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玄疏卷第五
關燈
小
中
大
第一釋名前已開為二重。
一釋此經别名已竟。
二次釋通名。
第二正釋通名者。
即是釋經之一字也。
若依天竺語。
佛教之首通标修多羅。
或雲修單羅或雲修妒路。
例如此土楚夏方言。
修多羅者既是外國之語。
古今諸師解釋有異。
或言無翻或言有翻。
今釋此義略為五意。
第一明無翻。
第二明有翻。
第三通和有翻無翻。
第四曆法解釋。
第五約觀心。
第一釋修多羅言無翻者。
但外國有多含之語。
即是修多羅名含五義。
豈可但用經字往翻。
故開善法師雲。
經非正翻。
但以經字代修多羅也。
至如此方。
周孔聖教稱之為經。
外國聖教此土宜用經字代也。
所言修多羅名含五義者。
一法本。
二微發。
三湧泉。
四繩墨。
五結鬘。
一修多羅名含法本義者。
大聖知一切皆不可說。
以四悉檀因緣而有言教者。
若世界悉檀說即為一切論本。
若為人對治兩悉檀說即為行本。
若第一義悉檀說即為理本。
故修多羅含法本義也。
二明修多羅名含微發義者。
法王用四悉檀起教。
巧妙玄辭從微至着靡所不诠。
是則文義漸顯開發初心。
初中後善圓滿具足。
故修多羅含微發義也。
三明修多羅含湧泉義者。
此從譬以明義。
如泉湧流滔滔無竭。
佛用四悉檀說法。
文義無盡法流不絕。
津潤萌芽三草兩木一地所生皆得增長。
故修多羅含湧泉義也。
四修多羅含繩墨義者。
亦是從譬以顯義。
如世繩墨能栽邪就正。
佛用四悉檀說法。
裁愛論見論邪曲。
令發真見無漏正道。
故修多羅含繩墨義也。
五修多羅含結鬘義者。
此亦從譬以顯義。
結鬘即是縷穿于華無有零落。
大覺世尊以四悉檀說法诠諸法相。
赴緣皆無漏失。
又結鬘能嚴飾身首。
如來言教莊嚴行人。
一切敬愛。
故修多羅含結鬘義也。
此土既無含此五義之言。
故用經字代也。
問曰。
修多羅多含五義。
同用悉檀往釋有何五義之别耶。
答曰。
悉檀大意雖同。
五義之别未嘗混濫也。
第二明修多羅有翻者。
有師言。
昔佛法初度。
胡漢之語未通。
故河西群學謂無翻也。
爾來經論度此。
翻譯胡漢之語既通修多羅定有翻也。
但諸法師各異傳聞。
言有翻者又成非一。
今略出五翻不同。
一有師雲法本。
二有師雲此翻雲契。
三有師言此翻言綖。
四有師翻雲善語教。
五有師言此翻雲經。
一有師言修多羅此翻雲法本者。
法本有三。
一為論本。
二為行本。
三為義本。
佛用四悉檀說法得為此三本。
具如前釋。
二有師言修多羅此翻言契。
以契會為義。
世尊如法相解。
用四悉檀如法相說。
世界悉檀說法即是契情。
為人對治兩悉檀說法即是契行。
第一義悉檀說法即契理也。
三有師翻言綖者。
此是因譬顯義。
即與前結鬘義同也。
又言綖以縫成為能。
即是悉檀之說能成三乘行人三義也。
四有師翻雲善語教者。
大聖大慈心順理說法故言善語。
用悉檀赴機化物。
順情成行人入理。
故雲善語教也。
五有師言經字即是正翻。
所以者何。
彼方極聖說教名修多羅。
此土聖人所說名之為經。
以此類通即正翻也。
所言經者。
經由為義。
經由聖人心口故稱為經。
悉檀緻教經由如來心口故名經也。
又雲。
前聖後聖莫不經此悉檀所說之教而得成道。
又雲。
經者訓法訓常。
法雲可軌。
常則難可改變悉檀設教。
此教能成三利。
必定可軌。
故雲訓法也。
悉檀緻教若天若魔若梵若諸沙門及婆羅門乃至餘衆無能改易。
故雲常也。
問曰。
有翻既五種不同。
豈得類用三義解釋。
答曰。
述彼顯此。
彼義既申此意。
又顯有何過也。
第三和通無翻有翻。
有翻者問無者曰。
何故言外國有多含之語此土無有多含之語。
此是經者法華明六根清淨。
何得悉知六塵十法界之理耶。
答曰。
此是受持法華。
六千切德莊嚴行人六根清淨。
顯相似藏識之用。
則六塵一切法皆是經也。
問曰。
一切法何得悉能诠理并是經耶。
答曰。
是事易明。
世間現見隻是一墨色點作字。
诠一切法靡所不周。
香味觸等何得不然。
故此經雲。
于食等者諸法亦等。
諸法等者于食亦等。
故能以一食施一切。
大品經雲。
諸法等故般若波羅密等。
又雲。
一切法趣色乃至意法是趣不過色尚不可得。
雲何當有趣非趣如是遍曆一切法。
類可知也。
第五約觀心明經者即為四意。
一類無翻約觀心明經。
二類有翻約觀心明經。
三類和通有翻無翻約觀心明經。
四類曆法約觀心明經。
一類無翻約觀心明經者。
何但修多羅無翻名含五義。
衆生心含一切法。
亦不可的詺。
所以者何。
若離一切心數詺何為心耶。
今言觀心含五義者。
一心含法本義。
提謂經雲。
心是萬行之本衆靈之源。
出入無亂往來無間。
統禦一身以立道根。
此是言說之本即教本也。
萬行之本即行本也。
以立道根即理本也。
二約觀心含微發義者。
細微之法莫若刹那。
因此相續成一切法。
若觀此心發諸功德智慧。
亦從微至着也。
三明約觀心含湧泉義者。
因觀心發功德智慧。
如湧泉無盡也。
故仁王經雲。
能觀心源得無量報。
四約觀心含結鬘義者。
心王穿一切心數之法。
如縷穿華成鬘無零漏也。
觀心穿一切法亦複如是。
若發定慧還嚴飾于心也。
五明約觀心含繩墨義者。
觀心裁愛見邪曲成八直正道也。
二類有翻明觀心者。
若将法約心則可詺也。
還須對前五種翻修多羅。
一明觀心即是法本者。
已如前引提謂經之所明也。
二約觀心即是契者。
觀心會理即是契也。
三明約觀心即綖義者。
觀心能成一切道法。
如綖成衣。
四明約觀心即是善語。
方字訓一字或二訓乃至多訓。
此即是多含之義正如經字。
欲作含五義解釋。
其意泠然。
故知無翻之義非也。
又無翻者問有翻者曰。
若言昔兩國之言未通故雲無翻。
今兩國之語既。
通定有翻者。
修多羅但是外國之一言。
今何得翻者不同五語各異。
若一翻為是。
餘四則非。
孰是孰非。
若五翻俱是。
彼一此五。
一不可為五。
五不可為一。
此為大妨。
若五語俱非。
定知無翻。
設更出異翻皆不可用。
今謂若不得佛法正意。
有翻無翻俱是執滞。
其得意者無翻有翻皆可從也。
所以者何。
若知悉檀起教是一。
無翻有翻皆具三義。
含一切佛法。
執诤既息。
正義圓通此有何過。
故經雲。
依義不依語也。
雖然今解釋直用經字則無所不該。
又無翻有翻幸得縱容。
所以者何。
言無翻者亦用經字标題。
言有翻者亦以經字标題。
并不見用法本契綖
一釋此經别名已竟。
二次釋通名。
第二正釋通名者。
即是釋經之一字也。
若依天竺語。
佛教之首通标修多羅。
或雲修單羅或雲修妒路。
例如此土楚夏方言。
修多羅者既是外國之語。
古今諸師解釋有異。
或言無翻或言有翻。
今釋此義略為五意。
第一明無翻。
第二明有翻。
第三通和有翻無翻。
第四曆法解釋。
第五約觀心。
第一釋修多羅言無翻者。
但外國有多含之語。
即是修多羅名含五義。
豈可但用經字往翻。
故開善法師雲。
經非正翻。
但以經字代修多羅也。
至如此方。
周孔聖教稱之為經。
外國聖教此土宜用經字代也。
所言修多羅名含五義者。
一法本。
二微發。
三湧泉。
四繩墨。
五結鬘。
一修多羅名含法本義者。
大聖知一切皆不可說。
以四悉檀因緣而有言教者。
若世界悉檀說即為一切論本。
若為人對治兩悉檀說即為行本。
若第一義悉檀說即為理本。
故修多羅含法本義也。
二明修多羅名含微發義者。
法王用四悉檀起教。
巧妙玄辭從微至着靡所不诠。
是則文義漸顯開發初心。
初中後善圓滿具足。
故修多羅含微發義也。
三明修多羅含湧泉義者。
此從譬以明義。
如泉湧流滔滔無竭。
佛用四悉檀說法。
文義無盡法流不絕。
津潤萌芽三草兩木一地所生皆得增長。
故修多羅含湧泉義也。
四修多羅含繩墨義者。
亦是從譬以顯義。
如世繩墨能栽邪就正。
佛用四悉檀說法。
裁愛論見論邪曲。
令發真見無漏正道。
故修多羅含繩墨義也。
五修多羅含結鬘義者。
此亦從譬以顯義。
結鬘即是縷穿于華無有零落。
大覺世尊以四悉檀說法诠諸法相。
赴緣皆無漏失。
又結鬘能嚴飾身首。
如來言教莊嚴行人。
一切敬愛。
故修多羅含結鬘義也。
此土既無含此五義之言。
故用經字代也。
問曰。
修多羅多含五義。
同用悉檀往釋有何五義之别耶。
答曰。
悉檀大意雖同。
五義之别未嘗混濫也。
第二明修多羅有翻者。
有師言。
昔佛法初度。
胡漢之語未通。
故河西群學謂無翻也。
爾來經論度此。
翻譯胡漢之語既通修多羅定有翻也。
但諸法師各異傳聞。
言有翻者又成非一。
今略出五翻不同。
一有師雲法本。
二有師雲此翻雲契。
三有師言此翻言綖。
四有師翻雲善語教。
五有師言此翻雲經。
一有師言修多羅此翻雲法本者。
法本有三。
一為論本。
二為行本。
三為義本。
佛用四悉檀說法得為此三本。
具如前釋。
二有師言修多羅此翻言契。
以契會為義。
世尊如法相解。
用四悉檀如法相說。
世界悉檀說法即是契情。
為人對治兩悉檀說法即是契行。
第一義悉檀說法即契理也。
三有師翻言綖者。
此是因譬顯義。
即與前結鬘義同也。
又言綖以縫成為能。
即是悉檀之說能成三乘行人三義也。
四有師翻雲善語教者。
大聖大慈心順理說法故言善語。
用悉檀赴機化物。
順情成行人入理。
故雲善語教也。
五有師言經字即是正翻。
所以者何。
彼方極聖說教名修多羅。
此土聖人所說名之為經。
以此類通即正翻也。
所言經者。
經由為義。
經由聖人心口故稱為經。
悉檀緻教經由如來心口故名經也。
又雲。
前聖後聖莫不經此悉檀所說之教而得成道。
又雲。
經者訓法訓常。
法雲可軌。
常則難可改變悉檀設教。
此教能成三利。
必定可軌。
故雲訓法也。
悉檀緻教若天若魔若梵若諸沙門及婆羅門乃至餘衆無能改易。
故雲常也。
問曰。
有翻既五種不同。
豈得類用三義解釋。
答曰。
述彼顯此。
彼義既申此意。
又顯有何過也。
第三和通無翻有翻。
有翻者問無者曰。
何故言外國有多含之語此土無有多含之語。
此是經者法華明六根清淨。
何得悉知六塵十法界之理耶。
答曰。
此是受持法華。
六千切德莊嚴行人六根清淨。
顯相似藏識之用。
則六塵一切法皆是經也。
問曰。
一切法何得悉能诠理并是經耶。
答曰。
是事易明。
世間現見隻是一墨色點作字。
诠一切法靡所不周。
香味觸等何得不然。
故此經雲。
于食等者諸法亦等。
諸法等者于食亦等。
故能以一食施一切。
大品經雲。
諸法等故般若波羅密等。
又雲。
一切法趣色乃至意法是趣不過色尚不可得。
雲何當有趣非趣如是遍曆一切法。
類可知也。
第五約觀心明經者即為四意。
一類無翻約觀心明經。
二類有翻約觀心明經。
三類和通有翻無翻約觀心明經。
四類曆法約觀心明經。
一類無翻約觀心明經者。
何但修多羅無翻名含五義。
衆生心含一切法。
亦不可的詺。
所以者何。
若離一切心數詺何為心耶。
今言觀心含五義者。
一心含法本義。
提謂經雲。
心是萬行之本衆靈之源。
出入無亂往來無間。
統禦一身以立道根。
此是言說之本即教本也。
萬行之本即行本也。
以立道根即理本也。
二約觀心含微發義者。
細微之法莫若刹那。
因此相續成一切法。
若觀此心發諸功德智慧。
亦從微至着也。
三明約觀心含湧泉義者。
因觀心發功德智慧。
如湧泉無盡也。
故仁王經雲。
能觀心源得無量報。
四約觀心含結鬘義者。
心王穿一切心數之法。
如縷穿華成鬘無零漏也。
觀心穿一切法亦複如是。
若發定慧還嚴飾于心也。
五明約觀心含繩墨義者。
觀心裁愛見邪曲成八直正道也。
二類有翻明觀心者。
若将法約心則可詺也。
還須對前五種翻修多羅。
一明觀心即是法本者。
已如前引提謂經之所明也。
二約觀心即是契者。
觀心會理即是契也。
三明約觀心即綖義者。
觀心能成一切道法。
如綖成衣。
四明約觀心即是善語。
方字訓一字或二訓乃至多訓。
此即是多含之義正如經字。
欲作含五義解釋。
其意泠然。
故知無翻之義非也。
又無翻者問有翻者曰。
若言昔兩國之言未通故雲無翻。
今兩國之語既。
通定有翻者。
修多羅但是外國之一言。
今何得翻者不同五語各異。
若一翻為是。
餘四則非。
孰是孰非。
若五翻俱是。
彼一此五。
一不可為五。
五不可為一。
此為大妨。
若五語俱非。
定知無翻。
設更出異翻皆不可用。
今謂若不得佛法正意。
有翻無翻俱是執滞。
其得意者無翻有翻皆可從也。
所以者何。
若知悉檀起教是一。
無翻有翻皆具三義。
含一切佛法。
執诤既息。
正義圓通此有何過。
故經雲。
依義不依語也。
雖然今解釋直用經字則無所不該。
又無翻有翻幸得縱容。
所以者何。
言無翻者亦用經字标題。
言有翻者亦以經字标題。
并不見用法本契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