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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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為别。
謂二十二品通言凡八科道品有四雲雲。
唯對位一種除七覺八正屬于見道。
餘品在前。
故但成二十二也。
十一切入等諸科名相。
具如法界次第雲雲。
問八解脫者。
謂有觀有證。
今猶在賢觀而未得。
何遽歎邪。
答中前七從觀。
雖未證滅。
從多為言耳。
又問解脫何義者。
謂以棄背舍去為義。
始于棄色無色。
棄心無心。
心色兩忘終。
于滅盡但有緣心。
亦應舍去。
惜乎小教止是耳矣。
至于諸無可舍舍者為誰。
能所雙絕無法當情。
固非所及也。
又問遍等三處何别者。
答以見有所棄即所棄為解脫。
而見有一切勝境界者。
即能勝為勝處。
不唯能勝。
而又能廣唯心所變。
一切處無非青等。
其為境界何如哉。
是安得不以為勝而作聖解乎。
過是斯為善矣。
三慧者。
謂從聞思修次第增進。
為入道之漸。
而悉能發慧。
故通得其名。
以次對位可知。
與夫觀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
異矣雲雲。
十六谛四谛等。
約谛觀門歎。
有通有别。
謂世出世間因果之法。
總而為四。
謂苦集滅道。
别分四種。
則生滅無生無量無作。
約真中巧拙以論。
一皆審實故稱為谛。
若委分别。
義不可盡。
今依疏釋。
謂于忍位中有上中下遍觀等異。
凡十六谛行。
從行言之。
則曰觀門。
從所觀境。
則曰谛門。
并指如上說雲雲。
四三二一品觀者。
不出以四善根歎居士德也。
自暖至世第一。
而有逆數順除之異。
逆數則前前加于後後。
順除則後後減于前前。
如文可知。
或約四果從後向前。
非此中意。
故從前釋得九十忍者。
舊說凡三釋。
并不用。
今取經正别結文。
自二十二品下諸法相共成八十一數。
兼四禅等九。
恰得九十忍。
幸有明文數義足用。
何必其他。
而通稱忍者。
無他亦安之而已。
既曰調心方法。
有何一法而非忍乎。
列天數中。
言以萬數(上音)萬者。
隻是萬萬成億耳。
餘三本不同。
總别開合具略之異。
對證可知。
五喜樂天者。
文兼二說。
謂五支者。
即四禅所發支林功德。
非關天數。
若雲後五淨者。
即五那含天是也。
而言喜樂者。
亦義言之爾。
此乃三果聖人散迹諸天。
本無定所。
楞嚴所謂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
皆阿羅漢所住持故。
世間粗人所不能見是矣。
以次四禅附列于此。
委如俱舍雲雲。
天定功德定等。
如疏節釋。
即修報二義也味謂味著禅定。
但于根本定上有所味著是也。
若于禅無著。
則曰淨禅。
如六行觀八聖種等雲雲。
有小五欲者。
謂執手笑視等。
即其義也。
若言六欲。
從處言之。
四信成就者。
謂信三寶及戒。
是為四不壞信。
亦淨信也。
複有五道。
下總列。
中或但列人天。
則受道之器。
或通明五道。
則沒修羅。
以于鬼畜無定形故。
若言三善三惡及四趣等。
則六道數足雲雲。
又六道中言先後者。
先有天人三惡次之。
修羅則或有無故。
先後不定。
或于此經無緣種故。
不在所列之數。
列他方衆。
雲他處異見者。
謂于他方衆會而見有異。
或雖見有去來。
而無去來之迹。
或見彼衆不起于座而來此土。
成就化事等。
此皆随緣異見。
總彰不異議化也。
複有變十方淨土者。
變猶法華變淨之變表淨三土也。
接所現淨相。
雖無分别。
而一往約事。
且從示現報土為言。
故曰非寂光之淨。
蓋寂光淨相唯極智所見。
非餘下地及化衆所到也。
且曰。
現百億高座者。
華嚴應相也。
及華上者。
即樹下千百億化身也。
其實皆華藏境界不動不離而升而遊。
故曰雲雲。
八部大衆各坐寶花者。
總彰主伴不思議化事也。
佛及大衆各說般若者。
蓋般若有二。
謂共不共。
共如此經。
不共即華嚴。
雖共不共異。
皆般若也。
既皆般若亦無非華嚴。
故知佛化融通初無彼此。
人情自生異見耳。
于中疏出八部。
以四王各領二衆為八。
而諸經又以天龍等為八。
其實皆護法衆也雲雲。
坐九級座者。
據疏隻應改劫作級。
謂層級也。
今經本既已正自不須更改。
況劫字未必訓級。
雖略可也。
然以今所集衆各若幹數已不思議。
況皆來集會各坐此座。
而其會廣九百五十裡。
亦隻約世谛說耳。
若不思議豈直若幹數量而已。
如維摩丈室容三萬二千師子座。
校此殆不容以廣狹優劣論也。
以是知佛化但可作不思議會。
若以凡情分别。
幾何而不為誕乎。
雖然要且未免癡人說夢。
問諸經下。
問列衆可知。
答中謂三界果報可由業論。
其如見佛有緣無緣之異。
未必一向以善惡分。
故曰雲雲。
以例聞法不聞法等。
亦應可見。
今以大經一文正之。
則戒緩未必為障。
乘緩斯為障爾。
以次二句。
則緣無緣之說。
乃得其正焉。
應更分别乘戒各有三品互論緩急等四句。
如文。
佥猶皆也。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二
謂二十二品通言凡八科道品有四雲雲。
唯對位一種除七覺八正屬于見道。
餘品在前。
故但成二十二也。
十一切入等諸科名相。
具如法界次第雲雲。
問八解脫者。
謂有觀有證。
今猶在賢觀而未得。
何遽歎邪。
答中前七從觀。
雖未證滅。
從多為言耳。
又問解脫何義者。
謂以棄背舍去為義。
始于棄色無色。
棄心無心。
心色兩忘終。
于滅盡但有緣心。
亦應舍去。
惜乎小教止是耳矣。
至于諸無可舍舍者為誰。
能所雙絕無法當情。
固非所及也。
又問遍等三處何别者。
答以見有所棄即所棄為解脫。
而見有一切勝境界者。
即能勝為勝處。
不唯能勝。
而又能廣唯心所變。
一切處無非青等。
其為境界何如哉。
是安得不以為勝而作聖解乎。
過是斯為善矣。
三慧者。
謂從聞思修次第增進。
為入道之漸。
而悉能發慧。
故通得其名。
以次對位可知。
與夫觀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
異矣雲雲。
十六谛四谛等。
約谛觀門歎。
有通有别。
謂世出世間因果之法。
總而為四。
謂苦集滅道。
别分四種。
則生滅無生無量無作。
約真中巧拙以論。
一皆審實故稱為谛。
若委分别。
義不可盡。
今依疏釋。
謂于忍位中有上中下遍觀等異。
凡十六谛行。
從行言之。
則曰觀門。
從所觀境。
則曰谛門。
并指如上說雲雲。
四三二一品觀者。
不出以四善根歎居士德也。
自暖至世第一。
而有逆數順除之異。
逆數則前前加于後後。
順除則後後減于前前。
如文可知。
或約四果從後向前。
非此中意。
故從前釋得九十忍者。
舊說凡三釋。
并不用。
今取經正别結文。
自二十二品下諸法相共成八十一數。
兼四禅等九。
恰得九十忍。
幸有明文數義足用。
何必其他。
而通稱忍者。
無他亦安之而已。
既曰調心方法。
有何一法而非忍乎。
列天數中。
言以萬數(上音)萬者。
隻是萬萬成億耳。
餘三本不同。
總别開合具略之異。
對證可知。
五喜樂天者。
文兼二說。
謂五支者。
即四禅所發支林功德。
非關天數。
若雲後五淨者。
即五那含天是也。
而言喜樂者。
亦義言之爾。
此乃三果聖人散迹諸天。
本無定所。
楞嚴所謂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
皆阿羅漢所住持故。
世間粗人所不能見是矣。
以次四禅附列于此。
委如俱舍雲雲。
天定功德定等。
如疏節釋。
即修報二義也味謂味著禅定。
但于根本定上有所味著是也。
若于禅無著。
則曰淨禅。
如六行觀八聖種等雲雲。
有小五欲者。
謂執手笑視等。
即其義也。
若言六欲。
從處言之。
四信成就者。
謂信三寶及戒。
是為四不壞信。
亦淨信也。
複有五道。
下總列。
中或但列人天。
則受道之器。
或通明五道。
則沒修羅。
以于鬼畜無定形故。
若言三善三惡及四趣等。
則六道數足雲雲。
又六道中言先後者。
先有天人三惡次之。
修羅則或有無故。
先後不定。
或于此經無緣種故。
不在所列之數。
列他方衆。
雲他處異見者。
謂于他方衆會而見有異。
或雖見有去來。
而無去來之迹。
或見彼衆不起于座而來此土。
成就化事等。
此皆随緣異見。
總彰不異議化也。
複有變十方淨土者。
變猶法華變淨之變表淨三土也。
接所現淨相。
雖無分别。
而一往約事。
且從示現報土為言。
故曰非寂光之淨。
蓋寂光淨相唯極智所見。
非餘下地及化衆所到也。
且曰。
現百億高座者。
華嚴應相也。
及華上者。
即樹下千百億化身也。
其實皆華藏境界不動不離而升而遊。
故曰雲雲。
八部大衆各坐寶花者。
總彰主伴不思議化事也。
佛及大衆各說般若者。
蓋般若有二。
謂共不共。
共如此經。
不共即華嚴。
雖共不共異。
皆般若也。
既皆般若亦無非華嚴。
故知佛化融通初無彼此。
人情自生異見耳。
于中疏出八部。
以四王各領二衆為八。
而諸經又以天龍等為八。
其實皆護法衆也雲雲。
坐九級座者。
據疏隻應改劫作級。
謂層級也。
今經本既已正自不須更改。
況劫字未必訓級。
雖略可也。
然以今所集衆各若幹數已不思議。
況皆來集會各坐此座。
而其會廣九百五十裡。
亦隻約世谛說耳。
若不思議豈直若幹數量而已。
如維摩丈室容三萬二千師子座。
校此殆不容以廣狹優劣論也。
以是知佛化但可作不思議會。
若以凡情分别。
幾何而不為誕乎。
雖然要且未免癡人說夢。
問諸經下。
問列衆可知。
答中謂三界果報可由業論。
其如見佛有緣無緣之異。
未必一向以善惡分。
故曰雲雲。
以例聞法不聞法等。
亦應可見。
今以大經一文正之。
則戒緩未必為障。
乘緩斯為障爾。
以次二句。
則緣無緣之說。
乃得其正焉。
應更分别乘戒各有三品互論緩急等四句。
如文。
佥猶皆也。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