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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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彼二颠倒。
上來三觀為方便竟。
第二菩薩見下正起慈悲。
初明興悲。
謂見苦應拔。
後複作下興慈。
謂無樂應與。
既言具苦必知無樂故。
第四施行文三初總明施行。
二别顯施物。
三總結行成。
今初文有五句。
一明施所依。
以見有苦無樂故。
二以深重下彰其施位。
此地檀度得圓滿。
故契理曰深。
不舍悲願為重。
此心住地故能滿檀。
三于一切下明施體相四求佛大智顯施所為。
五修行大舍。
結施行名。
二凡所有下别明施物。
偏顯上文一切無吝。
于中初總。
後所謂下别。
别顯一切略有二種。
一者外财二者内财。
謂頭目等文顯可知。
三為求下總結行成。
初結所為。
後是名下正結行成。
然初地中應具三施。
從增勝說但舉于财故。
般若論二三地中方行無畏。
四地已上乃行法施。
第五無疲厭行中分三。
初牒前起後。
二轉更下正顯行相。
三即得下結其行成。
下五行中唯除第十顯相。
即是結名。
餘皆具三文處可見。
第六得無疲下成經論智。
第七獲是智下成世智行。
言随應者。
随機所應宜以何法。
随力者。
随己智力所能。
随他智力所堪。
随其所習者。
約機現作。
論釋随宜言如論說者。
即瑜伽菩薩地菩提分品也。
第八成世智以下明慚愧行。
知時已下正顯行相。
時有三種。
一者念時。
如是時中宜修定等。
刹那不間故。
二日夜時晝則存心。
初中後夜皆勿廢故。
三所作得必不斷時。
此即智量。
謂量力所能亦愛亦策。
勿令過分後休廢故。
以此三時。
修前八科二利之行。
煩惱睡蛇晝夜不雜。
為慚愧服而自莊嚴。
第九于此行中下成堅固力。
謂此即前慚愧二利行中。
欲早求度應當精勤。
不退自分不轉勝進。
第十得堅固下明供養行。
利養正行具二供養。
第三佛子下結十名體用。
先結體用。
所謂下結名言體用者。
此十即是淨諸地法。
以治十障故。
障如前說。
然安住地分有三十句。
亦明信慈悲等與此何異。
論雲前是清淨地法。
今盡是障地淨法者。
前句文略。
若具應雲前是清淨。
此地法以局初地故。
今盡是障地淨法者。
謂不局初地故雲盡是。
盡淨諸地障故。
故經雲。
淨諸地法。
瑜伽亦雲。
此十種法于一切地。
能淨修治故。
下諸地中皆雲信等。
皆轉淨等。
第三佛子菩薩住此歡喜下。
果利益校量勝。
有四種果。
一調柔果。
二發趣果。
三攝報果。
四願智果。
釋此四果略啟四門。
第二釋名。
通稱果者地中滿足故。
别言調柔者。
謂調煉柔熟。
以供養攝化等為能調。
煉信等十行為所調。
煉由行供等令信等調柔。
随意堪用故名調柔。
下煉金喻其義甚顯。
二發謂發進。
趣謂趣向。
于地滿中更求明解。
為能發趣。
發自此地趣向後後。
為所發趣。
下商人喻義甚相似。
三王位之身酬因名報因成納果。
故名為攝。
四内證願力教智自在。
又以願力助智令業用無邊。
故稱願智。
三明分齊。
初二是其行修方便。
後二是其報行純熟。
行修唯在地滿。
報行該于始終。
從初住地乃至地滿。
所受王身說為攝報。
所有作用說為願智。
又初二後一此地定有。
攝報一果有無不定。
容有不作故雲多作。
而定能作故亦定有。
又初二果亦是地法。
初行次解。
是所修故後之二果唯果非法。
初體後用非所修故。
是以經于二果之後。
便有結文雲略說初地法門。
不得此意。
則似論家謬取法門濫為果稱。
四辨通局。
發趣文局初地。
以最在初故。
義通十地通解十地故。
餘三義。
局初地報等殊故。
文通十地。
地地皆有故。
第五釋文。
四果即為四别。
今初調柔分三。
謂法喻合。
法中分四。
一見佛為煉行緣。
二悉以下所煉行體。
三以前二下别地行相。
四是菩薩随所下煉行成熟。
前中先總明。
後所謂下别顯。
總中以大願力是見佛 因力兼神力故。
瑜伽住品。
有二因見佛。
一願二力。
論經具二。
論雲。
以勝通力見色身佛。
以正願力見法身佛。
瑜伽正願得生受用土中常得見佛。
今雲法身即功德法身。
别中雲。
見多百佛等者。
論雲。
方便善巧示現多佛故。
此善巧有二。
一不直雲無量。
而巧曆百千等數。
為方便顯多。
二言多百者。
是多個百。
多千等亦然。
是為一數之中已攝于多。
故名善巧。
理實入華藏刹海。
見法界身雲也。
二所煉行體中以行入行。
故名為煉。
如金入火。
然有三種入即分為三。
一入功德即供佛行。
去薄福垢亦兼供僧。
二以此善下入無上果。
即回向行。
去下劣垢。
論當第三。
意明通回二行故。
三佛子此菩薩下入大悲心。
即利生行。
去懈怠垢。
三别地行相中。
先約四攝。
然四攝望前。
猶是利衆生法。
望後為别地行相。
以因利生之便故。
于此明下二地中乃在煉行。
成後四攝。
雖不足全别十地。
為是化生之法故用之耳。
愛語是法施。
初地檀滿故說二增。
二約十度。
然證相難分寄十度等。
以顯差别。
各說一增。
若不爾者。
何不二地言二度增。
檀度初地先已增故。
乃至九地應言九增。
九地尚雲餘非不修随力随分。
顯寄明矣。
是以具論諸地所行。
略有五義。
一為别地各說一增。
如今文是。
二辨勝過。
前初地檀勝。
二地二度勝故。
二地文雲。
遠離悭嫉破戒垢故。
乃至十地十度皆勝。
是則後後皆勝前前。
三論其實行地地具修。
四證理平等非多非一。
五約圓融一具一切。
四所煉行成中總收三入。
初牒供佛化生。
以為能煉。
信等淨法以為所煉。
後舉前回向能煉。
令信等淨也。
言轉轉者。
此之信等。
于初地中有三節。
淨謂初住地時。
證前緣修。
令成真修。
已是一淨。
二行校量中對除障法。
複一度淨。
今此地後更曆三修。
故雲轉轉。
第二喻中。
金師喻菩薩。
金喻信等火喻供等三行。
三行非一名數數入。
調柔成就喻煉行成。
金性本有從緣始顯。
信等修生雲何同喻。
信等有二。
一未證真。
前但約緣修為對治行。
妄識為體。
二證真之後。
乃知信等非是今有。
即如來藏中恒沙佛法。
真心為體。
真心為體即是理性。
信等相殊說為行性。
此二不二并可喻金。
雖假供等緣修。
以成真德。
德由真起。
後成嚴具。
亦不異金。
既了于真真非妄外。
故全妄識即是真心。
寄相顯真。
故分能所。
第三法合準喻可知。
第二發趣果中二。
初正明發趣果。
後佛子是名下總結地相。
前中有四。
一法二喻。
三合四結。
法中亦四。
一問二知。
三行四到。
知是名解正能發趣。
然由問故知所以先問。
知意在行行必能到今初問中具問諸地。
初地已滿而更問者。
一問勝進非問自分。
二者一地之中。
具攝一切諸地功德。
故問所攝容許。
未知于中。
雲相及得果者。
相即随諸地中所有諸障。
及對治相故。
謂諸地能所觀相。
皆别十地故。
得者即正證出世間智故。
果者因證智力。
得世間出世間智故。
相即方便智。
得是根本果即後得。
後得緣俗故名世間。
無分别故複名出世。
又此三者即是三道。
初是無間與惑相翻。
二是解脫正證無為。
三是勝進後智進修。
不說加行者。
地前加行非地攝故。
地上加行勝進收故。
言為欲成就此地法者。
當地法也。
後雲彼地法者。
後地法也。
若準論意。
成就地法即是信等。
第二是菩薩善知下明知。
由問故知。
知不異問經展問中。
相及得果以為十句。
論攝十句為五方便。
言方便者行修善巧也。
第一觀方便。
觀謂觀解攝初二句。
一諸地障對治者。
以能治觀解治十種障。
立十地。
别本文具之。
此約所斷明觀。
二地成壞者。
攬行成位集故名成諸行。
各住散故名壞此約所知明觀。
第二得方便。
得謂證入攝次三句。
曲有三種方便。
一相果者。
即欲入方便是方便智帶相觀終故名相果。
二得修者已入方便即根本智。
顯是證修非緣修故。
三勝進方便。
即後得智。
謂信等成地之法。
離障清淨故。
第三增上方便進修後位。
故名增上。
亦攝三句。
一地轉轉行者。
依前起後。
地背相舍故。
二二執名非處二空為住處。
亦是相應不相應也。
三以後勝前增長善巧。
名殊勝智。
第四不退轉方便。
唯第九句。
前三方便無退息故。
第五盡至方便即第十句。
淨治菩薩地盡。
轉至佛智地故。
若以相等攝五方便。
初一是相。
二具于三。
如次三句配相得果。
第三唯果 第四總明三事不退。
五通明三因窮入果。
若攝十句初三為相。
第四是得。
次四是果。
後二具三。
第三佛子下行。
第四由此下到。
并可知。
第二喻中初喻前問。
有二方便。
一不迷方便。
道中喻行因。
住止喻得地。
各有障治故曰安危。
二資具方便。
具資糧故不迷多約利他資具多明自利。
次佛子彼大下喻知。
三善以下喻行。
四乃至下喻到。
行中語略故雲乃至。
第三合中初合知。
然後下合行。
安隐下合到。
喻中略行。
此中略問欲影顯耳。
第四是故菩薩下結勸可知。
第二佛子下總結地相。
行修已竟故于此結。
前說分齊深故說其一分此。
中廣故說所不盡
上來三觀為方便竟。
第二菩薩見下正起慈悲。
初明興悲。
謂見苦應拔。
後複作下興慈。
謂無樂應與。
既言具苦必知無樂故。
第四施行文三初總明施行。
二别顯施物。
三總結行成。
今初文有五句。
一明施所依。
以見有苦無樂故。
二以深重下彰其施位。
此地檀度得圓滿。
故契理曰深。
不舍悲願為重。
此心住地故能滿檀。
三于一切下明施體相四求佛大智顯施所為。
五修行大舍。
結施行名。
二凡所有下别明施物。
偏顯上文一切無吝。
于中初總。
後所謂下别。
别顯一切略有二種。
一者外财二者内财。
謂頭目等文顯可知。
三為求下總結行成。
初結所為。
後是名下正結行成。
然初地中應具三施。
從增勝說但舉于财故。
般若論二三地中方行無畏。
四地已上乃行法施。
第五無疲厭行中分三。
初牒前起後。
二轉更下正顯行相。
三即得下結其行成。
下五行中唯除第十顯相。
即是結名。
餘皆具三文處可見。
第六得無疲下成經論智。
第七獲是智下成世智行。
言随應者。
随機所應宜以何法。
随力者。
随己智力所能。
随他智力所堪。
随其所習者。
約機現作。
論釋随宜言如論說者。
即瑜伽菩薩地菩提分品也。
第八成世智以下明慚愧行。
知時已下正顯行相。
時有三種。
一者念時。
如是時中宜修定等。
刹那不間故。
二日夜時晝則存心。
初中後夜皆勿廢故。
三所作得必不斷時。
此即智量。
謂量力所能亦愛亦策。
勿令過分後休廢故。
以此三時。
修前八科二利之行。
煩惱睡蛇晝夜不雜。
為慚愧服而自莊嚴。
第九于此行中下成堅固力。
謂此即前慚愧二利行中。
欲早求度應當精勤。
不退自分不轉勝進。
第十得堅固下明供養行。
利養正行具二供養。
第三佛子下結十名體用。
先結體用。
所謂下結名言體用者。
此十即是淨諸地法。
以治十障故。
障如前說。
然安住地分有三十句。
亦明信慈悲等與此何異。
論雲前是清淨地法。
今盡是障地淨法者。
前句文略。
若具應雲前是清淨。
此地法以局初地故。
今盡是障地淨法者。
謂不局初地故雲盡是。
盡淨諸地障故。
故經雲。
淨諸地法。
瑜伽亦雲。
此十種法于一切地。
能淨修治故。
下諸地中皆雲信等。
皆轉淨等。
第三佛子菩薩住此歡喜下。
果利益校量勝。
有四種果。
一調柔果。
二發趣果。
三攝報果。
四願智果。
釋此四果略啟四門。
第二釋名。
通稱果者地中滿足故。
别言調柔者。
謂調煉柔熟。
以供養攝化等為能調。
煉信等十行為所調。
煉由行供等令信等調柔。
随意堪用故名調柔。
下煉金喻其義甚顯。
二發謂發進。
趣謂趣向。
于地滿中更求明解。
為能發趣。
發自此地趣向後後。
為所發趣。
下商人喻義甚相似。
三王位之身酬因名報因成納果。
故名為攝。
四内證願力教智自在。
又以願力助智令業用無邊。
故稱願智。
三明分齊。
初二是其行修方便。
後二是其報行純熟。
行修唯在地滿。
報行該于始終。
從初住地乃至地滿。
所受王身說為攝報。
所有作用說為願智。
又初二後一此地定有。
攝報一果有無不定。
容有不作故雲多作。
而定能作故亦定有。
又初二果亦是地法。
初行次解。
是所修故後之二果唯果非法。
初體後用非所修故。
是以經于二果之後。
便有結文雲略說初地法門。
不得此意。
則似論家謬取法門濫為果稱。
四辨通局。
發趣文局初地。
以最在初故。
義通十地通解十地故。
餘三義。
局初地報等殊故。
文通十地。
地地皆有故。
第五釋文。
四果即為四别。
今初調柔分三。
謂法喻合。
法中分四。
一見佛為煉行緣。
二悉以下所煉行體。
三以前二下别地行相。
四是菩薩随所下煉行成熟。
前中先總明。
後所謂下别顯。
總中以大願力是見佛 因力兼神力故。
瑜伽住品。
有二因見佛。
一願二力。
論經具二。
論雲。
以勝通力見色身佛。
以正願力見法身佛。
瑜伽正願得生受用土中常得見佛。
今雲法身即功德法身。
别中雲。
見多百佛等者。
論雲。
方便善巧示現多佛故。
此善巧有二。
一不直雲無量。
而巧曆百千等數。
為方便顯多。
二言多百者。
是多個百。
多千等亦然。
是為一數之中已攝于多。
故名善巧。
理實入華藏刹海。
見法界身雲也。
二所煉行體中以行入行。
故名為煉。
如金入火。
然有三種入即分為三。
一入功德即供佛行。
去薄福垢亦兼供僧。
二以此善下入無上果。
即回向行。
去下劣垢。
論當第三。
意明通回二行故。
三佛子此菩薩下入大悲心。
即利生行。
去懈怠垢。
三别地行相中。
先約四攝。
然四攝望前。
猶是利衆生法。
望後為别地行相。
以因利生之便故。
于此明下二地中乃在煉行。
成後四攝。
雖不足全别十地。
為是化生之法故用之耳。
愛語是法施。
初地檀滿故說二增。
二約十度。
然證相難分寄十度等。
以顯差别。
各說一增。
若不爾者。
何不二地言二度增。
檀度初地先已增故。
乃至九地應言九增。
九地尚雲餘非不修随力随分。
顯寄明矣。
是以具論諸地所行。
略有五義。
一為别地各說一增。
如今文是。
二辨勝過。
前初地檀勝。
二地二度勝故。
二地文雲。
遠離悭嫉破戒垢故。
乃至十地十度皆勝。
是則後後皆勝前前。
三論其實行地地具修。
四證理平等非多非一。
五約圓融一具一切。
四所煉行成中總收三入。
初牒供佛化生。
以為能煉。
信等淨法以為所煉。
後舉前回向能煉。
令信等淨也。
言轉轉者。
此之信等。
于初地中有三節。
淨謂初住地時。
證前緣修。
令成真修。
已是一淨。
二行校量中對除障法。
複一度淨。
今此地後更曆三修。
故雲轉轉。
第二喻中。
金師喻菩薩。
金喻信等火喻供等三行。
三行非一名數數入。
調柔成就喻煉行成。
金性本有從緣始顯。
信等修生雲何同喻。
信等有二。
一未證真。
前但約緣修為對治行。
妄識為體。
二證真之後。
乃知信等非是今有。
即如來藏中恒沙佛法。
真心為體。
真心為體即是理性。
信等相殊說為行性。
此二不二并可喻金。
雖假供等緣修。
以成真德。
德由真起。
後成嚴具。
亦不異金。
既了于真真非妄外。
故全妄識即是真心。
寄相顯真。
故分能所。
第三法合準喻可知。
第二發趣果中二。
初正明發趣果。
後佛子是名下總結地相。
前中有四。
一法二喻。
三合四結。
法中亦四。
一問二知。
三行四到。
知是名解正能發趣。
然由問故知所以先問。
知意在行行必能到今初問中具問諸地。
初地已滿而更問者。
一問勝進非問自分。
二者一地之中。
具攝一切諸地功德。
故問所攝容許。
未知于中。
雲相及得果者。
相即随諸地中所有諸障。
及對治相故。
謂諸地能所觀相。
皆别十地故。
得者即正證出世間智故。
果者因證智力。
得世間出世間智故。
相即方便智。
得是根本果即後得。
後得緣俗故名世間。
無分别故複名出世。
又此三者即是三道。
初是無間與惑相翻。
二是解脫正證無為。
三是勝進後智進修。
不說加行者。
地前加行非地攝故。
地上加行勝進收故。
言為欲成就此地法者。
當地法也。
後雲彼地法者。
後地法也。
若準論意。
成就地法即是信等。
第二是菩薩善知下明知。
由問故知。
知不異問經展問中。
相及得果以為十句。
論攝十句為五方便。
言方便者行修善巧也。
第一觀方便。
觀謂觀解攝初二句。
一諸地障對治者。
以能治觀解治十種障。
立十地。
别本文具之。
此約所斷明觀。
二地成壞者。
攬行成位集故名成諸行。
各住散故名壞此約所知明觀。
第二得方便。
得謂證入攝次三句。
曲有三種方便。
一相果者。
即欲入方便是方便智帶相觀終故名相果。
二得修者已入方便即根本智。
顯是證修非緣修故。
三勝進方便。
即後得智。
謂信等成地之法。
離障清淨故。
第三增上方便進修後位。
故名增上。
亦攝三句。
一地轉轉行者。
依前起後。
地背相舍故。
二二執名非處二空為住處。
亦是相應不相應也。
三以後勝前增長善巧。
名殊勝智。
第四不退轉方便。
唯第九句。
前三方便無退息故。
第五盡至方便即第十句。
淨治菩薩地盡。
轉至佛智地故。
若以相等攝五方便。
初一是相。
二具于三。
如次三句配相得果。
第三唯果 第四總明三事不退。
五通明三因窮入果。
若攝十句初三為相。
第四是得。
次四是果。
後二具三。
第三佛子下行。
第四由此下到。
并可知。
第二喻中初喻前問。
有二方便。
一不迷方便。
道中喻行因。
住止喻得地。
各有障治故曰安危。
二資具方便。
具資糧故不迷多約利他資具多明自利。
次佛子彼大下喻知。
三善以下喻行。
四乃至下喻到。
行中語略故雲乃至。
第三合中初合知。
然後下合行。
安隐下合到。
喻中略行。
此中略問欲影顯耳。
第四是故菩薩下結勸可知。
第二佛子下總結地相。
行修已竟故于此結。
前說分齊深故說其一分此。
中廣故說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