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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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異熟觸受種名觸受支。
除本識種為識支體。
及此三種諸餘異熟蘊種。
皆名色支故無前後。
因位難知。
但依當起分位。
說五有殊。
五不離心但名心種。
又隐餘四就現說故。
然唯識論中。
但識等種以為所引。
而集論中說此識支。
通于能引。
正取業種為識支故。
識種乃是名色支攝。
緣起經說通能所引。
業種識種俱名識故。
識種但是名色所依。
非名色故。
不同集論。
今經意同緣起經說。
通取二故。
雙舉行識論雲此中起心種子者。
示生老死體性者。
謂未來二果。
以此識種為親因故。
次有漏有取成上種義。
謂行及識等名言種子。
皆通無漏。
今與三漏相應故名有支。
如初地中。
以欲等四流起心種故。
有漏是愛有取是取。
愛取潤故能招後有。
次複起下。
辨名色支。
初之二句文含二意。
一者成上種義。
由起生死心得種名。
二者總标後義。
現行名等皆生老死故。
即同初地。
于三界田中複生苦芽。
所謂下。
别亦有二意。
一通約十二自此至生名色芽。
是識生名色。
二為顯前來已具十因。
則辨有支生于生死。
名色居初次第辨耳。
謂由前心等五種。
有漏有取愛取潤故。
複起後有。
是标有支生于二果。
今别顯有支之相故。
唯識雲。
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
轉名為有。
俱能近有後有果故。
瑜伽第十唯說業種名為有者。
此能正感異熟果故。
如後段說。
三十八中複說。
唯識等五名為有者。
親生當來識等五故。
實則總有八支共立有名。
唯除無明通有成九。
今經複加無明。
則通前十因共招二果。
若以十二是前世二果。
則一世中具十二。
矣。
且約有支文有六緣。
一業為田。
即是行種望所生果。
但為增上緣故。
二識為種。
即是識等五種。
為後生死作親因故。
如世種植依田肥瘦。
然其菽麥随自種生。
論總釋雲。
随順攝取罪福等行業為地故。
此正明随順。
于愛攝前行識之種。
而成有支也。
三無明闇覆。
論主取前經無明故。
雲前說無智闇障。
無明覆蔽故。
此則依于等能發起遠為助故。
亦是舉于前世例今世故。
準唯識意非前發業無明。
即是覆業無明。
亦是愛攝。
即迷外增上果愚。
又諸煩惱皆能潤故。
以約十因同一世故。
四愛水為潤。
論主指前常求有無之愛。
即是舉例。
亦即是前标中有漏。
以前有愛無明攝故。
五我慢溉灌者。
即是取支。
要數溉灌方生有芽。
我語等取為我慢故。
若悟無我容不生故。
六見網增長亦是取支。
見取攝故。
我見為本諸見生故。
令無漏法不能壞故。
名之為網。
論總釋雲。
如是住如是生心者。
總顯生名色芽。
由無明愛。
令上識種安住業地。
名色心生故。
次卻釋我慢。
彼經雲我心溉灌。
論雲。
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者。
謂我是我所釋我字。
以非但執我亦執行業。
是我所修故。
次我我想是慢者。
釋彼心字。
心即想義。
依我起于我想以陵他故。
名之為慢。
正同今經次釋見網雲。
我生不生。
生即是常不生是斷。
斷常為本具足六十二見故。
末句雲如是種種諸見也。
如初地中。
始于無明終至識支。
皆名邪見。
然遠公諸德皆雲我我所者。
受生之時。
自見己身名之為我。
見父母精血名為我所。
又謂父母是我夫妻。
當受生時與父母競色。
謂己诤得便起勝想。
故名為慢。
我生者。
我唯此處生。
不于餘處生。
此并通取中有求生之愛。
于理無失。
然上諸句。
皆明能生生名色芽。
即是所生當報五果。
初結生蘊即是識支。
今以前辨識種隐于餘四。
今辨現行略其總報所依。
欲顯識與名色次第相生義故。
複欲顯其通種現故。
故有隐顯。
然名色等必有所依本識故。
初地。
雲于三界田複生苦芽。
所謂名色共生。
論雲共阿賴耶識生故。
即此後文雲。
與識共生。
次名色增下。
辨六入等八支。
如後段明。
然此一段意。
欲答于受生所以故。
具出諸惑隐顯等殊不在顯相。
顯相在于後段。
二約逆觀結酬無我。
初二句約生明無我。
但由無明等集非由我集。
又上句揀無因。
下句揀邪因。
後二句約滅明無我。
刹那性滅無使之然。
三就人結觀。
如是觀者。
即随順緣起之理。
第三迷真起妄緣相次第者。
即論相差别也。
論雲。
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
謂當相名住生後為行故。
經意雲。
迷諸谛理起相集耳。
然成答相三。
通是有支相續。
而兩重緣相差别雲何。
略有五異。
一前約妄我起緣。
即迷我執。
此約迷谛起緣即迷真實義。
二前約緣起。
此約緣次故。
前通取十因。
一處共起名色。
此中一向單說次第。
三前通三世二世。
以許十因同一世故。
義取亦通五世。
此唯三世以名色等唯約現故。
義取亦通一世。
四前文欲明三世并備。
于無明中說有愛故。
于現在中說無明故。
此中三世互有隐顯。
不許相通。
五前為答難此為辨相。
如論意故。
有斯五異兩處辨緣。
共明相續總破癡倒故。
但束為十門之一。
文中亦二。
初順後逆。
順中初無明支。
言于第一義不了者。
然十二支。
皆依真起無有自性故。
下偈雲觀諸因緣實義空也。
而無明最初親迷谛理。
而起于行。
既橫從空起不可複原故。
令無明特受迷稱。
論經雲。
諸谛第一義者。
即四谛也。
故
除本識種為識支體。
及此三種諸餘異熟蘊種。
皆名色支故無前後。
因位難知。
但依當起分位。
說五有殊。
五不離心但名心種。
又隐餘四就現說故。
然唯識論中。
但識等種以為所引。
而集論中說此識支。
通于能引。
正取業種為識支故。
識種乃是名色支攝。
緣起經說通能所引。
業種識種俱名識故。
識種但是名色所依。
非名色故。
不同集論。
今經意同緣起經說。
通取二故。
雙舉行識論雲此中起心種子者。
示生老死體性者。
謂未來二果。
以此識種為親因故。
次有漏有取成上種義。
謂行及識等名言種子。
皆通無漏。
今與三漏相應故名有支。
如初地中。
以欲等四流起心種故。
有漏是愛有取是取。
愛取潤故能招後有。
次複起下。
辨名色支。
初之二句文含二意。
一者成上種義。
由起生死心得種名。
二者總标後義。
現行名等皆生老死故。
即同初地。
于三界田中複生苦芽。
所謂下。
别亦有二意。
一通約十二自此至生名色芽。
是識生名色。
二為顯前來已具十因。
則辨有支生于生死。
名色居初次第辨耳。
謂由前心等五種。
有漏有取愛取潤故。
複起後有。
是标有支生于二果。
今别顯有支之相故。
唯識雲。
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
轉名為有。
俱能近有後有果故。
瑜伽第十唯說業種名為有者。
此能正感異熟果故。
如後段說。
三十八中複說。
唯識等五名為有者。
親生當來識等五故。
實則總有八支共立有名。
唯除無明通有成九。
今經複加無明。
則通前十因共招二果。
若以十二是前世二果。
則一世中具十二。
矣。
且約有支文有六緣。
一業為田。
即是行種望所生果。
但為增上緣故。
二識為種。
即是識等五種。
為後生死作親因故。
如世種植依田肥瘦。
然其菽麥随自種生。
論總釋雲。
随順攝取罪福等行業為地故。
此正明随順。
于愛攝前行識之種。
而成有支也。
三無明闇覆。
論主取前經無明故。
雲前說無智闇障。
無明覆蔽故。
此則依于等能發起遠為助故。
亦是舉于前世例今世故。
準唯識意非前發業無明。
即是覆業無明。
亦是愛攝。
即迷外增上果愚。
又諸煩惱皆能潤故。
以約十因同一世故。
四愛水為潤。
論主指前常求有無之愛。
即是舉例。
亦即是前标中有漏。
以前有愛無明攝故。
五我慢溉灌者。
即是取支。
要數溉灌方生有芽。
我語等取為我慢故。
若悟無我容不生故。
六見網增長亦是取支。
見取攝故。
我見為本諸見生故。
令無漏法不能壞故。
名之為網。
論總釋雲。
如是住如是生心者。
總顯生名色芽。
由無明愛。
令上識種安住業地。
名色心生故。
次卻釋我慢。
彼經雲我心溉灌。
論雲。
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者。
謂我是我所釋我字。
以非但執我亦執行業。
是我所修故。
次我我想是慢者。
釋彼心字。
心即想義。
依我起于我想以陵他故。
名之為慢。
正同今經次釋見網雲。
我生不生。
生即是常不生是斷。
斷常為本具足六十二見故。
末句雲如是種種諸見也。
如初地中。
始于無明終至識支。
皆名邪見。
然遠公諸德皆雲我我所者。
受生之時。
自見己身名之為我。
見父母精血名為我所。
又謂父母是我夫妻。
當受生時與父母競色。
謂己诤得便起勝想。
故名為慢。
我生者。
我唯此處生。
不于餘處生。
此并通取中有求生之愛。
于理無失。
然上諸句。
皆明能生生名色芽。
即是所生當報五果。
初結生蘊即是識支。
今以前辨識種隐于餘四。
今辨現行略其總報所依。
欲顯識與名色次第相生義故。
複欲顯其通種現故。
故有隐顯。
然名色等必有所依本識故。
初地。
雲于三界田複生苦芽。
所謂名色共生。
論雲共阿賴耶識生故。
即此後文雲。
與識共生。
次名色增下。
辨六入等八支。
如後段明。
然此一段意。
欲答于受生所以故。
具出諸惑隐顯等殊不在顯相。
顯相在于後段。
二約逆觀結酬無我。
初二句約生明無我。
但由無明等集非由我集。
又上句揀無因。
下句揀邪因。
後二句約滅明無我。
刹那性滅無使之然。
三就人結觀。
如是觀者。
即随順緣起之理。
第三迷真起妄緣相次第者。
即論相差别也。
論雲。
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
謂當相名住生後為行故。
經意雲。
迷諸谛理起相集耳。
然成答相三。
通是有支相續。
而兩重緣相差别雲何。
略有五異。
一前約妄我起緣。
即迷我執。
此約迷谛起緣即迷真實義。
二前約緣起。
此約緣次故。
前通取十因。
一處共起名色。
此中一向單說次第。
三前通三世二世。
以許十因同一世故。
義取亦通五世。
此唯三世以名色等唯約現故。
義取亦通一世。
四前文欲明三世并備。
于無明中說有愛故。
于現在中說無明故。
此中三世互有隐顯。
不許相通。
五前為答難此為辨相。
如論意故。
有斯五異兩處辨緣。
共明相續總破癡倒故。
但束為十門之一。
文中亦二。
初順後逆。
順中初無明支。
言于第一義不了者。
然十二支。
皆依真起無有自性故。
下偈雲觀諸因緣實義空也。
而無明最初親迷谛理。
而起于行。
既橫從空起不可複原故。
令無明特受迷稱。
論經雲。
諸谛第一義者。
即四谛也。
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