因相。
後三品明差别果相。
然六品之因。
若約次第與前五會俱是差别之因。
若約圓融等同果相故。
與果同會。
果是對因之果。
與因同會。
平等因果由差别成。
亦與此同會。
今初此因即是等覺。
然文有等覺之義。
而無等覺之名者。
以此等覺亦即十地之勝進故。
是以諸教開合不同。
仁王經等合此勝進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學觀品中說六種性。
及六堅六忍等。
瑜伽具有二義。
七十八引深密經說十一地。
第十法雲十一說名佛地。
唯有二十二愚。
得佛地時由斷二愚。
一于一切所知境極微細着愚。
即俱生極微細所知障種。
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任運煩惱障種。
斷此便能證大菩提。
更不别說等覺斷證。
論複有文亦立等覺。
又菩薩地雲。
此菩薩雖已修行功德海。
滿由未能舍三種法故不名妙覺。
一由未舍劣無漏法。
二由未舍白淨無記法。
三由未舍有漏善法。
至妙覺位方舍此三。
今經欲顯開合無礙。
故存其義不彰其名。
下離世間品智慧助道具中。
既雲随順六堅固法。
有等覺明矣。
文中分二。
前三品正答前問。
後三品總顯深廣。
今初分二。
前二品明業用廣大。
後一品明智慧深玄。
前中亦二。
初品就定明用。
後品就通明用。
前中分五。
一序分。
二請分。
三示說者分。
四本分。
五說分。
初中三。
初總顯三成就二始成下别顯三成就。
三與十佛刹下别顯衆成就。
二中分三。
初約主顯時。
二于普光明下約主彰處。
三入刹那下就德顯主。
于中十句。
即攝二十一種功德中。
二十别句。
總句即前始成正覺故。
一入刹那際三昧者。
即窮法真源。
謂時之極促名曰刹那。
窮彼刹那時相都寂。
無際之際名刹那際。
即攝二句。
謂二行永絕及達無相法。
若有二行則有刹那。
二行既絕則刹那無際。
由達清淨真如本無相故。
所以此中特名入刹那際者。
為顯将說等覺位故。
菩薩地盡唯有果累無常。
生相未寂猶名識藏。
若以無間智覺心初起。
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
即無刹那。
若入此際即見心性常住。
名究竟覺故雲諸佛三昧。
亦顯差别曆位。
不離最初刹那際故。
二以一切智自神通力現如來身者。
依通起用。
此攝二句。
一切智通即住于佛住。
謂由一切智無有功用。
自神通力常作佛事故。
次現如來身即攝得佛平等。
謂依上一切智現身利樂有情故。
三清淨無礙攝三句。
謂清淨攝二句。
一攝到無障處。
謂慣習覺慧永斷所治。
故雲清淨。
二攝不可轉法由清淨故。
他不能轉。
無礙者即所行無礙。
世間八法不能礙故。
四無所依止無有攀緣。
即立不思議。
謂雖立教法不依世間故。
非諸世間所能攀緣故。
五住奢摩他最極寂靜。
即普現三世。
以見三世平等如理無異。
為最寂靜。
六具大威德。
即身恒充滿一切世間。
現受用變化身大利樂故。
七無所染着。
即智恒明達一切諸法。
謂于諸法善決定故。
無有染也。
八能令見者悉得開悟。
此攝二句。
一攝了一切行。
謂知有情性行差别随開悟故。
二攝除一切疑。
謂知彼遠劫微少善根。
亦令開悟故。
九随宜出興不失于時。
亦攝二句。
一攝無能測身。
謂如其勝解而示現身。
如摩尼珠。
名随宜出生不失于時。
二攝一切菩薩等所求智。
謂調伏有情攝受付囑等。
皆不生時故。
十恒住一相所謂無相。
攝餘五句。
謂到佛究竟無二彼岸等。
随義雖殊皆由一相無相而成。
可以意得。
餘如升兜率品辨。
第三别顯衆成就中五。
一舉數。
二靡不下歎德。
三其名下列名。
四如是等下結數。
五往昔下集意。
歎德中十一句。
初二句總。
位極行圓故。
餘九為别。
前四自分德初二行相。
一深二廣。
後二行體。
一定二悲。
後五勝進德。
前三同佛三業大用。
可知。
後二同佛無住涅槃。
初句釋。
謂不住涅槃故。
入世間不住生死故。
心恒寂靜。
後句結德屬人。
三列名中一百菩薩。
初有三十同名慧者。
表純德故。
念莊嚴下七十菩薩别名者。
表雜德故。
餘二可知。
大文第二爾時普眼下。
請分中四。
一普眼請問。
要以普眼方見普法故。
二佛言下如來許問。
三普眼下舉法正問。
四佛言善哉下歎問利益。
大文第三普眼普賢菩薩下示說者分。
以法屬普賢故。
示其令請。
于中有六。
一示人令問。
二聞名獲益。
三推求不見。
四教起見方。
五依教而求。
六為現身相。
今初分三。
一示處。
二已能下歎德。
三汝應請下教問。
第二爾時下聞名獲益中。
獲十種益。
文并可知。
第三其諸菩薩于普賢下。
推求不見中有三推求。
皆悉不見。
一渴仰推求不見。
二重觀察不見。
三以三昧力推求不見。
文各有釋。
今初先求不見。
後此由下釋不見所以。
威力持者。
欲令大衆渴仰得顯深旨故。
二重求中三。
一審問重示法本湛然故。
初無移動。
二是時普眼下推求不見。
猶謂可見故。
三佛言如是下釋不見所由。
于中二。
初印定征起。
後善男子下正釋所由。
以住處甚深故文有十句。
初句總。
次八句别。
後一句結。
别中四對。
一廣智勝定深。
謂智門無邊。
有邊之智焉睹定用。
起伏無畏展促自在。
唯以出世定求故不可見。
次二外用内證深。
次二得力成身深。
後二多護速證深。
由上八深故不能見。
第三爾時普眼菩薩聞如來下。
以三昧力推求不見。
于中分四。
一新獲三昧。
二以三昧下以定推求。
三時普眼從三昧起下。
自陳不見。
四佛言下釋不見所由。
于中五。
一約法總标由住難思解脫。
翻上三昧可思入故。
二普眼于汝意下以近況遠。
三何以下征釋所由。
釋中二。
初略标深廣。
翻上三昧尚有數故。
後舉要下舉略顯廣。
文有十句初句總。
以金剛慧達差别法界俱空故。
餘句别由了空故。
一世界無住處。
二衆生無可化。
三寂無去來。
四豎無斷盡。
五橫泯差别。
六體非體故不礙現通。
七用非用故無依無作。
八不離如如故無動轉。
九理事圓故窮法界邊。
四善男子若有下彰見之益。
五爾時普眼下歸敬彌增。
文顯可知。
第四教起見方中。
初令策勤前心。
次又應下别示深觀。
上舍境别求故。
未識其體。
今令十方齊觀知其體周。
下依此觀是以得見。
後誓與下起願思齊。
具上三心則能得見。
第五。
是時普眼下。
依教修行。
然普眼位深而猶重。
習觀修者略有二意。
一位未等故。
二示深獎物故。
第六爾時普賢下為現身相。
于中五。
一為衆現身不見。
顯深現不礙用故。
二是時普眼下衆睹喜敬。
三是時以佛下。
現瑞成益。
四爾時普眼下歎德廣深。
于中十句。
無等者下無等故。
無過者上無過故。
餘可知。
五佛言如是下如來印述。
初印後述。
述中十一句。
初句總。
後所謂下
先辨會來。
會來有二。
一約圓融。
謂前明普門中所具差别正位。
故寄曆人天。
今明位後德用不離普門。
是則會别入普有此會來。
重會普光意在斯矣。
等妙二位。
全同如來普光明智故。
二約次第。
前明十地今顯等妙二覺故來。
以極果由于始信故重會普光。
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差别之位。
今位極成果。
不離本智之因。
後出現因果。
因是果中之因。
得果不舍因故。
果是果中之果。
大用無涯故。
二品來者。
為答第二會中十定問故。
第二釋名會名有二。
約處名重會普光明殿會。
由第二會已曾會此。
故重意如前。
約法明說普法會。
二品名者。
定謂心一境性。
十是數之圓極。
以普賢深定妙用無涯。
寄十以顯無盡。
故雲十定品。
即帶數釋。
若依梵本。
具雲如來十三昧品。
以等覺三昧上同佛故。
三世諸佛之所行。
故雲如來三昧。
譯家以義通因果。
故略如來二字。
然三昧為定。
雖非敵對由等持心至一境故。
義旨相順從略雲定。
又别行本。
名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
皆人法雙舉。
梵本是依主釋。
别行即依士釋。
三宗趣者。
會以普賢因果德用圓備為宗。
令物證入為趣。
品以普賢三昧無礙自在無邊大用。
而為宗趣。
次正釋文。
此會有十一品經。
分二。
前六明因圓。
後五明果滿。
若依古德前九明生解因果。
後二明平等因果。
前中亦二。
前六品明位後因相。
後三品明差别果相。
然六品之因。
若約次第與前五會俱是差别之因。
若約圓融等同果相故。
與果同會。
果是對因之果。
與因同會。
平等因果由差别成。
亦與此同會。
今初此因即是等覺。
然文有等覺之義。
而無等覺之名者。
以此等覺亦即十地之勝進故。
是以諸教開合不同。
仁王經等合此勝進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學觀品中說六種性。
及六堅六忍等。
瑜伽具有二義。
七十八引深密經說十一地。
第十法雲十一說名佛地。
唯有二十二愚。
得佛地時由斷二愚。
一于一切所知境極微細着愚。
即俱生極微細所知障種。
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任運煩惱障種。
斷此便能證大菩提。
更不别說等覺斷證。
論複有文亦立等覺。
又菩薩地雲。
此菩薩雖已修行功德海。
滿由未能舍三種法故不名妙覺。
一由未舍劣無漏法。
二由未舍白淨無記法。
三由未舍有漏善法。
至妙覺位方舍此三。
今經欲顯開合無礙。
故存其義不彰其名。
下離世間品智慧助道具中。
既雲随順六堅固法。
有等覺明矣。
文中分二。
前三品正答前問。
後三品總顯深廣。
今初分二。
前二品明業用廣大。
後一品明智慧深玄。
前中亦二。
初品就定明用。
後品就通明用。
前中分五。
一序分。
二請分。
三示說者分。
四本分。
五說分。
初中三。
初總顯三成就二始成下别顯三成就。
三與十佛刹下别顯衆成就。
二中分三。
初約主顯時。
二于普光明下約主彰處。
三入刹那下就德顯主。
于中十句。
即攝二十一種功德中。
二十别句。
總句即前始成正覺故。
一入刹那際三昧者。
即窮法真源。
謂時之極促名曰刹那。
窮彼刹那時相都寂。
無際之際名刹那際。
即攝二句。
謂二行永絕及達無相法。
若有二行則有刹那。
二行既絕則刹那無際。
由達清淨真如本無相故。
所以此中特名入刹那際者。
為顯将說等覺位故。
菩薩地盡唯有果累無常。
生相未寂猶名識藏。
若以無間智覺心初起。
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
即無刹那。
若入此際即見心性常住。
名究竟覺故雲諸佛三昧。
亦顯差别曆位。
不離最初刹那際故。
二以一切智自神通力現如來身者。
依通起用。
此攝二句。
一切智通即住于佛住。
謂由一切智無有功用。
自神通力常作佛事故。
次現如來身即攝得佛平等。
謂依上一切智現身利樂有情故。
三清淨無礙攝三句。
謂清淨攝二句。
一攝到無障處。
謂慣習覺慧永斷所治。
故雲清淨。
二攝不可轉法由清淨故。
他不能轉。
無礙者即所行無礙。
世間八法不能礙故。
四無所依止無有攀緣。
即立不思議。
謂雖立教法不依世間故。
非諸世間所能攀緣故。
五住奢摩他最極寂靜。
即普現三世。
以見三世平等如理無異。
為最寂靜。
六具大威德。
即身恒充滿一切世間。
現受用變化身大利樂故。
七無所染着。
即智恒明達一切諸法。
謂于諸法善決定故。
無有染也。
八能令見者悉得開悟。
此攝二句。
一攝了一切行。
謂知有情性行差别随開悟故。
二攝除一切疑。
謂知彼遠劫微少善根。
亦令開悟故。
九随宜出興不失于時。
亦攝二句。
一攝無能測身。
謂如其勝解而示現身。
如摩尼珠。
名随宜出生不失于時。
二攝一切菩薩等所求智。
謂調伏有情攝受付囑等。
皆不生時故。
十恒住一相所謂無相。
攝餘五句。
謂到佛究竟無二彼岸等。
随義雖殊皆由一相無相而成。
可以意得。
餘如升兜率品辨。
第三别顯衆成就中五。
一舉數。
二靡不下歎德。
三其名下列名。
四如是等下結數。
五往昔下集意。
歎德中十一句。
初二句總。
位極行圓故。
餘九為别。
前四自分德初二行相。
一深二廣。
後二行體。
一定二悲。
後五勝進德。
前三同佛三業大用。
可知。
後二同佛無住涅槃。
初句釋。
謂不住涅槃故。
入世間不住生死故。
心恒寂靜。
後句結德屬人。
三列名中一百菩薩。
初有三十同名慧者。
表純德故。
念莊嚴下七十菩薩别名者。
表雜德故。
餘二可知。
大文第二爾時普眼下。
請分中四。
一普眼請問。
要以普眼方見普法故。
二佛言下如來許問。
三普眼下舉法正問。
四佛言善哉下歎問利益。
大文第三普眼普賢菩薩下示說者分。
以法屬普賢故。
示其令請。
于中有六。
一示人令問。
二聞名獲益。
三推求不見。
四教起見方。
五依教而求。
六為現身相。
今初分三。
一示處。
二已能下歎德。
三汝應請下教問。
第二爾時下聞名獲益中。
獲十種益。
文并可知。
第三其諸菩薩于普賢下。
推求不見中有三推求。
皆悉不見。
一渴仰推求不見。
二重觀察不見。
三以三昧力推求不見。
文各有釋。
今初先求不見。
後此由下釋不見所以。
威力持者。
欲令大衆渴仰得顯深旨故。
二重求中三。
一審問重示法本湛然故。
初無移動。
二是時普眼下推求不見。
猶謂可見故。
三佛言如是下釋不見所由。
于中二。
初印定征起。
後善男子下正釋所由。
以住處甚深故文有十句。
初句總。
次八句别。
後一句結。
别中四對。
一廣智勝定深。
謂智門無邊。
有邊之智焉睹定用。
起伏無畏展促自在。
唯以出世定求故不可見。
次二外用内證深。
次二得力成身深。
後二多護速證深。
由上八深故不能見。
第三爾時普眼菩薩聞如來下。
以三昧力推求不見。
于中分四。
一新獲三昧。
二以三昧下以定推求。
三時普眼從三昧起下。
自陳不見。
四佛言下釋不見所由。
于中五。
一約法總标由住難思解脫。
翻上三昧可思入故。
二普眼于汝意下以近況遠。
三何以下征釋所由。
釋中二。
初略标深廣。
翻上三昧尚有數故。
後舉要下舉略顯廣。
文有十句初句總。
以金剛慧達差别法界俱空故。
餘句别由了空故。
一世界無住處。
二衆生無可化。
三寂無去來。
四豎無斷盡。
五橫泯差别。
六體非體故不礙現通。
七用非用故無依無作。
八不離如如故無動轉。
九理事圓故窮法界邊。
四善男子若有下彰見之益。
五爾時普眼下歸敬彌增。
文顯可知。
第四教起見方中。
初令策勤前心。
次又應下别示深觀。
上舍境别求故。
未識其體。
今令十方齊觀知其體周。
下依此觀是以得見。
後誓與下起願思齊。
具上三心則能得見。
第五。
是時普眼下。
依教修行。
然普眼位深而猶重。
習觀修者略有二意。
一位未等故。
二示深獎物故。
第六爾時普賢下為現身相。
于中五。
一為衆現身不見。
顯深現不礙用故。
二是時普眼下衆睹喜敬。
三是時以佛下。
現瑞成益。
四爾時普眼下歎德廣深。
于中十句。
無等者下無等故。
無過者上無過故。
餘可知。
五佛言如是下如來印述。
初印後述。
述中十一句。
初句總。
後所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