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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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解脫分位見一洲之化佛。
決擇分位見大千之化佛。
即如經雲三千大千一化佛境。
故知決擇分方見大千界。
不爾一化佛境說誰所見耶。
論雲又六根清淨者。
于一一根中。
悉能具足見色聞聲知香味觸等。
諸根互用故。
眼見者聞香能知。
如經釋提桓因在勝殿上。
五欲娛樂在殿上坐。
色應眼見鼻能知故。
乃至說法故聞香知者。
此是智境鼻根知故。
說法應智知以鼻根知故。
此義有二。
一雲諸根互用唯在十地。
唯識等雲得自在位諸根互用。
一根發識緣一切境。
故非地前可名自在諸根互用。
其前所說見聞大千通地前位。
初地已上見百世界。
非唯三千故。
又初地上實見一百三千大千。
據一化佛境且言見大千。
于理無爽。
二者諸根互用。
得大自在唯在十地。
唯識等是。
若加行力分亦得者。
地前亦得。
故此本論說地前得在凡夫言。
許通于下互用中故。
前凡夫位得前功德。
今初地上諸根互用。
故非地前有互用也。
經。
是善男子(至)悉見悉知 贊曰。
下第三段别顯六根殊勝作用。
初眼。
長行有三。
一肉眼非通下皆準知。
二所見近遠。
三見業報。
經。
爾時世尊(至)肉眼力如是 贊曰。
五頌分四。
一敕聽。
一數。
二近遠。
一衆生及結。
小教說二乘天眼見大千。
今說持經力凡夫眼見大千。
初地菩薩見一百大千世界。
六根功德多少不同。
所得境界大千無别。
修因勝劣果德不同。
識用不差大千鹹等。
又德是内成由因增鹹。
境是一化外取量同。
隻如二乘傍取遂有二千三千。
宿命.天眼所知過.未俱成八萬。
又如初地天眼見百大千。
勝二乘等。
宿命.生死但知百劫。
劣二乘等。
不可一例。
經。
複次常精進(至)而不壞耳根 贊曰。
耳。
長行有四。
一德量.二境量.三所聞差别.四結勝。
差别有七類。
初十二雜起聲。
次十二六對聲。
次八八部聲。
次三三災聲。
次三惡趣聲。
次二出家聲。
後四聖人聲。
菩薩地說。
勝解行位久修菩薩。
無驗。
咒術用皆驗故。
六根清淨必在地前凡夫上位。
非于下中。
經。
爾時世尊(至)三千世界聲 贊曰。
十八頌分三。
初一标。
次十四頌上後三結勝。
此初也。
經。
象馬車牛聲(至)悉皆得聞之 贊曰。
第二頌上。
十四頌分四。
初八頌欲界聲。
次一頌半色界聲。
次一頌半出家聲。
後三頌賢聖聲。
十方世界中禽獸鳴相呼者。
依一三千界中十方四天下世界。
非數大千界為十方。
又得三千是凡夫耳。
此是十地乃至佛位。
故得十方亦不相違 經。
三千大千界(至)功德已如是。
贊曰。
結勝也 經。
複次常精進(至)種種諸香 贊曰。
鼻。
長行有四。
此中有二。
一德量。
二境量。
上下既遠。
雲何能知。
若根遙知不至取故。
壞根不壞境若至能取豈一切香皆就根耶。
論雲此是智境鼻根知故。
定智遙知依鼻根取故名聞香。
非鼻實能離中取境。
又諸根互用鼻尚見色。
況依眼耳之智不取大千香耶。
得假似香非得實體。
許離取體壞境性故。
經。
須曼那華香(至)憶念不謬 贊曰。
此中有二。
第三差别。
第四結成。
雖聞此香下是。
差别有二。
初凡後聖。
凡中。
複二。
初欲界。
後色界。
欲界複二。
初非天後天。
非天有二。
一境物。
二生身。
天亦有二。
初境物後天身。
色界雲何有香。
此通果香非業果也。
華嚴經雲。
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之香。
此據依形通力所變。
彼據似形定力所變。
故不相違。
然瑜伽雲。
勝定果色當知唯有顯色等相。
以彼香等生因阙故。
又無用故者。
依托色界為定本質。
變定境者即無香.味。
依欲境有。
又加行心劣生因阙無。
因強則有。
菩薩有二乘無。
聖人有凡夫無。
佛弟子有外道等無。
以劣弱故。
然瑜伽雲。
勝定果色于一切色皆得自在。
故知定果通變一切。
經。
爾時世尊(至)先得是鼻相 頌曰。
三十頌。
分三。
初一頌标。
二十八頌上。
後一頌結。
二十八頌上。
中分二。
初二十三凡香後五聖香。
凡香複二。
二十一頌欲界香。
二頌色界香。
欲界分二。
初七略明人天香。
後十四頌廣明人天香。
初複有二。
五頌略頌人中境物及衆生香。
後二略頌天中衆生及境物香。
十四頌廣明香。
中分二。
初九人中香後五天中香。
人中有三。
初二境物香次五衆生香後二伏藏香。
五頌衆生中。
初二現生香後。
三隐生香。
五頌天中分四。
一華.二宮.一天.一戲。
五頌聖中分四。
二比丘.一菩薩.一佛.一衆生。
經。
複次常精進(至)無不美者 贊曰。
舌。
長行有三。
一德量。
二根用。
三舌具用。
此初二也。
此無境量。
何故不同鼻根。
能知三千。
既不能知。
雲何功德成千二百。
舌根應亦得嘗三千界味。
但以頌文說舌具用。
聲遍大千。
故不說嘗味。
香離質而可有。
味離質而便無。
故不說得三千界味。
經中亦說佛有鼻.舌通過于眼.耳。
經。
若以舌根(至)深妙法音 贊曰。
下舌具用。
分五。
一巧說法。
二多衆來聽。
三得供養。
四近賢聖。
五擁護說法。
多衆來聽有三。
一天。
二龍等。
三四衆來聽 經。
爾時世尊(至)或時為現身 贊曰。
八頌半。
分二。
初一舌根用。
餘舌具用。
舌具用分四。
一半巧說法。
三衆來聽。
一供養。
二賢聖護 經。
複次常精進(至)現其色像 贊曰。
身。
長行有四。
一德量。
二喜見。
三境量。
四差别。
差别有三。
一器界。
二上下。
三賢聖 經。
爾時世尊(至)一切于中現 贊曰。
七頌半。
分五。
一喜見。
一半獨見。
一半境量。
二半差别。
後一結勝。
差别有二。
一半境。
一賢聖 經。
複次常精進(至)經中所說 贊曰。
意。
長行有七。
一德量。
二遠廣。
三無窮。
四順理。
五境量。
六顯勝。
七真實。
無窮中一月四月等。
且舉月時之分齊。
差别中心之所行所取境界。
心所動作三性行相。
心所戲論言說分别諸法性也。
或身語意如次配之。
經。
爾時世尊(至)一時皆悉知 贊曰。
十一頌。
分五。
此中有三。
初一頌半遠廣。
半頌無窮。
二頌差别 經。
十方無數佛(至)于衆無所畏 贊曰。
第四有四頌。
頌真實分四。
一能持。
一不忘。
一如說。
一無畏 經。
持法華經者(至)持法華經故 贊曰。
第五有三頌顯勝。
分三。
一顯勝。
一喜敬。
一巧說。
恐文繁廣大分科判。
與長行别應各配悉 常不輕菩薩品 三門分别。
一來意。
二釋名。
三解妨 來意有四。
一者能學行人雖有六品。
分為四段。
此為第四。
明佛自身往居因位行安樂行。
修忍辱等流通此經。
當得安樂今說此經。
勸勵時會。
故此品來。
二者三品明未滿果中。
前明行行六根清淨。
未知得者實誰是耶。
今說自身往行彼行得六根淨。
勸勵時會。
故此品來。
三者欲顯行安樂行威勢無比。
我為不輕行安樂行。
衆生于時行損害我。
初雖受苦還由我力并得佛道。
況親自行而不作佛。
今說此緣以利時會。
故此品來。
四者論說六種記中。
此明具因菩薩與記。
故此品來。
釋名者。
常者恒義。
不輕者恭敬義觀他四衆具佛性因。
勸他修行必得作佛。
三業恒時虔恭敬仰。
故名常不輕。
解妨者。
何故此品獨告得大勢。
欲明經之威神。
能令順修行者疾得作佛。
違經惡人亦能速拔其苦。
故唯告彼不告餘人。
問此品亦明威音王佛。
何故唯以不輕為名。
答佛因彼說非正明故。
經。
爾時佛告(至)身意清淨 贊曰。
品文分四。
初牒前違順所生罪福。
以示衆人。
第二别顯于說經持經之人違順人相。
第三結會今古以示衆人違順之相。
第四結勸衆人除違行順。
此初也。
罪如前譬喻品。
功德如次前品。
經。
得大勢(至)皆同一号 贊曰。
下第二别顯于說經人違順人相。
有三。
初标時節。
次所遇佛。
後顯能行違順人相。
此初二也。
所遇佛中有二。
一初佛。
二後佛。
初佛有六。
一名.二劫.三國.四說法.五壽住.六涅槃。
諸佛同名威音王者。
顯說法華音聲如王尊勝。
有大威勢能令衆生獲大利樂。
即常不輕臨終所得。
此法華經廣饒益是。
經。
最初威音王如來(至)有大勢力 贊曰。
下顯能行違順人相。
中有八。
一惡人益勢.二善士增勤.三語加能忍.四身害能受.五善名既起.六勝果遂生.七惡人
解脫分位見一洲之化佛。
決擇分位見大千之化佛。
即如經雲三千大千一化佛境。
故知決擇分方見大千界。
不爾一化佛境說誰所見耶。
論雲又六根清淨者。
于一一根中。
悉能具足見色聞聲知香味觸等。
諸根互用故。
眼見者聞香能知。
如經釋提桓因在勝殿上。
五欲娛樂在殿上坐。
色應眼見鼻能知故。
乃至說法故聞香知者。
此是智境鼻根知故。
說法應智知以鼻根知故。
此義有二。
一雲諸根互用唯在十地。
唯識等雲得自在位諸根互用。
一根發識緣一切境。
故非地前可名自在諸根互用。
其前所說見聞大千通地前位。
初地已上見百世界。
非唯三千故。
又初地上實見一百三千大千。
據一化佛境且言見大千。
于理無爽。
二者諸根互用。
得大自在唯在十地。
唯識等是。
若加行力分亦得者。
地前亦得。
故此本論說地前得在凡夫言。
許通于下互用中故。
前凡夫位得前功德。
今初地上諸根互用。
故非地前有互用也。
經。
是善男子(至)悉見悉知 贊曰。
下第三段别顯六根殊勝作用。
初眼。
長行有三。
一肉眼非通下皆準知。
二所見近遠。
三見業報。
經。
爾時世尊(至)肉眼力如是 贊曰。
五頌分四。
一敕聽。
一數。
二近遠。
一衆生及結。
小教說二乘天眼見大千。
今說持經力凡夫眼見大千。
初地菩薩見一百大千世界。
六根功德多少不同。
所得境界大千無别。
修因勝劣果德不同。
識用不差大千鹹等。
又德是内成由因增鹹。
境是一化外取量同。
隻如二乘傍取遂有二千三千。
宿命.天眼所知過.未俱成八萬。
又如初地天眼見百大千。
勝二乘等。
宿命.生死但知百劫。
劣二乘等。
不可一例。
經。
複次常精進(至)而不壞耳根 贊曰。
耳。
長行有四。
一德量.二境量.三所聞差别.四結勝。
差别有七類。
初十二雜起聲。
次十二六對聲。
次八八部聲。
次三三災聲。
次三惡趣聲。
次二出家聲。
後四聖人聲。
菩薩地說。
勝解行位久修菩薩。
無驗。
咒術用皆驗故。
六根清淨必在地前凡夫上位。
非于下中。
經。
爾時世尊(至)三千世界聲 贊曰。
十八頌分三。
初一标。
次十四頌上後三結勝。
此初也。
經。
象馬車牛聲(至)悉皆得聞之 贊曰。
第二頌上。
十四頌分四。
初八頌欲界聲。
次一頌半色界聲。
次一頌半出家聲。
後三頌賢聖聲。
十方世界中禽獸鳴相呼者。
依一三千界中十方四天下世界。
非數大千界為十方。
又得三千是凡夫耳。
此是十地乃至佛位。
故得十方亦不相違 經。
三千大千界(至)功德已如是。
贊曰。
結勝也 經。
複次常精進(至)種種諸香 贊曰。
鼻。
長行有四。
此中有二。
一德量。
二境量。
上下既遠。
雲何能知。
若根遙知不至取故。
壞根不壞境若至能取豈一切香皆就根耶。
論雲此是智境鼻根知故。
定智遙知依鼻根取故名聞香。
非鼻實能離中取境。
又諸根互用鼻尚見色。
況依眼耳之智不取大千香耶。
得假似香非得實體。
許離取體壞境性故。
經。
須曼那華香(至)憶念不謬 贊曰。
此中有二。
第三差别。
第四結成。
雖聞此香下是。
差别有二。
初凡後聖。
凡中。
複二。
初欲界。
後色界。
欲界複二。
初非天後天。
非天有二。
一境物。
二生身。
天亦有二。
初境物後天身。
色界雲何有香。
此通果香非業果也。
華嚴經雲。
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之香。
此據依形通力所變。
彼據似形定力所變。
故不相違。
然瑜伽雲。
勝定果色當知唯有顯色等相。
以彼香等生因阙故。
又無用故者。
依托色界為定本質。
變定境者即無香.味。
依欲境有。
又加行心劣生因阙無。
因強則有。
菩薩有二乘無。
聖人有凡夫無。
佛弟子有外道等無。
以劣弱故。
然瑜伽雲。
勝定果色于一切色皆得自在。
故知定果通變一切。
經。
爾時世尊(至)先得是鼻相 頌曰。
三十頌。
分三。
初一頌标。
二十八頌上。
後一頌結。
二十八頌上。
中分二。
初二十三凡香後五聖香。
凡香複二。
二十一頌欲界香。
二頌色界香。
欲界分二。
初七略明人天香。
後十四頌廣明人天香。
初複有二。
五頌略頌人中境物及衆生香。
後二略頌天中衆生及境物香。
十四頌廣明香。
中分二。
初九人中香後五天中香。
人中有三。
初二境物香次五衆生香後二伏藏香。
五頌衆生中。
初二現生香後。
三隐生香。
五頌天中分四。
一華.二宮.一天.一戲。
五頌聖中分四。
二比丘.一菩薩.一佛.一衆生。
經。
複次常精進(至)無不美者 贊曰。
舌。
長行有三。
一德量。
二根用。
三舌具用。
此初二也。
此無境量。
何故不同鼻根。
能知三千。
既不能知。
雲何功德成千二百。
舌根應亦得嘗三千界味。
但以頌文說舌具用。
聲遍大千。
故不說嘗味。
香離質而可有。
味離質而便無。
故不說得三千界味。
經中亦說佛有鼻.舌通過于眼.耳。
經。
若以舌根(至)深妙法音 贊曰。
下舌具用。
分五。
一巧說法。
二多衆來聽。
三得供養。
四近賢聖。
五擁護說法。
多衆來聽有三。
一天。
二龍等。
三四衆來聽 經。
爾時世尊(至)或時為現身 贊曰。
八頌半。
分二。
初一舌根用。
餘舌具用。
舌具用分四。
一半巧說法。
三衆來聽。
一供養。
二賢聖護 經。
複次常精進(至)現其色像 贊曰。
身。
長行有四。
一德量。
二喜見。
三境量。
四差别。
差别有三。
一器界。
二上下。
三賢聖 經。
爾時世尊(至)一切于中現 贊曰。
七頌半。
分五。
一喜見。
一半獨見。
一半境量。
二半差别。
後一結勝。
差别有二。
一半境。
一賢聖 經。
複次常精進(至)經中所說 贊曰。
意。
長行有七。
一德量。
二遠廣。
三無窮。
四順理。
五境量。
六顯勝。
七真實。
無窮中一月四月等。
且舉月時之分齊。
差别中心之所行所取境界。
心所動作三性行相。
心所戲論言說分别諸法性也。
或身語意如次配之。
經。
爾時世尊(至)一時皆悉知 贊曰。
十一頌。
分五。
此中有三。
初一頌半遠廣。
半頌無窮。
二頌差别 經。
十方無數佛(至)于衆無所畏 贊曰。
第四有四頌。
頌真實分四。
一能持。
一不忘。
一如說。
一無畏 經。
持法華經者(至)持法華經故 贊曰。
第五有三頌顯勝。
分三。
一顯勝。
一喜敬。
一巧說。
恐文繁廣大分科判。
與長行别應各配悉 常不輕菩薩品 三門分别。
一來意。
二釋名。
三解妨 來意有四。
一者能學行人雖有六品。
分為四段。
此為第四。
明佛自身往居因位行安樂行。
修忍辱等流通此經。
當得安樂今說此經。
勸勵時會。
故此品來。
二者三品明未滿果中。
前明行行六根清淨。
未知得者實誰是耶。
今說自身往行彼行得六根淨。
勸勵時會。
故此品來。
三者欲顯行安樂行威勢無比。
我為不輕行安樂行。
衆生于時行損害我。
初雖受苦還由我力并得佛道。
況親自行而不作佛。
今說此緣以利時會。
故此品來。
四者論說六種記中。
此明具因菩薩與記。
故此品來。
釋名者。
常者恒義。
不輕者恭敬義觀他四衆具佛性因。
勸他修行必得作佛。
三業恒時虔恭敬仰。
故名常不輕。
解妨者。
何故此品獨告得大勢。
欲明經之威神。
能令順修行者疾得作佛。
違經惡人亦能速拔其苦。
故唯告彼不告餘人。
問此品亦明威音王佛。
何故唯以不輕為名。
答佛因彼說非正明故。
經。
爾時佛告(至)身意清淨 贊曰。
品文分四。
初牒前違順所生罪福。
以示衆人。
第二别顯于說經持經之人違順人相。
第三結會今古以示衆人違順之相。
第四結勸衆人除違行順。
此初也。
罪如前譬喻品。
功德如次前品。
經。
得大勢(至)皆同一号 贊曰。
下第二别顯于說經人違順人相。
有三。
初标時節。
次所遇佛。
後顯能行違順人相。
此初二也。
所遇佛中有二。
一初佛。
二後佛。
初佛有六。
一名.二劫.三國.四說法.五壽住.六涅槃。
諸佛同名威音王者。
顯說法華音聲如王尊勝。
有大威勢能令衆生獲大利樂。
即常不輕臨終所得。
此法華經廣饒益是。
經。
最初威音王如來(至)有大勢力 贊曰。
下顯能行違順人相。
中有八。
一惡人益勢.二善士增勤.三語加能忍.四身害能受.五善名既起.六勝果遂生.七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