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文句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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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
身見得生。
若體其生名虛僞則求身叵得。
身見不起。
餘知見亦寂。
故約假生為生空之境。
又檢此身原由。
一念妄想托父母遺體。
假名之始也。
此赤白二渧色陰也。
覺苦樂受陰也。
想此苦樂想陰也。
具三性行陰也。
識于中住識陰也。
又精血是地大。
濕是水大。
暖是火大。
氣命是風大。
四大圍空是空種。
心依此住是識種。
此實法之始也。
觀此身與名依妄僞法。
豈可為真。
故言虛僞。
空聚者。
身名積聚。
如水上泡圍空而起泡名亦起。
起即有滅泡名亦滅。
無明業力托父母體即陰泡起。
陰泡起即身名起。
陰泡滅則身名滅。
故言空聚也。
從六入村落下明法空境。
何以知之。
此文但細檢根塵不論人我。
故知是法空境。
文為三。
初一行明六根。
次三行明十二入。
次五行明十八界。
六入者六根也。
能生于識名之為根。
塵之所趣名之為入。
亦為識之所入故名六入也。
檢其元初但有三事。
謂命燸識。
如凝酥薄酪。
七日一變。
巧風所吹開張五胞。
攬四大淨色。
結成眼耳鼻舌身等。
諸根若立則有生識之用。
是為開色為五心但為一。
識依根住故名為村。
塵從此入故言結賊所止。
眼見耳聞鼻嗅舌嘗身觸意緣各有所伺不得相濫。
故言各不相知也。
從眼根受色下明十二入。
更開色為十。
并一入少分。
開心為二。
成十二入也。
塵入于根。
根亦入塵。
互相涉入通名為入。
根生識強别名為根。
塵污義強别名為塵。
當一根塵互相涉入。
故言各各自緣。
他根不入此塵。
此塵不入他根。
故言不行他緣也。
從心如幻化下明十八界。
更開心為八色為十。
界者隔别不濫名之為界。
文為三。
一心如幻化下明識遍諸根。
假令眼耳不對于塵。
心亦追緣預念故言馳騁。
如人坐馳天下。
以愚癡故不知根塵空險。
故為賊害。
如大經(雲雲)。
二心常依止下明識常在根故言六根。
識常在塵故言境界。
若謂識不在根塵。
那忽即對即覺。
以即覺故故常在根塵。
釋論雲。
根不壞心欲聞複有聲。
衆緣和合故得聞。
即此義也。
三心處六情下明識之于根乍出乍入。
如鳥在網出入間關啄一舍一周而複始。
無暫休息。
識在根網亦複如是。
或在于耳或在于眼。
去還無定。
雖複無定而得論常在(雲雲)。
從身空虛僞下一行是第三結上生法二空境也。
身空不可長養。
結上生空境。
長養是十六之一。
長養既空十五亦空。
即是結成生空境也。
亦無正主者。
結上法空境。
遺教雲。
此五根者心為其主。
此明托胎之始。
心在諸根之初。
名之為主。
其實不能控制諸根。
根大相違心為受惱。
身病時心亦随病。
甯得是主邪。
或時更互論主。
如地具四微。
則鈍為水所制。
水但三微為火所制。
火但二微為風所制。
風有一微為心所制。
心無有微。
故得為主。
複為四大所惱主義不成。
故言無正主也。
無有诤訟者。
若計有四大則有相違。
如四蛇相陵四國相拒。
可有诤訟。
今觀四大空不能得空便。
故言無有诤訟也。
此是結上法空之意也。
從諸因緣和合而有下七行偈約集因明境。
即是集谛。
文為三。
初兩行明集起相。
次三行半明集相吞噬。
次一行半明集善惡境。
前三是慧行。
後一是行行。
前三是正觀境。
後一是助道觀境。
前一從無明生。
後一從無明滅。
若直論生滅者。
未異小乘。
無明本不生而生不滅而滅。
生滅不二而二爾。
從諸因緣者。
苦集通從因緣。
欲明集義。
須作集之因緣釋也。
前三句假名起之因緣。
後五句實法起之因緣。
小乘破四大至鄰虛細塵。
從細塵則有粗塵。
用此為起假實之因緣。
今明粗可析盡細塵亦盡。
粗細俱盡。
将何物作因緣。
言因緣者。
無明内惑為因。
不了生法二空故染愛于外為緣。
觸處染著故。
無明潤愛集業得起。
故言從諸因緣和合故起。
以業起故則有一念托胎招于苦果。
此一念托胎由無明愛。
能生之心既是虛妄。
所生之心亦是虛妄。
讨其本末能所都虛。
故言無有堅實也。
妄想故起五句明實法起之因緣。
由妄想不了一念托胎五陰得起也。
業力機關者。
善惡業是機關主。
色陰是機關具。
受想行陰于中動作。
去來進止以自娛樂。
識陰依六入住。
故言空聚。
四大所造故言成立也。
随時增減共相殘害者。
豎論增減者。
如涅槃十時别異。
從歌羅邏時名增。
壯時名盛。
老時名減。
橫論增減者火增水減水增火減。
風地亦爾。
又念念生滅。
生是增滅是減。
又新諸根生故增。
故諸根滅故減。
又下文雲。
随其時節共相殘害。
春風夏火秋地冬水增減(雲雲)。
譬如四蛇初在箧時名生。
四蛇力敵名壯。
互相強弱名病。
蛇鬥困暫息不動謂為調适。
息已複鬥。
蛇羸如老。
蛇絕為死。
如是增減此是果身。
如此由乎集業。
四分等如地嗔如火。
欲如水癡如風。
此四分互相違。
瑞應雲。
貪欲緻老嗔恚緻病愚癡緻死。
例雲。
等分緻生。
集業相噬緻令四大增損(雲雲)。
同處一箧者。
此明箧同性異。
蛇有螫毒。
四大有八萬四千煩惱為害義同。
大經以假身為箧。
身待四大如箧貯蛇。
箧壞則蛇去。
身滅則大亡。
如鳥在籠(雲雲)。
又用業力為箧。
業持四大。
業謝則大散。
如鳥在籠處處求出。
心鳥亦然。
未曾一念系在身箧。
恒常外馳。
此則念念求死。
非安身道也。
其性各異者。
二上升是陽。
二下沉是陰。
何故相違。
猶其性别。
性别那能和合成身。
諸方亦二者。
四大對四方。
風東火南地西水北。
又對四時。
風春火夏地秋水冬。
東與南屬陽而上升。
西與北屬陰而下沉。
故言二上二下諸方亦二。
若相對論者。
東上西沈南升北降。
若論四維者。
東方帶兩維。
一維陽上。
一維陰下。
餘三方亦如是。
或言一根中具四大。
二上二下(雲雲)。
悉滅無餘者初見散滅。
謂言風火向上地水向下。
比至上推不得于風火。
下檢不見于地水。
故言悉滅無餘也。
苦果升沈碩異。
由于集業善惡天乖(雲雲)。
心識二性躁動不停者。
釋論雲。
心意識一法異名。
對數名為心。
能生名為意。
分别名為識。
又言有異前起為心。
次起為意。
後了别為識。
例如意識不得為一。
二性者。
心有善惡性異。
意之與識亦有善惡性異。
故言二性也。
躁動者。
心前起時亦與數俱。
意識後起亦與數俱。
故言躁動。
又如四大壞時。
善惡業争牽不知從誰。
故言躁動。
但此業未謝心常覺觀。
況複業牽。
甯不躁動。
有熟牽強牽。
此世雖行善先世惡業熟。
既與時合即受惡報。
故言熟牽。
強牽者。
人雖
身見得生。
若體其生名虛僞則求身叵得。
身見不起。
餘知見亦寂。
故約假生為生空之境。
又檢此身原由。
一念妄想托父母遺體。
假名之始也。
此赤白二渧色陰也。
覺苦樂受陰也。
想此苦樂想陰也。
具三性行陰也。
識于中住識陰也。
又精血是地大。
濕是水大。
暖是火大。
氣命是風大。
四大圍空是空種。
心依此住是識種。
此實法之始也。
觀此身與名依妄僞法。
豈可為真。
故言虛僞。
空聚者。
身名積聚。
如水上泡圍空而起泡名亦起。
起即有滅泡名亦滅。
無明業力托父母體即陰泡起。
陰泡起即身名起。
陰泡滅則身名滅。
故言空聚也。
從六入村落下明法空境。
何以知之。
此文但細檢根塵不論人我。
故知是法空境。
文為三。
初一行明六根。
次三行明十二入。
次五行明十八界。
六入者六根也。
能生于識名之為根。
塵之所趣名之為入。
亦為識之所入故名六入也。
檢其元初但有三事。
謂命燸識。
如凝酥薄酪。
七日一變。
巧風所吹開張五胞。
攬四大淨色。
結成眼耳鼻舌身等。
諸根若立則有生識之用。
是為開色為五心但為一。
識依根住故名為村。
塵從此入故言結賊所止。
眼見耳聞鼻嗅舌嘗身觸意緣各有所伺不得相濫。
故言各不相知也。
從眼根受色下明十二入。
更開色為十。
并一入少分。
開心為二。
成十二入也。
塵入于根。
根亦入塵。
互相涉入通名為入。
根生識強别名為根。
塵污義強别名為塵。
當一根塵互相涉入。
故言各各自緣。
他根不入此塵。
此塵不入他根。
故言不行他緣也。
從心如幻化下明十八界。
更開心為八色為十。
界者隔别不濫名之為界。
文為三。
一心如幻化下明識遍諸根。
假令眼耳不對于塵。
心亦追緣預念故言馳騁。
如人坐馳天下。
以愚癡故不知根塵空險。
故為賊害。
如大經(雲雲)。
二心常依止下明識常在根故言六根。
識常在塵故言境界。
若謂識不在根塵。
那忽即對即覺。
以即覺故故常在根塵。
釋論雲。
根不壞心欲聞複有聲。
衆緣和合故得聞。
即此義也。
三心處六情下明識之于根乍出乍入。
如鳥在網出入間關啄一舍一周而複始。
無暫休息。
識在根網亦複如是。
或在于耳或在于眼。
去還無定。
雖複無定而得論常在(雲雲)。
從身空虛僞下一行是第三結上生法二空境也。
身空不可長養。
結上生空境。
長養是十六之一。
長養既空十五亦空。
即是結成生空境也。
亦無正主者。
結上法空境。
遺教雲。
此五根者心為其主。
此明托胎之始。
心在諸根之初。
名之為主。
其實不能控制諸根。
根大相違心為受惱。
身病時心亦随病。
甯得是主邪。
或時更互論主。
如地具四微。
則鈍為水所制。
水但三微為火所制。
火但二微為風所制。
風有一微為心所制。
心無有微。
故得為主。
複為四大所惱主義不成。
故言無正主也。
無有诤訟者。
若計有四大則有相違。
如四蛇相陵四國相拒。
可有诤訟。
今觀四大空不能得空便。
故言無有诤訟也。
此是結上法空之意也。
從諸因緣和合而有下七行偈約集因明境。
即是集谛。
文為三。
初兩行明集起相。
次三行半明集相吞噬。
次一行半明集善惡境。
前三是慧行。
後一是行行。
前三是正觀境。
後一是助道觀境。
前一從無明生。
後一從無明滅。
若直論生滅者。
未異小乘。
無明本不生而生不滅而滅。
生滅不二而二爾。
從諸因緣者。
苦集通從因緣。
欲明集義。
須作集之因緣釋也。
前三句假名起之因緣。
後五句實法起之因緣。
小乘破四大至鄰虛細塵。
從細塵則有粗塵。
用此為起假實之因緣。
今明粗可析盡細塵亦盡。
粗細俱盡。
将何物作因緣。
言因緣者。
無明内惑為因。
不了生法二空故染愛于外為緣。
觸處染著故。
無明潤愛集業得起。
故言從諸因緣和合故起。
以業起故則有一念托胎招于苦果。
此一念托胎由無明愛。
能生之心既是虛妄。
所生之心亦是虛妄。
讨其本末能所都虛。
故言無有堅實也。
妄想故起五句明實法起之因緣。
由妄想不了一念托胎五陰得起也。
業力機關者。
善惡業是機關主。
色陰是機關具。
受想行陰于中動作。
去來進止以自娛樂。
識陰依六入住。
故言空聚。
四大所造故言成立也。
随時增減共相殘害者。
豎論增減者。
如涅槃十時别異。
從歌羅邏時名增。
壯時名盛。
老時名減。
橫論增減者火增水減水增火減。
風地亦爾。
又念念生滅。
生是增滅是減。
又新諸根生故增。
故諸根滅故減。
又下文雲。
随其時節共相殘害。
春風夏火秋地冬水增減(雲雲)。
譬如四蛇初在箧時名生。
四蛇力敵名壯。
互相強弱名病。
蛇鬥困暫息不動謂為調适。
息已複鬥。
蛇羸如老。
蛇絕為死。
如是增減此是果身。
如此由乎集業。
四分等如地嗔如火。
欲如水癡如風。
此四分互相違。
瑞應雲。
貪欲緻老嗔恚緻病愚癡緻死。
例雲。
等分緻生。
集業相噬緻令四大增損(雲雲)。
同處一箧者。
此明箧同性異。
蛇有螫毒。
四大有八萬四千煩惱為害義同。
大經以假身為箧。
身待四大如箧貯蛇。
箧壞則蛇去。
身滅則大亡。
如鳥在籠(雲雲)。
又用業力為箧。
業持四大。
業謝則大散。
如鳥在籠處處求出。
心鳥亦然。
未曾一念系在身箧。
恒常外馳。
此則念念求死。
非安身道也。
其性各異者。
二上升是陽。
二下沉是陰。
何故相違。
猶其性别。
性别那能和合成身。
諸方亦二者。
四大對四方。
風東火南地西水北。
又對四時。
風春火夏地秋水冬。
東與南屬陽而上升。
西與北屬陰而下沉。
故言二上二下諸方亦二。
若相對論者。
東上西沈南升北降。
若論四維者。
東方帶兩維。
一維陽上。
一維陰下。
餘三方亦如是。
或言一根中具四大。
二上二下(雲雲)。
悉滅無餘者初見散滅。
謂言風火向上地水向下。
比至上推不得于風火。
下檢不見于地水。
故言悉滅無餘也。
苦果升沈碩異。
由于集業善惡天乖(雲雲)。
心識二性躁動不停者。
釋論雲。
心意識一法異名。
對數名為心。
能生名為意。
分别名為識。
又言有異前起為心。
次起為意。
後了别為識。
例如意識不得為一。
二性者。
心有善惡性異。
意之與識亦有善惡性異。
故言二性也。
躁動者。
心前起時亦與數俱。
意識後起亦與數俱。
故言躁動。
又如四大壞時。
善惡業争牽不知從誰。
故言躁動。
但此業未謝心常覺觀。
況複業牽。
甯不躁動。
有熟牽強牽。
此世雖行善先世惡業熟。
既與時合即受惡報。
故言熟牽。
強牽者。
人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