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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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體。
亦論莊嚴。
謂語具圓滿順言敦肅。
故名辯才。
又上皆論多所作法。
所作有三。
一善自他宗。
二勇猛無畏。
三辯才不竭。
配文可知。
言光明者。
性不闇故。
即論出離。
謂善觀察得失等故。
由具上諸義故不堕負。
由破此障得入八地。
二能善答難始終。
上明能破此顯能立。
第九善慧是辯才。
地住即證也。
三樂着小乘對治始終。
不忘菩提上求下化故。
四化衆生懈怠對治始終。
成就不疲故。
五無方便對治始終。
善達五明為一切處開悟。
故能巧化。
又上五障。
一不能破邪。
二雖能破而不能立。
三雖能破立情樂小乘。
四雖不樂小乘而不勤化他。
五雖化不疲而無化方便。
治于此五行化略周。
第六正顯加相。
論雲。
已說何故加。
複雲何加。
加相有三。
謂口意身。
約别相說。
口加以益辯。
意加以與智。
身加以增威。
如實說者。
能加則局所加皆通。
乘前語便故先口加。
得智堪說事須起定。
便身觸令覺故為此。
次此就十方佛辯。
若約舍那先意令得定。
當有所說。
次身光照觸增威。
後雲台說偈令演。
亦義次第非有優劣。
初口加中有十一句。
初總餘别。
總中令以樂說辯說十地法門。
名相差别不違事理。
善巧成故。
故雲汝當辯說等。
所謂下十句别中。
依根本辯才有二種辯才。
一他力辯即是初句。
謂承佛力。
承何力耶。
如來智明故。
二自力辯。
即後九句。
自他因緣方有說故。
攝此九力為四種淨。
以因中有四義故。
一有力能作。
二無力不作。
三具二能引生。
四泯攝前三。
稱理成德故為四淨。
一淨自善根者。
有作善法淨即是教行。
亦約相故名為有作。
二普淨法界者無作法淨。
此約證行。
亦約體故名為無作。
依此性相而有說故。
上二皆自利。
三普攝衆生者教化衆生淨。
即是利他。
餘六句經皆名身淨。
攝為三種盡。
皆顯二利滿故成德。
成德有二義。
一當位顯益有菩薩盡。
二寄對辯勝有後二盡初菩薩盡者。
因位窮終故。
攝經三句。
初句位滿。
謂十地勝進破和合識。
顯現法身。
非心意識之所能得。
唯如智所依成于智身。
菩薩照寂故雲深入。
後二句成益。
一成現報益。
得佛灌頂受佛位故。
二成後報益。
十地攝報。
生大自在。
雲高大身。
高大二義。
一色形中極量最大故。
居有頂故。
二約三乘。
此成報身位極普周。
故雲高大。
論雲。
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者。
智處亦二義。
一摩醯首羅智自在故。
二攝報智滿成種智故。
二寄對顯勝中。
一對下彰出有二乘不同盡。
攝經二句。
一超一切世間道者。
度五道故。
道即因義。
二清淨出世善根者。
論雲。
複涅槃道淨故。
以二乘雖度五道有三餘故。
不淨涅槃。
今無三餘故雲複淨也。
由具此二故不同二乘。
後一望上顯同名為佛盡。
等覺菩薩同滿種智故。
自力辯中多義顯者。
校量後後勝前前故。
第二意加中二。
初正顯。
後征釋偏加所以。
前中十句初總餘别。
總中身有二種。
一與無上勝威德身。
如王處衆無能映奪。
二與辯才無能映奪身。
前色身勝後名身勝。
後與無礙下别。
别開名身成九種身。
所加通三故。
增其色身。
在心名智在口稱辯。
經雲與智論判為名。
二文影略顯義方備。
一與不着辯才。
說法不斷無滞礙故。
謂無偏住着故。
不滞事理。
雲無礙樂說。
二與堪辯。
分别法相能正說故。
名為清淨。
論雲。
善淨堪智有四種。
一者緣。
二者法。
三者作。
四者成。
善知此義成不成相故。
此言緣者。
即因緣生法亦名觀待。
二法者即法爾之法。
三作者。
此二作用。
四成者。
引正理例證成上三。
若順此四名為成相。
不順此四名不成相。
菩薩善知故堪能有說名為堪辯。
然其此四經論多明。
相續解脫經名為四成。
相續解脫即解深密經。
前後異譯。
深密第五名為四種道理。
然上二經文博義隐。
今依雜集十一釋之。
名次全同深密。
彼論雲。
觀待道理者。
謂諸行生時要待衆緣。
如牙生時。
要待種子時節水土等。
二作用者。
謂異相諸法各别作用。
如眼等根。
為眼等識所依作用。
色等境界。
為眼識等所緣作用等。
三證成者。
謂為證成所應成義。
宣說諸量不相違語。
所應成義者。
謂自體差别所攝所應成義。
諸量不相違語者。
謂現量等不違立宗等言故。
四法爾者。
謂無始時來。
于自相共相所住法中。
所有成就法性法爾。
如火能燒等有為法無常等。
而彼經論次第爾者。
謂緣生之法。
有此作用以理成證。
後結諸法性相常爾。
今論義次已如前說。
三即任放辯才說不待次。
言辭不斷。
處處随意不忘名義故。
雲善憶念不忘力。
謂随門異說不忘本宗故。
四能說辯。
随所應度種種譬喻能斷疑故。
謂應機斷疑故名決定。
能随所應是謂明了。
五不雜辯。
三種同智常現前故。
三同智者。
即自相同相及不二相。
自相者色心等殊故。
同相者同無常苦無我故。
不二相者即一實理。
又自相即俗谛。
同相即真谛。
不二即中道第一義谛。
金剛仙等諸論。
皆明此三無法不爾。
故雲遍至一切菩薩所了故雲開悟。
六教出辯。
以十力智自在化物。
斷惑得果故雲自在成道。
七不畏辯。
于他言說不怯弱故。
八無量辯。
于一切智。
随順宣說修多羅等法。
六種正見故。
六正見者。
即是法門。
金剛仙論雲。
一真實智正見能知理法。
二行正見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
三教正見能知教法。
四離二邊正見。
知前理法不同情取。
五不思議正見。
知前行法成德出情。
六根欲性正見。
知前教法說随物心。
瑜伽六十四名。
六種理門。
大旨無異。
九同化辯。
一切如來同以三輪化故。
三業殊勝故曰莊嚴。
上十已辯他力。
第二何以故下釋偏加所以。
以顯自力堪加偏就意業釋者。
意為本故。
初征意雲。
諸佛慈力若随阙者可許偏加。
既有力能與有慈能普。
何以上十偏加剛藏而不加餘。
下釋十句初總餘别。
總明得此三昧法合偏加。
剛藏得此餘不得故。
何以得此三昧。
下别顯中有二因故。
一本願所緻故。
即初句顯示。
二善淨下。
三昧身攝功德故。
此複八種淨。
依自利利他故。
謂前四自利後四利他。
一善淨深心是因淨。
信樂至極能趣菩薩地。
皆盡清淨故。
故雲善淨。
此一為衆行本故名為因。
次三明自利行德。
謂二即智淨。
趣菩薩地盡。
修道真如觀如日輪圓滿。
普照法界故。
此即智德。
三身轉淨。
謂生生轉勝集助道福德故。
四心調伏淨善斷煩惱習。
故雲修治。
此即斷德。
上三亦證助不住。
後四利他中。
五聞攝淨。
能聞持佛法。
故為法器。
此利他方便。
餘三利他行體。
即身語意業。
六者通淨。
以勝神通生物信解故。
七辯才淨。
由總持力于一字中攝一切字句。
前後無違故無錯謬。
八離慢淨。
謂雖化衆生。
以實智印印之不違法界。
故無化慢。
上八句中。
前四自利因。
一精進因。
二不忘因。
三勢力因。
四彼不染因。
如次配前四句。
謂由深心能起行等。
後四利他因。
謂五是斷疑因。
由知法故。
六是敬重因。
以神通力令信入故。
七是轉法理因。
法若壞時。
假餘尊法誦持故。
八教授出離因。
論雲。
如是化者得自利不忘故。
此意明。
若化時取相。
以法界印即自利不忘。
便能出離。
第三身加增威令起故。
言各申者。
不離本處而申。
即延促無礙。
諸佛皆摩故雲各申。
即一多無礙。
即四通中如意通也。
餘義如前第三會中說。
第四摩頂已下起分。
所以起者三昧事訖故。
雲何訖已得勝力故。
雖已得力何不且定。
說時至故。
何不定中說。
定無言說故。
第五普告下本分略示綱要。
為廣本故。
亦與下請。
為其本故。
不請而說者。
不自說本。
衆則不知為說不說。
又複不知欲說何法故。
文分為三。
初明六決定。
以為地體。
次佛子何等下标列十名。
以顯地相。
三佛子我不見下。
舉十方同說彰地要勝。
今初地體已如前辯。
文中初句标。
告諸佛子下正顯。
于中初句總明。
後無雜下别顯。
總中言菩薩願善決定者。
标人列法。
故雲菩薩于大菩提立誓趣求故名為願。
即下初地中發菩提心也。
此願所以名善決定者。
以真實智攝故。
謂攝導此願。
皆令順理決擇揩定故。
真智即善善即決定。
持業受名。
故論雲善決定者。
即是善決定。
此揀依他受名也。
此已入初地是證決定。
非是地前信地所攝之願。
受決定名。
若通論決定。
有其六義
亦論莊嚴。
謂語具圓滿順言敦肅。
故名辯才。
又上皆論多所作法。
所作有三。
一善自他宗。
二勇猛無畏。
三辯才不竭。
配文可知。
言光明者。
性不闇故。
即論出離。
謂善觀察得失等故。
由具上諸義故不堕負。
由破此障得入八地。
二能善答難始終。
上明能破此顯能立。
第九善慧是辯才。
地住即證也。
三樂着小乘對治始終。
不忘菩提上求下化故。
四化衆生懈怠對治始終。
成就不疲故。
五無方便對治始終。
善達五明為一切處開悟。
故能巧化。
又上五障。
一不能破邪。
二雖能破而不能立。
三雖能破立情樂小乘。
四雖不樂小乘而不勤化他。
五雖化不疲而無化方便。
治于此五行化略周。
第六正顯加相。
論雲。
已說何故加。
複雲何加。
加相有三。
謂口意身。
約别相說。
口加以益辯。
意加以與智。
身加以增威。
如實說者。
能加則局所加皆通。
乘前語便故先口加。
得智堪說事須起定。
便身觸令覺故為此。
次此就十方佛辯。
若約舍那先意令得定。
當有所說。
次身光照觸增威。
後雲台說偈令演。
亦義次第非有優劣。
初口加中有十一句。
初總餘别。
總中令以樂說辯說十地法門。
名相差别不違事理。
善巧成故。
故雲汝當辯說等。
所謂下十句别中。
依根本辯才有二種辯才。
一他力辯即是初句。
謂承佛力。
承何力耶。
如來智明故。
二自力辯。
即後九句。
自他因緣方有說故。
攝此九力為四種淨。
以因中有四義故。
一有力能作。
二無力不作。
三具二能引生。
四泯攝前三。
稱理成德故為四淨。
一淨自善根者。
有作善法淨即是教行。
亦約相故名為有作。
二普淨法界者無作法淨。
此約證行。
亦約體故名為無作。
依此性相而有說故。
上二皆自利。
三普攝衆生者教化衆生淨。
即是利他。
餘六句經皆名身淨。
攝為三種盡。
皆顯二利滿故成德。
成德有二義。
一當位顯益有菩薩盡。
二寄對辯勝有後二盡初菩薩盡者。
因位窮終故。
攝經三句。
初句位滿。
謂十地勝進破和合識。
顯現法身。
非心意識之所能得。
唯如智所依成于智身。
菩薩照寂故雲深入。
後二句成益。
一成現報益。
得佛灌頂受佛位故。
二成後報益。
十地攝報。
生大自在。
雲高大身。
高大二義。
一色形中極量最大故。
居有頂故。
二約三乘。
此成報身位極普周。
故雲高大。
論雲。
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者。
智處亦二義。
一摩醯首羅智自在故。
二攝報智滿成種智故。
二寄對顯勝中。
一對下彰出有二乘不同盡。
攝經二句。
一超一切世間道者。
度五道故。
道即因義。
二清淨出世善根者。
論雲。
複涅槃道淨故。
以二乘雖度五道有三餘故。
不淨涅槃。
今無三餘故雲複淨也。
由具此二故不同二乘。
後一望上顯同名為佛盡。
等覺菩薩同滿種智故。
自力辯中多義顯者。
校量後後勝前前故。
第二意加中二。
初正顯。
後征釋偏加所以。
前中十句初總餘别。
總中身有二種。
一與無上勝威德身。
如王處衆無能映奪。
二與辯才無能映奪身。
前色身勝後名身勝。
後與無礙下别。
别開名身成九種身。
所加通三故。
增其色身。
在心名智在口稱辯。
經雲與智論判為名。
二文影略顯義方備。
一與不着辯才。
說法不斷無滞礙故。
謂無偏住着故。
不滞事理。
雲無礙樂說。
二與堪辯。
分别法相能正說故。
名為清淨。
論雲。
善淨堪智有四種。
一者緣。
二者法。
三者作。
四者成。
善知此義成不成相故。
此言緣者。
即因緣生法亦名觀待。
二法者即法爾之法。
三作者。
此二作用。
四成者。
引正理例證成上三。
若順此四名為成相。
不順此四名不成相。
菩薩善知故堪能有說名為堪辯。
然其此四經論多明。
相續解脫經名為四成。
相續解脫即解深密經。
前後異譯。
深密第五名為四種道理。
然上二經文博義隐。
今依雜集十一釋之。
名次全同深密。
彼論雲。
觀待道理者。
謂諸行生時要待衆緣。
如牙生時。
要待種子時節水土等。
二作用者。
謂異相諸法各别作用。
如眼等根。
為眼等識所依作用。
色等境界。
為眼識等所緣作用等。
三證成者。
謂為證成所應成義。
宣說諸量不相違語。
所應成義者。
謂自體差别所攝所應成義。
諸量不相違語者。
謂現量等不違立宗等言故。
四法爾者。
謂無始時來。
于自相共相所住法中。
所有成就法性法爾。
如火能燒等有為法無常等。
而彼經論次第爾者。
謂緣生之法。
有此作用以理成證。
後結諸法性相常爾。
今論義次已如前說。
三即任放辯才說不待次。
言辭不斷。
處處随意不忘名義故。
雲善憶念不忘力。
謂随門異說不忘本宗故。
四能說辯。
随所應度種種譬喻能斷疑故。
謂應機斷疑故名決定。
能随所應是謂明了。
五不雜辯。
三種同智常現前故。
三同智者。
即自相同相及不二相。
自相者色心等殊故。
同相者同無常苦無我故。
不二相者即一實理。
又自相即俗谛。
同相即真谛。
不二即中道第一義谛。
金剛仙等諸論。
皆明此三無法不爾。
故雲遍至一切菩薩所了故雲開悟。
六教出辯。
以十力智自在化物。
斷惑得果故雲自在成道。
七不畏辯。
于他言說不怯弱故。
八無量辯。
于一切智。
随順宣說修多羅等法。
六種正見故。
六正見者。
即是法門。
金剛仙論雲。
一真實智正見能知理法。
二行正見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
三教正見能知教法。
四離二邊正見。
知前理法不同情取。
五不思議正見。
知前行法成德出情。
六根欲性正見。
知前教法說随物心。
瑜伽六十四名。
六種理門。
大旨無異。
九同化辯。
一切如來同以三輪化故。
三業殊勝故曰莊嚴。
上十已辯他力。
第二何以故下釋偏加所以。
以顯自力堪加偏就意業釋者。
意為本故。
初征意雲。
諸佛慈力若随阙者可許偏加。
既有力能與有慈能普。
何以上十偏加剛藏而不加餘。
下釋十句初總餘别。
總明得此三昧法合偏加。
剛藏得此餘不得故。
何以得此三昧。
下别顯中有二因故。
一本願所緻故。
即初句顯示。
二善淨下。
三昧身攝功德故。
此複八種淨。
依自利利他故。
謂前四自利後四利他。
一善淨深心是因淨。
信樂至極能趣菩薩地。
皆盡清淨故。
故雲善淨。
此一為衆行本故名為因。
次三明自利行德。
謂二即智淨。
趣菩薩地盡。
修道真如觀如日輪圓滿。
普照法界故。
此即智德。
三身轉淨。
謂生生轉勝集助道福德故。
四心調伏淨善斷煩惱習。
故雲修治。
此即斷德。
上三亦證助不住。
後四利他中。
五聞攝淨。
能聞持佛法。
故為法器。
此利他方便。
餘三利他行體。
即身語意業。
六者通淨。
以勝神通生物信解故。
七辯才淨。
由總持力于一字中攝一切字句。
前後無違故無錯謬。
八離慢淨。
謂雖化衆生。
以實智印印之不違法界。
故無化慢。
上八句中。
前四自利因。
一精進因。
二不忘因。
三勢力因。
四彼不染因。
如次配前四句。
謂由深心能起行等。
後四利他因。
謂五是斷疑因。
由知法故。
六是敬重因。
以神通力令信入故。
七是轉法理因。
法若壞時。
假餘尊法誦持故。
八教授出離因。
論雲。
如是化者得自利不忘故。
此意明。
若化時取相。
以法界印即自利不忘。
便能出離。
第三身加增威令起故。
言各申者。
不離本處而申。
即延促無礙。
諸佛皆摩故雲各申。
即一多無礙。
即四通中如意通也。
餘義如前第三會中說。
第四摩頂已下起分。
所以起者三昧事訖故。
雲何訖已得勝力故。
雖已得力何不且定。
說時至故。
何不定中說。
定無言說故。
第五普告下本分略示綱要。
為廣本故。
亦與下請。
為其本故。
不請而說者。
不自說本。
衆則不知為說不說。
又複不知欲說何法故。
文分為三。
初明六決定。
以為地體。
次佛子何等下标列十名。
以顯地相。
三佛子我不見下。
舉十方同說彰地要勝。
今初地體已如前辯。
文中初句标。
告諸佛子下正顯。
于中初句總明。
後無雜下别顯。
總中言菩薩願善決定者。
标人列法。
故雲菩薩于大菩提立誓趣求故名為願。
即下初地中發菩提心也。
此願所以名善決定者。
以真實智攝故。
謂攝導此願。
皆令順理決擇揩定故。
真智即善善即決定。
持業受名。
故論雲善決定者。
即是善決定。
此揀依他受名也。
此已入初地是證決定。
非是地前信地所攝之願。
受決定名。
若通論決定。
有其六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