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文句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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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而五。
唯數唯密。
而若境可以智知可以口說者。
境則非密。
不可智知不可識識。
不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說。
是名不可思議密境也。
而約五數議密者。
例前可知也。
若對邪道明正道待邊說中。
此正非正此中非中。
皆非是密。
即邪而正即邊而中。
邪正中邊無二無别者。
乃名為密。
思益雲。
若以心分别一切法者。
一切法邪。
若不以心分别一切法者。
一切法正。
即其義也。
我行正道。
若境若智從此得名。
唯然世尊自當證知(雲雲)。
又此三番一往是身口意密。
前五句言知。
知即意密。
次五句言現見。
現見屬眼。
眼屬身。
即身密。
後五句明正解。
由正解故言正分别。
分别即口密。
所以言不彰露者是密義也。
如此述名密義已顯。
賞味無已更複略說。
世尊我知一切法下作三觀義解之。
知一切法一切緣法兩句同是因緣所生法境。
何者。
能生為因是初句。
所生為緣是第二句。
能所合故諸法得起。
中論雲。
因緣所生法。
即此義也。
了一切法者。
了達虛無也。
中論雲。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是為從假入空觀也。
知法分齊者。
知空非空。
用道種智分别假名凡聖之法無有差别。
中論雲。
亦名為假名。
是為從空入假觀也。
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者。
以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谛。
中論雲。
亦名中道義。
即是中道第一義谛觀也。
含受一切法者。
即是中道正觀。
能雙照二谛。
故言含受。
若三觀一異縱橫并别者。
則不名密觀。
即一而三。
即三而一。
名為密。
欲知智在說。
說即口密也。
世尊我現見下五句作三谛三解脫義釋之。
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者。
光是實智。
如日月光常明不息。
此實智照不可思議真谛境。
成圓淨解脫也。
不可思議智炬智行智聚者。
皆是權智。
如人熱炬屈曲照物。
乍興乍廢随順機緣。
或此或彼。
行是因義聚是果義。
從因以向果。
果興而因廢。
皆是權智照不可思議俗谛。
成方便解脫也。
不可思議智境者。
是法如如智。
此智與法如如冥。
故言不可思議智境。
此智照不可思議中道第一義谛。
成性淨解脫也。
若三谛三解脫一異縱橫并别者。
非不可思議也。
以不一異并别故。
故名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故名密也。
世尊我于諸法下五句作三身釋之。
正解正觀正解能顯體。
顯體名正觀。
正觀是報身也。
得正分别正解于緣者。
分别機緣。
不待時不過時。
普應一切。
即是應身也。
正能覺了者。
無覺無不覺名為覺。
非了非不了名為了。
究竟清淨之覺了即法身也。
若此三身縱橫一異者。
不名為正。
非一非異不前不後。
故名為正。
正即密也。
約正明法身。
即是金義。
約觀明般若。
即是光義。
約不思議解脫即是明義。
三德是微密之藏。
金光明是微密之教。
從密教生密解。
安住密理。
行于密行。
以密利他故我名密。
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複次此十五句互相釋成。
若正解正觀十五句皆正解正觀也。
若不可思議智光十五句皆不可思議智光也。
若我知者十五句皆知也(雲雲)。
又作五種佛性釋者。
正性緣性了性三名不異。
又一家取果性境界性為五。
又一家取果性果果性為五。
若作果果性。
即沒境界性。
為緣因性所攝。
若開境界性即沒果果性。
為果性所攝。
為開合不同終是五數。
今以五知對五佛性。
我知一切法者。
知一切法中悉有安樂性。
安樂性者。
即正因佛性也。
一切緣法者。
無量功德低頭舉手之善。
緣因佛性也。
了一切法者。
即是般若空慧。
了因佛性也。
知法分齊者。
即世間出世間因果不濫。
境界因佛性也。
如法安住如性者。
即是果性究竟安住如中也。
含受一切法者。
還是果性能雙照含受也。
若作果果性者。
取知法分齊為果性。
克果智照分明為分齊也。
安住如性含受為果果性(雲雲)。
若然者下兩種五句亦應對五佛性。
師雖不釋義例應爾。
準須釋出其意消文令會爾。
世尊以是義故下是結文也。
從世尊散脂大将下是第三發誓。
以智辯充益說者。
文為二。
先益能化次益所化。
益能化為三。
莊嚴言辭下益其口業。
衆味精氣下益其身業。
心進勇銳下益其意業。
從以是之故下益其所化。
此亦為三。
以是之故廣說是經。
此是未種者令種也。
若有衆生下是已種令熟也。
無量衆生下是已熟者令脫。
悉如文。
此消文大好。
從南無寶華下是第四歸敬文也。
佛說一切衆經初皆歸敬。
而譯人略之。
諸論初亦先歸敬。
此文是說竟歸依三寶。
在文可尋也。
金光明經文句卷第五
唯數唯密。
而若境可以智知可以口說者。
境則非密。
不可智知不可識識。
不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說。
是名不可思議密境也。
而約五數議密者。
例前可知也。
若對邪道明正道待邊說中。
此正非正此中非中。
皆非是密。
即邪而正即邊而中。
邪正中邊無二無别者。
乃名為密。
思益雲。
若以心分别一切法者。
一切法邪。
若不以心分别一切法者。
一切法正。
即其義也。
我行正道。
若境若智從此得名。
唯然世尊自當證知(雲雲)。
又此三番一往是身口意密。
前五句言知。
知即意密。
次五句言現見。
現見屬眼。
眼屬身。
即身密。
後五句明正解。
由正解故言正分别。
分别即口密。
所以言不彰露者是密義也。
如此述名密義已顯。
賞味無已更複略說。
世尊我知一切法下作三觀義解之。
知一切法一切緣法兩句同是因緣所生法境。
何者。
能生為因是初句。
所生為緣是第二句。
能所合故諸法得起。
中論雲。
因緣所生法。
即此義也。
了一切法者。
了達虛無也。
中論雲。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是為從假入空觀也。
知法分齊者。
知空非空。
用道種智分别假名凡聖之法無有差别。
中論雲。
亦名為假名。
是為從空入假觀也。
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者。
以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谛。
中論雲。
亦名中道義。
即是中道第一義谛觀也。
含受一切法者。
即是中道正觀。
能雙照二谛。
故言含受。
若三觀一異縱橫并别者。
則不名密觀。
即一而三。
即三而一。
名為密。
欲知智在說。
說即口密也。
世尊我現見下五句作三谛三解脫義釋之。
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者。
光是實智。
如日月光常明不息。
此實智照不可思議真谛境。
成圓淨解脫也。
不可思議智炬智行智聚者。
皆是權智。
如人熱炬屈曲照物。
乍興乍廢随順機緣。
或此或彼。
行是因義聚是果義。
從因以向果。
果興而因廢。
皆是權智照不可思議俗谛。
成方便解脫也。
不可思議智境者。
是法如如智。
此智與法如如冥。
故言不可思議智境。
此智照不可思議中道第一義谛。
成性淨解脫也。
若三谛三解脫一異縱橫并别者。
非不可思議也。
以不一異并别故。
故名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故名密也。
世尊我于諸法下五句作三身釋之。
正解正觀正解能顯體。
顯體名正觀。
正觀是報身也。
得正分别正解于緣者。
分别機緣。
不待時不過時。
普應一切。
即是應身也。
正能覺了者。
無覺無不覺名為覺。
非了非不了名為了。
究竟清淨之覺了即法身也。
若此三身縱橫一異者。
不名為正。
非一非異不前不後。
故名為正。
正即密也。
約正明法身。
即是金義。
約觀明般若。
即是光義。
約不思議解脫即是明義。
三德是微密之藏。
金光明是微密之教。
從密教生密解。
安住密理。
行于密行。
以密利他故我名密。
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複次此十五句互相釋成。
若正解正觀十五句皆正解正觀也。
若不可思議智光十五句皆不可思議智光也。
若我知者十五句皆知也(雲雲)。
又作五種佛性釋者。
正性緣性了性三名不異。
又一家取果性境界性為五。
又一家取果性果果性為五。
若作果果性。
即沒境界性。
為緣因性所攝。
若開境界性即沒果果性。
為果性所攝。
為開合不同終是五數。
今以五知對五佛性。
我知一切法者。
知一切法中悉有安樂性。
安樂性者。
即正因佛性也。
一切緣法者。
無量功德低頭舉手之善。
緣因佛性也。
了一切法者。
即是般若空慧。
了因佛性也。
知法分齊者。
即世間出世間因果不濫。
境界因佛性也。
如法安住如性者。
即是果性究竟安住如中也。
含受一切法者。
還是果性能雙照含受也。
若作果果性者。
取知法分齊為果性。
克果智照分明為分齊也。
安住如性含受為果果性(雲雲)。
若然者下兩種五句亦應對五佛性。
師雖不釋義例應爾。
準須釋出其意消文令會爾。
世尊以是義故下是結文也。
從世尊散脂大将下是第三發誓。
以智辯充益說者。
文為二。
先益能化次益所化。
益能化為三。
莊嚴言辭下益其口業。
衆味精氣下益其身業。
心進勇銳下益其意業。
從以是之故下益其所化。
此亦為三。
以是之故廣說是經。
此是未種者令種也。
若有衆生下是已種令熟也。
無量衆生下是已熟者令脫。
悉如文。
此消文大好。
從南無寶華下是第四歸敬文也。
佛說一切衆經初皆歸敬。
而譯人略之。
諸論初亦先歸敬。
此文是說竟歸依三寶。
在文可尋也。
金光明經文句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