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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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我故。
此名唯在異生有學。
阿陀那者。
此雲執持。
執持種子及色根故。
此名通一切位。
此二即心之别名。
論主意明。
心含染淨故雙舉二名。
釋一心義。
求義雲何。
若有我執成阿賴耶。
若我執亡則舍賴耶名。
唯阿陀那持無漏種。
則妄心斯滅。
真心顯現故。
下偈雲。
心若滅者。
生死盡。
即妄滅也。
非心體滅。
三約一切相智觀。
即當第二依止觀。
明此緣集依于二種。
一依第一義已如前說。
二依心識即是今文。
前唯約淨。
此通染淨依義如前。
又前即依真起妄。
此則顯妄依真。
第三自業助成中亦三。
初約相谛觀者。
此下二門即當因觀。
因觀有二。
一他因觀。
二自因觀。
遠公雲。
行望無明異故名為他因。
從前無明生後無明。
名為自因。
他因小通自因有妨。
以論雲自因觀者離前支無後支。
經言無明因緣能生諸行故。
今謂他因者。
全賴前支生後支故。
此揀自性故。
大悲觀中揀于冥性。
一切相觀名為方便。
唯從無明生于行故。
名為自因。
此揀餘因能生于行。
亦猶于酪定從乳生。
不從石出故。
大悲觀破于自在等因。
一切相智顯因緣相故。
三觀取意小異文旨大同。
諸德不尋論文妄為異釋。
今此一門即他因觀。
經明各有二業。
則一是自業。
二是助成。
而并雲他者。
特由無明迷于所緣方為行因。
若了所緣甯起妄行。
又初明自業顯是他義。
二明生後顯是因義。
餘十一支仿此思準。
然生起之因即增上緣。
以緣名因從通義說。
于四緣中諸支相望。
增上定有故。
緣起經及此文中。
唯明有一。
餘之三緣有無不定。
故略不明。
謂愛望于取有望于生。
有因緣義。
以愛增為取識增為有故。
若說識支是業種者。
行望于識。
亦作因緣。
餘支相望無因緣義。
而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者。
依無明時業習氣說無明俱故。
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
依現愛取唯業有說。
上四位相望明有因緣。
初二定實。
次一不定。
後一假說。
無明望行愛望于取。
生望老死有餘二緣。
并以現行相望。
無間引生故。
行等思心可反緣故。
有望于生受望于愛。
無等無間有所緣緣。
以種望現故。
所生現行卻緣種故。
餘支相望二俱非有。
此中且依鄰近順次。
不相雜亂。
實緣起說。
異此相望為緣不定。
以其逆順各有次第及超間故。
為緣既多義不同。
經約揀要從定有說。
又約因言已含餘三。
其十二支各初自業。
不異前之二門。
論主唯解老死二業者。
以此難故。
舉一例諸。
然無明無因老死無果故。
前十一各與後支為生起因。
老死無果與誰為因。
經文意顯與無明為因。
則無明非無因老死非無果故。
雲不覺知故。
相續不絕不覺知者。
即無明也。
是以十二因緣猶如尋環如汲井輪。
無有斷絕。
反顯若能覺知則無複生死。
論主總以二業為後生因。
故雲壞五陰身。
能作後生因以不見知故。
能作後生因。
意明前陰但滅則後陰生故。
初為因後意不知。
即是無明。
無明為因則十二支相續不絕。
不見此意徒自雲雲。
二約大悲随順觀。
四觀之中。
此下四段明第三異道求解脫。
論雲。
颠倒因有三種性因。
自在因苦行因及無因。
此有四因如次四門破之。
前三是邪因故并雲颠倒。
一性即冥性。
謂僧佉計此為所知因。
謂知此冥性即得解脫故。
前雲異處求解脫顯其理非此中。
雖雲所知意取行非。
二即迦羅鸠馱計自在天。
為所求因。
謂自在天嗔衆生受苦。
自在天喜衆生受樂。
求其喜故。
三删阇夜計苦行。
為所修因。
但修苦行以酬往業。
則得解脫故。
四無因。
即阿耆多計衆生不由因得。
萬法自然。
若知此者便得解脫。
衆生于上邪因無因異道中求經。
欲以正折邪故舉四門。
令于中求。
不應于上邪見中求。
此門即破冥性。
謂因緣有支各二種業。
而能生彼因緣事。
不由冥性故。
斷前支緣則後支不續。
一生之中便得解脫。
汝之冥性縱八萬劫知亦無脫期。
三約一切相智觀即當第三方便觀。
謂因緣有支各有二業為起後方便。
若滅前前即不生後後。
是解脫方便。
第四不相舍離中。
三門同前。
初約相谛。
即當自因觀。
自因之義已見上文。
又論雲。
自因觀者。
無明等自生因觀緣事故。
謂離前支無後支故。
如不離無明有行等。
則無明唯是行自因也。
以是自故令行不斷。
以是因故但雲助成。
若唯不離無明有行。
則成太即。
不應言無明緣行。
若全離無明有行則成太離。
無明則非行因故。
論雲。
異則不成不即不離則名自因。
亦二義成矣。
故論主引中論偈雲。
衆因緣生法是則不即因。
亦複不異因。
非斷亦非常。
初句泛舉也次句以是所生非能生故。
亦複不異因者。
從于能生生所生故。
非斷亦非常者。
不即故不常。
不異故不斷。
又不即因故果不斷因不常。
不異因故果不常因不斷。
又以不即故因果俱不斷。
不異故因果俱不常。
非無因常故。
又亦反此。
非相續常故。
又以不離是不即故。
即不常為不斷思之。
文中先順後逆。
順中而論雲。
無明有二種。
一子時。
二果時。
是中子時者。
令行不斷。
有二種義故。
緣事示現者。
子是種子果是現行現行之果雖前已謝故不取之。
種子續故令行不斷。
能助成行故取子時。
亦可初起無明名之為子。
遷至行時名之為果。
由前等引之力令行不斷。
助成行故偏取子時。
餘十一支皆有二時。
例此可了。
後逆觀。
論雲。
先際後際滅中際亦無。
是故不說者。
十二因緣不出三際。
過未既無中豈得有。
是故不說有不斷助成義。
又不說者。
滅則滅前諸義故。
不假說子果等殊。
二約大悲随順觀破颠倒因中。
以自在天為衆生因。
今以無明等為行等因。
尚不從于餘支。
豈得從乎自在。
三約一切相智觀。
即當第四因緣相觀。
有支無作故者。
既由前前令後後不斷。
助成後後。
則後後無性。
何有前前能作後後。
即以無作為緣之相。
是種智境。
第五三道不斷。
一依論相谛中六觀之内名攝過觀。
謂以三道攝十二支。
則顯有支但攝于苦因果過患業惑是因。
苦即是果亦有順逆。
初順觀中文含二義。
一約三世。
則過去無明現在愛取名為煩惱。
雖同煩惱過去迷于本際與無明名現在牽生後果由于愛取。
從其本末隐顯互彰。
行有是業者。
宿業名行。
現業名有。
雖同是業。
過去已定當相名行。
未來未有業能有之功能立稱。
現在五果未來二果。
同皆是苦。
現報已定當相受名。
未來來起從過患立。
若約二世前十同世。
則煩惱有二能發能潤。
雖諸煩惱皆能發潤。
于發業位無明力增。
潤業受生。
愛取力勝各偏受名。
以無重發唯一無明數數溉灌。
故分愛取。
業亦有二。
未潤已潤。
未潤名行初造作故。
已潤名有近生當有故。
若總取識等種為所潤。
則亦苦攝故。
唯識雲。
有支一分是業所攝。
就苦七中五約種說。
二約現行種位難知。
依當果位别顯為五。
果位易了故。
唯立二并如前說。
三道皆言不斷者。
謂從三煩惱生于二業。
從彼二業複生七苦。
七複生三故如輪轉。
如淨意菩薩十二因緣論廣明。
後前後際下逆觀分二。
初明對治
此名唯在異生有學。
阿陀那者。
此雲執持。
執持種子及色根故。
此名通一切位。
此二即心之别名。
論主意明。
心含染淨故雙舉二名。
釋一心義。
求義雲何。
若有我執成阿賴耶。
若我執亡則舍賴耶名。
唯阿陀那持無漏種。
則妄心斯滅。
真心顯現故。
下偈雲。
心若滅者。
生死盡。
即妄滅也。
非心體滅。
三約一切相智觀。
即當第二依止觀。
明此緣集依于二種。
一依第一義已如前說。
二依心識即是今文。
前唯約淨。
此通染淨依義如前。
又前即依真起妄。
此則顯妄依真。
第三自業助成中亦三。
初約相谛觀者。
此下二門即當因觀。
因觀有二。
一他因觀。
二自因觀。
遠公雲。
行望無明異故名為他因。
從前無明生後無明。
名為自因。
他因小通自因有妨。
以論雲自因觀者離前支無後支。
經言無明因緣能生諸行故。
今謂他因者。
全賴前支生後支故。
此揀自性故。
大悲觀中揀于冥性。
一切相觀名為方便。
唯從無明生于行故。
名為自因。
此揀餘因能生于行。
亦猶于酪定從乳生。
不從石出故。
大悲觀破于自在等因。
一切相智顯因緣相故。
三觀取意小異文旨大同。
諸德不尋論文妄為異釋。
今此一門即他因觀。
經明各有二業。
則一是自業。
二是助成。
而并雲他者。
特由無明迷于所緣方為行因。
若了所緣甯起妄行。
又初明自業顯是他義。
二明生後顯是因義。
餘十一支仿此思準。
然生起之因即增上緣。
以緣名因從通義說。
于四緣中諸支相望。
增上定有故。
緣起經及此文中。
唯明有一。
餘之三緣有無不定。
故略不明。
謂愛望于取有望于生。
有因緣義。
以愛增為取識增為有故。
若說識支是業種者。
行望于識。
亦作因緣。
餘支相望無因緣義。
而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者。
依無明時業習氣說無明俱故。
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
依現愛取唯業有說。
上四位相望明有因緣。
初二定實。
次一不定。
後一假說。
無明望行愛望于取。
生望老死有餘二緣。
并以現行相望。
無間引生故。
行等思心可反緣故。
有望于生受望于愛。
無等無間有所緣緣。
以種望現故。
所生現行卻緣種故。
餘支相望二俱非有。
此中且依鄰近順次。
不相雜亂。
實緣起說。
異此相望為緣不定。
以其逆順各有次第及超間故。
為緣既多義不同。
經約揀要從定有說。
又約因言已含餘三。
其十二支各初自業。
不異前之二門。
論主唯解老死二業者。
以此難故。
舉一例諸。
然無明無因老死無果故。
前十一各與後支為生起因。
老死無果與誰為因。
經文意顯與無明為因。
則無明非無因老死非無果故。
雲不覺知故。
相續不絕不覺知者。
即無明也。
是以十二因緣猶如尋環如汲井輪。
無有斷絕。
反顯若能覺知則無複生死。
論主總以二業為後生因。
故雲壞五陰身。
能作後生因以不見知故。
能作後生因。
意明前陰但滅則後陰生故。
初為因後意不知。
即是無明。
無明為因則十二支相續不絕。
不見此意徒自雲雲。
二約大悲随順觀。
四觀之中。
此下四段明第三異道求解脫。
論雲。
颠倒因有三種性因。
自在因苦行因及無因。
此有四因如次四門破之。
前三是邪因故并雲颠倒。
一性即冥性。
謂僧佉計此為所知因。
謂知此冥性即得解脫故。
前雲異處求解脫顯其理非此中。
雖雲所知意取行非。
二即迦羅鸠馱計自在天。
為所求因。
謂自在天嗔衆生受苦。
自在天喜衆生受樂。
求其喜故。
三删阇夜計苦行。
為所修因。
但修苦行以酬往業。
則得解脫故。
四無因。
即阿耆多計衆生不由因得。
萬法自然。
若知此者便得解脫。
衆生于上邪因無因異道中求經。
欲以正折邪故舉四門。
令于中求。
不應于上邪見中求。
此門即破冥性。
謂因緣有支各二種業。
而能生彼因緣事。
不由冥性故。
斷前支緣則後支不續。
一生之中便得解脫。
汝之冥性縱八萬劫知亦無脫期。
三約一切相智觀即當第三方便觀。
謂因緣有支各有二業為起後方便。
若滅前前即不生後後。
是解脫方便。
第四不相舍離中。
三門同前。
初約相谛。
即當自因觀。
自因之義已見上文。
又論雲。
自因觀者。
無明等自生因觀緣事故。
謂離前支無後支故。
如不離無明有行等。
則無明唯是行自因也。
以是自故令行不斷。
以是因故但雲助成。
若唯不離無明有行。
則成太即。
不應言無明緣行。
若全離無明有行則成太離。
無明則非行因故。
論雲。
異則不成不即不離則名自因。
亦二義成矣。
故論主引中論偈雲。
衆因緣生法是則不即因。
亦複不異因。
非斷亦非常。
初句泛舉也次句以是所生非能生故。
亦複不異因者。
從于能生生所生故。
非斷亦非常者。
不即故不常。
不異故不斷。
又不即因故果不斷因不常。
不異因故果不常因不斷。
又以不即故因果俱不斷。
不異故因果俱不常。
非無因常故。
又亦反此。
非相續常故。
又以不離是不即故。
即不常為不斷思之。
文中先順後逆。
順中而論雲。
無明有二種。
一子時。
二果時。
是中子時者。
令行不斷。
有二種義故。
緣事示現者。
子是種子果是現行現行之果雖前已謝故不取之。
種子續故令行不斷。
能助成行故取子時。
亦可初起無明名之為子。
遷至行時名之為果。
由前等引之力令行不斷。
助成行故偏取子時。
餘十一支皆有二時。
例此可了。
後逆觀。
論雲。
先際後際滅中際亦無。
是故不說者。
十二因緣不出三際。
過未既無中豈得有。
是故不說有不斷助成義。
又不說者。
滅則滅前諸義故。
不假說子果等殊。
二約大悲随順觀破颠倒因中。
以自在天為衆生因。
今以無明等為行等因。
尚不從于餘支。
豈得從乎自在。
三約一切相智觀。
即當第四因緣相觀。
有支無作故者。
既由前前令後後不斷。
助成後後。
則後後無性。
何有前前能作後後。
即以無作為緣之相。
是種智境。
第五三道不斷。
一依論相谛中六觀之内名攝過觀。
謂以三道攝十二支。
則顯有支但攝于苦因果過患業惑是因。
苦即是果亦有順逆。
初順觀中文含二義。
一約三世。
則過去無明現在愛取名為煩惱。
雖同煩惱過去迷于本際與無明名現在牽生後果由于愛取。
從其本末隐顯互彰。
行有是業者。
宿業名行。
現業名有。
雖同是業。
過去已定當相名行。
未來未有業能有之功能立稱。
現在五果未來二果。
同皆是苦。
現報已定當相受名。
未來來起從過患立。
若約二世前十同世。
則煩惱有二能發能潤。
雖諸煩惱皆能發潤。
于發業位無明力增。
潤業受生。
愛取力勝各偏受名。
以無重發唯一無明數數溉灌。
故分愛取。
業亦有二。
未潤已潤。
未潤名行初造作故。
已潤名有近生當有故。
若總取識等種為所潤。
則亦苦攝故。
唯識雲。
有支一分是業所攝。
就苦七中五約種說。
二約現行種位難知。
依當果位别顯為五。
果位易了故。
唯立二并如前說。
三道皆言不斷者。
謂從三煩惱生于二業。
從彼二業複生七苦。
七複生三故如輪轉。
如淨意菩薩十二因緣論廣明。
後前後際下逆觀分二。
初明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