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玄義記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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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生起之本。
二明今卻讨種子。
則逆推真身智慧悲誓觀智之人。
元以性德了因為種。
若應身福德慈誓普門之法。
元以性德緣因為種。
自行既然以例化他。
本證實智冥益藥王屬乎了種。
迹化權智顯益珠王功歸緣種。
乃以順論卻讨為次。
十次緣了論智斷者。
前既逆推盡乎因德之始。
今更順說至于果德之終。
即以始終而為其次。
過茶無字故十後不論矣。
二二約下明教次第二。
初牒章立門。
二通義下依門釋義二。
初通者。
五時四教各可論十。
随法義立不可深窮。
且如三藏立十雙者。
人法則攬陰成人谛緣度法。
慈悲則聲聞法緣菩薩生緣。
福慧則聲聞三學菩薩六度。
真應則五分法身作意通應。
藥珠則治四住病雨三乘寶。
冥顯則衆生獲益有見聞不見聞。
權實則稱真之實随情之權。
本迹則自證之本示現為迹。
緣了則一句了因微善緣種。
智斷則聲聞四果菩薩頓成三藏尚備通别可知。
二别今下别二。
初五味二。
初釋五。
初乳二。
初明具前六義。
乳即部頓故指華嚴。
六字别題具法人喻。
大方廣法也。
佛是舍那果人也。
華嚴喻諸地因華嚴果德也。
隻就一題已含六義。
以慈悲乃至真應不出自行因果。
藥珠冥顯隻是化他能所。
即就中道别論六義也。
二而未下明阙後四義二。
初明通别二。
初明無别。
二通義下許有通。
若以别圓對權實體用論本迹。
微因之約了。
大覺之智斷。
亦有理存焉。
二何故下明阙具二。
初緣化始明阙。
權實等四說出世意。
示久遠成。
卻讨三因終歸秘藏。
初成設教别接大機。
既匪終窮故阙斯意。
二所以下對具明阙二。
初對法華言小隔于大者。
舊經三十七雲。
時舍利弗祇園林出。
不見如來自在莊嚴變化。
及生意念亦不樂說。
不能贊歎。
以聲聞人出三界故。
此即如聾如啞之文也。
以未說為實施權開權顯實故也。
言無本迹者。
華嚴初雲。
于菩提道場始成正覺。
今法華雲。
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
去伽耶城不遠坐于道場得三菩提。
然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斯是華嚴被廢之文也。
言彈指謦欬者。
如神力品。
釋迦牟尼與分身諸佛出廣長舌相。
上至梵世。
一切毛孔放無量光。
皆悉遍照十方世界。
滿百千歲然後還攝舌相。
一時謦欬俱共彈指。
是二音聲遍至十方諸佛世界。
地皆六種震動。
乃至佛告地湧諸菩薩。
汝等于如來滅後。
應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等。
此乃本門為囑累地湧菩薩通經。
現斯神力也。
疏雲。
謦欬者。
通暢之相。
彈指者。
随喜也。
蓋表如來遠本之意。
已獲通暢。
随喜菩薩聞于遠本。
增道損生也。
二言無下對涅槃。
言不明小乘根性等者。
不如涅槃明二乘之人及一切衆生皆有佛性。
悉當作佛。
故阙後二雙。
二次約下酪二。
初太師明阙具二。
初正明阙具。
二何故下明阙具所以。
言二乘教者。
以三藏菩薩果同二乘。
如大論中通指阿含為聲聞經耳。
此教不談妙有之真。
故身智滅不能起應。
既無真應豈有藥珠等邪。
二私難下章安私料簡二。
初正料簡二。
初難者。
恐人不了大師立今通别之義。
故設茲難作說示之由。
乃約真中設通别難。
由此二是通别理故。
二私答下釋者。
不以真谛通對中道别。
蓋約三乘通對菩薩别。
若三藏三乘從因至果。
可就真谛通論十義。
今釋觀音須在因位此教菩薩因中唯有求佛人法。
四誓慈悲。
六度福慧。
伏惑未斷。
故不得論真應等七。
豈唯無于中道之七。
亦乃未有真谛之七。
二師雲下指師意。
隻齊三藏别論菩薩。
前之三義異于二乘。
不就中道别論三義。
三生酥。
部雖四教。
今對偏小明圓中道人法等六。
未開權迹及卻讨等。
故無别四。
四熟酥。
雖會小法。
未開小人。
同前二部但明六意。
五若約下醍醐二。
初法華二。
初明部彰八意。
六雖同前不無小異。
前是隔偏之圓。
此乃開粗之妙。
故人理教行鹹會一乘。
權實本迹唯彰此典。
若約自他及以偏圓論權實者。
前部非無。
今所論者為實施權開權顯實。
會權歸實廢權立實。
此之權實餘部永無。
若理事理教教行體用四重本迹不獨今經。
諸部容有。
若塵點劫前最初成佛而為實本。
中間今日示現成佛皆為權迹。
此名權實本迹。
本門開竟。
此身即本。
迹門已說及諸部談。
皆名為迹。
是名今已本迹。
此之二重諸經絕議。
故雲諸教不明法華方說。
二三世下明化滿一期。
方便品中五佛章内。
皆先施方便後顯種智。
方便即四時三教。
種智是法華一乘。
是知諸佛化終此典。
燈明迦葉出于淨土。
故至法華即入滅度。
今佛釋迦現于穢土。
故說涅槃以為贖命。
二若約下涅槃二。
初明攝機罄盡。
漸化已來法華入者。
望前已鈍。
複有未入待至涅槃法華猶利。
然法華破大陣涅槃收殘黨。
法華為刈獲涅槃是捃拾。
大化之功在乎靈鹫。
餘機未盡故至雙林。
極鈍既昧法華八義。
須為此人委明佛性。
一代之機終窮于此。
二若論下明示法無遺。
涅槃既攝鈍機。
故始窮本性終顯極果。
十義整足。
故以性三起于修三。
既修性各三則因果不二。
雙非緣了。
即是中道正因之體。
而此正體必具雙照之德。
故至修成三點法身也。
例知緣了亦各具三修德。
須雲三點般若三點解脫等也。
當知今文為順經題人法二義。
故立十門始終皆二。
二即不二中在其中。
數有虧盈法無增減。
故止觀雲。
首楞嚴偏舉一法。
具一切法亦不減少。
名秘密藏。
乃至涅槃三法具足法亦不多。
亦名秘密藏。
蓋諸經赴緣不同故也。
二此曆下結中。
雲此曆五味論十法次第者。
問。
前約觀明十法。
自行化他原始要終。
實成次第生起不亂。
今曆五味。
但明諸部具法多少。
何名次第生起邪。
答。
前約觀中正論修證次第。
今約教中乃論用與次第。
明其十法随于部味次第被機。
前之四味但三但六。
後至醍醐具八具十。
豈非用與次第邪。
應知前明諸教觀法次第。
今明觀法随教次第。
雖乃約修約用不同。
而皆得名十法次第也。
二約四下四教者。
通論則随真随中各有十雙。
若别論者。
三藏别就菩薩。
唯有人法慈悲福慧三雙。
以未斷惑故無真應等義。
具如前說。
例此通教亦就菩薩。
而可别論真谛六雙。
以第七地去誓扶餘習。
神通托生雙流化物。
得有真應藥珠冥顯之義。
二乘無此。
故名為别。
若其别教行雖次第。
而可就中明乎六義。
凡三聖三其相可見。
法華前圓亦隻有六。
涅槃四教皆知十雙。
然約重施不無進不。
前曆五味已含教義。
故雲可解。
三故知下結歎兩意二。
初結歎。
觀論此十則因有願行果有力能。
教論此十則論法有始終。
被機盡利鈍。
故禀教修觀者何莫由斯道也。
商略猶較量也。
以此十義較量一代教觀。
攝無不盡。
該修德之極故雲意氣宏遠。
徹性德之本故雲義味深邃。
又橫收四教故雲宏遠。
豎攝五味故雲深邃。
人法至真應自行之前後。
藥珠至本迹化他之前後。
緣了與智斷修性之前後。
三義為粗六義為細。
乃至八義猶粗十義最細。
此就略廣以辯粗細。
若以粗妙釋粗細者。
諸味純雜可以意得。
二問法下料簡。
問。
意者。
法華之前别論華嚴方等般若同有六義。
有異意否。
雖問三味六意同異
二明今卻讨種子。
則逆推真身智慧悲誓觀智之人。
元以性德了因為種。
若應身福德慈誓普門之法。
元以性德緣因為種。
自行既然以例化他。
本證實智冥益藥王屬乎了種。
迹化權智顯益珠王功歸緣種。
乃以順論卻讨為次。
十次緣了論智斷者。
前既逆推盡乎因德之始。
今更順說至于果德之終。
即以始終而為其次。
過茶無字故十後不論矣。
二二約下明教次第二。
初牒章立門。
二通義下依門釋義二。
初通者。
五時四教各可論十。
随法義立不可深窮。
且如三藏立十雙者。
人法則攬陰成人谛緣度法。
慈悲則聲聞法緣菩薩生緣。
福慧則聲聞三學菩薩六度。
真應則五分法身作意通應。
藥珠則治四住病雨三乘寶。
冥顯則衆生獲益有見聞不見聞。
權實則稱真之實随情之權。
本迹則自證之本示現為迹。
緣了則一句了因微善緣種。
智斷則聲聞四果菩薩頓成三藏尚備通别可知。
二别今下别二。
初五味二。
初釋五。
初乳二。
初明具前六義。
乳即部頓故指華嚴。
六字别題具法人喻。
大方廣法也。
佛是舍那果人也。
華嚴喻諸地因華嚴果德也。
隻就一題已含六義。
以慈悲乃至真應不出自行因果。
藥珠冥顯隻是化他能所。
即就中道别論六義也。
二而未下明阙後四義二。
初明通别二。
初明無别。
二通義下許有通。
若以别圓對權實體用論本迹。
微因之約了。
大覺之智斷。
亦有理存焉。
二何故下明阙具二。
初緣化始明阙。
權實等四說出世意。
示久遠成。
卻讨三因終歸秘藏。
初成設教别接大機。
既匪終窮故阙斯意。
二所以下對具明阙二。
初對法華言小隔于大者。
舊經三十七雲。
時舍利弗祇園林出。
不見如來自在莊嚴變化。
及生意念亦不樂說。
不能贊歎。
以聲聞人出三界故。
此即如聾如啞之文也。
以未說為實施權開權顯實故也。
言無本迹者。
華嚴初雲。
于菩提道場始成正覺。
今法華雲。
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
去伽耶城不遠坐于道場得三菩提。
然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斯是華嚴被廢之文也。
言彈指謦欬者。
如神力品。
釋迦牟尼與分身諸佛出廣長舌相。
上至梵世。
一切毛孔放無量光。
皆悉遍照十方世界。
滿百千歲然後還攝舌相。
一時謦欬俱共彈指。
是二音聲遍至十方諸佛世界。
地皆六種震動。
乃至佛告地湧諸菩薩。
汝等于如來滅後。
應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等。
此乃本門為囑累地湧菩薩通經。
現斯神力也。
疏雲。
謦欬者。
通暢之相。
彈指者。
随喜也。
蓋表如來遠本之意。
已獲通暢。
随喜菩薩聞于遠本。
增道損生也。
二言無下對涅槃。
言不明小乘根性等者。
不如涅槃明二乘之人及一切衆生皆有佛性。
悉當作佛。
故阙後二雙。
二次約下酪二。
初太師明阙具二。
初正明阙具。
二何故下明阙具所以。
言二乘教者。
以三藏菩薩果同二乘。
如大論中通指阿含為聲聞經耳。
此教不談妙有之真。
故身智滅不能起應。
既無真應豈有藥珠等邪。
二私難下章安私料簡二。
初正料簡二。
初難者。
恐人不了大師立今通别之義。
故設茲難作說示之由。
乃約真中設通别難。
由此二是通别理故。
二私答下釋者。
不以真谛通對中道别。
蓋約三乘通對菩薩别。
若三藏三乘從因至果。
可就真谛通論十義。
今釋觀音須在因位此教菩薩因中唯有求佛人法。
四誓慈悲。
六度福慧。
伏惑未斷。
故不得論真應等七。
豈唯無于中道之七。
亦乃未有真谛之七。
二師雲下指師意。
隻齊三藏别論菩薩。
前之三義異于二乘。
不就中道别論三義。
三生酥。
部雖四教。
今對偏小明圓中道人法等六。
未開權迹及卻讨等。
故無别四。
四熟酥。
雖會小法。
未開小人。
同前二部但明六意。
五若約下醍醐二。
初法華二。
初明部彰八意。
六雖同前不無小異。
前是隔偏之圓。
此乃開粗之妙。
故人理教行鹹會一乘。
權實本迹唯彰此典。
若約自他及以偏圓論權實者。
前部非無。
今所論者為實施權開權顯實。
會權歸實廢權立實。
此之權實餘部永無。
若理事理教教行體用四重本迹不獨今經。
諸部容有。
若塵點劫前最初成佛而為實本。
中間今日示現成佛皆為權迹。
此名權實本迹。
本門開竟。
此身即本。
迹門已說及諸部談。
皆名為迹。
是名今已本迹。
此之二重諸經絕議。
故雲諸教不明法華方說。
二三世下明化滿一期。
方便品中五佛章内。
皆先施方便後顯種智。
方便即四時三教。
種智是法華一乘。
是知諸佛化終此典。
燈明迦葉出于淨土。
故至法華即入滅度。
今佛釋迦現于穢土。
故說涅槃以為贖命。
二若約下涅槃二。
初明攝機罄盡。
漸化已來法華入者。
望前已鈍。
複有未入待至涅槃法華猶利。
然法華破大陣涅槃收殘黨。
法華為刈獲涅槃是捃拾。
大化之功在乎靈鹫。
餘機未盡故至雙林。
極鈍既昧法華八義。
須為此人委明佛性。
一代之機終窮于此。
二若論下明示法無遺。
涅槃既攝鈍機。
故始窮本性終顯極果。
十義整足。
故以性三起于修三。
既修性各三則因果不二。
雙非緣了。
即是中道正因之體。
而此正體必具雙照之德。
故至修成三點法身也。
例知緣了亦各具三修德。
須雲三點般若三點解脫等也。
當知今文為順經題人法二義。
故立十門始終皆二。
二即不二中在其中。
數有虧盈法無增減。
故止觀雲。
首楞嚴偏舉一法。
具一切法亦不減少。
名秘密藏。
乃至涅槃三法具足法亦不多。
亦名秘密藏。
蓋諸經赴緣不同故也。
二此曆下結中。
雲此曆五味論十法次第者。
問。
前約觀明十法。
自行化他原始要終。
實成次第生起不亂。
今曆五味。
但明諸部具法多少。
何名次第生起邪。
答。
前約觀中正論修證次第。
今約教中乃論用與次第。
明其十法随于部味次第被機。
前之四味但三但六。
後至醍醐具八具十。
豈非用與次第邪。
應知前明諸教觀法次第。
今明觀法随教次第。
雖乃約修約用不同。
而皆得名十法次第也。
二約四下四教者。
通論則随真随中各有十雙。
若别論者。
三藏别就菩薩。
唯有人法慈悲福慧三雙。
以未斷惑故無真應等義。
具如前說。
例此通教亦就菩薩。
而可别論真谛六雙。
以第七地去誓扶餘習。
神通托生雙流化物。
得有真應藥珠冥顯之義。
二乘無此。
故名為别。
若其别教行雖次第。
而可就中明乎六義。
凡三聖三其相可見。
法華前圓亦隻有六。
涅槃四教皆知十雙。
然約重施不無進不。
前曆五味已含教義。
故雲可解。
三故知下結歎兩意二。
初結歎。
觀論此十則因有願行果有力能。
教論此十則論法有始終。
被機盡利鈍。
故禀教修觀者何莫由斯道也。
商略猶較量也。
以此十義較量一代教觀。
攝無不盡。
該修德之極故雲意氣宏遠。
徹性德之本故雲義味深邃。
又橫收四教故雲宏遠。
豎攝五味故雲深邃。
人法至真應自行之前後。
藥珠至本迹化他之前後。
緣了與智斷修性之前後。
三義為粗六義為細。
乃至八義猶粗十義最細。
此就略廣以辯粗細。
若以粗妙釋粗細者。
諸味純雜可以意得。
二問法下料簡。
問。
意者。
法華之前别論華嚴方等般若同有六義。
有異意否。
雖問三味六意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