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集菩薩學論 第二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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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彼說法師。
以此真言作持誦已。
處于法座。
普觀衆會廣運慈心。
當于己身起醫王想如法藥想。
于聽法者起病人想。
于諸如來起正士想。
于正法眼起久住想。
由此真言現前施作于正理法如應為說。
是時周匝百由旬内。
諸魔天衆悉不能來作諸魔事。
設諸魔王至法會所。
亦複不能作諸障難 論曰。
如是平等法施。
則能增長大菩提心。
如寶箧經雲。
文殊師利。
譬如林木枝葉繁茂。
皆因四大而得生長。
文殊師利。
如是菩薩以種種門集諸善根。
一切皆攝在菩提心。
于一切智回向菩提以為增長 論曰。
若諸菩薩為欲廣大顯示修學佛之境界。
最初安住正念正知。
如是則能成就正斷及不放逸謂由發起精進樂欲。
而于未生惡不善法防護不起。
于其已生惡不善法。
則能永斷使令清淨。
未生善法令其發起。
已生善法更複增長。
于不放逸而常安住。
諸善法中此為根本。
如月燈經偈雲 如我所說諸善法 謂戒聞舍及忍辱 以不放逸為根本 是名善逝最勝财 雲何名放逸。
謂于邪教及惡朋友。
虛妄推求而得生起。
如人執持王所飲藥。
盛滿器中行險滑路。
當知是人恐怖憂惱。
何有放逸。
又如來秘密經說。
雲何不放逸謂能最初調攝諸根。
眼見色等不取于相不着于好。
如是乃至意法亦然。
了知是已皆不取着不生染愛常求出離。
又于自心善調伏已。
亦能随應攝護他心。
善能息彼煩惱染愛。
此名不放逸。
若人信解不放逸法。
則能随順諸精進事。
亦複積集淨信功德。
由修淨信及不放逸精進法故。
則能修作正念正知。
以正念正知故。
則于一切菩提分法而不壞失。
若具淨信不放逸精進正念正知者。
則能勤修深固之法。
菩薩若于深固法中善了知者。
則能于有于無如實覺了。
乃至于世俗谛中說眼等為有。
彼經偈雲 常不放逸甘露法 利衆生發菩提心 深固寂靜心亦然 諸樂根本無所取 論曰。
若能積集諸相應行。
則于自他增長勝福。
而說頌曰 學自他平等 堅固菩提心 對自成于他 展轉無有實 亦猶立彼岸 由此而對待 彼既本來無 我性何所有 若苦不防護 則為苦所著 如是行法者 雲何而不護 起邪妄分别 執我以為常 若我本如然 何現有生滅 彼若别有生 為誰修福業 營求于财利 及受諸快樂 現見身衰老 不久而殒滅 複生為孾兒 童子及年少 于刹那時分 速朽而變壞 何處名為身 爪發皆離散 初識托母胎 生已為孩孺 盛年衰老相 最後為灰燼 此明身自性 分位假安布
以此真言作持誦已。
處于法座。
普觀衆會廣運慈心。
當于己身起醫王想如法藥想。
于聽法者起病人想。
于諸如來起正士想。
于正法眼起久住想。
由此真言現前施作于正理法如應為說。
是時周匝百由旬内。
諸魔天衆悉不能來作諸魔事。
設諸魔王至法會所。
亦複不能作諸障難 論曰。
如是平等法施。
則能增長大菩提心。
如寶箧經雲。
文殊師利。
譬如林木枝葉繁茂。
皆因四大而得生長。
文殊師利。
如是菩薩以種種門集諸善根。
一切皆攝在菩提心。
于一切智回向菩提以為增長 論曰。
若諸菩薩為欲廣大顯示修學佛之境界。
最初安住正念正知。
如是則能成就正斷及不放逸謂由發起精進樂欲。
而于未生惡不善法防護不起。
于其已生惡不善法。
則能永斷使令清淨。
未生善法令其發起。
已生善法更複增長。
于不放逸而常安住。
諸善法中此為根本。
如月燈經偈雲 如我所說諸善法 謂戒聞舍及忍辱 以不放逸為根本 是名善逝最勝财 雲何名放逸。
謂于邪教及惡朋友。
虛妄推求而得生起。
如人執持王所飲藥。
盛滿器中行險滑路。
當知是人恐怖憂惱。
何有放逸。
又如來秘密經說。
雲何不放逸謂能最初調攝諸根。
眼見色等不取于相不着于好。
如是乃至意法亦然。
了知是已皆不取着不生染愛常求出離。
又于自心善調伏已。
亦能随應攝護他心。
善能息彼煩惱染愛。
此名不放逸。
若人信解不放逸法。
則能随順諸精進事。
亦複積集淨信功德。
由修淨信及不放逸精進法故。
則能修作正念正知。
以正念正知故。
則于一切菩提分法而不壞失。
若具淨信不放逸精進正念正知者。
則能勤修深固之法。
菩薩若于深固法中善了知者。
則能于有于無如實覺了。
乃至于世俗谛中說眼等為有。
彼經偈雲 常不放逸甘露法 利衆生發菩提心 深固寂靜心亦然 諸樂根本無所取 論曰。
若能積集諸相應行。
則于自他增長勝福。
而說頌曰 學自他平等 堅固菩提心 對自成于他 展轉無有實 亦猶立彼岸 由此而對待 彼既本來無 我性何所有 若苦不防護 則為苦所著 如是行法者 雲何而不護 起邪妄分别 執我以為常 若我本如然 何現有生滅 彼若别有生 為誰修福業 營求于财利 及受諸快樂 現見身衰老 不久而殒滅 複生為孾兒 童子及年少 于刹那時分 速朽而變壞 何處名為身 爪發皆離散 初識托母胎 生已為孩孺 盛年衰老相 最後為灰燼 此明身自性 分位假安布