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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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散華者誤耳。
彼諸國王雖有此意。
但是機扣于佛。
而佛開二護過其所扣。
則又應之深者也。
意如後見。
問王下。
簡開二護所以。
答中凡約多意申之。
初以粗妙難易言者。
則王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佛具知之。
彼此兼到過其所扣也。
又以世出世真俗論者。
使國土縱安而生憍慢。
不若今陳出世因果則真俗俱當。
又約索有多少者。
若索少賜多。
得師弟子之體。
如法華索車請三與一過本所望。
豈不快哉。
又衣不貪不悭可知。
慈導之志者。
謂慈悲能導。
此并在佛。
志應作意。
然猶分别之說。
若相濟為言。
則護果護因必資般若之力。
使因果俱護。
信行大乘。
何有國土而不安乎。
王聞二護之言三慧之語勸發。
稱善以美之極。
言大事因緣。
以褒揚之。
其理可謂至矣。
非特般若為然。
凡一代顯頓之說。
皆得以言之。
故疏類舉諸文為說是也。
散華下。
約表法釋。
凡諸事供必表法門。
此亦釋經之法。
若直事解。
何足以見行因得果。
起化之義。
故以事表理。
兩得之矣。
廣明二護為二。
初爾時下蹑上。
請問文兼二護。
答中合先答護果。
而言化四生者。
故知二護雖該因果實以度生為本。
謂以佛果化衆生。
及以因行化衆生是也。
但佛所證性本亡離。
何護之有。
故寄因明果。
直從行釋。
苟于行無著理當自明。
既文從行結。
而又曰菩薩修佛果為若此等。
故知寄因明果其理彰矣。
言所化境。
如疏雲雲。
而一皆如幼五道之所從出。
若論所化。
本該九界。
今且從界内能生雲爾。
二明能化智。
則不觀色如等。
凡五科。
今束為四。
謂一者五陰我人知見。
即所化衆生。
經以常樂我淨如綴我人下。
恐差誤。
義見後文二菩薩如等。
即能化人法。
三佛果即所護四德。
此可兼見護果之義。
四二谛即二護所依。
而皆言不觀等。
則遮其所非。
謂今般若能觀觀智。
以空慧為本。
故不觀色是遮其有也。
不觀如是遮其空也。
唯觀法性真實空。
如疏釋雲雲。
是皆以偏見故不觀。
若知一切法性下。
懸取後文意說。
是皆以圓智故。
則何所不觀。
何所不攝。
雖不言所是而理在其中。
故結雲如虛空。
是為真空之空。
不礙妙有之有。
舉斯以況。
則一皆無我無相。
是為菩薩下。
結行成護因義。
本釋在次品。
今結此中者。
寄顯護果義。
非正結因。
亦與上标宗文旨一貫也。
若如即色為别見者。
不出從空出假之義。
常樂我淨如句。
若移置一切行如下。
文義極便。
但聖經不可辄爾。
且當仍舊。
疏約對前五陰作颠倒不颠倒釋等。
非無此理雲雲。
而曰随盡煩惱等者。
謂對所滅五陰該于九界故。
随煩惱滅處雖有淺深。
而所顯性則一而已。
亦猶冰水之漸融釋也。
知見壽者。
如本當連上衆生我人。
亦緣前句所間故。
以知見作對位釋。
更當詳之。
菩薩如下。
疏簡淨名一切皆如之言。
似與今同若為異耶。
答中彼斥授記故。
以真空奪之。
今顯諸法皆如故。
以妙有為說。
又以動寂等對釋。
并如疏可知。
然以斷常而顯中道。
未出阿含所離之中。
應以妙疏所離雖近能離實遠成之。
又以淨名有曰不觀色色如色性之文。
揀之雲雲。
但是情執之未袪。
惑取之未亡。
觀道之未融。
理性之未顯。
皆所當遣亦所當護也。
餘文如前釋可知。
白佛言下。
廣上觀空起後菩薩修護佛果見三般若義。
初約不住明實相般若。
先領上為問。
謂若諸法悉如前雲爾者。
為菩薩護化衆生。
則無衆生可化。
為化衆生則有衆生可化。
若為有無邪。
問既隐略。
答亦難明。
于是申以二意焉。
謂真則無化。
俗則有化故。
自法性色下。
明真則無化。
謂法性五陰者。
即常樂我淨境也。
皆所不住等觀也。
舊例多釋經本三句。
今加作四句雲雲。
四句三觀既皆不住。
則不住亦不住。
以悉皆如故。
即實相中道之體。
于是明矣。
故以真言之。
安有衆生假實而可得邪。
次明俗則有化。
則曰以世谛三假故名見衆生。
而又曰一切法性實故者。
謂稱實而見則無衆生可見也。
如是乃至諸佛聖賢亦皆名見。
亦皆非見。
例此而言。
見有正邪。
謂正見見也。
邪見爾見也。
今以假名之名。
名見一切法。
則知諸佛凡聖爾。
皆以非見而見稱性見一切法也。
是則二谛雖異。
以建化故護果護因。
未始偏廢也。
此中三假非成實因成等三。
以今非小教故也。
然或引于二空文。
後爾得以小成大也雲雲。
二約能照義明觀照般若。
而言有法非非法摩诃衍者。
疏出問意雲雲。
今謂有法者。
提所照境也。
非非法者。
其言猶總略。
正應雲法非法皆非非法。
謂法者有也。
非法者空也。
非非法者非其非法。
則空之又空。
即中道第一義畢竟空也。
據下答文。
正應如是而照。
為未解者非常情所到。
故曰摩诃衍雲何照。
所以正領上文。
以生答意。
摩诃衍此翻大乘。
與今般若同出異名爾。
佛答以于般若自性見非非法。
苟能如是而照。
則能空其空。
此法所以非非法。
故名非非法空。
既言法空而又曰法性空者。
謂此空非照已方空。
非作得故空。
直由般若性離無自性故。
理本自空也。
所謂受想行識空乃至十二緣空。
皆其理也。
故此下。
曆法明空。
疏引大論約六門明之。
謂果報空等空雖是一而義類複不同。
五陰是果報空者。
以是報陰法故。
十二入受用空者。
以其根境相對受用各别故。
十八界性别空者。
加以六識。
分一精明為六和合。
成見聞覺知别故。
所以隻一色心而有陰入界開合異者。
以所病不同故也。
故曰雲雲。
餘論疑或作迷。
言迷尤顯。
六大名遍到空。
謂其大大各遍一切。
而有相傾淩滅之相。
此複别明如楞嚴雲雲。
又引阿含明六王互诤雲雲。
謂五各有用而識為主故。
居中則勝也。
因緣義空者。
謂三世因果有緣生緣滅之義。
而與谛境總别有殊雲雲。
是法下。
約三義釋成。
然生滅等本非空義。
今取其速疾不停傍顯即空。
其旨益明。
故曰雲雲。
即有即空者。
總結諸法之有歸即空義。
與疏小别。
論引諸小乘師明生滅前後同異。
一一核之。
然皆有過雲雲。
疾炎過鋒者。
正應雲疾炎奔緣過鋒經刃。
取其至疾無迹。
喻上空義而已。
上以諸法顯則曰是法即生即滅。
次以心念明則曰刹那刹那。
然意猶難曉。
故複征釋雲雲。
九十刹那等如經未檢。
夫以一刹那極短之時。
而經九百生滅。
使以情量分别終不可解。
以不思議意會之可也。
若乃以圓頓教旨明之。
所謂一念普觀無量劫等。
則九百生滅惡足道哉。
當以理求。
難以言盡雲雲。
九十刹那下。
釋通。
即空凡二義。
若自一之多。
謂一念攝九十刹那。
一刹那攝九百生滅。
九十刹那義當八萬一千生滅。
求其定實不可得。
則此心空矣。
又自多之少。
謂生滅不出刹那。
刹那不出一念。
于其念中求定實爾不可得。
則此念空矣。
故曰如是心法不可得。
此名心空也。
但了心空諸法自泯。
心法泯處落空者誰。
又以四大分(應作去呼)諸根下。
例推四大至于極微。
分分不可得。
如是推析至于鄰虛。
是為正析。
非同邪外之析也。
色盡心窮豁然無住。
可謂至矣。
而猶止是生滅。
為護三藏佛果而已。
望大無生無量無作相去遠矣。
奈何今人欲以粗心淺量議佛法之精微吾未見其能仿佛也。
若見色空下。
推明衍門教旨。
其文雖約理則至矣。
如言通教體空。
固無他說。
别诠心色而一而異者。
以能造心是故不異。
以所造法非故不一。
又以教權故不一。
理實故不異。
此正得别教之旨也。
又圓明色心本來空寂。
善談即具旨在于斯。
以護佛果則佛果各得其正。
以護般若則般若斯明。
以化衆生則衆生斯度。
不唯菩薩護持。
而諸佛亦各護念。
何以故。
以其理所同故也。
不然則夭傷慧命亡失法身者有之。
于是得無懼乎。
經複以心例色。
反複明之。
故曰色亦如是。
以般若下。
明能觀觀智。
結成雙照。
顯中空之旨。
謂以般若空故無相。
無相故照。
所照皆寂。
大品所謂波若者爾。
般若存略耳。
然于其中了無小法可得。
故曰不見緣等。
則諸法皆空名為不見。
非謂不照名不見也。
非見及見者。
文缺一所字。
以皆亡相故。
是為真實般若。
即地住所證。
爾前通别無量教門謂接正等則相似般若。
至于曆法明空。
亦謂空之分齊。
謂略則十二如今文。
或十八空如大論。
疏列釋雲雲。
然則空本破有。
有既空矣。
有複何立而為俗邪。
故曰但法集故有等。
謂法有合散。
散則為空為真。
合則為有為俗。
集亦合也。
兩者各論則為偏。
偏則二邊而非中道。
兩者并明則為圓圓則中。
中則妙。
如斯而已矣。
三假等對釋可知。
次明得失者。
金剛般若所謂若見有法可得則為著。
我人衆生壽者。
皆見也。
苟此見未亡則有法也。
非無法也。
非所謂開眼也。
著合眼也。
著若無此見則有無皆是。
謂不異世間者。
見同凡見。
非正觀也。
與夫如來出世間能了世間相者。
夐然異矣。
雖然若見世間法不合不散等。
是則聖法凡境未始異未始不
言散華者誤耳。
彼諸國王雖有此意。
但是機扣于佛。
而佛開二護過其所扣。
則又應之深者也。
意如後見。
問王下。
簡開二護所以。
答中凡約多意申之。
初以粗妙難易言者。
則王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佛具知之。
彼此兼到過其所扣也。
又以世出世真俗論者。
使國土縱安而生憍慢。
不若今陳出世因果則真俗俱當。
又約索有多少者。
若索少賜多。
得師弟子之體。
如法華索車請三與一過本所望。
豈不快哉。
又衣不貪不悭可知。
慈導之志者。
謂慈悲能導。
此并在佛。
志應作意。
然猶分别之說。
若相濟為言。
則護果護因必資般若之力。
使因果俱護。
信行大乘。
何有國土而不安乎。
王聞二護之言三慧之語勸發。
稱善以美之極。
言大事因緣。
以褒揚之。
其理可謂至矣。
非特般若為然。
凡一代顯頓之說。
皆得以言之。
故疏類舉諸文為說是也。
散華下。
約表法釋。
凡諸事供必表法門。
此亦釋經之法。
若直事解。
何足以見行因得果。
起化之義。
故以事表理。
兩得之矣。
廣明二護為二。
初爾時下蹑上。
請問文兼二護。
答中合先答護果。
而言化四生者。
故知二護雖該因果實以度生為本。
謂以佛果化衆生。
及以因行化衆生是也。
但佛所證性本亡離。
何護之有。
故寄因明果。
直從行釋。
苟于行無著理當自明。
既文從行結。
而又曰菩薩修佛果為若此等。
故知寄因明果其理彰矣。
言所化境。
如疏雲雲。
而一皆如幼五道之所從出。
若論所化。
本該九界。
今且從界内能生雲爾。
二明能化智。
則不觀色如等。
凡五科。
今束為四。
謂一者五陰我人知見。
即所化衆生。
經以常樂我淨如綴我人下。
恐差誤。
義見後文二菩薩如等。
即能化人法。
三佛果即所護四德。
此可兼見護果之義。
四二谛即二護所依。
而皆言不觀等。
則遮其所非。
謂今般若能觀觀智。
以空慧為本。
故不觀色是遮其有也。
不觀如是遮其空也。
唯觀法性真實空。
如疏釋雲雲。
是皆以偏見故不觀。
若知一切法性下。
懸取後文意說。
是皆以圓智故。
則何所不觀。
何所不攝。
雖不言所是而理在其中。
故結雲如虛空。
是為真空之空。
不礙妙有之有。
舉斯以況。
則一皆無我無相。
是為菩薩下。
結行成護因義。
本釋在次品。
今結此中者。
寄顯護果義。
非正結因。
亦與上标宗文旨一貫也。
若如即色為别見者。
不出從空出假之義。
常樂我淨如句。
若移置一切行如下。
文義極便。
但聖經不可辄爾。
且當仍舊。
疏約對前五陰作颠倒不颠倒釋等。
非無此理雲雲。
而曰随盡煩惱等者。
謂對所滅五陰該于九界故。
随煩惱滅處雖有淺深。
而所顯性則一而已。
亦猶冰水之漸融釋也。
知見壽者。
如本當連上衆生我人。
亦緣前句所間故。
以知見作對位釋。
更當詳之。
菩薩如下。
疏簡淨名一切皆如之言。
似與今同若為異耶。
答中彼斥授記故。
以真空奪之。
今顯諸法皆如故。
以妙有為說。
又以動寂等對釋。
并如疏可知。
然以斷常而顯中道。
未出阿含所離之中。
應以妙疏所離雖近能離實遠成之。
又以淨名有曰不觀色色如色性之文。
揀之雲雲。
但是情執之未袪。
惑取之未亡。
觀道之未融。
理性之未顯。
皆所當遣亦所當護也。
餘文如前釋可知。
白佛言下。
廣上觀空起後菩薩修護佛果見三般若義。
初約不住明實相般若。
先領上為問。
謂若諸法悉如前雲爾者。
為菩薩護化衆生。
則無衆生可化。
為化衆生則有衆生可化。
若為有無邪。
問既隐略。
答亦難明。
于是申以二意焉。
謂真則無化。
俗則有化故。
自法性色下。
明真則無化。
謂法性五陰者。
即常樂我淨境也。
皆所不住等觀也。
舊例多釋經本三句。
今加作四句雲雲。
四句三觀既皆不住。
則不住亦不住。
以悉皆如故。
即實相中道之體。
于是明矣。
故以真言之。
安有衆生假實而可得邪。
次明俗則有化。
則曰以世谛三假故名見衆生。
而又曰一切法性實故者。
謂稱實而見則無衆生可見也。
如是乃至諸佛聖賢亦皆名見。
亦皆非見。
例此而言。
見有正邪。
謂正見見也。
邪見爾見也。
今以假名之名。
名見一切法。
則知諸佛凡聖爾。
皆以非見而見稱性見一切法也。
是則二谛雖異。
以建化故護果護因。
未始偏廢也。
此中三假非成實因成等三。
以今非小教故也。
然或引于二空文。
後爾得以小成大也雲雲。
二約能照義明觀照般若。
而言有法非非法摩诃衍者。
疏出問意雲雲。
今謂有法者。
提所照境也。
非非法者。
其言猶總略。
正應雲法非法皆非非法。
謂法者有也。
非法者空也。
非非法者非其非法。
則空之又空。
即中道第一義畢竟空也。
據下答文。
正應如是而照。
為未解者非常情所到。
故曰摩诃衍雲何照。
所以正領上文。
以生答意。
摩诃衍此翻大乘。
與今般若同出異名爾。
佛答以于般若自性見非非法。
苟能如是而照。
則能空其空。
此法所以非非法。
故名非非法空。
既言法空而又曰法性空者。
謂此空非照已方空。
非作得故空。
直由般若性離無自性故。
理本自空也。
所謂受想行識空乃至十二緣空。
皆其理也。
故此下。
曆法明空。
疏引大論約六門明之。
謂果報空等空雖是一而義類複不同。
五陰是果報空者。
以是報陰法故。
十二入受用空者。
以其根境相對受用各别故。
十八界性别空者。
加以六識。
分一精明為六和合。
成見聞覺知别故。
所以隻一色心而有陰入界開合異者。
以所病不同故也。
故曰雲雲。
餘論疑或作迷。
言迷尤顯。
六大名遍到空。
謂其大大各遍一切。
而有相傾淩滅之相。
此複别明如楞嚴雲雲。
又引阿含明六王互诤雲雲。
謂五各有用而識為主故。
居中則勝也。
因緣義空者。
謂三世因果有緣生緣滅之義。
而與谛境總别有殊雲雲。
是法下。
約三義釋成。
然生滅等本非空義。
今取其速疾不停傍顯即空。
其旨益明。
故曰雲雲。
即有即空者。
總結諸法之有歸即空義。
與疏小别。
論引諸小乘師明生滅前後同異。
一一核之。
然皆有過雲雲。
疾炎過鋒者。
正應雲疾炎奔緣過鋒經刃。
取其至疾無迹。
喻上空義而已。
上以諸法顯則曰是法即生即滅。
次以心念明則曰刹那刹那。
然意猶難曉。
故複征釋雲雲。
九十刹那等如經未檢。
夫以一刹那極短之時。
而經九百生滅。
使以情量分别終不可解。
以不思議意會之可也。
若乃以圓頓教旨明之。
所謂一念普觀無量劫等。
則九百生滅惡足道哉。
當以理求。
難以言盡雲雲。
九十刹那下。
釋通。
即空凡二義。
若自一之多。
謂一念攝九十刹那。
一刹那攝九百生滅。
九十刹那義當八萬一千生滅。
求其定實不可得。
則此心空矣。
又自多之少。
謂生滅不出刹那。
刹那不出一念。
于其念中求定實爾不可得。
則此念空矣。
故曰如是心法不可得。
此名心空也。
但了心空諸法自泯。
心法泯處落空者誰。
又以四大分(應作去呼)諸根下。
例推四大至于極微。
分分不可得。
如是推析至于鄰虛。
是為正析。
非同邪外之析也。
色盡心窮豁然無住。
可謂至矣。
而猶止是生滅。
為護三藏佛果而已。
望大無生無量無作相去遠矣。
奈何今人欲以粗心淺量議佛法之精微吾未見其能仿佛也。
若見色空下。
推明衍門教旨。
其文雖約理則至矣。
如言通教體空。
固無他說。
别诠心色而一而異者。
以能造心是故不異。
以所造法非故不一。
又以教權故不一。
理實故不異。
此正得别教之旨也。
又圓明色心本來空寂。
善談即具旨在于斯。
以護佛果則佛果各得其正。
以護般若則般若斯明。
以化衆生則衆生斯度。
不唯菩薩護持。
而諸佛亦各護念。
何以故。
以其理所同故也。
不然則夭傷慧命亡失法身者有之。
于是得無懼乎。
經複以心例色。
反複明之。
故曰色亦如是。
以般若下。
明能觀觀智。
結成雙照。
顯中空之旨。
謂以般若空故無相。
無相故照。
所照皆寂。
大品所謂波若者爾。
般若存略耳。
然于其中了無小法可得。
故曰不見緣等。
則諸法皆空名為不見。
非謂不照名不見也。
非見及見者。
文缺一所字。
以皆亡相故。
是為真實般若。
即地住所證。
爾前通别無量教門謂接正等則相似般若。
至于曆法明空。
亦謂空之分齊。
謂略則十二如今文。
或十八空如大論。
疏列釋雲雲。
然則空本破有。
有既空矣。
有複何立而為俗邪。
故曰但法集故有等。
謂法有合散。
散則為空為真。
合則為有為俗。
集亦合也。
兩者各論則為偏。
偏則二邊而非中道。
兩者并明則為圓圓則中。
中則妙。
如斯而已矣。
三假等對釋可知。
次明得失者。
金剛般若所謂若見有法可得則為著。
我人衆生壽者。
皆見也。
苟此見未亡則有法也。
非無法也。
非所謂開眼也。
著合眼也。
著若無此見則有無皆是。
謂不異世間者。
見同凡見。
非正觀也。
與夫如來出世間能了世間相者。
夐然異矣。
雖然若見世間法不合不散等。
是則聖法凡境未始異未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