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卷第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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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是欲也。
又下地人果決能成耳。
餘如論辨。
又明不共者。
一外道不共。
二二乘不共也。
又二法喻金剛中。
法前是能破。
後是堅也。
喻即前樹取心堅。
孕子取子能破也。
三昧分中承力入定有三。
一為推化在于如來故現承力。
二雖自得對佛勝人不得自在。
必須仰承。
三于此定雖分得證。
窮滿在佛。
今此欲為佛之勝化故。
須承力。
科文可知。
就加分中有三。
一入三昧故諸佛同加。
二欲宣一切下明加所為。
三金剛藏汝當說下示現加相。
初文有三。
一諸佛為欲加贊同皆現身。
二同聲贊下諸佛同贊。
應前入定顯證能說。
三如是十方下佛彰已加。
應前入定為受佛力。
又釋得加所以。
又顯示多佛故者多佛同證此法也。
餘文如論應知。
二所為文。
一對地法明加所為。
二所謂入智慧下對所化人明加所為。
又見智得證者。
前二觀解。
後二行解。
見始智終。
得始證終也。
又信樂得證者亦同前。
但為未得向得故安信樂名。
對人明所為中有二十句。
前之十入是自利行。
後十始終是利他行。
何故自利名之為入。
利他之行說為始終。
答但入始終義一無别。
語入其必從始至終。
論其始終必有所入。
為分兩行各随一義。
就入及始終二十句内。
各初一總餘句别。
第七中複有善根能為出世間因者地中加行善根等也。
又始終内經脫第二句。
又論言阿含者有九種。
一行教相對。
音聲言教名為阿含。
一切功德說以為證。
猶下說中字義兩藏是也。
二位地相對。
解行已前依教修行名為阿含。
初地已上說之為證。
猶下解脫第二請中歎衆是也。
地前所起聞思修等名阿含淨。
初地已上一切行德通名證淨。
三修成相對。
一切地中聞思修慧報生識智。
此等四心緣照之解名曰阿含。
真智出言說以為證。
故下論言。
聞思修等是則可說。
以可說故名為阿含。
地智離文。
名之為證。
四真僞相對。
一切地真僞合修名曰阿含。
舍僞契實名之為證。
猶下所明義說二大。
說大阿含方便修也。
義大是證行成就也。
五相實相對。
世間修中得彼證相名阿含。
契本實相名之為證。
猶下所說增上妙法光明法門。
增上是證。
光明是教也。
六體德相對。
就彼離相所成行中。
無始法性本隐今顯。
名之為證。
依本所成方便行德。
依教修生名為阿含。
猶下文中煉金所況。
金體喻證。
環钏嚴具喻于阿含。
七體用相對。
前體及德相從為證。
依此所起。
随順世間教智之用名為阿含。
猶下文中珠光明等所況法是。
珠輪等淨喻于證體。
光焰等喻于阿含。
八自分勝進相對。
自分所成體德及用皆名為證。
能受佛教稱曰阿含。
猶下文中歎金剛藏二力是也。
妙智及辯名為證力。
于佛教法念堅淨慧名阿含力。
九約诠就實相對。
真智之體說以為證。
即此證體約言分十。
名為阿含。
猶下文中虛空迹處所況法是。
虛空平等喻地證智。
故下論言。
字身住處證智所攝。
空中之迹喻地阿含。
故下論言。
非無地智名句字身。
名句字身是阿含法也。
此之阿含及證通上及下。
可準思攝。
餘相知之。
第三加相文内。
謂口意身。
口則勸說以增力。
意則冥被以加威。
身則摩頂而令覺。
何故先口次意後身。
乘前諸佛顯加所為。
因則勸說。
故先明口身摩則起。
理宜在後。
意無此義。
據中而說。
口加中有二。
初總次别。
又身淨中經脫佛盡一句。
第二意加文有二十句。
初之十句正明意加。
後十解釋偏加所以。
何故就意解釋偏加餘不如是。
意是加本故就釋之。
又前口加有其自他二力辯才。
意加亦爾。
前十正加明其他力。
後十釋加顯其自力。
故此釋之。
就前文内。
初無畏身亦總亦别。
通攝十句為無畏身。
所以通是總别。
于中别分。
初之一句顯色身勝。
是故名别。
餘之九句一向是别。
又此中論法成者依相續解脫經中有四種成。
一以有成。
因緣名相言說諸法得成。
二所作成。
一切所作各有成辯三者法成。
一切諸法性相成立。
四者助成以智言說助成諸法。
今言緣者是彼以有成也。
以有因緣諸法得成。
故名為緣。
法者即是彼中法。
成作者是彼所作成也。
成者即是彼中助成也。
又三種同相智者釋不一種。
依金剛仙論知一切法皆無常苦及與無我也。
依别翻論知一切法自相同相不二相。
謂世谛真谛一實谛也。
又知空無相願也。
又六正見者是能知智。
依金剛仙論。
一真實義正見。
能知理法。
二行正見。
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
三教正見。
能知教法。
四離二邊正見。
知前理法不同情取。
五不思議正見。
知前行法成德出情。
六根欲性正見。
知前教法說随物心也。
第二釋所為中。
初何以故責。
次答文有二。
初一總。
後九别。
又佛法欲壞時假餘尊法誦持者。
随壞時何尊教也。
第三身加文有四句。
一不離本。
二以神力。
三申右手。
四摩頂。
經阙初二句。
就釋本分文内有二。
初告次述。
第二文有三。
初明願善以為地體。
二列十名顯其地相。
三舉佛同贊顯地要勝。
此三之中皆各有二。
初地體内。
初一句總。
二無有過下别。
餘如論辨。
第二相中文别有二者。
初問。
次答文有三。
初立有二。
次列有二。
三結。
第三段文别二者。
初我不見者舉佛同歎顯地要勝。
二何以故下彰地要勝釋顯諸佛同歎所由。
此文有二。
初問次答。
答文有四句。
初句舉此證行釋佛同歎。
第二句非但是彼出世所證。
亦是世間方便所行。
三所謂一句顯前第二光明法門。
四諸佛子下顯前第一增上妙法。
此約論中經本科也。
餘文可知。
又論雲決定者。
依地持有三種。
一種性決定為定佛種。
二解行決定定發心。
三證決定定得法故。
此即第三也。
又善決定者。
初辨善。
決定随來。
次決定者辨決定義。
善字随來。
就善釋決定義也。
三勝善決定中依論合有四義釋。
初一總。
後三别。
三中謂證助不住也。
又解初理。
次智。
第三位及教法。
四約相即無漏亦即助道。
準思攝也。
依大品經論有三乘十地名。
一幹慧地。
二性地。
三八人地。
四見地。
五薄地。
六離欲地。
七已作地。
八辟支佛地。
九菩薩地。
十佛地。
此十地是一乘所用。
是三乘所入也。
此中本分依自義阿含說也。
就請分文中大判有二。
一金剛藏說已默住。
菩薩及佛鹹皆共請。
二觀察下示說分齊令衆正知。
前中随人分請為三。
一解脫月請。
二大衆請。
三佛加請。
就此三中。
初解脫月請内文别三對。
皆初說者默違不說。
後明啟請。
第一對中。
初金剛藏說已默住。
後解脫月知衆心疑為之問請。
仁者堪說。
大衆能聞。
何故不說。
第二對中。
初金剛藏乘前請問顯已默意以為酬答。
以法難說證信難得故我不說。
解脫乘此歎衆重請。
我謂仁者更有何意。
乃雲證信難得不說。
今此菩薩善淨衆集有證有信。
仁者宜說。
此第二對。
上來兩對歎人以請。
第三對中。
初金剛藏乘前請言舉損以違。
雖此衆淨餘樂小者聞生疑惑長受衰惱。
有斯兩損故我不說。
解脫月乘此歎法重請。
仁者但說。
莫慮衆疑。
諸佛護念令人易解。
有說多益。
勿懼衰惱。
然解脫月請義有餘。
彼金剛藏違請。
理盡于斯絕言。
但為重法默待餘請。
初對經中初金剛藏說已默住。
是時一切已下明衆心疑解脫為請。
前中兩句。
初金剛藏說地名已。
牒前起後。
二默不說正待後請。
下衆對此生欲生疑。
就下請中。
初明大衆聞名欲義睹默生疑。
時大菩薩下明解脫月知疑為請。
複就前中。
初對說名聞已欲義。
各作是念下對不分别睹默生疑。
何因者對彼說人以生疑念。
言何緣者對其聽衆以生疑念。
第二解脫知疑請中句别有三。
一标請主解脫菩薩。
二知衆疑為之啟請。
三舉請辭。
請辭偈中文分有五。
兩門分别。
征請分别。
征者征默拂遣衆疑。
請者請說遂衆心欲。
偈中初二征問默意。
第三一偈請其宣說。
後之兩偈略無征請。
理應齊有。
二就所歎說聽分别。
初偈歎彼說者堪說。
為遣大衆何因之疑。
後之四偈歎衆堪聞。
為遣大衆何緣之疑。
就聽者四偈中。
初之兩偈歎同法衆。
次有一偈歎異法衆。
後之一偈總歎二衆。
然此亦名同生異生。
又論雲。
有非現前決定無現前等者。
證教二決定非現欲決定也。
又第一行慧字當論中覺也。
第四行中瑕字即論不欲也。
穢字即論中威儀濁也。
實者即除論中異想也。
餘準可知耳。
就第二請内有二。
初金剛藏乘前啟請顯已默意。
後解脫月乘言重請。
前文有二。
初長行生後說意。
第二偈釋。
偈有六偈。
初之二偈明法難說。
次有二偈彰法難聞。
次有一偈喻難說聞。
後之一偈舉難結默。
又喻中文意者。
空喻證地體。
風畫喻字句言說。
風畫住處喻所說差别十地。
問此與下喻何别。
答下取鳥迹處為喻。
況之以證。
此中宣說動筆之畫飄忽之風以為喻故。
況之以說。
有此左右耳。
又此畫及鳥足并下悉昙章喻。
及下普賢品總為一類。
是言顯證十地下鳥迹處等以不言顯證十地為己許說十地名故。
此亦可準解之。
所以故十地總名。
亦可是三乘熟教名故。
前二偈中法有四重。
一總舉法難。
二第一等顯其難相。
三菩薩行出難法體。
四微難見下彰難所以。
此依論經。
可準取思攝也。
第二解脫乘請文中有二。
初長行次偈頌。
長行有三。
一解脫月聞違重請。
二是大菩薩衆直心清淨下廣歎衆淨。
三是故下結請令說。
二廣歎衆淨文中。
初總次别。
阿含淨内别經文中第二句在論第四句。
經中第五句在論第二句。
亦可依文定仍須思準。
二重頌文内有二。
初長行生起。
第二偈頌。
偈中初一頌上結請。
次有一偈頌上請文。
第三請内。
初金剛藏舉損以違。
後解脫月歎益重請。
初文分二。
初長行。
次偈頌。
初文有二
果是欲也。
又下地人果決能成耳。
餘如論辨。
又明不共者。
一外道不共。
二二乘不共也。
又二法喻金剛中。
法前是能破。
後是堅也。
喻即前樹取心堅。
孕子取子能破也。
三昧分中承力入定有三。
一為推化在于如來故現承力。
二雖自得對佛勝人不得自在。
必須仰承。
三于此定雖分得證。
窮滿在佛。
今此欲為佛之勝化故。
須承力。
科文可知。
就加分中有三。
一入三昧故諸佛同加。
二欲宣一切下明加所為。
三金剛藏汝當說下示現加相。
初文有三。
一諸佛為欲加贊同皆現身。
二同聲贊下諸佛同贊。
應前入定顯證能說。
三如是十方下佛彰已加。
應前入定為受佛力。
又釋得加所以。
又顯示多佛故者多佛同證此法也。
餘文如論應知。
二所為文。
一對地法明加所為。
二所謂入智慧下對所化人明加所為。
又見智得證者。
前二觀解。
後二行解。
見始智終。
得始證終也。
又信樂得證者亦同前。
但為未得向得故安信樂名。
對人明所為中有二十句。
前之十入是自利行。
後十始終是利他行。
何故自利名之為入。
利他之行說為始終。
答但入始終義一無别。
語入其必從始至終。
論其始終必有所入。
為分兩行各随一義。
就入及始終二十句内。
各初一總餘句别。
第七中複有善根能為出世間因者地中加行善根等也。
又始終内經脫第二句。
又論言阿含者有九種。
一行教相對。
音聲言教名為阿含。
一切功德說以為證。
猶下說中字義兩藏是也。
二位地相對。
解行已前依教修行名為阿含。
初地已上說之為證。
猶下解脫第二請中歎衆是也。
地前所起聞思修等名阿含淨。
初地已上一切行德通名證淨。
三修成相對。
一切地中聞思修慧報生識智。
此等四心緣照之解名曰阿含。
真智出言說以為證。
故下論言。
聞思修等是則可說。
以可說故名為阿含。
地智離文。
名之為證。
四真僞相對。
一切地真僞合修名曰阿含。
舍僞契實名之為證。
猶下所明義說二大。
說大阿含方便修也。
義大是證行成就也。
五相實相對。
世間修中得彼證相名阿含。
契本實相名之為證。
猶下所說增上妙法光明法門。
增上是證。
光明是教也。
六體德相對。
就彼離相所成行中。
無始法性本隐今顯。
名之為證。
依本所成方便行德。
依教修生名為阿含。
猶下文中煉金所況。
金體喻證。
環钏嚴具喻于阿含。
七體用相對。
前體及德相從為證。
依此所起。
随順世間教智之用名為阿含。
猶下文中珠光明等所況法是。
珠輪等淨喻于證體。
光焰等喻于阿含。
八自分勝進相對。
自分所成體德及用皆名為證。
能受佛教稱曰阿含。
猶下文中歎金剛藏二力是也。
妙智及辯名為證力。
于佛教法念堅淨慧名阿含力。
九約诠就實相對。
真智之體說以為證。
即此證體約言分十。
名為阿含。
猶下文中虛空迹處所況法是。
虛空平等喻地證智。
故下論言。
字身住處證智所攝。
空中之迹喻地阿含。
故下論言。
非無地智名句字身。
名句字身是阿含法也。
此之阿含及證通上及下。
可準思攝。
餘相知之。
第三加相文内。
謂口意身。
口則勸說以增力。
意則冥被以加威。
身則摩頂而令覺。
何故先口次意後身。
乘前諸佛顯加所為。
因則勸說。
故先明口身摩則起。
理宜在後。
意無此義。
據中而說。
口加中有二。
初總次别。
又身淨中經脫佛盡一句。
第二意加文有二十句。
初之十句正明意加。
後十解釋偏加所以。
何故就意解釋偏加餘不如是。
意是加本故就釋之。
又前口加有其自他二力辯才。
意加亦爾。
前十正加明其他力。
後十釋加顯其自力。
故此釋之。
就前文内。
初無畏身亦總亦别。
通攝十句為無畏身。
所以通是總别。
于中别分。
初之一句顯色身勝。
是故名别。
餘之九句一向是别。
又此中論法成者依相續解脫經中有四種成。
一以有成。
因緣名相言說諸法得成。
二所作成。
一切所作各有成辯三者法成。
一切諸法性相成立。
四者助成以智言說助成諸法。
今言緣者是彼以有成也。
以有因緣諸法得成。
故名為緣。
法者即是彼中法。
成作者是彼所作成也。
成者即是彼中助成也。
又三種同相智者釋不一種。
依金剛仙論知一切法皆無常苦及與無我也。
依别翻論知一切法自相同相不二相。
謂世谛真谛一實谛也。
又知空無相願也。
又六正見者是能知智。
依金剛仙論。
一真實義正見。
能知理法。
二行正見。
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
三教正見。
能知教法。
四離二邊正見。
知前理法不同情取。
五不思議正見。
知前行法成德出情。
六根欲性正見。
知前教法說随物心也。
第二釋所為中。
初何以故責。
次答文有二。
初一總。
後九别。
又佛法欲壞時假餘尊法誦持者。
随壞時何尊教也。
第三身加文有四句。
一不離本。
二以神力。
三申右手。
四摩頂。
經阙初二句。
就釋本分文内有二。
初告次述。
第二文有三。
初明願善以為地體。
二列十名顯其地相。
三舉佛同贊顯地要勝。
此三之中皆各有二。
初地體内。
初一句總。
二無有過下别。
餘如論辨。
第二相中文别有二者。
初問。
次答文有三。
初立有二。
次列有二。
三結。
第三段文别二者。
初我不見者舉佛同歎顯地要勝。
二何以故下彰地要勝釋顯諸佛同歎所由。
此文有二。
初問次答。
答文有四句。
初句舉此證行釋佛同歎。
第二句非但是彼出世所證。
亦是世間方便所行。
三所謂一句顯前第二光明法門。
四諸佛子下顯前第一增上妙法。
此約論中經本科也。
餘文可知。
又論雲決定者。
依地持有三種。
一種性決定為定佛種。
二解行決定定發心。
三證決定定得法故。
此即第三也。
又善決定者。
初辨善。
決定随來。
次決定者辨決定義。
善字随來。
就善釋決定義也。
三勝善決定中依論合有四義釋。
初一總。
後三别。
三中謂證助不住也。
又解初理。
次智。
第三位及教法。
四約相即無漏亦即助道。
準思攝也。
依大品經論有三乘十地名。
一幹慧地。
二性地。
三八人地。
四見地。
五薄地。
六離欲地。
七已作地。
八辟支佛地。
九菩薩地。
十佛地。
此十地是一乘所用。
是三乘所入也。
此中本分依自義阿含說也。
就請分文中大判有二。
一金剛藏說已默住。
菩薩及佛鹹皆共請。
二觀察下示說分齊令衆正知。
前中随人分請為三。
一解脫月請。
二大衆請。
三佛加請。
就此三中。
初解脫月請内文别三對。
皆初說者默違不說。
後明啟請。
第一對中。
初金剛藏說已默住。
後解脫月知衆心疑為之問請。
仁者堪說。
大衆能聞。
何故不說。
第二對中。
初金剛藏乘前請問顯已默意以為酬答。
以法難說證信難得故我不說。
解脫乘此歎衆重請。
我謂仁者更有何意。
乃雲證信難得不說。
今此菩薩善淨衆集有證有信。
仁者宜說。
此第二對。
上來兩對歎人以請。
第三對中。
初金剛藏乘前請言舉損以違。
雖此衆淨餘樂小者聞生疑惑長受衰惱。
有斯兩損故我不說。
解脫月乘此歎法重請。
仁者但說。
莫慮衆疑。
諸佛護念令人易解。
有說多益。
勿懼衰惱。
然解脫月請義有餘。
彼金剛藏違請。
理盡于斯絕言。
但為重法默待餘請。
初對經中初金剛藏說已默住。
是時一切已下明衆心疑解脫為請。
前中兩句。
初金剛藏說地名已。
牒前起後。
二默不說正待後請。
下衆對此生欲生疑。
就下請中。
初明大衆聞名欲義睹默生疑。
時大菩薩下明解脫月知疑為請。
複就前中。
初對說名聞已欲義。
各作是念下對不分别睹默生疑。
何因者對彼說人以生疑念。
言何緣者對其聽衆以生疑念。
第二解脫知疑請中句别有三。
一标請主解脫菩薩。
二知衆疑為之啟請。
三舉請辭。
請辭偈中文分有五。
兩門分别。
征請分别。
征者征默拂遣衆疑。
請者請說遂衆心欲。
偈中初二征問默意。
第三一偈請其宣說。
後之兩偈略無征請。
理應齊有。
二就所歎說聽分别。
初偈歎彼說者堪說。
為遣大衆何因之疑。
後之四偈歎衆堪聞。
為遣大衆何緣之疑。
就聽者四偈中。
初之兩偈歎同法衆。
次有一偈歎異法衆。
後之一偈總歎二衆。
然此亦名同生異生。
又論雲。
有非現前決定無現前等者。
證教二決定非現欲決定也。
又第一行慧字當論中覺也。
第四行中瑕字即論不欲也。
穢字即論中威儀濁也。
實者即除論中異想也。
餘準可知耳。
就第二請内有二。
初金剛藏乘前啟請顯已默意。
後解脫月乘言重請。
前文有二。
初長行生後說意。
第二偈釋。
偈有六偈。
初之二偈明法難說。
次有二偈彰法難聞。
次有一偈喻難說聞。
後之一偈舉難結默。
又喻中文意者。
空喻證地體。
風畫喻字句言說。
風畫住處喻所說差别十地。
問此與下喻何别。
答下取鳥迹處為喻。
況之以證。
此中宣說動筆之畫飄忽之風以為喻故。
況之以說。
有此左右耳。
又此畫及鳥足并下悉昙章喻。
及下普賢品總為一類。
是言顯證十地下鳥迹處等以不言顯證十地為己許說十地名故。
此亦可準解之。
所以故十地總名。
亦可是三乘熟教名故。
前二偈中法有四重。
一總舉法難。
二第一等顯其難相。
三菩薩行出難法體。
四微難見下彰難所以。
此依論經。
可準取思攝也。
第二解脫乘請文中有二。
初長行次偈頌。
長行有三。
一解脫月聞違重請。
二是大菩薩衆直心清淨下廣歎衆淨。
三是故下結請令說。
二廣歎衆淨文中。
初總次别。
阿含淨内别經文中第二句在論第四句。
經中第五句在論第二句。
亦可依文定仍須思準。
二重頌文内有二。
初長行生起。
第二偈頌。
偈中初一頌上結請。
次有一偈頌上請文。
第三請内。
初金剛藏舉損以違。
後解脫月歎益重請。
初文分二。
初長行。
次偈頌。
初文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