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卷第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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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領前所歎舉得兼失。
二其餘樂小下簡所不歎舉損以違。
此文有三。
一敗善之損。
二是人下長受衰惱失樂之損。
三我愍下結默所以。
二重頌文。
初明說意。
二正頌。
此文有二。
初一行半結牒前文。
次一偈半結上彰失。
第二解脫請中。
初長行次偈頌。
長行有三。
一自宣己心彰欲重請。
二願承佛力下正請令說。
三是故下結請令說。
就初段中可知。
二正請文有二。
初立宗請說不思議法。
二佛所護念下辨諸佛法應護念。
此文有四。
初護然有三可知。
二何以故下辨要勝。
三譬如下喻況。
四如是佛子下法合。
第二重頌文有五。
初一半明頌請說文。
二一偈頌前第一護。
次一頌第二要勝。
次半頌喻。
次半頌第四合喻。
第二大衆請文。
上來解脫為衆先請。
請雖言衆堪未知虛實。
大衆宜須自彰己能成前請辭。
又為起說顯法尊重故。
下共請。
請文有二。
初同聲生起。
二正偈諸偈文有五行半。
初四行半歎人以請。
後一歎法。
就初段中。
初二歎其說者。
後二半歎衆堪聞。
初有五句歎金剛藏自成證力及阿含力。
下之三句歎金剛藏能令聽者入證及阿含。
初文有二。
一有四句歎成證力。
次有一句歎成阿含。
就歎聽者中。
初一偈半大衆自歎具智斷德及先有根。
次有一偈歎堪思持。
第三佛加請内。
上來雖複菩薩衆請。
率感由微顯法未極。
故次佛請。
又菩薩請顯法未勝故須佛加請。
此文有二。
初明身加。
後明口加。
身加經中有五。
一釋迦放光普照十方。
二十方佛放光照此。
三此大衆尋光見彼。
四彼大衆尋光見此。
五光台說偈。
光台說偈應屬口加。
何故在此。
然所出聲口加所攝。
今此正取能發聲業判屬身矣。
若依經本無此見彼及彼見此。
二俱無。
又經脫第五降伏業也。
又此光為顯佛力分齊及加說者。
不為集衆等。
餘文如論。
就第二口加文有二。
初長行生起。
第二偈頌。
偈中有七偈半。
于中有二。
一教請分别。
前六偈是其請說。
後之一偈半是其教說。
請彰法勝令人重敬。
教顯說真使衆深信。
二加請分别。
就此偈前六偈内有三。
初一偈半正加。
二有一偈加所為。
三有三偈半彰得益此文三。
初一聞益。
次半修時益。
次二轉生益。
又此轉生文中偈迮難解。
文意趣者。
其經法勝力加其聞者。
乃至若火劫盡時由得聞經。
論言等者等餘二災并得聞也。
問彼雲何聞。
答彼天先從佛聞。
今為說也。
此在極為言。
非局此時也。
龍中先有經。
故引之耳。
又三漸次者即加行正體後得三智也。
此可準思攝之。
亦可教證不住耳。
第二爾時金剛藏菩薩下示說分齊令衆正知。
就此經中初集經者明金剛藏将說之相并顯說意。
後正明其所說偈辭。
就前文中初示說相。
觀察表說。
内心照察名之為觀。
亦可目眄說之為觀。
顯已無偏。
故觀十方。
下明說意可知。
金剛藏有二意故說偈。
一自顯有智堪說。
拂遣大衆何因之疑。
二彰已不畏大衆不堪聽聞。
拂去大衆何緣之疑。
問衆有何益。
答有二義故益。
一義大益。
彰實出言唯深是樂所以獲益。
二說教大得聞在今。
是以歡悅深生正信。
就偈文内有十三偈半。
初七偈半明其義大。
後有六偈明其說大。
就義大文中文分為二。
初三偈半顯其佛法。
次四行偈舉彼佛法顯地出言。
今為明地。
何須顯彼佛法微妙。
以地在因辨深義隐。
佛法在果彰深義顯。
故明佛法顯地深微。
因之與果高下天殊。
雲何相顯。
然此雖複随人高下。
法體不别。
其猶虛空約尺分異異即是空。
地法像此。
就初文内初一偈半直彰法微。
後之兩偈出微體相。
謂二涅槃初文有二。
初總辨微。
二唯智者下釋相也。
初文有四。
一者是微。
二難知之道。
三非思量論名非分别。
四名無垢濁。
經無此句。
下三句有。
又無垢濁下有四義亦可。
難得屬上無垢向下。
又二向并屬。
可思準之。
初觀解清淨。
二智者下行證契真。
三自性等下體性清淨。
四不滅等下德用自在。
此依論辨。
經亦同然也。
又有世間智慧随聞明了知。
下舉世智随文顯真智不随聞也。
又論結雲觀解甚微結不濁。
二依止結智者等。
理與智為依耳。
三清淨。
甚微結自性滅等。
功德等結不滅不生等。
又第一出世故不同世間定也。
第二實成故不同外道。
第三本淨故不同始淨尊者。
第四即靜恒用故不同聲聞等也。
餘義可知。
就下兩偈出微體相文分有二。
初有兩句是其同相。
後一偈半是不同相。
不同相有二。
一何處脫。
謂離諸趣。
二有五句是雲何脫。
五句即分為五。
一觀解入如。
所謂等同涅槃相也。
二對治離障。
三明體德圓備。
四是其法身常故出矣。
五有一句是其解脫自體無礙。
又論雲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者此約智義。
非約智事。
義言智起惑次滅耶。
又智生惑滅耶。
同時耶。
此名中耳。
又惑滅次智成耶。
此悉不可。
并有恒生恒不生恒滅恒不滅等過故。
初中後如緣起性取也。
又如是觀智等者次第結前不同相方便壞涅槃。
五義可知也。
二舉前佛法顯地離言内。
于中有四偈。
初一偈半舉前二種涅槃以類地法。
次一偈半正明地體難說難聞。
次有一偈喻難說聞。
前中三句牒前佛法寂滅出言。
下有三句顯地難說又複難聞。
又論雲地者境界觀者。
或名分齊或是所緣耳。
第二說大文中有六行偈。
義分有五。
初之一偈三句彰說分齊。
次之三句彰已無過勸衆除失。
次一偈半顯其說相略而非廣。
次有一偈勸衆敬聽彰已善說生衆敬愛。
次有一偈顯已得力結說分齊。
又論雲但說一分者謂因分也。
地有二分。
一因二果。
因謂世間方便行修。
即加行智分齊也。
果謂出生離相真證。
即正證分齊。
真證出言。
因相可論。
今唯說因故說一分。
又亦可約位也。
因漸成者謂聞思等非頓漸成故雲也。
又約資成之義。
此有二義。
一資成其因。
二資成其證。
教說修中有二者。
一真心究竟成德滿足故雲也。
二者觀修者真心離妄内照法界故名也。
此二與後得正說相應故名教說也。
不相應義屬義大耳。
餘文可知。
就說分文内六門分别。
一釋名。
二明所除障。
三辯所顯理。
四明所成行。
五所得果。
六釋文諸地同此。
一釋名者。
初名歡喜。
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
初證聖處多生歡喜。
故名歡喜地。
二所除障者。
依地論名凡夫我相障。
依攝論名凡夫性無明。
又分二障。
一法我分别。
二惡道業。
又治二種業及一種報。
謂方便生死也。
雲何治。
如虛空等。
廣如論釋。
三明所顯者。
謂顯法界遍滿義。
四明所成者成檀度及十願等。
五明所得果者。
若局取果唯通達障空義得一切障滅果及地位等。
若通判果則得唯識三無性理。
及得奢摩他毗缽舍那等。
六釋文者有二。
初長行後偈頌。
長行有二。
初結前生後。
二若衆生下辨地體相。
此文相二。
初辨說分。
二菩薩如是安住下校量勝分說分文有一百句。
初四十句名為住分。
次三十句名釋名分。
後三十句說為安住。
前四十句如論應知。
又初十句中經脫淨心集。
就釋名三十句中。
初十多喜。
此中經脫慶喜文。
依論中雲心喜者。
心體非喜攝喜從心也。
體喜亦如是。
根喜者以體成後為根。
非喜根也。
次十念當得。
後十念現得。
就念現中。
有二第一正明所念現得。
二何以故下廣釋遠離五種怖畏。
亦可就第十中分之。
就釋怖畏文内有二。
初責。
次答。
答内有三。
初明所離果。
二何以故下釋成離相。
三如是菩薩下總以結之。
又論雲前說身畏後異身畏者。
前總明後别辨。
故雲異身也。
非身外耳。
就安住分文有三。
一總明安住。
二所謂信心下有三十句。
别明安住。
三菩薩成就如是下總結安住。
就廣辨三十句中。
初十信。
次十修行。
次十回向。
餘文如論。
第二願校量文有三。
一願校量勝。
二行校量勝。
三果校量勝。
言十願者。
一供養佛願。
二護正法願。
三攝法上首願。
四知衆生心。
五名化衆生。
六名知世界七是淨土。
八同心行。
九三業不空。
十成菩提。
依攝論有十願。
一供養願願供養勝緣福田師法主。
二受持願願受持勝妙正法。
三轉法輪願願于大集中轉未曾有法輪。
四修行願願如說修行一切菩薩正行。
五成就願願成就此器世界衆生三乘善根。
六承事願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恒得敬事聽受正法。
七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住正法及能修行衆生。
八不離願願于一切生處恒不離一切諸佛菩薩得同意行。
九利益願願于一切時恒作利益衆生事無有空過。
十正覺願願與一切衆生同得無上菩提恒作佛事。
又此十願與前十願義同不别也。
就經文内有四。
初結前生後。
二正明願體。
又初願脫二句。
第九願中脫如意寶身也。
三諸佛子乃至大願等明修願方便。
四以十不可下總以結之。
若依論本别明十無盡成前大願。
若依經本即是第四結願無盡。
就此文中有四。
初舉法及願立宗。
二何等為十下列十盡法。
有二可知。
三若衆生盡下将法對願逆顯成盡。
四而衆生下順結無盡又第六願中論雲辨粗細中。
并雲随何意識身色心粗細故土亦粗細也。
餘相如論。
又三種三轉者。
就十盡句别中衆生界世界空界及心緣界等四是世間轉。
法界涅槃界佛智入界此三名法轉。
佛出世界如來智界此二為智轉。
就第二行校量勝文有三。
初牒前起後。
二正釋行體。
三諸佛子悉知已下總以結之。
二釋行文内有三。
一大願薰心成利安等益。
二如是則成下人成信者。
三樂以信分别下廣明信相。
此文十行即為十段。
初信文有三。
一總立宗。
次别釋。
三舉要言之下總以結之。
第二釋慈悲文有二。
初舉三門為所觀。
二對起慈。
前文有三。
如論應知。
又論雲辨遠離第一義樂中三空離三障者。
謂分别相取
初領前所歎舉得兼失。
二其餘樂小下簡所不歎舉損以違。
此文有三。
一敗善之損。
二是人下長受衰惱失樂之損。
三我愍下結默所以。
二重頌文。
初明說意。
二正頌。
此文有二。
初一行半結牒前文。
次一偈半結上彰失。
第二解脫請中。
初長行次偈頌。
長行有三。
一自宣己心彰欲重請。
二願承佛力下正請令說。
三是故下結請令說。
就初段中可知。
二正請文有二。
初立宗請說不思議法。
二佛所護念下辨諸佛法應護念。
此文有四。
初護然有三可知。
二何以故下辨要勝。
三譬如下喻況。
四如是佛子下法合。
第二重頌文有五。
初一半明頌請說文。
二一偈頌前第一護。
次一頌第二要勝。
次半頌喻。
次半頌第四合喻。
第二大衆請文。
上來解脫為衆先請。
請雖言衆堪未知虛實。
大衆宜須自彰己能成前請辭。
又為起說顯法尊重故。
下共請。
請文有二。
初同聲生起。
二正偈諸偈文有五行半。
初四行半歎人以請。
後一歎法。
就初段中。
初二歎其說者。
後二半歎衆堪聞。
初有五句歎金剛藏自成證力及阿含力。
下之三句歎金剛藏能令聽者入證及阿含。
初文有二。
一有四句歎成證力。
次有一句歎成阿含。
就歎聽者中。
初一偈半大衆自歎具智斷德及先有根。
次有一偈歎堪思持。
第三佛加請内。
上來雖複菩薩衆請。
率感由微顯法未極。
故次佛請。
又菩薩請顯法未勝故須佛加請。
此文有二。
初明身加。
後明口加。
身加經中有五。
一釋迦放光普照十方。
二十方佛放光照此。
三此大衆尋光見彼。
四彼大衆尋光見此。
五光台說偈。
光台說偈應屬口加。
何故在此。
然所出聲口加所攝。
今此正取能發聲業判屬身矣。
若依經本無此見彼及彼見此。
二俱無。
又經脫第五降伏業也。
又此光為顯佛力分齊及加說者。
不為集衆等。
餘文如論。
就第二口加文有二。
初長行生起。
第二偈頌。
偈中有七偈半。
于中有二。
一教請分别。
前六偈是其請說。
後之一偈半是其教說。
請彰法勝令人重敬。
教顯說真使衆深信。
二加請分别。
就此偈前六偈内有三。
初一偈半正加。
二有一偈加所為。
三有三偈半彰得益此文三。
初一聞益。
次半修時益。
次二轉生益。
又此轉生文中偈迮難解。
文意趣者。
其經法勝力加其聞者。
乃至若火劫盡時由得聞經。
論言等者等餘二災并得聞也。
問彼雲何聞。
答彼天先從佛聞。
今為說也。
此在極為言。
非局此時也。
龍中先有經。
故引之耳。
又三漸次者即加行正體後得三智也。
此可準思攝之。
亦可教證不住耳。
第二爾時金剛藏菩薩下示說分齊令衆正知。
就此經中初集經者明金剛藏将說之相并顯說意。
後正明其所說偈辭。
就前文中初示說相。
觀察表說。
内心照察名之為觀。
亦可目眄說之為觀。
顯已無偏。
故觀十方。
下明說意可知。
金剛藏有二意故說偈。
一自顯有智堪說。
拂遣大衆何因之疑。
二彰已不畏大衆不堪聽聞。
拂去大衆何緣之疑。
問衆有何益。
答有二義故益。
一義大益。
彰實出言唯深是樂所以獲益。
二說教大得聞在今。
是以歡悅深生正信。
就偈文内有十三偈半。
初七偈半明其義大。
後有六偈明其說大。
就義大文中文分為二。
初三偈半顯其佛法。
次四行偈舉彼佛法顯地出言。
今為明地。
何須顯彼佛法微妙。
以地在因辨深義隐。
佛法在果彰深義顯。
故明佛法顯地深微。
因之與果高下天殊。
雲何相顯。
然此雖複随人高下。
法體不别。
其猶虛空約尺分異異即是空。
地法像此。
就初文内初一偈半直彰法微。
後之兩偈出微體相。
謂二涅槃初文有二。
初總辨微。
二唯智者下釋相也。
初文有四。
一者是微。
二難知之道。
三非思量論名非分别。
四名無垢濁。
經無此句。
下三句有。
又無垢濁下有四義亦可。
難得屬上無垢向下。
又二向并屬。
可思準之。
初觀解清淨。
二智者下行證契真。
三自性等下體性清淨。
四不滅等下德用自在。
此依論辨。
經亦同然也。
又有世間智慧随聞明了知。
下舉世智随文顯真智不随聞也。
又論結雲觀解甚微結不濁。
二依止結智者等。
理與智為依耳。
三清淨。
甚微結自性滅等。
功德等結不滅不生等。
又第一出世故不同世間定也。
第二實成故不同外道。
第三本淨故不同始淨尊者。
第四即靜恒用故不同聲聞等也。
餘義可知。
就下兩偈出微體相文分有二。
初有兩句是其同相。
後一偈半是不同相。
不同相有二。
一何處脫。
謂離諸趣。
二有五句是雲何脫。
五句即分為五。
一觀解入如。
所謂等同涅槃相也。
二對治離障。
三明體德圓備。
四是其法身常故出矣。
五有一句是其解脫自體無礙。
又論雲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者此約智義。
非約智事。
義言智起惑次滅耶。
又智生惑滅耶。
同時耶。
此名中耳。
又惑滅次智成耶。
此悉不可。
并有恒生恒不生恒滅恒不滅等過故。
初中後如緣起性取也。
又如是觀智等者次第結前不同相方便壞涅槃。
五義可知也。
二舉前佛法顯地離言内。
于中有四偈。
初一偈半舉前二種涅槃以類地法。
次一偈半正明地體難說難聞。
次有一偈喻難說聞。
前中三句牒前佛法寂滅出言。
下有三句顯地難說又複難聞。
又論雲地者境界觀者。
或名分齊或是所緣耳。
第二說大文中有六行偈。
義分有五。
初之一偈三句彰說分齊。
次之三句彰已無過勸衆除失。
次一偈半顯其說相略而非廣。
次有一偈勸衆敬聽彰已善說生衆敬愛。
次有一偈顯已得力結說分齊。
又論雲但說一分者謂因分也。
地有二分。
一因二果。
因謂世間方便行修。
即加行智分齊也。
果謂出生離相真證。
即正證分齊。
真證出言。
因相可論。
今唯說因故說一分。
又亦可約位也。
因漸成者謂聞思等非頓漸成故雲也。
又約資成之義。
此有二義。
一資成其因。
二資成其證。
教說修中有二者。
一真心究竟成德滿足故雲也。
二者觀修者真心離妄内照法界故名也。
此二與後得正說相應故名教說也。
不相應義屬義大耳。
餘文可知。
就說分文内六門分别。
一釋名。
二明所除障。
三辯所顯理。
四明所成行。
五所得果。
六釋文諸地同此。
一釋名者。
初名歡喜。
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
初證聖處多生歡喜。
故名歡喜地。
二所除障者。
依地論名凡夫我相障。
依攝論名凡夫性無明。
又分二障。
一法我分别。
二惡道業。
又治二種業及一種報。
謂方便生死也。
雲何治。
如虛空等。
廣如論釋。
三明所顯者。
謂顯法界遍滿義。
四明所成者成檀度及十願等。
五明所得果者。
若局取果唯通達障空義得一切障滅果及地位等。
若通判果則得唯識三無性理。
及得奢摩他毗缽舍那等。
六釋文者有二。
初長行後偈頌。
長行有二。
初結前生後。
二若衆生下辨地體相。
此文相二。
初辨說分。
二菩薩如是安住下校量勝分說分文有一百句。
初四十句名為住分。
次三十句名釋名分。
後三十句說為安住。
前四十句如論應知。
又初十句中經脫淨心集。
就釋名三十句中。
初十多喜。
此中經脫慶喜文。
依論中雲心喜者。
心體非喜攝喜從心也。
體喜亦如是。
根喜者以體成後為根。
非喜根也。
次十念當得。
後十念現得。
就念現中。
有二第一正明所念現得。
二何以故下廣釋遠離五種怖畏。
亦可就第十中分之。
就釋怖畏文内有二。
初責。
次答。
答内有三。
初明所離果。
二何以故下釋成離相。
三如是菩薩下總以結之。
又論雲前說身畏後異身畏者。
前總明後别辨。
故雲異身也。
非身外耳。
就安住分文有三。
一總明安住。
二所謂信心下有三十句。
别明安住。
三菩薩成就如是下總結安住。
就廣辨三十句中。
初十信。
次十修行。
次十回向。
餘文如論。
第二願校量文有三。
一願校量勝。
二行校量勝。
三果校量勝。
言十願者。
一供養佛願。
二護正法願。
三攝法上首願。
四知衆生心。
五名化衆生。
六名知世界七是淨土。
八同心行。
九三業不空。
十成菩提。
依攝論有十願。
一供養願願供養勝緣福田師法主。
二受持願願受持勝妙正法。
三轉法輪願願于大集中轉未曾有法輪。
四修行願願如說修行一切菩薩正行。
五成就願願成就此器世界衆生三乘善根。
六承事願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恒得敬事聽受正法。
七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住正法及能修行衆生。
八不離願願于一切生處恒不離一切諸佛菩薩得同意行。
九利益願願于一切時恒作利益衆生事無有空過。
十正覺願願與一切衆生同得無上菩提恒作佛事。
又此十願與前十願義同不别也。
就經文内有四。
初結前生後。
二正明願體。
又初願脫二句。
第九願中脫如意寶身也。
三諸佛子乃至大願等明修願方便。
四以十不可下總以結之。
若依論本别明十無盡成前大願。
若依經本即是第四結願無盡。
就此文中有四。
初舉法及願立宗。
二何等為十下列十盡法。
有二可知。
三若衆生盡下将法對願逆顯成盡。
四而衆生下順結無盡又第六願中論雲辨粗細中。
并雲随何意識身色心粗細故土亦粗細也。
餘相如論。
又三種三轉者。
就十盡句别中衆生界世界空界及心緣界等四是世間轉。
法界涅槃界佛智入界此三名法轉。
佛出世界如來智界此二為智轉。
就第二行校量勝文有三。
初牒前起後。
二正釋行體。
三諸佛子悉知已下總以結之。
二釋行文内有三。
一大願薰心成利安等益。
二如是則成下人成信者。
三樂以信分别下廣明信相。
此文十行即為十段。
初信文有三。
一總立宗。
次别釋。
三舉要言之下總以結之。
第二釋慈悲文有二。
初舉三門為所觀。
二對起慈。
前文有三。
如論應知。
又論雲辨遠離第一義樂中三空離三障者。
謂分别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