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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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用下文正顯加相。
餘如第三會辯。
第五明加所為故。
論雲何故加。
然直就經文則應分二。
初總明。
後所謂下别顯。
論無所謂二字。
故取别中入智地句。
入初總句。
總别合明但有二十。
前十依自利行。
後十依利他行。
義雖兼通從多分判。
欲顯二利差别相故。
今依論釋。
初十句中。
論以二門解釋。
一直釋經文。
二會通本末。
初門先釋總句。
彼經雲。
又一切菩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說。
令入智慧地故。
既将别句入總。
即經論開合不同。
論經雲明。
即今經光明。
但廣略有異。
彼雲明說。
此雲說不思議。
彼未回文。
即經論方言有異。
既知二經同異。
次正釋文。
初欲令汝為者标舉章門。
總顯加意。
意為何事。
謂一切菩薩說等。
此中三義。
一一切菩薩是所被機。
二不思議諸佛法光明。
是所說法。
三令入智地是說之益。
被何等機。
論雲。
是中一切菩薩者。
謂住信行地。
此通二類。
一謂地前未證真如。
但依信心而起行故。
無著論中亦同此名。
二通地上。
如初地加行位中名信行地。
即地地加行皆名信行。
以攝論中意言無分别觀通于四位故。
知地上亦有信行。
下釋所入智地。
及别入中皆通十地。
明知所被不唯地前。
況下請分中。
論雲。
未入地者令得淨心。
已入地者令得十力。
必通被也。
二中說何法被。
此有二種。
一所證法。
論雲不可思議諸佛法者。
是出世間道品。
此明十地法體是無漏。
故名出世間。
生佛果故名道。
十位行法類别名品。
既是佛因是佛所證。
故雲佛法。
心言路絕名不思議。
二說能證。
論雲。
光明者見智得證。
此謂後得觀事差别名見。
根本觀理一相名智。
見達于事名得。
智契于理名證。
直語智體故言見智。
以智合境故言得證。
地法雖多不出此二。
見智雖廣此釋正宜。
故解深密第三雲。
我無量門宣說智見。
今當為汝略說其相。
若緣總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有妙慧。
是名為智。
若緣别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有妙慧。
是名為見即斯義也。
上雲說者令分别上來能所證法。
三中說此何益。
令入智地。
論雲。
入者信樂得證。
此中信樂即所被機得證。
即上二智契。
合入何法耶。
所謂智地。
論雲。
智慧地者謂十地智。
如本分中說。
即上不思議佛法也。
上說能所證者。
意令菩薩以能證智。
入佛所證法。
是此總意。
已說總句入地之相。
次下九句。
依本開末顯入差别。
論雲此修多羅中。
依根本入有九種入。
此九種入寄于四位。
初四願樂位。
次一見位。
次三修位。
後一究竟位。
近地方便亦屬地故。
地後勝進趣究竟故。
皆十地攝。
言九入者。
一者攝入。
謂聞慧中攝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義入。
思慧于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智方便者。
即善揀擇道品。
即是佛法。
三法相入。
彼彼義中無量種種知故。
彼彼即是諸法。
種種知即廣知。
此即所思法成。
四教化入。
随所思義。
名字具足故。
能善說此知修慧。
修通二利。
菩薩利他即是自成佛法故。
入自利中收。
五證入于一切法中。
平等智。
見道時中善清淨故。
言平等者。
即無分别。
無分别智正證真如。
離二取相故雲平等。
二我分别随眠不生。
名善清淨。
最初照理立見道名。
六不放逸。
入于修道時中。
遠離一切煩惱障故。
故世法不染。
七地地轉入。
出世間道品無貪等善根淨故。
此明修道位中。
離障證理智行轉進。
于地地中雙斷二愚。
是無漏善能淨所知。
以此無漏淨三善根。
名淨煩惱。
論雲。
複有善根能為出世間道品因。
此明諸地中加行善根淨也。
八菩薩盡入。
于第十地中。
入一切如來秘密智故。
即下大盡分中。
入如來十種秘密之智是也。
如來秘密下地不測。
名不思議。
若入彼所入是智之境。
入彼能入即智是境。
得即是入故。
歎淨名雲。
諸佛秘藏無不得入。
九佛盡入。
于一切智入智故。
上一切智釋一切智入。
下智字即智境界。
入即得也。
上直釋竟。
自下論文融會本末。
初會末歸本。
謂上九種入。
為欲校量地智差别轉勝之相。
非根本入有此行布。
後明本末無礙。
欲顯前從本起末。
則無别之别。
次攝末歸本。
别而無别故。
以六相融而無礙。
論雲。
一切所說十句中。
皆有六種差别相門者。
此标舉顯通。
故雲一切皆有此言說解釋應知。
除事者此顯立意。
謂此六相為顯緣起圓融之法。
勿以陰界入等事相執取。
言六相者。
謂總相别相。
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
此标列也。
下釋雲。
總者是根本。
入者以初一入無不攝故。
别者餘九入别依止本滿彼本故者。
謂依一開九。
無總别不立故雲依止。
由别方成總故雲滿彼。
同相者入故者。
同名入故。
異相者增相故者。
九相漸增不相似故。
成相者略說故者。
攬九緣以成一略言标顯故。
壞相者廣說故者。
分一作九九外無一。
此九因緣各住自相不相成也。
又雲。
如世界成壞者。
猶如世界多緣共成。
其中事物一一推征。
何者是界名壞。
亦如梁等共成一舍。
總則一舍别則諸緣。
同則互不相違。
異則諸緣各别。
成則諸緣辦果。
壞即各住自法。
餘一切十句皆應随義類知。
别章廣顯。
第二又令得下。
十句依利他行是增數十。
經有十二句。
論經合七八二句故唯十一。
初句為總餘十為别。
總中始者内起信欲外近善友聽聞。
終者憶念任持所聞地法。
地地皆爾。
故雲十地始終。
此約教行。
複有阿含為始以證為終。
則前皆是教。
此教證義總有九重。
一教行相對。
言聲為教行德為證。
猶下請中字義二藏。
二地前地上相對。
如下請中歎衆。
以地前聞思修等為教淨。
地上行德為證淨。
三真僞相對。
即于地中聞思修慧報生識智緣照之解。
名曰阿含。
真智出言為證。
下論雲。
聞思修等是則可說。
地智離言。
四修成相對。
一切地中真僞合修為教。
舍僞契真為證。
猶下所明義說二大。
五相實相對。
世間中修得彼證相名教。
契本實相為證。
猶下所說增上妙法光明法門。
光明是教增上是證。
六體德相對。
就彼離相所成行中。
顯本法性為證。
依本成德為教。
猶下煉金金體與钏等。
七體用相對。
前體及德皆證。
依體起教智之用為教。
下珠放光。
光喻于教珠體喻證。
八自分勝進相對。
自分所成體德及用皆證。
進受佛教為教。
下歎金剛藏。
二力妙智及辯名為證力。
堅念教法為阿含。
九約诠就實相對。
真智之體為證。
約言分十為阿含。
猶下迹處虛空喻證。
空處之迹喻地阿含。
下論雲。
字身住處證智所攝。
非無地智名句字身。
名句字身即阿含也。
今當第四。
一經之内頻語教證。
理須通會勿厭繁文。
次依根本始終有十始終。
前三地前思修利物。
次一見道餘六修道。
此陜前入。
謂初阙聞慧。
後無佛盡者理實齊通。
以此二并非正。
地前已說竟。
故此略無。
一攝始終。
經雲。
如實說菩薩十地差别相故。
謂以思慧智攝持所聞。
稱思宣說。
故雲如實。
二欲始終。
緣念佛法意欲令物證故。
此即思慧上品求心。
三行始終。
以是修慧故名修習。
言分别無漏法者。
于地上無漏道品。
起意言分别觀行故。
以未證故。
但是觀分之時帶相觀心。
未覺無相故雲分别。
四證始終。
即見道位。
大智者即真見道。
根本法無我智過小乘故名大。
治無明故雲光明。
此智親證真如。
平等平等離二取相。
名善觀察。
實斷二障分别随眠。
名善選擇。
巧莊嚴者即相見道。
是後得智故論名方便。
方便即巧法。
真見道種種建立名為莊嚴。
又莊嚴者即二智成德。
由得此二善達法界。
于多百門已得自在。
故雲莊嚴。
故論雲。
此事中彼時中皆善知故。
由相見道複有二種。
一觀安立谛名此事中。
二觀非安立谛名彼時中。
以法真見道正證如時不可名事。
相望前真故名為彼。
五修道始終。
論雲。
出世間智智力得入法義故者。
以後得了俗由于證真名出世間智。
智由證真達俗。
故名善入。
智能入法即名為門。
上寄從二地至七地竟。
次下五句有五始終。
寄入八地至于佛地。
治菩薩于菩提五障。
五障在于七地。
至于等覺。
經文但有能治障在文外。
今初二句即能破邪論障。
始終不能破邪論障即是所治。
随所住處者。
即邪論心住着之處。
言次第顯說者。
以宗因喻現比教量。
顯己正義随病治之。
上皆論所據。
言無所畏者。
即論莊嚴。
後句辯才即是
何用下文正顯加相。
餘如第三會辯。
第五明加所為故。
論雲何故加。
然直就經文則應分二。
初總明。
後所謂下别顯。
論無所謂二字。
故取别中入智地句。
入初總句。
總别合明但有二十。
前十依自利行。
後十依利他行。
義雖兼通從多分判。
欲顯二利差别相故。
今依論釋。
初十句中。
論以二門解釋。
一直釋經文。
二會通本末。
初門先釋總句。
彼經雲。
又一切菩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說。
令入智慧地故。
既将别句入總。
即經論開合不同。
論經雲明。
即今經光明。
但廣略有異。
彼雲明說。
此雲說不思議。
彼未回文。
即經論方言有異。
既知二經同異。
次正釋文。
初欲令汝為者标舉章門。
總顯加意。
意為何事。
謂一切菩薩說等。
此中三義。
一一切菩薩是所被機。
二不思議諸佛法光明。
是所說法。
三令入智地是說之益。
被何等機。
論雲。
是中一切菩薩者。
謂住信行地。
此通二類。
一謂地前未證真如。
但依信心而起行故。
無著論中亦同此名。
二通地上。
如初地加行位中名信行地。
即地地加行皆名信行。
以攝論中意言無分别觀通于四位故。
知地上亦有信行。
下釋所入智地。
及别入中皆通十地。
明知所被不唯地前。
況下請分中。
論雲。
未入地者令得淨心。
已入地者令得十力。
必通被也。
二中說何法被。
此有二種。
一所證法。
論雲不可思議諸佛法者。
是出世間道品。
此明十地法體是無漏。
故名出世間。
生佛果故名道。
十位行法類别名品。
既是佛因是佛所證。
故雲佛法。
心言路絕名不思議。
二說能證。
論雲。
光明者見智得證。
此謂後得觀事差别名見。
根本觀理一相名智。
見達于事名得。
智契于理名證。
直語智體故言見智。
以智合境故言得證。
地法雖多不出此二。
見智雖廣此釋正宜。
故解深密第三雲。
我無量門宣說智見。
今當為汝略說其相。
若緣總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有妙慧。
是名為智。
若緣别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有妙慧。
是名為見即斯義也。
上雲說者令分别上來能所證法。
三中說此何益。
令入智地。
論雲。
入者信樂得證。
此中信樂即所被機得證。
即上二智契。
合入何法耶。
所謂智地。
論雲。
智慧地者謂十地智。
如本分中說。
即上不思議佛法也。
上說能所證者。
意令菩薩以能證智。
入佛所證法。
是此總意。
已說總句入地之相。
次下九句。
依本開末顯入差别。
論雲此修多羅中。
依根本入有九種入。
此九種入寄于四位。
初四願樂位。
次一見位。
次三修位。
後一究竟位。
近地方便亦屬地故。
地後勝進趣究竟故。
皆十地攝。
言九入者。
一者攝入。
謂聞慧中攝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義入。
思慧于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智方便者。
即善揀擇道品。
即是佛法。
三法相入。
彼彼義中無量種種知故。
彼彼即是諸法。
種種知即廣知。
此即所思法成。
四教化入。
随所思義。
名字具足故。
能善說此知修慧。
修通二利。
菩薩利他即是自成佛法故。
入自利中收。
五證入于一切法中。
平等智。
見道時中善清淨故。
言平等者。
即無分别。
無分别智正證真如。
離二取相故雲平等。
二我分别随眠不生。
名善清淨。
最初照理立見道名。
六不放逸。
入于修道時中。
遠離一切煩惱障故。
故世法不染。
七地地轉入。
出世間道品無貪等善根淨故。
此明修道位中。
離障證理智行轉進。
于地地中雙斷二愚。
是無漏善能淨所知。
以此無漏淨三善根。
名淨煩惱。
論雲。
複有善根能為出世間道品因。
此明諸地中加行善根淨也。
八菩薩盡入。
于第十地中。
入一切如來秘密智故。
即下大盡分中。
入如來十種秘密之智是也。
如來秘密下地不測。
名不思議。
若入彼所入是智之境。
入彼能入即智是境。
得即是入故。
歎淨名雲。
諸佛秘藏無不得入。
九佛盡入。
于一切智入智故。
上一切智釋一切智入。
下智字即智境界。
入即得也。
上直釋竟。
自下論文融會本末。
初會末歸本。
謂上九種入。
為欲校量地智差别轉勝之相。
非根本入有此行布。
後明本末無礙。
欲顯前從本起末。
則無别之别。
次攝末歸本。
别而無别故。
以六相融而無礙。
論雲。
一切所說十句中。
皆有六種差别相門者。
此标舉顯通。
故雲一切皆有此言說解釋應知。
除事者此顯立意。
謂此六相為顯緣起圓融之法。
勿以陰界入等事相執取。
言六相者。
謂總相别相。
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
此标列也。
下釋雲。
總者是根本。
入者以初一入無不攝故。
别者餘九入别依止本滿彼本故者。
謂依一開九。
無總别不立故雲依止。
由别方成總故雲滿彼。
同相者入故者。
同名入故。
異相者增相故者。
九相漸增不相似故。
成相者略說故者。
攬九緣以成一略言标顯故。
壞相者廣說故者。
分一作九九外無一。
此九因緣各住自相不相成也。
又雲。
如世界成壞者。
猶如世界多緣共成。
其中事物一一推征。
何者是界名壞。
亦如梁等共成一舍。
總則一舍别則諸緣。
同則互不相違。
異則諸緣各别。
成則諸緣辦果。
壞即各住自法。
餘一切十句皆應随義類知。
别章廣顯。
第二又令得下。
十句依利他行是增數十。
經有十二句。
論經合七八二句故唯十一。
初句為總餘十為别。
總中始者内起信欲外近善友聽聞。
終者憶念任持所聞地法。
地地皆爾。
故雲十地始終。
此約教行。
複有阿含為始以證為終。
則前皆是教。
此教證義總有九重。
一教行相對。
言聲為教行德為證。
猶下請中字義二藏。
二地前地上相對。
如下請中歎衆。
以地前聞思修等為教淨。
地上行德為證淨。
三真僞相對。
即于地中聞思修慧報生識智緣照之解。
名曰阿含。
真智出言為證。
下論雲。
聞思修等是則可說。
地智離言。
四修成相對。
一切地中真僞合修為教。
舍僞契真為證。
猶下所明義說二大。
五相實相對。
世間中修得彼證相名教。
契本實相為證。
猶下所說增上妙法光明法門。
光明是教增上是證。
六體德相對。
就彼離相所成行中。
顯本法性為證。
依本成德為教。
猶下煉金金體與钏等。
七體用相對。
前體及德皆證。
依體起教智之用為教。
下珠放光。
光喻于教珠體喻證。
八自分勝進相對。
自分所成體德及用皆證。
進受佛教為教。
下歎金剛藏。
二力妙智及辯名為證力。
堅念教法為阿含。
九約诠就實相對。
真智之體為證。
約言分十為阿含。
猶下迹處虛空喻證。
空處之迹喻地阿含。
下論雲。
字身住處證智所攝。
非無地智名句字身。
名句字身即阿含也。
今當第四。
一經之内頻語教證。
理須通會勿厭繁文。
次依根本始終有十始終。
前三地前思修利物。
次一見道餘六修道。
此陜前入。
謂初阙聞慧。
後無佛盡者理實齊通。
以此二并非正。
地前已說竟。
故此略無。
一攝始終。
經雲。
如實說菩薩十地差别相故。
謂以思慧智攝持所聞。
稱思宣說。
故雲如實。
二欲始終。
緣念佛法意欲令物證故。
此即思慧上品求心。
三行始終。
以是修慧故名修習。
言分别無漏法者。
于地上無漏道品。
起意言分别觀行故。
以未證故。
但是觀分之時帶相觀心。
未覺無相故雲分别。
四證始終。
即見道位。
大智者即真見道。
根本法無我智過小乘故名大。
治無明故雲光明。
此智親證真如。
平等平等離二取相。
名善觀察。
實斷二障分别随眠。
名善選擇。
巧莊嚴者即相見道。
是後得智故論名方便。
方便即巧法。
真見道種種建立名為莊嚴。
又莊嚴者即二智成德。
由得此二善達法界。
于多百門已得自在。
故雲莊嚴。
故論雲。
此事中彼時中皆善知故。
由相見道複有二種。
一觀安立谛名此事中。
二觀非安立谛名彼時中。
以法真見道正證如時不可名事。
相望前真故名為彼。
五修道始終。
論雲。
出世間智智力得入法義故者。
以後得了俗由于證真名出世間智。
智由證真達俗。
故名善入。
智能入法即名為門。
上寄從二地至七地竟。
次下五句有五始終。
寄入八地至于佛地。
治菩薩于菩提五障。
五障在于七地。
至于等覺。
經文但有能治障在文外。
今初二句即能破邪論障。
始終不能破邪論障即是所治。
随所住處者。
即邪論心住着之處。
言次第顯說者。
以宗因喻現比教量。
顯己正義随病治之。
上皆論所據。
言無所畏者。
即論莊嚴。
後句辯才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