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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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告諸下。
本分文分為三。
初總顯體相。
次标以許說。
後别陳其名。
今初。
然十住體略有三種。
一約所依。
即前三昧。
依此說于十住法故。
論雲三昧即法體故。
二者約本。
即下所辨。
三克性體。
若約所緣。
即真俗二境。
若約能緣即悲智二行。
二境既融悲智不别。
境智冥契同一法界也。
今約本體。
若直觀經文。
則住處二字總示其體。
廣大已下略顯其相。
住三世佛家。
結示住處。
今依地論類例以解。
則住處為總餘皆是别。
總即示體此雲住處。
十行名行業。
十向名願。
十地名願善決定。
皆當位體也。
而得名不同者何耶。
然三賢十聖。
皆以菩提心而為其體。
菩提心有三。
一者直心。
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
樂修一切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
救護一切苦衆生故。
所念真如。
亦即本智本覺智故。
後二顯是恒沙性德。
然此三心有一必兼餘二。
而三賢互有增微。
十住直心增故。
故名為解。
解為行願本。
故首而明之。
十行深心增故名為行。
依于前解以起行。
故十向大悲增故名為願。
回前解行願諸衆生離苦得樂故。
十地三心等證故名決定。
而大悲為首故舉其願。
是以論雲願善決定者。
如初地中發菩提心。
即此本分中願。
十信通信此三。
等覺此三等佛。
故知菩提心是諸位通依。
今此住位名住處者。
若從增勝。
則以深般若住于真如。
即複由此。
而為行願之所住處。
若從通說。
俱住上三菩提心家故。
住處。
梵本名為俱羅。
此雲家也。
家即家族。
是以舊譯名為種性。
即四種性中習種性也。
良以此家菩薩所居故。
翻名住處。
下文還就佛家以結。
别中句乃有二。
義乃有三。
一廣大與法界等。
是勝住處。
然地經總句。
是于決定不應學彼。
此中廣大即是勝義。
其法界言含于四義。
一正念真如。
同理法界深無際限。
勝諸凡夫。
亦勝二乘偏真理故。
二普該菩薩無邊行相。
大悲深心同事法界無有邊量。
勝二乘故。
三者三心無礙。
同無礙法界事理融故。
四同圓融法界。
一一塵中無不具故。
此與第三勝權菩薩。
二虛空等者。
是因住處。
因有二種。
一無常愛果因。
是因如虛空。
依是生色色不盡故。
二常果因。
今是地前故阙此也。
古德又雲。
一一位中。
如空包含無邊行海。
又如空周遍非至。
非不至。
又如空無礙故。
三住三世諸佛家。
準論此名不怯弱住處。
謂菩薩所住。
即佛所住故名佛家。
進住佛家是不怯弱。
若直釋經文。
即結示也。
謂向言住處何所住耶。
謂住佛家。
佛家即是大菩提心。
諸佛住此生菩薩故真如悲願究竟唯佛方能住故。
言三世者。
是贊勝也。
二彼菩薩下。
牒以許說可知。
三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下。
别陳其名。
文有三别初标數引證。
二依數列名。
三總結顯勝。
今初。
謂三世佛果無不由此。
十住因成。
如大王路法爾常規。
故同說也。
二何者下。
依數列名。
初發心住者。
璎珞雲。
是上進分善根人。
若一劫二劫。
一恒二恒佛所。
行十信心信三寶。
常住八萬四千般若波羅蜜。
修一切行一切法門。
乃至始入空界。
住空性位故名為住。
依仁王起信。
即十千劫來修信行滿。
入位不退創起大心。
發心即住名發心住。
三種發心中即信成就發心也。
二治地者。
謂常随空心淨。
八萬四千法門清淨潔白。
故為練治心地。
使悲智增明名治地住。
三巧觀空有增修正行故。
四生佛法家種姓尊貴故。
五帶真随俗習無量善巧。
化無住故。
六成就般若故聞贊毀。
真正其心念不動故。
七入于無生畢竟空性。
心心常行空無相願。
止觀雙運緣不能壞故。
八心不生倒。
不起邪魔破菩提心故。
九從法王教生解。
當紹佛位故。
十從上九住觀空得無生。
心最為上故。
諸佛法水灌心頂故。
然住十住得名有三。
謂四八九十從喻為名。
第七離過受稱。
餘約功德從其所喻。
皆持業釋。
若從能喻或依士釋。
三是名下。
總結可知。
若定位者。
略有十義。
一依唯識等五位之中。
即當初位。
言五位者。
一資糧位。
即是三賢。
從初發心積習福智。
為道資糧為衆生故。
修解脫分善。
二加行位。
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
複修加行。
亦名順決擇分。
三通達位。
即是見道。
謂初入地二種見道。
四修習位。
始從初地第二住心。
乃至金剛無間心位。
名為修道。
五究竟位。
金剛心後解脫道中。
盡未來際皆此位攝。
二依攝論。
第六說有四位。
即當初位之初。
言四位者。
一勝解行位。
始從十信終于地前。
餘三見修究竟。
同五中後三。
三依瑜伽四十七說十二住。
當其第二之初。
言十二者。
一種性住。
謂彼菩薩性自仁賢。
性自成就菩薩功德。
任持一切佛法種子。
性離粗垢。
不能現起上煩惱纏。
二勝解行住。
謂從初發心。
乃至未得清淨意樂。
所有一切菩薩行是。
三極喜住。
四增上戒。
五增上心。
六七八三名增上慧。
分成三種。
謂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
七諸谛相應增上慧住。
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
九無相有功用住。
十無相無功用住。
十一無礙解住。
十二最上菩薩住。
十三最上如來住。
前言十二住就菩薩說。
加後如來為十三住。
第二即是三賢。
第三已去如次十地。
四亦依瑜伽及顯揚第七。
于十三住建立七地。
一種性地。
二勝解行地。
三淨勝意樂地。
即前三住。
四行正行地。
謂從第四乃至第九住。
五決定地。
即第十住。
六決
本分文分為三。
初總顯體相。
次标以許說。
後别陳其名。
今初。
然十住體略有三種。
一約所依。
即前三昧。
依此說于十住法故。
論雲三昧即法體故。
二者約本。
即下所辨。
三克性體。
若約所緣。
即真俗二境。
若約能緣即悲智二行。
二境既融悲智不别。
境智冥契同一法界也。
今約本體。
若直觀經文。
則住處二字總示其體。
廣大已下略顯其相。
住三世佛家。
結示住處。
今依地論類例以解。
則住處為總餘皆是别。
總即示體此雲住處。
十行名行業。
十向名願。
十地名願善決定。
皆當位體也。
而得名不同者何耶。
然三賢十聖。
皆以菩提心而為其體。
菩提心有三。
一者直心。
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
樂修一切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
救護一切苦衆生故。
所念真如。
亦即本智本覺智故。
後二顯是恒沙性德。
然此三心有一必兼餘二。
而三賢互有增微。
十住直心增故。
故名為解。
解為行願本。
故首而明之。
十行深心增故名為行。
依于前解以起行。
故十向大悲增故名為願。
回前解行願諸衆生離苦得樂故。
十地三心等證故名決定。
而大悲為首故舉其願。
是以論雲願善決定者。
如初地中發菩提心。
即此本分中願。
十信通信此三。
等覺此三等佛。
故知菩提心是諸位通依。
今此住位名住處者。
若從增勝。
則以深般若住于真如。
即複由此。
而為行願之所住處。
若從通說。
俱住上三菩提心家故。
住處。
梵本名為俱羅。
此雲家也。
家即家族。
是以舊譯名為種性。
即四種性中習種性也。
良以此家菩薩所居故。
翻名住處。
下文還就佛家以結。
别中句乃有二。
義乃有三。
一廣大與法界等。
是勝住處。
然地經總句。
是于決定不應學彼。
此中廣大即是勝義。
其法界言含于四義。
一正念真如。
同理法界深無際限。
勝諸凡夫。
亦勝二乘偏真理故。
二普該菩薩無邊行相。
大悲深心同事法界無有邊量。
勝二乘故。
三者三心無礙。
同無礙法界事理融故。
四同圓融法界。
一一塵中無不具故。
此與第三勝權菩薩。
二虛空等者。
是因住處。
因有二種。
一無常愛果因。
是因如虛空。
依是生色色不盡故。
二常果因。
今是地前故阙此也。
古德又雲。
一一位中。
如空包含無邊行海。
又如空周遍非至。
非不至。
又如空無礙故。
三住三世諸佛家。
準論此名不怯弱住處。
謂菩薩所住。
即佛所住故名佛家。
進住佛家是不怯弱。
若直釋經文。
即結示也。
謂向言住處何所住耶。
謂住佛家。
佛家即是大菩提心。
諸佛住此生菩薩故真如悲願究竟唯佛方能住故。
言三世者。
是贊勝也。
二彼菩薩下。
牒以許說可知。
三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下。
别陳其名。
文有三别初标數引證。
二依數列名。
三總結顯勝。
今初。
謂三世佛果無不由此。
十住因成。
如大王路法爾常規。
故同說也。
二何者下。
依數列名。
初發心住者。
璎珞雲。
是上進分善根人。
若一劫二劫。
一恒二恒佛所。
行十信心信三寶。
常住八萬四千般若波羅蜜。
修一切行一切法門。
乃至始入空界。
住空性位故名為住。
依仁王起信。
即十千劫來修信行滿。
入位不退創起大心。
發心即住名發心住。
三種發心中即信成就發心也。
二治地者。
謂常随空心淨。
八萬四千法門清淨潔白。
故為練治心地。
使悲智增明名治地住。
三巧觀空有增修正行故。
四生佛法家種姓尊貴故。
五帶真随俗習無量善巧。
化無住故。
六成就般若故聞贊毀。
真正其心念不動故。
七入于無生畢竟空性。
心心常行空無相願。
止觀雙運緣不能壞故。
八心不生倒。
不起邪魔破菩提心故。
九從法王教生解。
當紹佛位故。
十從上九住觀空得無生。
心最為上故。
諸佛法水灌心頂故。
然住十住得名有三。
謂四八九十從喻為名。
第七離過受稱。
餘約功德從其所喻。
皆持業釋。
若從能喻或依士釋。
三是名下。
總結可知。
若定位者。
略有十義。
一依唯識等五位之中。
即當初位。
言五位者。
一資糧位。
即是三賢。
從初發心積習福智。
為道資糧為衆生故。
修解脫分善。
二加行位。
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
複修加行。
亦名順決擇分。
三通達位。
即是見道。
謂初入地二種見道。
四修習位。
始從初地第二住心。
乃至金剛無間心位。
名為修道。
五究竟位。
金剛心後解脫道中。
盡未來際皆此位攝。
二依攝論。
第六說有四位。
即當初位之初。
言四位者。
一勝解行位。
始從十信終于地前。
餘三見修究竟。
同五中後三。
三依瑜伽四十七說十二住。
當其第二之初。
言十二者。
一種性住。
謂彼菩薩性自仁賢。
性自成就菩薩功德。
任持一切佛法種子。
性離粗垢。
不能現起上煩惱纏。
二勝解行住。
謂從初發心。
乃至未得清淨意樂。
所有一切菩薩行是。
三極喜住。
四增上戒。
五增上心。
六七八三名增上慧。
分成三種。
謂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
七諸谛相應增上慧住。
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
九無相有功用住。
十無相無功用住。
十一無礙解住。
十二最上菩薩住。
十三最上如來住。
前言十二住就菩薩說。
加後如來為十三住。
第二即是三賢。
第三已去如次十地。
四亦依瑜伽及顯揚第七。
于十三住建立七地。
一種性地。
二勝解行地。
三淨勝意樂地。
即前三住。
四行正行地。
謂從第四乃至第九住。
五決定地。
即第十住。
六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