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玄義記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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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二若緣下約法簡判二。
初簡生法不周。
次第生法二種慈悲。
藏通二教及别住行。
若衆生緣亦兼凡外。
二有所緣何得名普。
二若無下别無緣方普。
别教十向圓教初心。
修此慈悲至入地住。
乃能分證。
猶如明鑒不動而形。
磁石無念而吸。
此之慈悲方得名普。
二别釋下約圓頓三慈别釋。
三慈一念不縱不橫。
故大經雲。
慈若有無非有非無。
名如來慈。
有即生緣無即法緣。
雙非即無緣佛心圓具。
今修佛慈。
故一一慈皆不思議。
文分三。
初衆生緣慈二。
初總示二。
初一心緣一界非普。
二今觀下一心緣十界。
是普二。
初觀衆生三。
初法。
對下法緣畢竟空真。
故今衆生是難思俗。
真實俗假故曰假名。
非獨人我。
稱為假名。
十界性一舉一即十。
故成百界。
各有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
故有千種。
豈唯已千。
生佛各千皆冥在性。
二喻。
三合。
凡夫一心具而不識。
圓聖法眼一念遍知。
二知此下起慈悲圓。
聞名字學佛慈悲。
即于一念觀百界生善惡因緣苦樂本末。
而起慈悲與拔之想也。
大本十如四類解釋。
一四趣。
二人天。
三二乘。
四菩薩佛。
若分苦樂者。
應以四趣為苦。
人天等為樂。
或六凡為苦四聖為樂。
或九界為苦佛界為樂。
二今約下委釋二。
初明觀法二。
初指初後兩界。
獄是苦之尤。
佛是樂之極。
二地獄下明一念千法二。
初明地獄具餘九界二。
初直明地獄十法二。
初明十法。
十初性。
二相。
三體。
大本通取摧折色心為體。
今取覺苦故的指心。
四乃至下力。
堪任刀火長劫不絕。
五作。
既堪受苦必任作惡。
六因。
三業動作成惡習因。
七緣。
假藉諸惡我及我所。
一切具度助成習業。
八果。
因習淫欲業既成就。
果于苦具見是欲境。
如本染愛。
九報。
習果在心境随心變。
報因既滿即受燒然。
十本末。
大本乃以初相後報而為本末。
則修性皆爾。
今欲彰于理事不二。
故以修性而為本末。
全修在性全性成修。
方得名為究竟等也。
二地獄下例九界。
若非十法不成一界。
二問當下明具九界十法二。
初約佛法難具問。
界有法分雲何互具。
佛法離染頓出凡聖。
雲何地獄具茲十法。
二答大下明凡心即佛答二。
初正明地獄具佛十法十。
初佛性。
仙豫大王欲化外道。
十二年中供養五百婆羅門衆。
後令歸信大乘方等。
其不歸信乃謗言無。
仙豫聞謗乃殺五百。
五百堕獄即生三念。
一念此是何處乃知地獄。
二念從何處來。
乃知人道。
三念何因堕獄知謗方等。
因茲悔過便生佛國。
終獲佛身。
此乃仙像知地獄人有佛性故。
殺之令堕三念中發。
婆薮過去殺生祭天。
因堕地獄于獄教化九十億人。
從地獄出至方等會。
佛言。
婆者。
好也。
薮者。
高也。
好高之人豈堕地獄。
又言。
婆者。
剛也。
薮者。
柔也。
剛柔之人豈堕地獄。
斯是大權示現惡相。
顯于地獄有佛性矣。
二佛相。
三佛體。
上品惡心即中道故。
四佛力。
性具大用即八自在。
五佛作。
此雲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
欲明順修是佛界作也。
九界因果皆違本立。
唯佛因果順本而作。
以本覺性元離住著。
即無住本。
若不順本無住而作。
則非佛界因緣果報。
此是妙修此修起時。
豁然能絕七種方便智行之作故喻師子筋弦彈絕百獸筋弦。
師子之乳點化百獸之乳。
須知地獄之心。
本具佛界修性之性。
如大本中以相性體為佛性三。
力作以去是佛界修。
此之修性凡心皆具。
得此作意則了諸修皆順性起。
六因者。
即是順修所顯之理。
故曰正因。
七緣者。
即是順修能資智行。
故曰緣了。
而言性德者。
以地獄心本具故也。
八果。
九報即前緣了所克二果。
地獄之心無不具也。
十佛本末究竟等。
約修性相在釋。
與前地獄不異。
二大經下以佛界況餘界十法。
雪山者。
極惡心地也。
妙藥毒草者。
初後二界也。
佛法超勝地獄尚具。
豈不能具餘八界邪。
二地獄下餘九皆即十界。
地獄具九已如上說。
九界各各具餘九界。
可以意得。
二菩薩下起慈悲二。
初約十界解釋三。
初深觀善惡境二。
初法。
菩薩修慈隻于一念。
遍觀十界。
修得善惡皆即性具。
以性照修盡善惡際。
二如見下喻。
二以觀下廣運與拔心。
觀于九界七法因緣。
及以所生二死果報。
皆即性德故起大悲欲拔其苦。
觀于佛界七法因緣。
及以所生二德果報。
皆即性德。
故起大慈欲與其樂。
問。
性德善惡及以苦樂。
皆是法門不生不滅。
今何與拔。
答。
斯之妙談不可輕議。
以三菩薩觀于苦樂但謂修成。
故存與拔之功。
莫運無緣之力。
是故慈悲俱不名普。
今知所生苦樂及以能生因緣。
皆是性德。
故拔一切苦不損毫厘。
與一切樂不增微末。
方得慈悲廣普塵劫忘勞。
此衆生緣與其無緣無二無别。
三此十下結成慈悲普。
二問地下就地獄料簡二。
初約重苦妨樂問。
二約乘機代苦答二。
初答衆下乘機示因。
以第三念憶知先罪必有悔心。
大聖承機現身說法。
或密警發令起善心。
即樂因也。
或即得樂如婆羅門。
或後得樂如婆薮所化。
二又菩下代苦與樂。
請觀音雲。
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
二法緣慈者。
前衆生緣若緣六界但生死俗。
不得名普。
圓觀十界二乘即真。
菩薩是俗佛是中谛。
既在一念。
即非次第。
況複互融而成百界。
彌顯一假一切假也。
此衆生緣安得不普。
今明法緣即于此境而觀于空。
二乘空俗菩薩空真。
佛空二谛。
既約百界即一空一切空。
名畢竟空。
具足言之。
三千即空名今法緣。
安得不普初明觀境三。
初深觀性空三。
初觀千法空。
十界必百姓相有千。
觀此皆空畢竟無相。
初簡生法不周。
次第生法二種慈悲。
藏通二教及别住行。
若衆生緣亦兼凡外。
二有所緣何得名普。
二若無下别無緣方普。
别教十向圓教初心。
修此慈悲至入地住。
乃能分證。
猶如明鑒不動而形。
磁石無念而吸。
此之慈悲方得名普。
二别釋下約圓頓三慈别釋。
三慈一念不縱不橫。
故大經雲。
慈若有無非有非無。
名如來慈。
有即生緣無即法緣。
雙非即無緣佛心圓具。
今修佛慈。
故一一慈皆不思議。
文分三。
初衆生緣慈二。
初總示二。
初一心緣一界非普。
二今觀下一心緣十界。
是普二。
初觀衆生三。
初法。
對下法緣畢竟空真。
故今衆生是難思俗。
真實俗假故曰假名。
非獨人我。
稱為假名。
十界性一舉一即十。
故成百界。
各有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
故有千種。
豈唯已千。
生佛各千皆冥在性。
二喻。
三合。
凡夫一心具而不識。
圓聖法眼一念遍知。
二知此下起慈悲圓。
聞名字學佛慈悲。
即于一念觀百界生善惡因緣苦樂本末。
而起慈悲與拔之想也。
大本十如四類解釋。
一四趣。
二人天。
三二乘。
四菩薩佛。
若分苦樂者。
應以四趣為苦。
人天等為樂。
或六凡為苦四聖為樂。
或九界為苦佛界為樂。
二今約下委釋二。
初明觀法二。
初指初後兩界。
獄是苦之尤。
佛是樂之極。
二地獄下明一念千法二。
初明地獄具餘九界二。
初直明地獄十法二。
初明十法。
十初性。
二相。
三體。
大本通取摧折色心為體。
今取覺苦故的指心。
四乃至下力。
堪任刀火長劫不絕。
五作。
既堪受苦必任作惡。
六因。
三業動作成惡習因。
七緣。
假藉諸惡我及我所。
一切具度助成習業。
八果。
因習淫欲業既成就。
果于苦具見是欲境。
如本染愛。
九報。
習果在心境随心變。
報因既滿即受燒然。
十本末。
大本乃以初相後報而為本末。
則修性皆爾。
今欲彰于理事不二。
故以修性而為本末。
全修在性全性成修。
方得名為究竟等也。
二地獄下例九界。
若非十法不成一界。
二問當下明具九界十法二。
初約佛法難具問。
界有法分雲何互具。
佛法離染頓出凡聖。
雲何地獄具茲十法。
二答大下明凡心即佛答二。
初正明地獄具佛十法十。
初佛性。
仙豫大王欲化外道。
十二年中供養五百婆羅門衆。
後令歸信大乘方等。
其不歸信乃謗言無。
仙豫聞謗乃殺五百。
五百堕獄即生三念。
一念此是何處乃知地獄。
二念從何處來。
乃知人道。
三念何因堕獄知謗方等。
因茲悔過便生佛國。
終獲佛身。
此乃仙像知地獄人有佛性故。
殺之令堕三念中發。
婆薮過去殺生祭天。
因堕地獄于獄教化九十億人。
從地獄出至方等會。
佛言。
婆者。
好也。
薮者。
高也。
好高之人豈堕地獄。
又言。
婆者。
剛也。
薮者。
柔也。
剛柔之人豈堕地獄。
斯是大權示現惡相。
顯于地獄有佛性矣。
二佛相。
三佛體。
上品惡心即中道故。
四佛力。
性具大用即八自在。
五佛作。
此雲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
欲明順修是佛界作也。
九界因果皆違本立。
唯佛因果順本而作。
以本覺性元離住著。
即無住本。
若不順本無住而作。
則非佛界因緣果報。
此是妙修此修起時。
豁然能絕七種方便智行之作故喻師子筋弦彈絕百獸筋弦。
師子之乳點化百獸之乳。
須知地獄之心。
本具佛界修性之性。
如大本中以相性體為佛性三。
力作以去是佛界修。
此之修性凡心皆具。
得此作意則了諸修皆順性起。
六因者。
即是順修所顯之理。
故曰正因。
七緣者。
即是順修能資智行。
故曰緣了。
而言性德者。
以地獄心本具故也。
八果。
九報即前緣了所克二果。
地獄之心無不具也。
十佛本末究竟等。
約修性相在釋。
與前地獄不異。
二大經下以佛界況餘界十法。
雪山者。
極惡心地也。
妙藥毒草者。
初後二界也。
佛法超勝地獄尚具。
豈不能具餘八界邪。
二地獄下餘九皆即十界。
地獄具九已如上說。
九界各各具餘九界。
可以意得。
二菩薩下起慈悲二。
初約十界解釋三。
初深觀善惡境二。
初法。
菩薩修慈隻于一念。
遍觀十界。
修得善惡皆即性具。
以性照修盡善惡際。
二如見下喻。
二以觀下廣運與拔心。
觀于九界七法因緣。
及以所生二死果報。
皆即性德故起大悲欲拔其苦。
觀于佛界七法因緣。
及以所生二德果報。
皆即性德。
故起大慈欲與其樂。
問。
性德善惡及以苦樂。
皆是法門不生不滅。
今何與拔。
答。
斯之妙談不可輕議。
以三菩薩觀于苦樂但謂修成。
故存與拔之功。
莫運無緣之力。
是故慈悲俱不名普。
今知所生苦樂及以能生因緣。
皆是性德。
故拔一切苦不損毫厘。
與一切樂不增微末。
方得慈悲廣普塵劫忘勞。
此衆生緣與其無緣無二無别。
三此十下結成慈悲普。
二問地下就地獄料簡二。
初約重苦妨樂問。
二約乘機代苦答二。
初答衆下乘機示因。
以第三念憶知先罪必有悔心。
大聖承機現身說法。
或密警發令起善心。
即樂因也。
或即得樂如婆羅門。
或後得樂如婆薮所化。
二又菩下代苦與樂。
請觀音雲。
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
二法緣慈者。
前衆生緣若緣六界但生死俗。
不得名普。
圓觀十界二乘即真。
菩薩是俗佛是中谛。
既在一念。
即非次第。
況複互融而成百界。
彌顯一假一切假也。
此衆生緣安得不普。
今明法緣即于此境而觀于空。
二乘空俗菩薩空真。
佛空二谛。
既約百界即一空一切空。
名畢竟空。
具足言之。
三千即空名今法緣。
安得不普初明觀境三。
初深觀性空三。
初觀千法空。
十界必百姓相有千。
觀此皆空畢竟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