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名玄論卷第二(名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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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維摩等。
二從所為人受稱。
如提謂經等也。
三從能問人立名。
如文殊師利所問經等。
四從所說人受稱。
如無量壽佛經等。
以說無量壽佛事。
故以标名。
就能說人。
複有五種。
一者佛口自說。
二者弟子說。
三者諸天說。
四仙人說。
五化人說。
此經即是弟子說也。
問。
弟子所說。
既得單從人受名。
如來所說。
亦得爾不。
答。
通義得齊。
别則不類。
弟子所說。
多從人受稱。
如來所說。
多從法得名。
所以然者。
佛說經無量。
若皆雲佛經。
則諸部無别。
今欲分諸部各别。
故從法為名。
弟子若從法立名。
則師資相。
如直雲不思議解脫經。
不題淨名者。
容謂此經即是佛說。
今簡師資不同。
故從人受稱。
故佛經不從人。
為欲别師。
弟子不從法。
為欲簡人。
問。
人法雙題。
凡有幾義。
答。
略有二種。
一者人法雙題。
合為一名。
如仁王波若等。
二者人法兩舉。
開為二名。
謂人為一名。
即維摩诘所說經。
法為一名。
謂不思議解脫法門。
第二别叙此經 複有三門。
一總釋是人法門。
二别釋人門。
三别釋法門。
一總釋人法門 問。
此經何故人法雙題。
答。
略有十義。
一者道不孤運。
弘之由人。
題淨名。
标說教之主。
辨不思議。
明所弘之法。
二者欲明通别兩義。
題淨名。
則為明人别。
标不思議。
辨其法通。
所以然者。
此經凡二化主。
一者佛說。
二者維摩說。
若但題淨名之人。
不題不思議法者。
但得維摩之說。
便不得佛說。
今舉不思議。
則具含二說。
故人法雙題。
三者欲互相顯釋。
故人法雙題。
所以稱為淨名者。
以有不思議解脫德。
處穢不染。
故稱淨名。
即此則以法釋人。
次标不思議。
舉經之大體。
題淨名。
辨法起之所由。
故舉人釋法也。
四者題淨名。
尊其人也。
标不思議。
重其法也。
以淨德内充嘉聲外滿。
聞其名者。
莫不尊仰。
下雲。
一切見敬為供養中最。
重其法者。
既聞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誰不重哉。
五者明此經題具足三業不可思議。
故人法雙題。
維摩诘者。
舉人辨其意業。
次雲所說。
明其口業。
次雲不可思議解脫。
叙其身業。
問。
何故身業獨雲不思議。
答。
以後貫初。
身業既不思議。
口意亦爾。
故最後說之。
又以身業現神通。
明不思議事顯。
故偏說之。
此之三業。
即是次第。
先明意業察緣。
次口說法。
後即身現神通。
六者人法雙題。
即是三事示現。
顯淨名謂他心輪。
标所說明說法輪。
辨不可思議即神通輪。
三輪之義。
法華玄廣明。
今此所用者他心輪。
謂知病識藥。
說法現神通。
應病授藥。
又說法輪明聞事不思議。
神通輪謂見事不思議。
六塵境皆為佛事。
但見聞既要。
故聖人偏示形色。
又說法輪但明音聲為教門。
神通具以六塵為佛事。
又神通輪多現不可思議迹。
說法輪多明不思議本。
如借座請飯。
皆是神通現之。
故是迹也。
如說六度四等及不二法門。
即是本也。
又他心輪知根鑒藥。
神通輪則拔苦與樂。
說法輪則滅惑生解。
滅惑生解。
名為利益。
拔苦與樂即是安樂。
是故衆經皆雲利益安樂一切衆生。
則義無不備。
六者題維摩。
則明托疾方丈。
标所說因病演教。
舉不思議。
明現神通。
一部始終。
蘊在于題。
七者題維摩。
為欲簡異于佛示師資不同。
次雲所說者。
上雖标弟子。
謂是對揚之人。
今明所說。
則知是弘教之主。
雖知是弘教之主。
或恐說淺近法門。
故次明不思議解脫也。
八者題淨名。
欲簡異邪師。
邪師内無淨德。
外阙嘉名。
标不思議。
簡異法耶。
法淺劣近末。
非不思議。
正法甚深。
莫能測度。
九者标淨名。
明是菩薩簡非二乘。
二乘結習不除。
不得稱淨。
如後品雲。
觀諸菩薩華不著者。
結習已免。
即其事也。
舉不思議。
簡小乘。
明大教甚深不可測度。
小乘淺近。
易可思議。
十者題淨名。
歎高行大士異下位菩薩。
舉不思議。
顯究竟之宗。
簡未了之說。
五時之流。
謂此經是大乘義猶未了。
今明既稱不思議。
則是窮微盡化妙絕之稱。
二别釋人門 複有四門。
一釋名。
二因無因門。
三德位門。
四現生門。
一釋名門 外國稱毗摩羅诘。
羅什僧肇。
為淨名。
道生昙诜。
雲無垢稱。
真谛三藏雲。
具存梵本。
應言毗摩羅诘利帝。
毗為滅。
摩羅雲垢。
吉利帝為鳴。
合而言之。
謂滅垢鳴。
初從所得為名。
次從所離為目。
滅猶是所離。
以聲聞天下。
故稱為鳴。
鳴猶名義耳。
言雖廣略。
而意無異也。
二因無因門 總論立名。
凡有二種。
一有因緣。
二無因緣。
有因緣者。
在名既多。
則因緣非一。
今略明四種。
一從生所立名。
如六道等。
以生天趣故名為天。
二從相貌立名。
如有黑白長短等相。
即以為稱。
三從過失立名。
如賊盜之流。
四從功德為目。
如三乘賢聖。
無因緣立名者。
涅槃雲。
低羅婆夷。
名為食油。
實不食油。
釋論雲。
草名末末利。
此雲賊草。
不劫盜而受賊名。
皆無因緣。
強立名字。
維摩立名。
可具二義。
一無因緣強立名字。
所以然者。
既稱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思議。
即是絕名。
以心行既斷。
名意不思。
言語亦滅。
故口不議。
入法身之位。
形不以像測。
心不可以智知。
豈有名。
但為出處衆生強立名字。
故是無因緣也。
問。
法身既無形名。
由佛所感。
便有形名。
謂即是因緣。
何名強立。
答。
須識強立之義。
以法身不可名。
而為法身立名。
故雲無因緣強
二從所為人受稱。
如提謂經等也。
三從能問人立名。
如文殊師利所問經等。
四從所說人受稱。
如無量壽佛經等。
以說無量壽佛事。
故以标名。
就能說人。
複有五種。
一者佛口自說。
二者弟子說。
三者諸天說。
四仙人說。
五化人說。
此經即是弟子說也。
問。
弟子所說。
既得單從人受名。
如來所說。
亦得爾不。
答。
通義得齊。
别則不類。
弟子所說。
多從人受稱。
如來所說。
多從法得名。
所以然者。
佛說經無量。
若皆雲佛經。
則諸部無别。
今欲分諸部各别。
故從法為名。
弟子若從法立名。
則師資相。
如直雲不思議解脫經。
不題淨名者。
容謂此經即是佛說。
今簡師資不同。
故從人受稱。
故佛經不從人。
為欲别師。
弟子不從法。
為欲簡人。
問。
人法雙題。
凡有幾義。
答。
略有二種。
一者人法雙題。
合為一名。
如仁王波若等。
二者人法兩舉。
開為二名。
謂人為一名。
即維摩诘所說經。
法為一名。
謂不思議解脫法門。
第二别叙此經 複有三門。
一總釋是人法門。
二别釋人門。
三别釋法門。
一總釋人法門 問。
此經何故人法雙題。
答。
略有十義。
一者道不孤運。
弘之由人。
題淨名。
标說教之主。
辨不思議。
明所弘之法。
二者欲明通别兩義。
題淨名。
則為明人别。
标不思議。
辨其法通。
所以然者。
此經凡二化主。
一者佛說。
二者維摩說。
若但題淨名之人。
不題不思議法者。
但得維摩之說。
便不得佛說。
今舉不思議。
則具含二說。
故人法雙題。
三者欲互相顯釋。
故人法雙題。
所以稱為淨名者。
以有不思議解脫德。
處穢不染。
故稱淨名。
即此則以法釋人。
次标不思議。
舉經之大體。
題淨名。
辨法起之所由。
故舉人釋法也。
四者題淨名。
尊其人也。
标不思議。
重其法也。
以淨德内充嘉聲外滿。
聞其名者。
莫不尊仰。
下雲。
一切見敬為供養中最。
重其法者。
既聞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誰不重哉。
五者明此經題具足三業不可思議。
故人法雙題。
維摩诘者。
舉人辨其意業。
次雲所說。
明其口業。
次雲不可思議解脫。
叙其身業。
問。
何故身業獨雲不思議。
答。
以後貫初。
身業既不思議。
口意亦爾。
故最後說之。
又以身業現神通。
明不思議事顯。
故偏說之。
此之三業。
即是次第。
先明意業察緣。
次口說法。
後即身現神通。
六者人法雙題。
即是三事示現。
顯淨名謂他心輪。
标所說明說法輪。
辨不可思議即神通輪。
三輪之義。
法華玄廣明。
今此所用者他心輪。
謂知病識藥。
說法現神通。
應病授藥。
又說法輪明聞事不思議。
神通輪謂見事不思議。
六塵境皆為佛事。
但見聞既要。
故聖人偏示形色。
又說法輪但明音聲為教門。
神通具以六塵為佛事。
又神通輪多現不可思議迹。
說法輪多明不思議本。
如借座請飯。
皆是神通現之。
故是迹也。
如說六度四等及不二法門。
即是本也。
又他心輪知根鑒藥。
神通輪則拔苦與樂。
說法輪則滅惑生解。
滅惑生解。
名為利益。
拔苦與樂即是安樂。
是故衆經皆雲利益安樂一切衆生。
則義無不備。
六者題維摩。
則明托疾方丈。
标所說因病演教。
舉不思議。
明現神通。
一部始終。
蘊在于題。
七者題維摩。
為欲簡異于佛示師資不同。
次雲所說者。
上雖标弟子。
謂是對揚之人。
今明所說。
則知是弘教之主。
雖知是弘教之主。
或恐說淺近法門。
故次明不思議解脫也。
八者題淨名。
欲簡異邪師。
邪師内無淨德。
外阙嘉名。
标不思議。
簡異法耶。
法淺劣近末。
非不思議。
正法甚深。
莫能測度。
九者标淨名。
明是菩薩簡非二乘。
二乘結習不除。
不得稱淨。
如後品雲。
觀諸菩薩華不著者。
結習已免。
即其事也。
舉不思議。
簡小乘。
明大教甚深不可測度。
小乘淺近。
易可思議。
十者題淨名。
歎高行大士異下位菩薩。
舉不思議。
顯究竟之宗。
簡未了之說。
五時之流。
謂此經是大乘義猶未了。
今明既稱不思議。
則是窮微盡化妙絕之稱。
二别釋人門 複有四門。
一釋名。
二因無因門。
三德位門。
四現生門。
一釋名門 外國稱毗摩羅诘。
羅什僧肇。
為淨名。
道生昙诜。
雲無垢稱。
真谛三藏雲。
具存梵本。
應言毗摩羅诘利帝。
毗為滅。
摩羅雲垢。
吉利帝為鳴。
合而言之。
謂滅垢鳴。
初從所得為名。
次從所離為目。
滅猶是所離。
以聲聞天下。
故稱為鳴。
鳴猶名義耳。
言雖廣略。
而意無異也。
二因無因門 總論立名。
凡有二種。
一有因緣。
二無因緣。
有因緣者。
在名既多。
則因緣非一。
今略明四種。
一從生所立名。
如六道等。
以生天趣故名為天。
二從相貌立名。
如有黑白長短等相。
即以為稱。
三從過失立名。
如賊盜之流。
四從功德為目。
如三乘賢聖。
無因緣立名者。
涅槃雲。
低羅婆夷。
名為食油。
實不食油。
釋論雲。
草名末末利。
此雲賊草。
不劫盜而受賊名。
皆無因緣。
強立名字。
維摩立名。
可具二義。
一無因緣強立名字。
所以然者。
既稱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思議。
即是絕名。
以心行既斷。
名意不思。
言語亦滅。
故口不議。
入法身之位。
形不以像測。
心不可以智知。
豈有名。
但為出處衆生強立名字。
故是無因緣也。
問。
法身既無形名。
由佛所感。
便有形名。
謂即是因緣。
何名強立。
答。
須識強立之義。
以法身不可名。
而為法身立名。
故雲無因緣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