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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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能持。
已下諸經。
并非凡力能受。
六同說經。
謂約一類須彌山形世界。
遍于虛空容毛端處。
以言聲說無有窮盡。
如不思議法品雲。
如一佛身。
以神通力轉如是等差别法輪。
一切世法無能為喻。
如是盡虛空界。
一一毛端分量之處。
乃至一一化身。
皆如是說。
音聲文字句義一一充滿法界等。
又阿僧祇品雲。
光中見佛不可說。
佛所說法不可說。
乃至于彼一一修多羅。
分别法門不可說等。
此意但約一類音聲說法。
已不可結集。
豈下位能持。
七異說經。
謂樹形等世界既異。
其中衆生報類亦别。
如來于彼現身立教施設不同。
不可定其色與非色言非言等。
則部類難量。
八主伴經。
謂遮那所說。
雖遍法界然與諸佛互為主伴。
如說十住時。
十方來證。
皆言我國皆說等。
則前七經皆有主伴。
九眷屬經。
謂餘根器不能聞此通方之說。
随宜說教令入此門。
皆為此經勝方便。
故名為眷屬。
故下經雲。
普眼修多羅。
以佛刹微塵數修多羅為眷屬等。
則前八皆有眷屬。
十圓滿經。
謂此上諸本。
總融為一無盡大修多羅海。
随一會一品一句一文。
皆攝一切無有分限。
故現相品雲。
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等故。
七十三中名圓滿因輪此之謂也。
第二品會差别者。
即顯今經與晉譯同異。
今經九會。
以晉經第七會初阙十定品重會普光。
故唯八會。
今有三十九品。
初會有六品。
彼經唯三十四。
由初會中唯有二品。
一世間淨眼品。
即今世主品。
二盧舍那品。
即今現相已下五品。
初會阙四兼阙十定。
故唯三十四品。
餘諸品會大同名有小異。
至文當顯。
第三明支類者。
于中複二。
先顯支流即别行經。
藏中兜沙經一卷。
是名号品。
菩薩本業經一卷。
是淨行品。
小十住經一卷。
是十住品。
大十住經四卷。
及漸備一切智德經四卷。
并是十地品。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二卷。
是十定品。
無邊功德經一卷。
是壽量品。
如來性起微密藏經二卷。
是出現品。
度世經六卷。
是離世間品。
羅摩伽經三卷。
是入法界品。
此等并是随器受持大本支出。
二明流類。
謂修慈經一卷。
金剛鬘經十卷。
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
并是華嚴流類而非本部别行。
或是别行來未盡者。
未敢詳定。
餘如纂靈記辯。
第四論釋者。
略舉其四。
一龍樹既得下本。
遂造大不思議論。
亦十萬頌備傳西域。
此方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
即是彼論釋十地中初之二地。
二世親菩薩。
造十地論釋十地品。
魏朝勒那三藏。
又菩提流支各翻一本。
光統奏請。
令二三藏參成一本為十二卷。
即今見傳。
三北齊劉謙之。
于清涼山感通造論六百卷。
備釋一經。
四後魏僧靈辯。
于五台山頂戴此經。
行道一載。
遂悟玄旨。
造論一百卷。
亦傳于世。
第八傳譯感通分二。
先明翻譯年代。
後明傳通感征。
前中此經前後通唯二譯。
并其補阙四本不同。
一晉義熙十四年。
北天竺三藏。
佛度跋陀羅。
此雲覺賢。
于楊州謝司空寺翻梵本。
三萬六千頌成晉經五十卷。
或六十卷。
沙門法業筆受。
慧嚴慧觀潤色。
謝司空寺者。
即今潤州興嚴寺是。
由興華嚴故。
二大唐永隆元年中。
天竺三藏地婆诃羅。
此雲日照。
于西京大原寺。
譯出入法界品内兩處脫文。
一從摩耶夫人。
後至彌勒菩薩前中間天主光等十善知識。
二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尊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
文殊申手過一百一十由旬按善财頂。
十五行經。
大德道成律師薄塵法師大乘基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潤文。
依六十卷本為定。
三證聖元年。
于阗三藏實叉難陀。
此雲喜學。
于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四萬五千頌。
合成唐本八十卷。
大德義淨三藏。
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綴文。
四即于前第三本中。
雖益數處卻脫日照三藏所補文殊。
按善财頂之文。
即賢首法師。
以新舊兩經勘。
以梵本将日照補文。
安喜學脫處。
遂得文續義連。
其文之要至下當辯。
今之所傳即第四本。
其第三本先已流傳。
故今世上之經。
猶多脫者即第三本。
願諸達識見阙而續之。
二明傳通感應者。
自晉譯微言則雙童現瑞。
唐翻至教則甘露呈祥。
冥衛昭然親纡禦筆。
論成西域則地震光流。
志徹清涼則感通玄悟。
其書寫則經輝五色。
楮香四達冬葵發豔瑞鳥銜華。
讀誦則眇然履空。
煥若臨鏡。
每含舍利适會神僧。
湧地現金色之身。
升天止修羅之陣。
觀行則無生入證。
偈贊排空。
海神聽而時雨滂沱。
天童迎而大水彌漫。
講說則華梵通韻人天共遵。
洪水斷流神光入宇。
良以一文之妙攝義無遺。
故一偈之功能破地獄。
盥掌之水尚拯生靈故讀誦思修功齊種智。
宿生何幸感遇斯文。
其事迹昭彰備于傳記。
第九總釋名題中。
先解經題後明品稱。
今初。
總題包于别義。
該難思之法門。
無名之中。
強以十門分别。
一通顯得名。
二對辯開合。
三具彰義類。
四别釋得名。
五展演無窮。
六卷攝相盡。
七展卷無礙。
八以義圓收。
九攝歸一心。
十泯同平等。
今初。
諸經得名有其多種。
或以人為目。
或以法為名。
人有請說等殊。
法有法喻等别。
或體或用或果或因。
乍複乍單其類繁廣。
今經受稱亦多種不同。
一從數彰名。
如梁攝論第十勝相中雲。
百千經者。
是華嚴經有十萬頌是也。
二從喻受名。
如涅槃及觀佛三昧經。
名此經為雜華經。
以萬行交雜緣起集成故。
三從法彰名。
如智論釋囑累品。
名此經為不思議解脫經。
四從義用受名。
如下離世間品及出現品。
各有十名者是。
依今梵本。
雲摩诃毗佛略勃陀健拏骠诃修多羅。
此雲大方廣佛雜華嚴飾經。
今略雜飾字耳。
前三異名義多總略。
二品十目多從别義。
又局當品。
故今譯者具以六字為名。
則人法雙題。
法喻齊舉。
具體具用有果有因理盡義圓故标經首。
二對辯開合者。
題中七字有十事五對。
一教義相對。
謂經之一字是能诠教。
大等六字是所诠義。
二就義中法喻一對。
謂大等是法。
華嚴是喻。
三就法中人法一對。
謂大方廣是所證無障礙法。
佛是能證之人。
亦名境智一對。
四就法中揀持一對。
大之一字是揀方。
廣是持。
即揀大異小。
揀實異權。
揀果異因。
亦是體用一對。
大方是體大方無隅故。
廣即是用。
五就人中。
借下華字以喻其因。
即因果一對。
佛是果故。
是以單用華字則但喻因。
若合以華嚴。
則亦喻上之四字。
至下當明。
三具彰義類者。
謂大等七字義皆無量。
并略以十義釋之。
初明大十義者。
一體大。
謂若相若用等。
皆同真性而常遍故。
即是大字。
涅槃雲。
所言大者名之為常。
此明體不變易。
如人最長故名為大。
又雲大者。
其性廣博猶如虛空。
此明體遍。
二者相大。
謂恒沙性德無不具故。
互相即入微細重重等。
具十玄門。
皆其相故。
即經方字方者法也。
三用大。
謂業用周普如體遍故。
即經廣字。
涅槃雲。
又大者。
能建大義即是約用。
良以涅槃無廣。
廣與大同故。
以廣釋大。
方廣無大。
大與廣合故。
以大釋廣。
今經具有故各配之四果大。
謂智斷依正普周法界故。
即經佛字。
五因大。
謂發菩提心起解行願證。
精勤匪懈成諸位故。
即經華字。
六智大。
謂大智為主。
運諸萬行遍嚴一切無所遺故。
即經嚴字。
七者教大。
謂一文一句無不結通。
遍于一切十方三際重重無盡故。
即是經字。
八者義大。
謂所诠法盡窮法界。
乃至帝網無所遺故。
即總是六字。
九者境大。
以上法門。
普以無盡一一為化境故。
十者業大。
謂盡三際時窮法界處。
常将此法利益衆生。
無休息故。
如攝大乘等七種大性。
不離于此。
二方十義者。
方者法也。
即前十大皆名為法。
謂體法相法等。
三廣十義者。
廣者多也。
用多繁興。
包無不盡故。
則前十皆多。
即明一遍一切名之為大。
一攝一切名之為廣。
亦可反此。
此約離釋。
若合釋方廣二字。
亦有十義。
一廣依義。
謂言教繁廣為生依故。
二廣說義。
宣說廣大甚深法故。
三廣破義。
破一切障無有餘故。
四廣超義。
無
已下諸經。
并非凡力能受。
六同說經。
謂約一類須彌山形世界。
遍于虛空容毛端處。
以言聲說無有窮盡。
如不思議法品雲。
如一佛身。
以神通力轉如是等差别法輪。
一切世法無能為喻。
如是盡虛空界。
一一毛端分量之處。
乃至一一化身。
皆如是說。
音聲文字句義一一充滿法界等。
又阿僧祇品雲。
光中見佛不可說。
佛所說法不可說。
乃至于彼一一修多羅。
分别法門不可說等。
此意但約一類音聲說法。
已不可結集。
豈下位能持。
七異說經。
謂樹形等世界既異。
其中衆生報類亦别。
如來于彼現身立教施設不同。
不可定其色與非色言非言等。
則部類難量。
八主伴經。
謂遮那所說。
雖遍法界然與諸佛互為主伴。
如說十住時。
十方來證。
皆言我國皆說等。
則前七經皆有主伴。
九眷屬經。
謂餘根器不能聞此通方之說。
随宜說教令入此門。
皆為此經勝方便。
故名為眷屬。
故下經雲。
普眼修多羅。
以佛刹微塵數修多羅為眷屬等。
則前八皆有眷屬。
十圓滿經。
謂此上諸本。
總融為一無盡大修多羅海。
随一會一品一句一文。
皆攝一切無有分限。
故現相品雲。
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等故。
七十三中名圓滿因輪此之謂也。
第二品會差别者。
即顯今經與晉譯同異。
今經九會。
以晉經第七會初阙十定品重會普光。
故唯八會。
今有三十九品。
初會有六品。
彼經唯三十四。
由初會中唯有二品。
一世間淨眼品。
即今世主品。
二盧舍那品。
即今現相已下五品。
初會阙四兼阙十定。
故唯三十四品。
餘諸品會大同名有小異。
至文當顯。
第三明支類者。
于中複二。
先顯支流即别行經。
藏中兜沙經一卷。
是名号品。
菩薩本業經一卷。
是淨行品。
小十住經一卷。
是十住品。
大十住經四卷。
及漸備一切智德經四卷。
并是十地品。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二卷。
是十定品。
無邊功德經一卷。
是壽量品。
如來性起微密藏經二卷。
是出現品。
度世經六卷。
是離世間品。
羅摩伽經三卷。
是入法界品。
此等并是随器受持大本支出。
二明流類。
謂修慈經一卷。
金剛鬘經十卷。
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
并是華嚴流類而非本部别行。
或是别行來未盡者。
未敢詳定。
餘如纂靈記辯。
第四論釋者。
略舉其四。
一龍樹既得下本。
遂造大不思議論。
亦十萬頌備傳西域。
此方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
即是彼論釋十地中初之二地。
二世親菩薩。
造十地論釋十地品。
魏朝勒那三藏。
又菩提流支各翻一本。
光統奏請。
令二三藏參成一本為十二卷。
即今見傳。
三北齊劉謙之。
于清涼山感通造論六百卷。
備釋一經。
四後魏僧靈辯。
于五台山頂戴此經。
行道一載。
遂悟玄旨。
造論一百卷。
亦傳于世。
第八傳譯感通分二。
先明翻譯年代。
後明傳通感征。
前中此經前後通唯二譯。
并其補阙四本不同。
一晉義熙十四年。
北天竺三藏。
佛度跋陀羅。
此雲覺賢。
于楊州謝司空寺翻梵本。
三萬六千頌成晉經五十卷。
或六十卷。
沙門法業筆受。
慧嚴慧觀潤色。
謝司空寺者。
即今潤州興嚴寺是。
由興華嚴故。
二大唐永隆元年中。
天竺三藏地婆诃羅。
此雲日照。
于西京大原寺。
譯出入法界品内兩處脫文。
一從摩耶夫人。
後至彌勒菩薩前中間天主光等十善知識。
二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尊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
文殊申手過一百一十由旬按善财頂。
十五行經。
大德道成律師薄塵法師大乘基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潤文。
依六十卷本為定。
三證聖元年。
于阗三藏實叉難陀。
此雲喜學。
于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四萬五千頌。
合成唐本八十卷。
大德義淨三藏。
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綴文。
四即于前第三本中。
雖益數處卻脫日照三藏所補文殊。
按善财頂之文。
即賢首法師。
以新舊兩經勘。
以梵本将日照補文。
安喜學脫處。
遂得文續義連。
其文之要至下當辯。
今之所傳即第四本。
其第三本先已流傳。
故今世上之經。
猶多脫者即第三本。
願諸達識見阙而續之。
二明傳通感應者。
自晉譯微言則雙童現瑞。
唐翻至教則甘露呈祥。
冥衛昭然親纡禦筆。
論成西域則地震光流。
志徹清涼則感通玄悟。
其書寫則經輝五色。
楮香四達冬葵發豔瑞鳥銜華。
讀誦則眇然履空。
煥若臨鏡。
每含舍利适會神僧。
湧地現金色之身。
升天止修羅之陣。
觀行則無生入證。
偈贊排空。
海神聽而時雨滂沱。
天童迎而大水彌漫。
講說則華梵通韻人天共遵。
洪水斷流神光入宇。
良以一文之妙攝義無遺。
故一偈之功能破地獄。
盥掌之水尚拯生靈故讀誦思修功齊種智。
宿生何幸感遇斯文。
其事迹昭彰備于傳記。
第九總釋名題中。
先解經題後明品稱。
今初。
總題包于别義。
該難思之法門。
無名之中。
強以十門分别。
一通顯得名。
二對辯開合。
三具彰義類。
四别釋得名。
五展演無窮。
六卷攝相盡。
七展卷無礙。
八以義圓收。
九攝歸一心。
十泯同平等。
今初。
諸經得名有其多種。
或以人為目。
或以法為名。
人有請說等殊。
法有法喻等别。
或體或用或果或因。
乍複乍單其類繁廣。
今經受稱亦多種不同。
一從數彰名。
如梁攝論第十勝相中雲。
百千經者。
是華嚴經有十萬頌是也。
二從喻受名。
如涅槃及觀佛三昧經。
名此經為雜華經。
以萬行交雜緣起集成故。
三從法彰名。
如智論釋囑累品。
名此經為不思議解脫經。
四從義用受名。
如下離世間品及出現品。
各有十名者是。
依今梵本。
雲摩诃毗佛略勃陀健拏骠诃修多羅。
此雲大方廣佛雜華嚴飾經。
今略雜飾字耳。
前三異名義多總略。
二品十目多從别義。
又局當品。
故今譯者具以六字為名。
則人法雙題。
法喻齊舉。
具體具用有果有因理盡義圓故标經首。
二對辯開合者。
題中七字有十事五對。
一教義相對。
謂經之一字是能诠教。
大等六字是所诠義。
二就義中法喻一對。
謂大等是法。
華嚴是喻。
三就法中人法一對。
謂大方廣是所證無障礙法。
佛是能證之人。
亦名境智一對。
四就法中揀持一對。
大之一字是揀方。
廣是持。
即揀大異小。
揀實異權。
揀果異因。
亦是體用一對。
大方是體大方無隅故。
廣即是用。
五就人中。
借下華字以喻其因。
即因果一對。
佛是果故。
是以單用華字則但喻因。
若合以華嚴。
則亦喻上之四字。
至下當明。
三具彰義類者。
謂大等七字義皆無量。
并略以十義釋之。
初明大十義者。
一體大。
謂若相若用等。
皆同真性而常遍故。
即是大字。
涅槃雲。
所言大者名之為常。
此明體不變易。
如人最長故名為大。
又雲大者。
其性廣博猶如虛空。
此明體遍。
二者相大。
謂恒沙性德無不具故。
互相即入微細重重等。
具十玄門。
皆其相故。
即經方字方者法也。
三用大。
謂業用周普如體遍故。
即經廣字。
涅槃雲。
又大者。
能建大義即是約用。
良以涅槃無廣。
廣與大同故。
以廣釋大。
方廣無大。
大與廣合故。
以大釋廣。
今經具有故各配之四果大。
謂智斷依正普周法界故。
即經佛字。
五因大。
謂發菩提心起解行願證。
精勤匪懈成諸位故。
即經華字。
六智大。
謂大智為主。
運諸萬行遍嚴一切無所遺故。
即經嚴字。
七者教大。
謂一文一句無不結通。
遍于一切十方三際重重無盡故。
即是經字。
八者義大。
謂所诠法盡窮法界。
乃至帝網無所遺故。
即總是六字。
九者境大。
以上法門。
普以無盡一一為化境故。
十者業大。
謂盡三際時窮法界處。
常将此法利益衆生。
無休息故。
如攝大乘等七種大性。
不離于此。
二方十義者。
方者法也。
即前十大皆名為法。
謂體法相法等。
三廣十義者。
廣者多也。
用多繁興。
包無不盡故。
則前十皆多。
即明一遍一切名之為大。
一攝一切名之為廣。
亦可反此。
此約離釋。
若合釋方廣二字。
亦有十義。
一廣依義。
謂言教繁廣為生依故。
二廣說義。
宣說廣大甚深法故。
三廣破義。
破一切障無有餘故。
四廣超義。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