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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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至不可說。
理實皆等法界難可稱也。
然一一諸言定通香等。
不全通于蓋等。
以衣及光明何有門闼樓閣等耶。
是則都數未必二千。
但通相言一一諸境界也。
三結成供行可知。
第二以供佛善根回向衆生者。
正顯回向之願。
然前段供。
後有不亂等心。
今此供後明清淨等願者。
文有影略義實相通。
文分為二。
初總顯所為謂令得果惑淨智明。
後令一切下。
别顯願得因圓果滿。
初明二利因圓。
成就已下。
智用果滿。
第三總願善根普攝回向者。
以上來三段别明善根但說成供供佛。
今欲顯此善根無所不成。
故複明此。
于中二。
初喻謂。
二無我理普攝理事無不周故。
二我諸下。
法合有二十句。
前十二句攝成自利德。
後八成利他并顯可知。
第二佛子至以諸善根如下。
實際回向中二。
初總标。
二不于下别顯。
今初。
用無所得為方便者。
略有二義。
一以無所得導前随相。
即涉有不迷于空。
為入有之方便。
二假無得以入有不存無得。
即此無得亦是方便。
此為入空之方便也。
今文正用前意義兼于後。
欲顯随相離相無前後故。
然略雲無得。
準大般若。
亦以無生無滅無住等。
皆為涉有之方便也。
二别顯中三。
初正顯觀心。
二菩薩如是了達下。
明觀成之相。
三菩薩如是觀一切下。
明觀成益。
初中十句義有四節。
初一會事歸理。
謂事法既虛相無不盡。
理無不現故業果皆空。
業空故無體可能招報。
況謂因中而有果耶。
報空故無體可以酬因。
況謂果中而有因耶。
若約觀心名會用歸寂。
次五句明理不礙事。
約心則寂不礙用。
于中初句。
理無能所分别。
而不礙有能入之智所入法界。
次句無作而造作。
次句無起而修起。
次句無能所信。
而能即事入玄。
此與初句但事理之異。
大般若雲。
若信一切法。
則不信一切法。
以不信一切法。
名信一切法。
此約不信是真信。
今約不信不礙信。
末句不有能所見。
而不礙能所見。
三有二句事理雙絕。
約心即止觀兩亡。
初句正釋。
作事也。
不作理也。
待對假言故皆不可得。
下句釋成。
法從緣起不能不生。
諸緣離散不能不滅。
從緣生滅不能不有。
緣生無性不能不空。
故諸法性無暫自在。
何有性相而可得耶。
四有二句明事理無礙。
約心即寂照雙流。
良以事虛攬理無不理之事。
理實應緣無不事之理。
所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故終日知見而無知見也。
上四句初則會有歸空。
有未曾損。
次依空立有有未始存。
次空有兩亡無隐無顯。
後空有無礙存沒同時。
四句镕融。
方名離相實際觀也。
二觀成之相。
然此段文更有二意。
一前是即觀之止。
後明即止之觀。
前雖雲知意明無知。
二以後段釋成前文。
由知因緣等故。
不于業中分别報等。
雖有此二觀成相顯。
于中分二。
初句結前生後。
由依如前了達心境故。
能成下如是知見。
後知一切下。
正顯其相。
文有八句。
初總餘别。
總中由上觀故能知因緣。
何等因緣。
謂一切法若漏無漏為無為等。
皆以因緣而為其本。
雲何為本。
謂因緣故有。
因緣故空。
因緣故不有。
因緣故不空。
因緣故流轉。
因緣故還滅。
乃至一切皆由因緣故。
中論雲。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有為緣生無為緣顯。
因有有為則有無為。
又形奪相盡是真無為。
下别有七句。
釋成上義。
由觀因緣得見佛等。
是故因緣為諸法本。
一見法身因緣無住。
無住之本即是法身。
經。
雲佛以法為身故。
論雲。
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
二見法實際。
因緣性離為法實故。
三無性緣生故如化似有。
四理外無事故唯一法。
皆如來藏事事皆虛故無二性。
尚無有二何況有五。
五緣性無礙故。
于業境皆得善巧。
以業攝報境必對心。
則内外因果皆善巧也。
六即事顯理而不壞事。
故雲于有為等。
七即理成事。
而不隐理故雲于無為等。
若滅壞有為。
則失有為本空。
若分别無為即壞無為之性。
是以若約相即。
為即無為無可滅壞。
無為即為亦無可分别。
若約無礙。
則事能顯理而非理。
理能成事而非事。
事理相即性相曆然。
故為無為體非一異。
示謂顯示有為界分無為界性。
三觀成之益。
文顯可知。
第三佛子至稱可下。
結歎成益。
上來近明離相之益。
今則通辨一回向益文中二。
先明自分。
二利益。
初句上稱佛心。
餘句自成二利。
二佛子下勝進。
二利益文兼體用并顯可知。
第二大段菩薩下。
位果中三。
初牒得時。
二得至下。
正顯所得。
文有十句。
初三三業體遍。
次三三業用遍。
後四顯用自在。
三佛子下結。
第二重頌有十一偈分三。
初七頌回向衆生及菩提。
次三偈半頌回向實際。
後半頌成益。
前中二。
初一偈頌前略明至一切處。
但頌法說所修善根。
後六頌前廣明。
于中初半偈通頌前所至處。
次一偈半頌前回向衆生。
後四頌前普攝回向。
餘可知(自下入第二十五經) 第五無盡功德藏回向。
長行中亦二。
先明位行中亦三。
今初。
牒名征起。
由緣無盡境行回向故。
成無盡善根功德之行。
得十無盡藏之果。
從能回及果行受名。
或無盡功德之藏。
或即藏通二釋。
以回向望行。
回向為能藏無盡功德是所藏。
以因望果亦然。
并有财釋。
本業雲。
常以三寶授與前人。
故名無盡功德藏。
此義亦通所回善根。
即以五門善根回向而為其性。
第二依征廣釋中三。
初明所回善根。
二明回向之行。
三結行成德。
今初。
文有八句。
初三可知。
四聞法修證屬于勸請。
以對佛親請必聞法故。
後四皆随喜。
然依離垢慧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
一供養佛。
二贊佛德。
三禮佛。
餘即五悔。
或合禮贊。
或略供養。
或但為五。
以發願回向但總别之異。
如十住婆沙。
今文依此回向在于下文故此有四或但為三故。
智論雲。
菩薩晝夜三時各行三事。
謂忏悔勸請随喜。
行此三事功德無量。
轉近得佛。
若依善戒經但有二事。
謂忏悔回向皆随時廣略。
然忏名陳露先罪。
悔名改往修來。
除惡業障故須忏也。
然忏有二種。
若犯遮罪先當依教作法悔之。
若犯性罪應須起行。
此複二種。
一事行。
如方等經及禮佛名等。
二依理觀。
謂觀諸法空如淨名說。
當直除滅勿擾其心等。
若依普賢觀及下随好品。
皆具事理無礙之忏。
至下廣明。
言禮敬者。
除我慢障起信敬善故。
勒那三藏說七種禮。
今加後三以成圓十。
一我慢禮。
謂依次位立無敬心故。
二唱和禮。
高聲喧雜故。
此二非儀。
三恭敬禮。
五輪着地捧足殷重故。
四無相禮。
入深法性離能所故。
五起用禮。
雖無能所
理實皆等法界難可稱也。
然一一諸言定通香等。
不全通于蓋等。
以衣及光明何有門闼樓閣等耶。
是則都數未必二千。
但通相言一一諸境界也。
三結成供行可知。
第二以供佛善根回向衆生者。
正顯回向之願。
然前段供。
後有不亂等心。
今此供後明清淨等願者。
文有影略義實相通。
文分為二。
初總顯所為謂令得果惑淨智明。
後令一切下。
别顯願得因圓果滿。
初明二利因圓。
成就已下。
智用果滿。
第三總願善根普攝回向者。
以上來三段别明善根但說成供供佛。
今欲顯此善根無所不成。
故複明此。
于中二。
初喻謂。
二無我理普攝理事無不周故。
二我諸下。
法合有二十句。
前十二句攝成自利德。
後八成利他并顯可知。
第二佛子至以諸善根如下。
實際回向中二。
初總标。
二不于下别顯。
今初。
用無所得為方便者。
略有二義。
一以無所得導前随相。
即涉有不迷于空。
為入有之方便。
二假無得以入有不存無得。
即此無得亦是方便。
此為入空之方便也。
今文正用前意義兼于後。
欲顯随相離相無前後故。
然略雲無得。
準大般若。
亦以無生無滅無住等。
皆為涉有之方便也。
二别顯中三。
初正顯觀心。
二菩薩如是了達下。
明觀成之相。
三菩薩如是觀一切下。
明觀成益。
初中十句義有四節。
初一會事歸理。
謂事法既虛相無不盡。
理無不現故業果皆空。
業空故無體可能招報。
況謂因中而有果耶。
報空故無體可以酬因。
況謂果中而有因耶。
若約觀心名會用歸寂。
次五句明理不礙事。
約心則寂不礙用。
于中初句。
理無能所分别。
而不礙有能入之智所入法界。
次句無作而造作。
次句無起而修起。
次句無能所信。
而能即事入玄。
此與初句但事理之異。
大般若雲。
若信一切法。
則不信一切法。
以不信一切法。
名信一切法。
此約不信是真信。
今約不信不礙信。
末句不有能所見。
而不礙能所見。
三有二句事理雙絕。
約心即止觀兩亡。
初句正釋。
作事也。
不作理也。
待對假言故皆不可得。
下句釋成。
法從緣起不能不生。
諸緣離散不能不滅。
從緣生滅不能不有。
緣生無性不能不空。
故諸法性無暫自在。
何有性相而可得耶。
四有二句明事理無礙。
約心即寂照雙流。
良以事虛攬理無不理之事。
理實應緣無不事之理。
所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故終日知見而無知見也。
上四句初則會有歸空。
有未曾損。
次依空立有有未始存。
次空有兩亡無隐無顯。
後空有無礙存沒同時。
四句镕融。
方名離相實際觀也。
二觀成之相。
然此段文更有二意。
一前是即觀之止。
後明即止之觀。
前雖雲知意明無知。
二以後段釋成前文。
由知因緣等故。
不于業中分别報等。
雖有此二觀成相顯。
于中分二。
初句結前生後。
由依如前了達心境故。
能成下如是知見。
後知一切下。
正顯其相。
文有八句。
初總餘别。
總中由上觀故能知因緣。
何等因緣。
謂一切法若漏無漏為無為等。
皆以因緣而為其本。
雲何為本。
謂因緣故有。
因緣故空。
因緣故不有。
因緣故不空。
因緣故流轉。
因緣故還滅。
乃至一切皆由因緣故。
中論雲。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有為緣生無為緣顯。
因有有為則有無為。
又形奪相盡是真無為。
下别有七句。
釋成上義。
由觀因緣得見佛等。
是故因緣為諸法本。
一見法身因緣無住。
無住之本即是法身。
經。
雲佛以法為身故。
論雲。
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
二見法實際。
因緣性離為法實故。
三無性緣生故如化似有。
四理外無事故唯一法。
皆如來藏事事皆虛故無二性。
尚無有二何況有五。
五緣性無礙故。
于業境皆得善巧。
以業攝報境必對心。
則内外因果皆善巧也。
六即事顯理而不壞事。
故雲于有為等。
七即理成事。
而不隐理故雲于無為等。
若滅壞有為。
則失有為本空。
若分别無為即壞無為之性。
是以若約相即。
為即無為無可滅壞。
無為即為亦無可分别。
若約無礙。
則事能顯理而非理。
理能成事而非事。
事理相即性相曆然。
故為無為體非一異。
示謂顯示有為界分無為界性。
三觀成之益。
文顯可知。
第三佛子至稱可下。
結歎成益。
上來近明離相之益。
今則通辨一回向益文中二。
先明自分。
二利益。
初句上稱佛心。
餘句自成二利。
二佛子下勝進。
二利益文兼體用并顯可知。
第二大段菩薩下。
位果中三。
初牒得時。
二得至下。
正顯所得。
文有十句。
初三三業體遍。
次三三業用遍。
後四顯用自在。
三佛子下結。
第二重頌有十一偈分三。
初七頌回向衆生及菩提。
次三偈半頌回向實際。
後半頌成益。
前中二。
初一偈頌前略明至一切處。
但頌法說所修善根。
後六頌前廣明。
于中初半偈通頌前所至處。
次一偈半頌前回向衆生。
後四頌前普攝回向。
餘可知(自下入第二十五經) 第五無盡功德藏回向。
長行中亦二。
先明位行中亦三。
今初。
牒名征起。
由緣無盡境行回向故。
成無盡善根功德之行。
得十無盡藏之果。
從能回及果行受名。
或無盡功德之藏。
或即藏通二釋。
以回向望行。
回向為能藏無盡功德是所藏。
以因望果亦然。
并有财釋。
本業雲。
常以三寶授與前人。
故名無盡功德藏。
此義亦通所回善根。
即以五門善根回向而為其性。
第二依征廣釋中三。
初明所回善根。
二明回向之行。
三結行成德。
今初。
文有八句。
初三可知。
四聞法修證屬于勸請。
以對佛親請必聞法故。
後四皆随喜。
然依離垢慧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
一供養佛。
二贊佛德。
三禮佛。
餘即五悔。
或合禮贊。
或略供養。
或但為五。
以發願回向但總别之異。
如十住婆沙。
今文依此回向在于下文故此有四或但為三故。
智論雲。
菩薩晝夜三時各行三事。
謂忏悔勸請随喜。
行此三事功德無量。
轉近得佛。
若依善戒經但有二事。
謂忏悔回向皆随時廣略。
然忏名陳露先罪。
悔名改往修來。
除惡業障故須忏也。
然忏有二種。
若犯遮罪先當依教作法悔之。
若犯性罪應須起行。
此複二種。
一事行。
如方等經及禮佛名等。
二依理觀。
謂觀諸法空如淨名說。
當直除滅勿擾其心等。
若依普賢觀及下随好品。
皆具事理無礙之忏。
至下廣明。
言禮敬者。
除我慢障起信敬善故。
勒那三藏說七種禮。
今加後三以成圓十。
一我慢禮。
謂依次位立無敬心故。
二唱和禮。
高聲喧雜故。
此二非儀。
三恭敬禮。
五輪着地捧足殷重故。
四無相禮。
入深法性離能所故。
五起用禮。
雖無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